青海省辐射环境工作站 关于确认标准物质服务机构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31
来源: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法规要求,严格按照《青海省辐射环境工作站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经站支委会及站务会审慎研究,通过评审方式拟定由北京树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我单位关于标准物质采购的服务机构。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青海省生态环境厅机关纪委反映。
监督电话:青海省生态环境厅机关纪委 0971-8167130
咨询电话:青海省辐射环境工作站 0971-8132559
青海省辐射环境工作站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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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sthjt.qinghai.gov.cn/xwzx/gsgg/202310/t20231026_1238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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