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吐鲁番市汇鑫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66号)和《自治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试行)》(新环固体发〔2022〕89号)要求,按照“总量控制、成熟一家、确定一家”的原则,经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推荐和资料审查,我厅组织专家核查确认,该单位符合试点要求,现决定向吐鲁番市汇鑫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颁发《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经营许可证》。企业相关信息如下:
经营许可证编号:SD06
法人名称:吐鲁番市汇鑫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新城西路7216号鑫远石材有限公司院内
法定代表人:徐规划
经营设施地址: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石材工业园新城西路7216号(中心坐标为E90°7'42"、N42°53'11")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收集、贮存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900-002-03、900-003-04、900-004-05、900-402-06(限定日常生活提供服务活动中产生的除反应性废物外的相关危险废物)、900-199-08(限定报废回收拆解行业产生的相关危险废物)、900-201-08(限定清洗金属零部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煤油、柴油、汽油)、900-203-08、900-214-08、900-217-08、900-218-08、900-219-08、900-220-08、900-221-08、900-249-08(限定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264-010-12、264-011-12、264-013-12、900-251-12、900-252-12、900-253-12、900-299-12、900-019-16、900-023-29(限定生活垃圾分类产生的相关危险废物)、900-024-29(限定生活垃圾分类产生的相关危险废物)、900-052-31(限定废铅蓄电池)、900-349-34、900-032-36、900-039-49、900-041-49(限定含有或沾染毒性危险废物的相关危险废物)、900-042-49(限定除剧毒化学品、反应性废物外的其他危险废物)、900-044-49、900-045-49、900-047-49(限定除剧毒化学品、反应性废物外的其他危险废物)、900-999-49(限定除剧毒化学品、反应性废物外的其他危险废物)、900-049-50
危险废物经营规模:4905吨/年
有效期限:2023年8月14日—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8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gtfwwxsp/202308/00b4fbdfa1a0400e9d41fff07d5a4d3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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