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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省2022年度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分配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08 来源: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关于海南省2022年度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分配情况的公示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海南省2022年度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688万元拟支持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省生态环境厅接受反映公示资金情况和问题的来访、来电。

  一、资金拟支持项目情况

  

  序号

  市县

  拟支持项目

  资金(万元)

  1

  儋州市

  儋州市锅炉提标改造项目

  963

  2

  东方市

  海南省东方市在用锅炉提标改造项目

  145

  3

  万宁市

  海南省万宁市在用锅炉提标改造项目

  1580

  合计

  2688

  二、公示时间

  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

  三、联系电话和邮箱

  电话:0898-65236043(省生态环境厅机关纪委)

       0898-65313255(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管理处)

       0898-65313255(传真)

  电子邮箱:dgs_stt@hainan.gov.cn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9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hnsthb.hainan.gov.cn/xxgk/0200/0202/hjywgl/dqhjgl/202309/t20230928_35016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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