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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10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22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橡胶部聚苯乙烯新材料开发适应性改造项目

  本项目位于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产业园区石油石化产业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

  青岛中石大环境与安全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技术改造。在现有23万吨/年聚苯乙烯装置GPPS1线建设1套GPPS CSTR第二反应系统、1套稳定剂配置加注系统、1套引发剂配置加注系统。本次改造项目投产后GPPS1线产能由8万吨/年恢复到设计产能9万吨/年,改造部分内容不涉及装置流程变动,现有聚苯乙烯装置产能不变。项目所需的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

  1.大气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大量土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GPPS1线切粒机模头废气,依托现有脱油烟包处理技术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苯乙烯、颗粒物浓度排放限值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限值要求,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限值要求。技改部分新增密封点泄漏造成无组织排放的VOCs开展LDAR工作,并将新增密封点纳入全厂例行LDAR工作计划中。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中限值要求,厂界苯乙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954-93)表1中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厂内现有2#工业污水处理场处理。

  运营期不新增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3.声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施工噪声影响范围内无居民集中区,施工噪声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为: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措施后厂界昼、夜间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定期运往当地指定的场所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依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期规范物质运输贮存作业,采用密闭管道输送物料;生产采用自动控制系统;设置围堰、依托独山子石化厂区已建立的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修编企业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将本项目纳入其中,并定期开展演练,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

  5.碳排放影响评估

  采取的降碳措施主要为:采用各种先进技术,大量降低物料消耗;新增机泵选用变频电机,节约用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石西油田作业区玛湖探区2023年地面工程

  本项目位于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境内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石西油田作业区)

  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主体工程:部署4口井,拟将4口勘探井/评价井转为生产井;新建4座采油井场;新建单井管线共计160m;新建4座拉油储罐;新建井区巡检道路共计8.8km。2.公用辅助工程:配套建设供配电、仪表自动化、防腐保温、给排水等。3.环保工程: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噪声治理、固体废物处置、土壤、地下水保护、环境风险防范、生态环境恢复、水土流失防治等工程。4.依托工程:主要包括石西集中处理站、石西油田作业区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等。

  1.生态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施工期,输电线路选线过程中在满足设计需求的前提下,尽量避开植被密集区域,尤其要避开梭梭、白梭梭生长区域;合理规划井场内各设备布置,合理控制井场占地面积;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免破坏野生植物,最大限度避免破坏野生动物的活动场所和生存环境;管沟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特别是表层土壤分层堆放,以保护植被生长层;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以便后期植被自然恢复;对永久占地进行砾石铺垫等地面硬化处理,以减少风蚀量;按照相关要求缴纳经济补偿费用,专款用于植被恢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工作,杜绝破坏植被、加剧土壤风蚀的行为;管道施工严格限定作业范围,减少挖填作业;施工结束后对场地进行清理、平整,防止土壤沙漠化,对临时堆土区采取防尘网苫盖的方式进行防护。运营期,定期对井场内的各设备及单井采油管线进行巡检;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提高环保意识,特别是对野生动物和自然植被的保护。严禁在场地外砍伐植被;严禁捕杀任何野生动物。退役期,集中清理收集地面设施拆除、井场清理等工作中产生的废弃建筑残渣;对废弃井封堵内井眼,拆除井口装置,地下截去一定深度的表层套管;清理场地,清除填埋各种固体废物,恢复原有地貌;保证对废弃井采取的固井、封井措施有效可行,防止其发生油水层窜层,产生二次污染。

  评估认为:本项目生态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工程实施过程中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要求对占用土地进行生态恢复和补偿;落实施工期、运营期、退役期井场清理、生态恢复及防沙治沙措施,充分利用现有施工道路,不得随意进出项目区周边生态敏感区域。

  2.大气环境影响及主要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尾气等;施工扬尘采取进出车辆减速慢行、物料苫盖的措施;施工机械及车辆采用质量合格油品,加强保养维护等措施。

