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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9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18 来源: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厅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审查,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64103332、0871-64667476、0871-68226553(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商业中心A9栋传真:0871-64123089邮编:650028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河口至马关高速公路工程项目 

红河州河口县和文山州马关县境内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云南绿色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位于红河州河口县和文山州马关县。推荐路线起点位于河口县城北山乡曼路村南侧龙眼树沟,设十字枢纽立交接国高G8011开河高速,经南溪镇、大南溪村、桥头乡、马关县的木厂镇、仁和镇,止于坝尾南侧,顺接已建的文山至马关高速。工程主线长84.03km,其中,红河州河口县境内41.807km,文山州马关县境内42.223km;设连接线3条,长9.573km,其中坝洒互通立交连接线长2.687km,桥头互通立交连接线长1.391km,仁和互通立交连接线长5.495km。主线设置桥梁26409m/91座(含立交区主线桥),设隧道隧道36872m/21座(以双洞计),桥隧比75.31%。工程共设互通立交6座、监控分中心1处,服务区1处(双向2个),停车区1处(双向2个),加水站1处,收费站4处,养护工区1处,交警设施2处,路政设施2处,边境检查站1处(双向2个),隧道管理所3处,隧道变电所30处,消防水泵房14处。本项目全线不单独布设取土石料场,不足石料将在周边合法石料场外购;经优化调整后,拟设弃渣场50个,表土堆存场设置于规划弃渣场内,弃渣场全部为沟道型和凹地型渣场;拟设施工营场地59处,施工便道145.183km(新建便道53.388km、利用改建便道91.795km)。工程总投资1662910.15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187.63万元,占总投资的3.32%。工程计划2023年12月开工,2026年12月完工,施工期3年。 

1、主要环境影响  

(1)生态敏感区 

①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项目线路K12+170~K13+960路段共计1790m以隧道、桥梁和路基形式穿越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其中隧道下穿1137m,桥梁上跨566m,路基穿越87m;另外K16+000~K17+666路段(龙堡隧道)距离保护区缓冲区10m。已取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准予河口至马关高速公路工程(红河州承建段)使用林地及在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建设的行政许可决定》(林资许准(滇)〔2023〕45号)。 

②河口南溪河水生野生动物州级自然保护区: 

项目K8+105以南溪河大桥一次跨越该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桥面与保护区水域重叠面积0.11hm2,无涉水桥墩,不占用保护区土地。 

③马关古林箐省级自然保护区: 

K22+100~K23+600路段以隧道临近自然保护区(博甲片区)实验区最近距离15m,A8K31+800~A8K32+ 400路段以隧道临近自然保护区(老箐片区)缓冲区最近距离270m,项目不在保护区内设置永久和临时设施,未占用保护区土地。 

④河口南溪河省级风景名胜区: 

项目线路K8+400~K22+200路段以隧道靠近河口南溪河风景名胜区南溪河片区,最近距离10m,项目不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永久和临时设施,未占用风景名胜区。 

⑤生态保护红线: 

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3.4545hm2,占用类型为南部边境热带森林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 

⑥雨林: 

工程永久占用的雨林,累计面积4.26hm2,占评价区内热带雨林总面积的0.50%;经优化调整后,不可避让临时占用热带雨林0.17hm2。 

⑦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 

项目线路K10+340~K50+450路基、桥梁、隧道形式穿越《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2-2030年)》生物多样性优先区域中的“云南南部边缘热带雨林区域的红河湿润雨林区”,累计长度约40.11km;工程编制了生物多样性专项保护、恢复和补偿方案,通过采取措施,对区域生物多样性影响有限。 

(2)其它生态环境: 

工程将永久占用自然植被面积73.95hm²,包括季节雨林、热性竹林、季风常绿阔叶林、热性落叶阔叶林、暖温性落叶阔叶林、暖温性针叶林、热性竹林、热性稀树灌草丛和暖温性灌丛等植被类型。将永久占用国家级二级公益林4.0175hm2,占用省级公益林14.4479 hm2。评价区分布有国家和云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分布有列入《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的极危、濒危、易危物种。  

(3)地表水:桥梁跨南溪河、盐水河、迷福河及其支流等水体,施工生产生活区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建筑材料的运输和堆放、桥梁隧道施工等对地表水体水质的污染影响等。运营期路桥面径流影响。  

