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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9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18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阿勒泰市医废处置中心提标改造建设项目

  本项目位于阿勒泰市城区西南侧,G216东南侧约270米处,阿勒泰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旁

  阿勒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吐鲁番天熙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1.主体工程包括改造3吨/日的垃圾焚烧装置、新建10吨/日高温灭菌设备等。2.储运工程包括医疗废物冷藏库等。3.公辅工程包括供排水、供热、供电、周转箱、医废清洗区等。4.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等污染防治工程。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施工场地场界设围栏;采取定期洒水、苫布覆盖等防尘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大气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有:高温蒸汽灭菌废气(包含入料和出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氨、非甲烷总烃,医疗废物贮存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氨,破碎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氨、颗粒物,采用密闭、微负压设计,以上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共同经“高效空气过滤器+喷淋塔碱洗+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非甲烷总烃浓度排放满足《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 39707-2020)表3消毒处理设施排放废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浓度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医疗废物贮存、高温蒸汽灭菌处置、破碎毁形过程未收集散逸废气以及污水处理站产生少量无组织废气排放,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氨、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高温蒸汽灭菌车间采用微负压设计,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加盖密闭,在废水处理设施换气口处喷洒植物除臭液;加强绿化等措施,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二级标准限值。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已建污水收集池,定期拉运至阿勒泰市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废气碱洗更换废水、车间地面清洗消毒废水、周转箱清洗消毒废水、灭菌车清洗消毒废水、高温蒸汽灭菌设备清洗消毒废水、锅炉排污水及高温蒸汽灭菌冷凝液共计8.569立方米/日,排入拟建的10方/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工艺:格栅+预消毒池/脱氯池+调节池+厌氧/好氧反应池+MBR+消毒)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暂存于50立方米废水收集池,定期拉运至阿勒泰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阿勒泰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3万立方米/日,采用“粗格栅→污水提升泵→隔油沉沙池→细格栅→反应池→CASS池→二次提升泵房→高效沉淀池→接触池→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用于阿勒泰市绿化、道路降尘用水,非灌溉季排入阿勒泰市中水库冬储夏灌。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伴随施工结束就会消失。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引风机等各类机械设备,源强范围80~85dB(A)。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采用隔声、消声、吸声、隔振等措施;厂界处昼、夜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噪声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拉运至当地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定期送至阿勒泰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高温蒸汽灭菌破碎后的医疗废物2857.95吨/年,经检验满足《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76-2021)中相关要求后运至阿勒泰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废活性炭3吨/年(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废UV灯管0.012吨/年(属于HW29类危险废物)、废高效过滤膜0.024吨/年(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污泥栅渣3.63吨/年(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废机油0.7吨/年(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以上危废依托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废周转箱0.3吨/年(属于HW01类危险废物)进入现有医疗废物焚烧炉焚烧处置。废劳保用品0.4吨/年(HW01类危险废物)进入本次拟建高温蒸汽灭菌设施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0.035吨/年,交由厂家回收处理。

  5.环境风险分析

  环境风险事故主要为:危险性物质和医疗废物运输、暂存发生泄漏以及设施故障引发爆炸等事故对区域环境质量的污染和人员健康安全产生的影响。

  拟采取的主要防范措施为:医疗废物卸料场地、贮存间等设施的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等应满足相关要求;采用符合《医疗废物的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GB19217-2003)规定的专用封闭式冷藏运输车;车厢内部表面,应采用防水、耐腐蚀、便于消毒清洗的材料,底部设置良好气密性的排水孔;车厢两侧设置专用警示标识;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规范运输人员操作;合理规划收运路线;贮存设施应采用全封闭、微负压设计,并应设置事故排风系统或设施;地面和墙面应进行防渗防腐处理,地面应具有良好的排水性能;配备双回路电源,并配备自动切换装置;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备各部件进行定期维护,减少机械设备故障率;操作人员应当佩戴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设置防渗事故应急池(容积20立方米),用于事故状态下及非正常工况下的废水收集,收集废水待事故排除后重新返回处理,严禁不达标废水排放;加强对地下水的监测;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定期开展演练。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逸普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2万吨差别化聚合物新材料项目