  运营期通过选用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阀门;定期对井场各设备、阀门等检查、检修;拉油罐采用固定顶罐,采出液装载采用底部装载或顶部浸没式装载;生产分离器分离出的伴生气全部经放空火炬燃烧放空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

  3.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管线试压废水,污染物主要为悬浮物,试压完成后就地泼洒抑尘。

  运营期废水为井下作业废水和井下作业废液(压裂返排液、废洗井液、酸化返排液),由罐车拉运至石西集中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

  4.固体废物影响评估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均加盖篷布。

  运营期清罐底泥直接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不在井场临时贮存,废润滑油和废防渗材料临时贮存在石西油田作业区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最终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转移及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 第23号)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要求进行管理。

  评估认为:本项目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

  5.声环境影响评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工程机械噪声、车辆交通噪声以及钻井工程设备噪声等,采取的降噪措施主要为: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加强保养维护;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避免高噪设备集中施工造成局部噪声过高;运输车辆进出工地、路过村庄时应低速行驶,少鸣笛或不鸣笛。施工噪声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运输车辆噪声具有局部路段特性,噪声影响将随施工结束而消除,采取降噪措施后,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放空火炬、井场井下作业各设备、罐车及巡检车辆等,其噪声源强为60~95dB(A),经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区边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

  评估认为: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

  6.环境风险评估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包括原油、伴生气,环境风险类型主要为原油、伴生气泄漏,火灾、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泄漏的原油和伴生气可能污染土壤、大气和地下水。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将本项目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纳入现有《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石西油田作业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完善和补充;严格执行井控工作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杜绝井喷的发生;井场设置严禁烟火标识,设备选用防爆设备;井下作业带罐操作,最大限度避免落地原油产生,原油落地侵染的土壤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加强对井口装置、储罐等易发生泄漏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杜绝油井跑、冒、滴、漏,以及油气泄漏事件的发生;管线敷设、储罐安装前,加强对设备质量的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定期对管线进行巡视,加强管线和警戒标志的管理工作。

  在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的前提下,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3

  克拉苏气田博孜1-博孜24断块开发地面工程(博孜-大北排水联通线)

  本项目位于阿克苏地区拜城县西部的塔里木油田克拉苏气田区块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包括:新建联通线管线全长6.2公里。管线材质为玻璃钢管,输送压力5.5MPa,管径DN250,玻璃钢管5公里。穿越河流段:22Cr双相不锈钢管1.2公里,钢筋混凝土套管DN800 1.2km。

  1.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根据《森林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使田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试行)》(新林资字〔2015497号)等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手续;合理选线,管线路由上应避开植被茂密区域。在选址上采取生态避让措施的同时,要明确施工用地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避免对施工区附近非施工占地区域动植物造成破坏;对管线的永久性占地和临时性占地合理规划,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减少风蚀量,对规划占地范围外的区域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禁止乱轧乱碾,避免破坏自然植被,造成土地松动。管线在公益林段施工临时占地作业度宽度不得超过8m;穿越木扎提河段临时施工作业带宽度不得超过25m;充分利用现有井场道路,减少施工道路临时占地,从而减少公益林的占用,对临时使用林地进行清理,拆除临时建筑物,清除废弃材料,结合地形恢复场地并平整土地、覆盖表土,整地、回填土。工程完工后,要对沿线占压林地面积进行调查,尽量恢复,优化原有的自然环境。尽量减少工程对公益林的影响;优化管线走向,避免占用保护植物,工程征占地范围内的保护植物(膜果麻黄等)要征得林草部门的同意,办理相关手续,进行补偿和恢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教育施工人员保护野生动植物,禁止捕猎;管线施工时应根据地形条件,按地形走向、起伏施工,减少挖填作业量;管线采用埋地敷设,埋设深度为管顶埋深1.2米。按设计标准规定,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不得超过作业标准规定;施工结束后恢复地貌原状。施工时对管沟开挖的土壤做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压实,保护植被生长层,降低对土壤养分的影响,尽快使土壤恢复生产力,减少水土流失;沙区主要防沙治沙措施: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碾压项目区内施工范围外固沙植被,不得造成或加剧沙化。