(4)声环境: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等作业,运营期主要噪声为交通噪声。项目主线及连接线共计30处声环境保护目标,27处村庄、3处学校,经预测后,环评对超标的敏感点均提出了措施,影响较小。 

(5)环境空气:施工期施工作业、道路运输、砂石料堆存、拌合站扬尘和沥青烟污染。运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汽车尾气排放的NO2、CO等。 

(6)地下水:隧道施工揭露地下含水层,造成隧道内涌水,对地下水水资源产生影响;施工废水下渗以及注浆防渗材料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隧道施工将对周边12处分散式饮用水泉点造成影响,环评提出供水保障方案,保障村庄人畜饮用水安全。 

(7)固废:主要包括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8)环境风险:危险品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违反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导致危险品在运输途中突发泄漏、爆炸、燃烧,将对沿线地表水和南溪河水生野生动物州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造成威胁。  

2、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敏感区:进一步优化穿越云南大围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路段的设计,尽量压缩隧道口、桥梁路段和路基路段的占地范围,减少工程对自然保护区的永久占用,施工营场地需纳入隧道开挖平台范围内,减少对保护区内土地的临时占用。对南溪河大桥进行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应急池专项设计,桥面径流收集后,经沉淀处理后排入南溪河;事故应急废水经收集后,清运处置,禁止排入南溪河。通过雨林近域恢复的方法,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群落结构和人工干预手段,营造出面积不小于工程破坏的雨林植被,加速施工影响区的雨林植被恢复。 

(2)生态环境: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小不合理占地。优化施工布置,临时设施尽量布置于永久占地范围内,避让植被较好区域;表土剥离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选用当地乡土物种进行植被恢复。工程占地范围内的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取就近移栽、采种繁育及其它人工繁育措施。加强对沿线野生动物的保护,防止对其生境的破坏;避免高噪声作业对其影响;严格约束施工人员行为,严禁捕杀野生动物等措施。  

(3)地表水:桥梁基础施工在采取做好围挡,跨河桥梁优化施工工序和工艺,禁止施工生产生活废水和桥梁钻渣随意排放,钻渣需运送至指定的弃渣场堆放。施工人员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全部回用;隧道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或达标外排,禁止排入自然保护区及地表水Ⅱ类水体。运营期服务设施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后用于场内或沿线绿化,不外排。 

(4)声环境: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环保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对项目沿线声敏感点近中期超标路段建设声屏障。  

(5)环境空气:土石方作业面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加强公路配套建构筑物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应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及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合理设置弃渣场、沥青搅拌、混合料拌合场站位置,弃渣场远离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环境敏感区。沥青拌合站距村庄、学校、医院及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不小于300m,混凝土拌合站距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不小于200m,并设置在当地施工季节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中、长隧道在运营期应安装纵向机械通风设备,并保证隧道通风风速达到相应的设计风速。沿线服务设施采用清洁能源作为燃料,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  

(6)地下水:在施工前完成12处受影响的农村水源点供水保障工程,保证村庄饮水不受影响。 

(7)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采取“集中收集、分类处理、尽量回用”的原则,其中废弃土石方在设置的弃渣场进行处置,拆迁建筑物的建筑垃圾部分用于施工场地和临时占地中场地平整,施工场地设生活垃圾临时存放点,集中收集后运送至各乡镇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危废贮存间分类存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公路沿线服务区、收费站等服务设施应设垃圾桶收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就近运往各城市及乡镇生活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  

(8)环境风险防范:针对自然保护区及地表水Ⅱ类水体,在跨河桥梁处设置加强型防撞墩及护栏、警示标志、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池,防止事故废水进入自然保护区及地表水Ⅱ类水体。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足够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3、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2019年1月3日~15日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分别于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1日在文山州和红河州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网络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1日~15日;于2022年11月9日、11日分别在《云南信息报》进行报纸公示;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期间,在项目沿线乡镇及可能受工程施工影响的沙坝小学、岩脚村、雨波村等居民点进行了公告栏公示。2023年3月20日、4月10日,建设单位分别在文山州、红河州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部门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1)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河口至马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单独选址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承诺  