  本项目位于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逸普新材料有限公司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一期新建1套30万吨/年瓶用PET生产装置,包括1套瓶级聚酯生产装置和2套固相缩聚(SSP)反应装置;一期新建1套12万吨/年生物可降解聚酯生产装置,用于生产PBAT/PBS(两个产品共用1套生产设备),并配套建设1套四氢呋喃副产回收装置。二期新建1套30万吨/年瓶用PET生产装置,包括1套瓶级聚酯生产装置和2套固相缩聚(SSP)反应装置,及其配套建设的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等。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产生的道路扬尘、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及刷油挥发的VOCs等。采取洒水降尘、避免大风天气下作业、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加强机械设备维修及保养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运行期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1)工艺废气①人工投料废气:PTA、IPA、AA/SA人工投料系统单独设置,采用侧面半敞开式负压设计,粉尘经收集送至脉冲除尘器进行处理,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2#、3#、4#、5#、6#)排放。②工艺有机废气:本项目有机废气主要包括汽提塔、THF回收装置等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送至有机热载体炉焚烧处理,非甲烷总烃、乙醛、四氢呋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45m高排气筒(7#)排放。③污水站废气:本项目污水站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送至有机热载体炉焚烧处理,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氨气、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要求后,通过45m高排气筒(7#)排放。④有机热载体炉燃烧废气:本项目有机热载体炉以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颗粒物、SO2、NOx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6特别排放限值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的表3特别排放限值中的较严值后,通过45m高排气筒(7#)排放。⑤采暖废气:全厂主体项目停运时,运行采暖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颗粒物、SO2、NOx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45m高排气筒(7#)排放。(2)无组织控制措施:本项目一期聚酯车间、二期聚酯车间、THF回收装置区、原料储罐区、投料车间、分析实验室、污水处理站产生无组织废气。通过采取配备除尘器、喷淋塔等措施后,厂区边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要求;氨气、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标准要求;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控制要求。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防渗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运行期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本项目废水种类较多,且不同种类废水中含有的污染物成分不同,主要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为汽提塔废水、THF回收系统废水、过滤器滤芯清洗废水、切片废水、喷淋塔废水、地坪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循环水冷却系统和锅炉定期排水、分析化验室废水、除盐水制备系统废水。汽提塔废水、THF回收系统废水为高浓度废水,经“中和+混合调节+脉冲厌氧+一段好氧+中沉”处理;过滤器滤芯清洗废水、切片废水、喷淋塔废水、地坪冲洗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为中浓度废水,经“曝气调节+气浮+混合调节+脉冲厌氧+一段好氧+中沉”处理;生活污水、分析化验室废水、除盐水制备系统废水、循环水冷却系统和锅炉定期排水为低浓度废水,经“调节+一段好氧+中沉”处理;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通过“混凝+斜管沉淀+一段好氧+中沉”处理。上述废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1中标准以及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设计接管标准中较严值后,80%废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20%废水经厂区“二段接触氧化+二沉池+混凝反应+终沉池+高效过滤系统+消毒系统”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表1要求回用至生产上。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采取设置减震垫、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施工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等措施,可有效控制项目建设期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

  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物料输送泵、真空泵机组、造粒及干燥系统、冷却塔、空压机、鼓风机、污水提升泵等。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为: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合理绿化等。根据预测结果,运营期厂界昼、夜噪声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定期运往当地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定期送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是过滤物、PTA/IPA/SA/AA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除尘器收集的不合格品、固相缩聚系统收集的粉尘、生化污泥、废除尘布袋等。PTA/IPA/SA/AA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返回对应的投料系统,其他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外售处理。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至危废仓库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运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相关要求执行。加强厂区内危险废物临时贮存管理,建立环境管理台账。

  5.环境风险分析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管理要求,配备应急设施和物资,按照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求开展演练并进行总结,理顺流程,并与项目所在高新区建立区域应急联动机制,提高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巡检、运营维护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6.碳排放影响分析

  减排及拟采取措施:优先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节能灯具、节水器具等节能新产品同时针对重点耗能工艺、重点耗能设备(如导热油炉等),采取有效的节能措施。所采用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需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明文规定的要求,可实现显著的节能效益。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3