  运营期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防止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定期检查管线,及时更换管线。对于事故情况下造成的含油污水泄事故要及时控制扩散面积并回收外泄含油污水;在道路边、油田区,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从管理上加强对作业人员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及时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尽早恢复植被。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废气主要为管线作业带施工场地平整、管沟开挖、管线敷设、管沟回填、建材运输装卸等过程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废气等,均为无组织排放,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施工期拟采取的保护措施为:场地平整时,禁止利用挖掘机进行抛洒土石方作业,定期洒水;避免在大风季节施工,缩短施工时间,提高施工效率,减少裸地暴露时间;合理规划、选择最短的运输路线,充分利用油气田现有公路网络,禁止随意开辟道路,运输车辆应以中、低速行驶,减少车辆行驶动力起尘;合理规划临时占地,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对工作区域外的场地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避免破坏植被和造成土地松动;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使用环保节能型柴油机,选用轻质柴油燃料,并加强管理维护,柴油机燃烧烟气排放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修改单以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尘和尾气的排放。

  3.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管线穿越河流施工前,应征得水利管理部门的同意。河道施工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道管理条例》的要求;穿越河流段施工,选择在枯水期进行,合理布设施工场地,穿越点不得设在植被茂密处;在穿越水体的两堤外堤脚内严禁施工机械加油或存放油品储罐,严禁在河流主流区和漫滩区内清洗施工机械或车辆;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在易发生泄漏的设备底部铺防漏油布并在重点地方设立接油盘,防止设备漏油污染;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控制施工作业面,以免对河流造成大面积破坏。加强施工管理,施工结束后,临时工程及时拆除清理,恢复河道原貌;施工期间就近租用民房,生活污水处理依托当地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运营期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污水产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管道、阀室等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降低风险事故,以尽量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可能造成的地下水污染;穿越河道两岸沿线设置标志桩,保护管道安全。

  4.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产噪设备做好基础减振,定期进行维护发电机等高噪声设备;施工运输车辆在驶经声敏感点时低速行驶,少鸣笛或不鸣笛,加强车辆维护;管道施工设备和机械限制在施工作业带范围内。

  运营期提高工艺过程的自动化水平,尽量减少操作人员在噪声源的停留时间;对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方式,选择低噪声型设备。

  5.固体废物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施工废料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清运至附近的大北地区固废填埋场填埋。施工废料可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及时清运至大北地区固废填埋场填埋。

  运营期不新增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清管废渣。清管废渣排入排污罐存放,定期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无害化处理。

  6.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包括石油类。

  事故风险防范措施:集输管线敷设前,加强对管材和焊接质量的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对焊接质量严格检验,防止焊接缺陷造成泄漏事故的发生;在集输管线的敷设线路上设置永久性标志,包括里程桩、转角桩、交叉标志和警示牌等;按规定进行设备维修、保养,及时更换易损及老化部件,防止油气泄漏事故的发生;在集输系统运营期间,定期清管,排除管内的污物,以减轻管道内腐蚀;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及时更换,消除爆管的隐患;定期对集输管线上的安全保护设施,如截断阀、安全阀、放空系统等进行检查,使管道在超压时能够得到安全处理,在管道破裂时及时截断上下游管段,减少事故时石油类的释放量,使危害影响范围减小到最低程度。定期对管线进行巡视,加强管线和警戒标志的管理工作。一旦有风险事故发生,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将事故带来的损失降低到最低。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4

  新疆和静抽水蓄能电站工程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境内

  国电电力巴州发电有限公司

  新疆博衍水利水电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境内,为抽水蓄能电站,电站装机容量210万k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40.20亿kW•h,主体工程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等组成,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本项目劳动定员3800人,施工工期78个月。本项目总投资156.3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1323.1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72%。