(2)河口县人民政府关于河口至马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承诺  

(3)红河州河马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河马高速公路隧道建设运营对沿线居民用水影响的供水保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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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厅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审查,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64103332、0871-64667476、0871-68226553(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商业中心A9栋传真:0871-64123089邮编:650028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河口至马关高速公路工程项目 

红河州河口县和文山州马关县境内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云南绿色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位于红河州河口县和文山州马关县。推荐路线起点位于河口县城北山乡曼路村南侧龙眼树沟,设十字枢纽立交接国高G8011开河高速,经南溪镇、大南溪村、桥头乡、马关县的木厂镇、仁和镇,止于坝尾南侧,顺接已建的文山至马关高速。工程主线长84.03km,其中,红河州河口县境内41.807km,文山州马关县境内42.223km;设连接线3条,长9.573km,其中坝洒互通立交连接线长2.687km,桥头互通立交连接线长1.391km,仁和互通立交连接线长5.495km。主线设置桥梁26409m/91座(含立交区主线桥),设隧道隧道36872m/21座(以双洞计),桥隧比75.31%。工程共设互通立交6座、监控分中心1处,服务区1处(双向2个),停车区1处(双向2个),加水站1处,收费站4处,养护工区1处,交警设施2处,路政设施2处,边境检查站1处(双向2个),隧道管理所3处,隧道变电所30处,消防水泵房14处。本项目全线不单独布设取土石料场,不足石料将在周边合法石料场外购;经优化调整后,拟设弃渣场50个,表土堆存场设置于规划弃渣场内,弃渣场全部为沟道型和凹地型渣场;拟设施工营场地59处,施工便道145.183km(新建便道53.388km、利用改建便道91.795km)。工程总投资1662910.15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187.63万元,占总投资的3.32%。工程计划2023年12月开工,2026年12月完工,施工期3年。 

1、主要环境影响  

(1)生态敏感区 

①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项目线路K12+170~K13+960路段共计1790m以隧道、桥梁和路基形式穿越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其中隧道下穿1137m,桥梁上跨566m,路基穿越87m;另外K16+000~K17+666路段(龙堡隧道)距离保护区缓冲区10m。已取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准予河口至马关高速公路工程(红河州承建段)使用林地及在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建设的行政许可决定》(林资许准(滇)〔2023〕45号)。 

②河口南溪河水生野生动物州级自然保护区: 

项目K8+105以南溪河大桥一次跨越该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桥面与保护区水域重叠面积0.11hm2,无涉水桥墩,不占用保护区土地。 

③马关古林箐省级自然保护区: 

K22+100~K23+600路段以隧道临近自然保护区(博甲片区)实验区最近距离15m,A8K31+800~A8K32+ 400路段以隧道临近自然保护区(老箐片区)缓冲区最近距离270m,项目不在保护区内设置永久和临时设施,未占用保护区土地。 

④河口南溪河省级风景名胜区: 

项目线路K8+400~K22+200路段以隧道靠近河口南溪河风景名胜区南溪河片区,最近距离10m,项目不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永久和临时设施,未占用风景名胜区。 

⑤生态保护红线: 

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3.4545hm2,占用类型为南部边境热带森林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 

⑥雨林: 

工程永久占用的雨林,累计面积4.26hm2,占评价区内热带雨林总面积的0.50%;经优化调整后,不可避让临时占用热带雨林0.17hm2。 

⑦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 

项目线路K10+340~K50+450路基、桥梁、隧道形式穿越《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2-2030年)》生物多样性优先区域中的“云南南部边缘热带雨林区域的红河湿润雨林区”,累计长度约40.11km;工程编制了生物多样性专项保护、恢复和补偿方案,通过采取措施,对区域生物多样性影响有限。 

(2)其它生态环境: 

工程将永久占用自然植被面积73.95hm²,包括季节雨林、热性竹林、季风常绿阔叶林、热性落叶阔叶林、暖温性落叶阔叶林、暖温性针叶林、热性竹林、热性稀树灌草丛和暖温性灌丛等植被类型。将永久占用国家级二级公益林4.0175hm2,占用省级公益林14.4479 hm2。评价区分布有国家和云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分布有列入《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的极危、濒危、易危物种。  

(3)地表水:桥梁跨南溪河、盐水河、迷福河及其支流等水体,施工生产生活区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建筑材料的运输和堆放、桥梁隧道施工等对地表水体水质的污染影响等。运营期路桥面径流影响。  

