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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〡《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3-10-12 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郭观林研究员对《意见》进行了解读,具体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日趋精细化,特别是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逐渐从“摸清底数”过渡到“严把质量”。山东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坚持土壤环境管理探索创新,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有效保障了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该《意见》的出台,是一次深化土壤环境管理的有益探索。《意见》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在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基础上,明确了山东省重点建设用地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形及要求,对优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时序、拆分地块适用阶段及要求、简化农用地调查流程、“一网通办”、污染超地块边界等关注点进行了梳理解析,把调查报告质量提升和服务用地开发提质增效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有力保障地方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核算,进一步推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亮点特色

  山东省系统总结近年来土壤生态环境管理经验和难点堵点问题,形成了一系列具有地方亮点特色的管理措施,并在该《意见》中得到充分体现。

  一是优化调查评审程序,全力提质增效。对历史清白的农用地变更“一住两公”情形,仅需开展书面调查,报告评审可以简化为函审,或由组织评审单位直接出具审核意见。工业用地地块遗留建(构)筑物不影响布点采样的情况下,可以开展直接调查,缩短调查周期。二是合理拆分地块,减缓地块修复压力。对于确需进行拆分的风险管控或修复地块,要将拆分方案纳入风险评估报告,拆分方案要充分考虑地块规划用途、地块原空间布局、污染情况以及开发时序等,确保建设用地安全。三是主动靠前服务,报告评审“一网通办”。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壤污染责任人通过山东省土壤环境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报告提交、评审申请、审批、查询、报备等事项的“一网通办”。

  三、借鉴意义

  该《意见》是山东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土壤生态环境管理的政策性文件。

  从管理层面来看,该《意见》从信息共享、联动监管、严格用地准入等方面,从山东省实际出发,进一步明确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责,各司其职。从技术层面来看,可以预见,山东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将在目前国家要求基础上,通过制度上的“放管服”,引领质量上的“严真细”,必将引领促进具有“山东特色”的土壤污染防治技术体系不断完善,推动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走深走实”,为其他地方提供了很好的借鉴范本。

  相关文件:1.《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政策解读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zcjd/202310/t20231008_44280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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