  1.大气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施工期大气环境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施工作业面扬尘、炸药爆破粉尘、道路运输扬尘、砂石料加工系统和混凝土拌和粉尘,以及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排放的燃油尾气;运营期无环境空气污染物;对施工作业面定期洒水降尘,加强路面养护,控制车速,多尘物料运输时需密闭、加湿或苫盖,砂石料加工系统采用湿法加工工艺,减少粉尘的产生量。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工程区环境空气质量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不会造成大的不利影响。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采用混凝沉淀法对砂石料加工废水进行处理后回用;采用沉淀+砂虑工艺对混凝土拌和废水进行处理后回用;采用小型隔油池(间歇处理并投加混凝剂)工艺对机械设备保养废水进行处理。上水库施工生活区施工期生活污水采用玻璃钢化粪池处理,上水库施工管理区、输水系统施工生活区施工期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成套污水处理设施,施工期生活污水执行新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4275-2019)表2中的A级标准,出水用于远离河道的荒漠草场灌溉,冬储夏灌;下水库施工管理区利用察汗乌苏业主营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也利用该营地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运营期:蓄水前清库,运行期定期打捞水库漂浮物,保护库区水质,加强工程减水河段水质保护。上水库管理区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成套污水处理设备,出水执行新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4275-2019)表2中的A级标准,用于荒漠草场灌溉,冬储夏灌;下水库管理区利用察汗乌苏业主营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也利用该营地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工程施工噪声源主要包括混凝土拌和系统、砂石料加工系统等固定连续声源噪声、爆破等间歇式瞬时噪声,以及交通噪声等,运行期无噪声污染。

  选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的施工机械,高声源设备尽量封闭作业,缩短设备使用时间,对施工工人进行防护。在采取相应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使施工区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要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噪声限值。

  4.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往当地环保部门要求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本工程规划转存料场及堆存场共计8处,不产生永久弃渣,对于开挖利用料做到先拦后弃、稳定堆放,施工过程中,洒水降尘,施工结束后进行场地平整。

  5.环境风险及措施

  施工期环境风险主要来自施工期炸药和油料储运的风险;施工期火灾的风险;施工期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对周围地表水体水质污染的风险。建立安全和环保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储运计划;加强施工人员防火宣传教育;定期和定点对施工区周围地表水体进行监测、加强对废(污)水处理系统管理人员的培训,定期对废(污)处理系统进行详细的检修,使系统处于良好状态运行。制定并完善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及时建立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受影响单位的应急联动机制,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5

  鄯善盛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甲醇钠、6万吨/年多聚甲醛项目

  本项目位于吐鲁番市鄯善县工业园区能源化工产业园

  鄯善盛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绿境天宸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1.主体工程包括甲醇制甲醛及多聚甲醛装置、甲醇钠装置及固体甲醇钠干燥车间。2.公辅工程包括变配电室、控制室、化验室、办公楼、食堂、宿舍、供热、供电、供水、空压制氮站、冷冻机房等。3.储运工程包括原料罐区、产品罐区、原料仓库、产品仓库、一般固废仓库、危废贮存库等。4.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及环境风险防范工程等。

  1.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大量土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甲醇钠生产线甲醇不凝气,主要污染物为甲醇,废气经三级水吸收塔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多聚甲醛生产工序不凝气,主要污染物为甲醇、甲醛,废气经尾气处理器处理后分别通过4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多聚甲醛生产工序造粒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通过“旋风分离器+回收洗涤塔”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燃气锅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储罐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通过“氮封+二级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水收集、处理处置过程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通过“碱液喷淋吸收法+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有机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排放限值标准,甲醇、甲醛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排放限值标准;造粒过程中产生的多聚甲醛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燃气蒸汽锅炉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5)表2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排放限值标准(废水处理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装置),硫化氢、氨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装置生产设备泄露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污水处理厂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硫化氢、氨;多聚甲醛造粒无组织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储罐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装卸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为:采取控制来料温度,高液位储存;定期检查储罐的密封情况;定期检查管道、阀门、法兰等处的“跑、冒、滴、漏”。经过加强厂区绿化、通风及人员管理;采用浸没式装车;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控制、阀门等,机泵采用无泄漏屏蔽泵;转运车辆采用加盖篷布进行遮盖或采用密闭车辆进行运输。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浓度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甲醛及甲醇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氨、硫化氢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排放限值。