  塔河油田西部奥陶系油藏2023年第三期侧钻方案

  本项目位于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南部的塔河油田托甫台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包括:部署3口侧钻井,其中托甫台北区1口(TP7-2CH2)、托甫台南区2口(TP326CH2、TP350HCH),总进尺约1992米。新建TP7-2CH2至TP-5阀组单井集输管线1.75千米。油气外输及处理、电力、给排水、结构、通信、自控、机制、供热等均依托已有设施。油气外输及处理均依托已有地面设施。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在施工期井场、管线占用土地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和土壤、植被、动物扰动,破坏地面表层结构、降低土壤抗侵蚀能力、造成水土流失等。施工期控制井场占地面积,尽量减少扰动面积,减少林木砍伐;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钻井期钻井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采用泥浆不落地技术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分离后的固相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用于铺垫生态敏感区外油区井场、道路等,一次处理后检测不合格,现场进行二次处理;加强井区的野生动物保护,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猎杀野生动物;对井场地表进行砾石压盖,减少由于地表扰动造成的水土流失;根据地形条件,尽量按地形走向、起伏施工,减少挖填作业量;管线采用埋地敷设,埋设深度为管顶1.5米,采油支线就近进入计量转油站、自选计量阀组间;按设计标准规定,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不得超过作业标准规定;施工结束后恢复地貌原状。施工时对管沟开挖的土壤做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压实,保护植被生长层,降低对土壤养分的影响,尽快使土壤恢复生产力,减少水土流失;。

  运营期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防止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加强对管线、设备的管理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泄漏事故;对泄漏的落地油应及时清理,彻底回收;在道路边、油田区,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从管理上加强对作业人员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及时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2.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挖方堆放应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洒水、遮盖等措施);合理规划临时占地,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对工作区域外的场地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避免破坏植被和造成土地松动;加强施工工地环境管理,提倡文明施工,积极推进绿色施工,严防人为扬尘污染;废气污染源具有间歇性和流动性,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控制、阀门等,烃类机泵采用无泄漏屏蔽泵;定期开展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采用密闭集输流程,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一旦发生泄漏事故,紧急切断油、气源,实施关井,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油气集输过程中烃类及油的排放量。

  3.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钻井期钻井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井场撬装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生活区、井场及通井路降尘,不外排地表水环境。

  运营期油藏采出水经塔河油田三号联合站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满足油田注水水质标准后回注油层;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罐收集后运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集中处理。

  4.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施工设备选型时,尽量选择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井场机泵等设备噪声。经采取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声源强度较大的设备进行减噪处理,对各种机械设备定期保养等措施后,井场、站场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钻井废弃物、施工废料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钻井期钻井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采用泥浆不落地技术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分离后的固相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用于铺垫生态敏感区外油区井场、道路等,一次处理后检测不合格,现场进行二次处理;施工废料主要包括管材边角料、焊接作业中产生的废焊渣等。施工废料应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收集后定期由库车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清运、处置。施工单位对固废及时收集并固定地点集中暂存,同时做好固废暂存点的防护工作,避免风吹、流失;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库车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运营期不新增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落地油、清管废渣、废防渗材料和废酸化压裂液。落地油、清管废渣和废酸化压裂液依托西北油田分公司油田工程服务中心绿色环保工作站处置,废防渗材料委托具有危险废物运输及处理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理。

  6.环境风险分析

  井下作业事故风险防范措施:生产中采取有效预防措施,严格遵守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杜绝井喷事故;井场设置风向标,以便发生事故时人员能迅速向上风向疏散;在油气可能泄漏和积聚的场所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每一次井下作业施工前,必须对高压汇管进行试压,施工后必须探伤,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汇管。集输事故风险防范措施:集输管线敷设前,应加强对管材和焊接质量的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对焊接质量严格检验,防止焊接缺陷造成泄漏事故的发生;在集输管线的敷设线路上应设置永久性标志,包括里程桩、转角桩、交叉标志和警示牌等;按规定进行设备维修、保养,及时更换易损及老化部件,防止油气泄漏事故的发生;在集输系统运营期间,严格控制输送油气的性质,定期清管,排除管内的积水和污物,以减轻管道内腐蚀;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应及时更换,消除爆管的隐患;定期对集输管线上的安全保护设施,如截断阀、安全阀、放空系统等进行检查,使管道在超压时能够得到安全处理,在管道破裂时及时截断上下游管段,减少事故时油气的释放量,使危害影响范围减小到最低程度。定期对管线进行巡视,加强管线和警戒标志的管理工作。一旦有风险事故发生,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将事故带来的损失降低到最低。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4

