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环保民声网!
当前所在: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33)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06 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拟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33)整改工作进行销号,现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3年8月4日—8月17日。

  二、公示期间,我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厅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三、联系方式:

  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

  电话:(0531)51798200,51798194(传真) 

  通讯地址: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 

  邮编:250101 

  电子邮箱:daqichu@shandong.cn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8月3日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 第33)整改情况的公示

  

  

  问题编号

  反馈问题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33

   

  山东省车用燃油质量长期得不到保障,不但成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的短板和薄弱环节,也对周边地区带来不良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禁止向汽车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以及其他非机动车用燃料。但是,原省工商局、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相互推诿,监管严重缺位,全省炼化企业违法向物流运输企业销售普通柴油或高硫分燃油的问题突出。督察组现场抽查3个地市4家炼化企业,发现这些企业将普通柴油或高硫分燃油违法售给物流企业。2018年以来,东营齐润化工有限公司将3万余吨硫含量近2000毫克/千克的常压柴油,垦利石化有限公司将3万余吨硫含量2000-3000毫克/千克的燃料油,出售给物流运输企业和加油站,最高超标达300倍。第一轮督察以来,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将40余万吨国V普通柴油销往多家物流运输企业,中国化工集团昌邑石化有限公司将6万余吨国Ⅳ和国Ⅴ普通柴油销售给物流运输企业。特别是昌邑石化有限公司在现场检查时,拒绝配合,不提供相关台账,并临时编造虚假记录。此外,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调和油的问题也未得到有效遏制。非法调和油一般通过非法加油点、流动加油车等渠道流入市场。2017年以来,山东省各地市共打击取缔非法加油点近2000起,但对上游非法调和油生产企业打击力度不够,甚至在督察期间媒体曝光有关问题后,仍不够重视,仅东营市迅速查处了违法企业,其他地市推进不力。根据东营市查处情况,该市福德化工有限公司、腾越化工有限公司和宇政工贸有限公司就已非法生产销售数千吨调和油,涉案调和油硫含量超标4倍到15倍不等,福德化工有限公司调和油铅含量超标4倍,成为机动车污染的重要原因。

   

  1.督促企业加强成品油装卸、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的污染物排放监管。

  2.加强对伪劣成品油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

  3.依法依规进行成品油生产经营项目环评审批。

   

  1.配合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应急厅加强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监管;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督促企业加强成品油装卸、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的污染物排放监管。

  2.加强对伪劣成品油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

  3.严格成品油生产项目、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项目环评审批。

  1.2020年1月,配合省商务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黑加油站点查处打击工作的通知》。3月,配合省交通运输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自备及装置(设施)监管的意见》。2021年7月,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等5部门印发《关于建立在用车用油品溯源机制》的通知。11月,配合省市场监管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2.将成品油管理纳入全省大气污染重点整治专项行动。2021年9月和2022年5月,先后组织开展全省加油站油气回收专项治理和夏秋季挥发性有机物突出问题督导帮扶行动,对234家加油站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问题326个,均已全部完成整改。期间开展“以查带训”,通过现场培训、技术帮扶等方式,帮助基层提高监管人员能力和水平。

  3.加强全省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截至2020年10月底,满足条件的155家加油站全部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完成在线监测平台联网。2022年6月,印发《关于加强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通知》(鲁环便函〔2022〕684号)。2022年6—10月,全省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督检查7888家(次),发现问题交由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督促整改。

  4.加强对伪劣成品油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对烟台、威海市开展督战督办,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紧盯国家清洁车用油品管理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发现问题整改,并对有关市进行督办。

  5.督促指导各级环评审批部门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依法依规审批成品油生产经营项目环评手续。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zwgk/gsgg/202308/t20230803_438977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民声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环保民声网 hbjd.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