  2.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通过园区管网排入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甲醇精馏废水,主要为甲醇精馏塔产生的精馏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设施(处理能力10立方米/小时,采取“综合调节-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MBR膜池-反渗透”工艺流程)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后回用于工艺。公辅设施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排污水,与甲醇精馏废水一并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达标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间接排放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A级标准要求,通过园区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脱盐系统排水与生活污水一并通过园区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站浓水与生活污水一并通过园区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

  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对设备定期维护保养,使设备维持正常运转;加强厂区绿化;在噪声级较高的设备上加装消音、隔音、降噪装置;采用双层窗,并选用吸声性能好的墙面材料。厂界昼、夜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噪声限值。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送地方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鄯善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运营期危险废物在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甲醛装置废催化剂,废包装袋,催化燃烧废催化剂,均由厂家回收处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运至园区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鄯善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5.环境风险影响评估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性物质主要为甲醇、甲醛、多聚甲醛、氢氧化钠、甲醇钠、甲烷。

  采取的防范措施主要为:在爆炸危险区域选用防爆型仪表、电器及通讯设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采用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采用常规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并设计必要的自动报警、自动连锁系统以及紧急停车的安全监控系统;危险设备设置防护罩;厂房内的设备、管道必须采取有效的密封措施,防止物料的跑、冒、滴、漏;加强对拉运车辆及罐车罐体的维护和检测;规范危险物质运输贮存作业;生产区配置消防栓;生产装置按规范要求设置火灾报警系统;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仪和毒气报警仪;危险品储罐区设置警示标志,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项目罐区设置围堰;设置防渗事故池(有效容积3600立方米);制定完善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6

  新疆天盛园区开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独山子铁路专用线项目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独山子产业园综合物流产业区独山子石化公司专用铁路北站的北侧

  新疆天盛园区开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清风朗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线路自北站西端正线接轨引出,接入器材库既有11道,新建线路长度2.26公里,同时将北站西端既有牵出线有效长延长至450米。正线数目:单线,牵引类型:内燃,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限制坡度:13‰,牵引质量:5000吨。项目总投资14309万元,环保投资152万元,占总投资1.06%。

  1.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生产生活区中预制场、混凝土拌合站、堆场、防渗隔油沉淀池、生活营地等临时构建筑物进行拆除,并清理所有垃圾,场地平整,恢复原貌,结合季节和气候条件,选用当地短叶假木贼、盐爪爪、木本猪毛菜等耐旱耐盐碱植被,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进行植被恢复。临时堆土区: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堆土区进行清理和平整,恢复原貌,结合季节和气候条件,选用当地短叶假木贼、盐爪爪、木本猪毛菜等耐旱耐盐碱植被,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进行植被恢复。施工便道区:施工结束后,对新建施工便道进行清理和平整,保留作为运营期铁路专用线运维路线。

  2.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采取场地围挡、散状物料遮盖、洒水降尘、物料密闭输送、拌合站及预制场封闭等措施。

  运营期采取合理调度、驾驶内燃机车,加强维护保养,提高燃油效率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3.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通过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和拌合;生活污水通过临时设置防渗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吸污拉运至独山子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运营期生活污水通过防渗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吸污拉运至独山子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4、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场地设置围挡隔声、合理控制施工及施工时间等措施。

  运营期通过加强交通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等交通规则,定期轨道养护,维持良好路况。龙门吊、正面起重机应选取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维护保养;合理调度各机械设备,避免集中运行;装卸场设置围墙及绿化带,降低噪声影响。

  5.固废影响处置措施

  施工期弃土优先用于绿化,多余弃土清运至独山子区矿坑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不随意丢弃;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其中可利用部分进行回收利用,剩余部分清运至独山子区矿坑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池底底泥定期清运至独山子区矿坑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通过垃圾箱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独山子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隔油池废油集中收集,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

  运营期生活垃圾通过垃圾箱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配备消防器材,加强机车维护保养,定期巡检,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培训演练。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hjyxpjnsp/202310/632f0f5f9ad34854acd139aaf653db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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