  年产1亿米机织革基布(一期)项目

  本项目位于巴州库尔勒纺织服装配套暨冀疆合作区

  新疆富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昌吉市新瑞鑫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租用库尔勒纺织服装配套暨冀疆合作区现有7栋标准厂房,购置染色机,剪毛机,起毛机、定型机,新建污水处理设施,以外购棉、涤纶等坯布及染料为原料生产机织革基布,生产规模为年产1亿米。项目生产工艺为:配料、投料-前处理(坯布检验、排布、摊缝、退浆、水洗、煮练、清洗)-染整(卷染及溢流染色工艺)-后整理(烘干、起绒剪毛、定型、检验、打卷),其中定型工段分为蒸汽定型和天然气定型两种。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产生的道路扬尘、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等。采取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加强机械设备维修及保养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运行期(1)工艺废气:①定型废气:蒸汽定型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蒸汽定型废气均采用负压收集后经“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天然气定型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非甲烷总烃,天然气定型废气均采用负压收集后经“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②起绒剪毛废气:起绒剪毛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废气采用负压收集后经复合圆笼过滤后,净空气部分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部分用于车间环境回风,外排废气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③废水处理站废气:废水处理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废气采用负压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等离子光氧”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2)无组织控制措施:无组织废气主要有:生产工艺装置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废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等。

  通过强化车间通风、废水处理站密闭、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进行抑制,在采取上述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后,厂界硫化氢、氨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新改扩建标准的二级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防渗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送至合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项目生产废水、喷淋系统排水、地面冲洗水排放量为4746.4立方米/天,经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规模6000立方米/天)处理,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沉淀+调节+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氧化+二沉池”,处理后约50%的废水外排园区污水处理厂,剩余约50%的废水进入中水处理站(处理规模3000立方米/天),中水采用“石英过滤+臭氧氧化”组合工艺处理后,产生的中水回用于清洗工艺用水。外排废水满足《印染废水排放标准(试行)》(DB65 4293-2020)中表2要求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园区排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回用水满足《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20)中附录C中表C.1漂洗用回用水水质要求。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采取设置减振垫、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施工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等措施,可有效控制项目建设期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

  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音器,高噪声设备设置在专门的隔音间内,机座减振。通过预测,运行期厂界昼、夜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定期运往当地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定期送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运营期一般固废主要为废次料、收集尘、普通废包装材料、污水站污泥等,废次料、普通废包装材料外售下游企业或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收集尘、污水站污泥送一般固废填埋场。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运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执行。加强厂区内危险废物贮存管理,建立环境管理台账。

  5.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生产、使用、储存过程中涉及的主要危险性物质为液碱、天然气及废机油等。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应采用国家定点生产安全防爆除尘系统;在容易发生火灾事故或危险性较大的原料库房、成品库房加强管理,避免火灾造成烟尘污染;原料、固废、危废等分类贮存,化学品分类存放;提高水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污水处理收集管、收集池以及污水处理池应设置防腐防渗层;设置事故废水收集措施;污水处理工程各种机械电器、仪表,必须选择质量优良、故障率低、便于维修的产品;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定期开展演练,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

  6.碳排放影响评估

  减排及拟采取措施:全厂生产装置、公用工程及辅助单元的自动控制及生产管理达到国内企业的先进水平,公辅设施选用各种新型、高效设备,采用性能好的隔热、保冷材料加强设备和管道保温。

  管理措施:定期编制《企业碳排放核查报告》和《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推动企业自身节能减排,建立健全企业碳排放管理体系,提升企业碳资产管理能力。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hjyxpjnsp/202309/2240a0dee69143df8ff2aea9896a55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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