(4)声环境: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等作业,运营期主要噪声为交通噪声。项目主线及连接线共计30处声环境保护目标,27处村庄、3处学校,经预测后,环评对超标的敏感点均提出了措施,影响较小。 

(5)环境空气:施工期施工作业、道路运输、砂石料堆存、拌合站扬尘和沥青烟污染。运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汽车尾气排放的NO2、CO等。 

(6)地下水:隧道施工揭露地下含水层,造成隧道内涌水,对地下水水资源产生影响;施工废水下渗以及注浆防渗材料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隧道施工将对周边12处分散式饮用水泉点造成影响,环评提出供水保障方案,保障村庄人畜饮用水安全。 

(7)固废:主要包括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8)环境风险:危险品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违反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导致危险品在运输途中突发泄漏、爆炸、燃烧,将对沿线地表水和南溪河水生野生动物州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造成威胁。  

2、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敏感区:进一步优化穿越云南大围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路段的设计,尽量压缩隧道口、桥梁路段和路基路段的占地范围,减少工程对自然保护区的永久占用,施工营场地需纳入隧道开挖平台范围内,减少对保护区内土地的临时占用。对南溪河大桥进行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应急池专项设计,桥面径流收集后,经沉淀处理后排入南溪河;事故应急废水经收集后,清运处置,禁止排入南溪河。通过雨林近域恢复的方法,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群落结构和人工干预手段,营造出面积不小于工程破坏的雨林植被,加速施工影响区的雨林植被恢复。 

(2)生态环境: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小不合理占地。优化施工布置,临时设施尽量布置于永久占地范围内,避让植被较好区域;表土剥离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选用当地乡土物种进行植被恢复。工程占地范围内的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取就近移栽、采种繁育及其它人工繁育措施。加强对沿线野生动物的保护,防止对其生境的破坏;避免高噪声作业对其影响;严格约束施工人员行为,严禁捕杀野生动物等措施。  

(3)地表水:桥梁基础施工在采取做好围挡,跨河桥梁优化施工工序和工艺,禁止施工生产生活废水和桥梁钻渣随意排放,钻渣需运送至指定的弃渣场堆放。施工人员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全部回用;隧道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或达标外排,禁止排入自然保护区及地表水Ⅱ类水体。运营期服务设施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后用于场内或沿线绿化,不外排。 

(4)声环境: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环保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对项目沿线声敏感点近中期超标路段建设声屏障。  

(5)环境空气:土石方作业面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加强公路配套建构筑物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应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及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合理设置弃渣场、沥青搅拌、混合料拌合场站位置,弃渣场远离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环境敏感区。沥青拌合站距村庄、学校、医院及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不小于300m,混凝土拌合站距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不小于200m,并设置在当地施工季节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中、长隧道在运营期应安装纵向机械通风设备,并保证隧道通风风速达到相应的设计风速。沿线服务设施采用清洁能源作为燃料,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  

(6)地下水:在施工前完成12处受影响的农村水源点供水保障工程,保证村庄饮水不受影响。 

(7)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采取“集中收集、分类处理、尽量回用”的原则,其中废弃土石方在设置的弃渣场进行处置,拆迁建筑物的建筑垃圾部分用于施工场地和临时占地中场地平整,施工场地设生活垃圾临时存放点,集中收集后运送至各乡镇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危废贮存间分类存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公路沿线服务区、收费站等服务设施应设垃圾桶收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就近运往各城市及乡镇生活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  

(8)环境风险防范:针对自然保护区及地表水Ⅱ类水体,在跨河桥梁处设置加强型防撞墩及护栏、警示标志、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池,防止事故废水进入自然保护区及地表水Ⅱ类水体。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足够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3、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2019年1月3日~15日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分别于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1日在文山州和红河州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网络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1日~15日;于2022年11月9日、11日分别在《云南信息报》进行报纸公示;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期间,在项目沿线乡镇及可能受工程施工影响的沙坝小学、岩脚村、雨波村等居民点进行了公告栏公示。2023年3月20日、4月10日,建设单位分别在文山州、红河州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部门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1)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河口至马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单独选址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承诺  

(2)河口县人民政府关于河口至马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承诺  

(3)红河州河马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河马高速公路隧道建设运营对沿线居民用水影响的供水保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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