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8月2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64103332、0871-64667476、0871-68226553(省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1002号
传 真:0871-64123089
邮编:650028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易门凤林工贸有限公司煤焦油、渣处理站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易门工业园区大椿树片区现有厂区东侧 | 易门凤林工贸有限公司 | 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易门凤林工贸有限公司煤焦油、渣处理站技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易门凤林工贸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易门工业园区大椿树片区现有厂区东侧 建设内容:回收处理云南省及周边区域炼焦及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生产中产生的中低温煤焦油60000吨/年;技改扩建项目除依托现有厂区外供排水、配变电系统外,其他主体工程、公辅设施均为新建。包括原辅料储运系统,煤焦油处置车间,成品罐区,配套供排水系统,配变电系统、供热以及废气、废水、固废暂存等环保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1)废气:施工期间主要为物料堆存过程及运输过程产生的施工扬尘及动力机械排放的尾气;(2)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设备冲洗、混凝土搅拌废水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和物料运输车辆交通噪声;(4)固废:施工及挖掘土方产生的弃土石、建筑垃圾、拆除设备以及生活垃圾等。 二、运营期(1)废气:燃煤锅炉废气;管式加热炉废气;不凝气及储罐废气以及生产区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居民及环境的影响;(2)废水:废水主要是原料储罐及油水分离废水、地坪冲洗水、软水站及锅炉排污水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泵类噪声;(4)固废:固废主要是原料罐区沉渣及过滤废渣、洗涤渣、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包括洒水降尘、交通管理;设置沉淀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固废回收处理等措施;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废气主要包括:储罐废气(G1)、蒸汽发生器废气(G2)、加热炉废气(G3)、不凝气废气、柴油储罐废气、生产区有机废气、废水处理站废气、食堂油烟、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等,本项目产生的蒸汽发生器废气,配备25m高排气筒(φ0.3m,编号DA002)达标排放;加热炉废气进入废气处理系统(工艺:碱液喷淋塔+等离子分解+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配备25m高排气筒(φ0.5m,编号DA003)达标排放。通过在储罐区设置收集管及厂区绿化减少了无组织排放。废水:项目生产废水采用“汽提蒸发塔+酸析隔油沉淀+破乳混凝沉淀+压滤+均质池+混凝沉淀+厌氧塔+缺氧好氧+二沉池+砂滤+碳滤”工艺,经处理后回用于尾气碱液喷淋洗涤系统作为补充水以及地坪冲洗,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尾气碱液喷淋洗涤系统作为补充水,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后,分批次送项目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尾气碱液喷淋洗涤系统作为补充水或者厂区绿化。固废:项目固废主要是原料罐区沉渣及过滤废渣、洗涤渣、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原料罐区沉渣及过滤废渣、洗涤渣、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均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噪声:噪声主要来自于各工序的机械噪声,生产设备均置于车间厂房内,并在车间外建设绿化带隔离。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的设备、生产厂房密闭通气式,关键部位加胶垫以减小震动,使厂界噪声达到相关标准的要求。 | 1.在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站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11月4日;2.发放个人调查表116份,团体调查表21份,全部收回;均支持项目建设,建设单位提出的意见均进行了回复,并将拟纳入后续环保管理。3.2020年6月5日、6月10日采用了两次登报(“玉溪日报”)公示、网站(环评互联网及易门生活网)公示和现场(项目周边区域)发布告示的方法进行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4.评审后报告修改过程中,由于本项目部分工艺、产品及环保措施发生变更,故于2022年9月重新修改编制完成《煤焦油、渣处理站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建设单位于2022年9月在环评互联网网站、易门县人民政府网站、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工业园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玉溪日报上开展了第三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9月15日~2022年9月28日,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信息。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64103332、0871-64667476、0871-68226553(省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1002号
传 真:0871-64123089
邮编:650028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易门凤林工贸有限公司煤焦油、渣处理站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易门工业园区大椿树片区现有厂区东侧 | 易门凤林工贸有限公司 | 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易门凤林工贸有限公司煤焦油、渣处理站技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易门凤林工贸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易门工业园区大椿树片区现有厂区东侧 建设内容:回收处理云南省及周边区域炼焦及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生产中产生的中低温煤焦油60000吨/年;技改扩建项目除依托现有厂区外供排水、配变电系统外,其他主体工程、公辅设施均为新建。包括原辅料储运系统,煤焦油处置车间,成品罐区,配套供排水系统,配变电系统、供热以及废气、废水、固废暂存等环保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1)废气:施工期间主要为物料堆存过程及运输过程产生的施工扬尘及动力机械排放的尾气;(2)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设备冲洗、混凝土搅拌废水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和物料运输车辆交通噪声;(4)固废:施工及挖掘土方产生的弃土石、建筑垃圾、拆除设备以及生活垃圾等。 二、运营期(1)废气:燃煤锅炉废气;管式加热炉废气;不凝气及储罐废气以及生产区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居民及环境的影响;(2)废水:废水主要是原料储罐及油水分离废水、地坪冲洗水、软水站及锅炉排污水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泵类噪声;(4)固废:固废主要是原料罐区沉渣及过滤废渣、洗涤渣、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包括洒水降尘、交通管理;设置沉淀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固废回收处理等措施;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废气主要包括:储罐废气(G1)、蒸汽发生器废气(G2)、加热炉废气(G3)、不凝气废气、柴油储罐废气、生产区有机废气、废水处理站废气、食堂油烟、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等,本项目产生的蒸汽发生器废气,配备25m高排气筒(φ0.3m,编号DA002)达标排放;加热炉废气进入废气处理系统(工艺:碱液喷淋塔+等离子分解+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配备25m高排气筒(φ0.5m,编号DA003)达标排放。通过在储罐区设置收集管及厂区绿化减少了无组织排放。废水:项目生产废水采用“汽提蒸发塔+酸析隔油沉淀+破乳混凝沉淀+压滤+均质池+混凝沉淀+厌氧塔+缺氧好氧+二沉池+砂滤+碳滤”工艺,经处理后回用于尾气碱液喷淋洗涤系统作为补充水以及地坪冲洗,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尾气碱液喷淋洗涤系统作为补充水,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后,分批次送项目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尾气碱液喷淋洗涤系统作为补充水或者厂区绿化。固废:项目固废主要是原料罐区沉渣及过滤废渣、洗涤渣、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原料罐区沉渣及过滤废渣、洗涤渣、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均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噪声:噪声主要来自于各工序的机械噪声,生产设备均置于车间厂房内,并在车间外建设绿化带隔离。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的设备、生产厂房密闭通气式,关键部位加胶垫以减小震动,使厂界噪声达到相关标准的要求。 | 1.在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站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11月4日;2.发放个人调查表116份,团体调查表21份,全部收回;均支持项目建设,建设单位提出的意见均进行了回复,并将拟纳入后续环保管理。3.2020年6月5日、6月10日采用了两次登报(“玉溪日报”)公示、网站(环评互联网及易门生活网)公示和现场(项目周边区域)发布告示的方法进行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4.评审后报告修改过程中,由于本项目部分工艺、产品及环保措施发生变更,故于2022年9月重新修改编制完成《煤焦油、渣处理站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建设单位于2022年9月在环评互联网网站、易门县人民政府网站、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工业园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玉溪日报上开展了第三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9月15日~2022年9月28日,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信息。 |
原文链接:http://sthjt.yn.gov.cn/hpgl/jsxmhjyxpj/npzxmgs/202308/t20230830_2352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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