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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0月16日拟对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22 来源: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关于2023年10月16日拟对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河南商丘500千伏电网断面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辐射环境管理处。

  电话:0371-66309125

  传真:0371-66309126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学理路10号(邮编45004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商丘500千伏电网断面加强工程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虞城县、柘城县和宁陵县)、周口市(淮阳区、郸城县和鹿邑县)、开封市(杞县)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商丘供电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1)线路工程

  1)新建庄周~周口500kV线路工程

  新建庄周变至周口变的500kV线路1回,单回架设,线路路径长度约119.4km。线路途经商丘市(睢阳区、虞城县和柘城县)和周口市(淮阳区、郸城县和鹿邑县)。

  2)庄周~圣临I、II回500kV线路改造工程

  由于庄周变电站的间隔调整,需对庄周~圣临I、II回500kV线路进行改造;拆除原线路路径长度约0.2km,新建线路路径长度约0.2km,均为同塔双回架设。改造线路位于商丘市虞城县芒种桥乡境内。

  (2)变电工程

  1)庄周50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庄周500kV变电站为已建变电站,站址位于商丘市虞城县芒种桥乡境内。庄周500kV变电站扩建1个至周口变的500kV出线间隔,调整原至圣临变I、II回500kV出线间隔的位置。

  2)周口50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周口500kV变电站为已建变电站,站址位于周口市淮阳区刘振屯乡境内。周口500kV变电站扩建1个至庄周变的500kV出线间隔。

  3)沙盟500kV变电站及开封东500kV变电站低抗扩建工程

  沙盟500kV变电站新建1组60Mvar的低压电抗器(电压等级66kV),开封东500kV变电站新建1组60Mvar的低压电抗器(电压等级66kV)。该子工程建设内容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工程总投资36004万元,环保投资419.20万元。

  一、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运行期的电磁环境(工频电磁场)及噪声;施工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弃物、生态影响等。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严格按照《110~75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500kV输电线路均不跨越居民房屋,并对输电线路两侧边线外5米以内的常年住人房屋全部搬迁,5米外常年住人的房屋不满足场强要求(离地面高度1.5米处工频电场强度大于4kV/m)的予以搬迁;导线最大风偏时,导线对建筑物的净空距离小于8.5米者搬迁。确定导线与地面、建筑物、树木、公路、河流、索道及各种架空线路的距离时,导线弧垂及风偏的选取按《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技术规范》执行。

  (2)500kV单回新建线路:单回线路经过其他地区,导线对地最小高度不低于12m。单回线路经过居民区,线路边导线外5m附近有一层坡顶房屋、一层平顶房屋或二层坡顶房屋、二层平顶房屋或三层坡顶房屋、三层平顶房屋或四层坡顶房屋时,导线最小对地高度应分别不小于20m、21m、22m、24m。

  (3)500kV同塔双回新建线路:同塔双回线路经过非居民区,导线最小对地距离不小于15m。

  2、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合理选择线路导线采用合理的导线截面和分裂设计,降低线路电磁噪声。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噪声级较高的设备工作安排在昼间进行,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监控,确需夜间施工时禁止使用高噪音机械设备。

  3、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当地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施工时应先设置拦挡措施,后进行工程建设。施工期避开雨季,禁止向地表水体倾倒废水、废渣等。施工中的临时堆土点应远离水体。将物料、车辆清洗废水集中,经过沉砂处理后回用。

  线路临近饮用水源保护区段,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对临近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段的线路路径方案进行复核,确保线路路径和塔基不进入水源保护区内,确保施工临时占地不得落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避免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放施工废水、倾倒弃土弃渣,以及其他破坏水源保护区内水源保护的活动。

  4、生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合理规划施工便道、牵引场地、材料堆放处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的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在施工期选用先进的施工手段,减少开挖土石方量及建筑垃圾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倾倒覆压占地范围外植被。

  (2)塔基定位时应尽量不占或少占农田,减少对农田耕作造成影响。塔基开挖时采取表土保护措施,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和熟化土分开堆放,并按原土层顺序回填,以便塔基占地处未固化的部分的复耕和被恢复。

  (3)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废物,平整土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硬化、碎石铺装、绿化或复耕等措施,恢复土地原有利用功能,并采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杆塔拆除后,应对塔基进行破碎处理,对塔基处进行迹地恢复,恢复原有地貌。

  (4)线路跨越生态敏感区段施工采用空中架线选择无人机、直升机等环境友好型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活动应避开鸟类繁殖高峰期,同时禁止在夜间和动物活动高峰期施工。

  (5)生态敏感区两侧塔基基础施工采用扰动最小的灌注桩技术,并设置泥浆澄清池,避免泥浆水进入河道;同时避开雨季,并在雨季来临前将开挖回填、弃方的边坡处理完毕。在生态敏感区两侧不新开辟临时道路,尽量利用人抬道路。不在生态敏感区范围内及附近设置弃土场和施工营地。不在现场搅拌混凝土,采用集中拌合、罐车运输混凝土泵送方式浇筑混凝土。

  (6)严格控制施工区域,设置施工围栏,不在生态敏感区内布设施工区域,且施工活动尽量远离生态敏感区。生态敏感区侧塔基施工前,先对施工区域剥离表土,剥离的表层土全部装入编织袋内,根据需要挡在临时道路或塔基外围,施工结束后拆除编织袋拦挡,恢复表土。生态敏感区两侧塔基施工结束后,将开挖前保存的表土,进行回填覆盖,改良土壤,并进行植被恢复。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塔架施工产生的防腐材料、包装材料等,要及时收集运离生态敏感区,避免对湿地及水质造成污染。

  5、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将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少量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别堆放,并及时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拆除线路产生的废旧塔材、导线、金具等物料统一交由电力公司物资部门集中处置。杆塔拆除后,应对塔基进行破碎处理,对塔基处进行迹地恢复,恢复原有地貌。

  (2)对于线路塔基施工产生的临时土方,施工中在塔基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表土堆土场用于堆放需回填的表土,并设置必要的拦挡、覆盖措施,防治水土流失,严禁随挖随弃、随意倾倒等野蛮施工行为;在施工区域设置泥浆沉淀池,用于对灌注桩基础施工产生的泥浆进行沉淀,后将沉淀的余土堆至塔基征地范围内平整成台状,并将表土回填,同时采取适宜的植物防护和工程防护措施。

  (3)对于临时施工道路修建过程中产生的土方,应在工程占地区域内设置临时堆放场地,待施工结束清除临时道路的碎石等建筑材料后,将临时堆土回覆路面,以便复耕及植被恢复。

  (4)对于施工过后多余的砂石料、建筑包装材料等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出施工场地,并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5)新建线路工程拆迁范围内居民房屋拆迁后,拆迁垃圾应统一堆放,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场所或者综合利用。施工结束后对拆迁场地进行清理整平,结合周边的土地利用现状及时恢复原有土地功能。

  (6)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

  6、扬尘防治措施

  (1)严控施工场地扬尘。线路塔基基础开挖等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天气情况应对施工区域及易起尘的临时堆土、水泥砂石等建材采取洒水抑尘、防尘网苫盖等措施。

  (2)控制交通运输扬尘。施工区域交通工具应采取限速通行、运输以起尘的建材时应采取防尘网苫盖等措施,控制交通运输扬尘影响。

  建设单位在河南省电力公司网站和《东方今报》进行了工程环境信息公示,并在工程调查范围内张贴公告进行环境信息公示。

  根据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商丘供电公司编制的《公众参与说明》,截至各次公示截止日,均未收到公众意见反馈信息。


原文链接:http://sthjt.henan.gov.cn/2023/10-16/28308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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