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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6日生态环境部关于乐东10-1气田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29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作者:佚名

  

  

  根据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部拟对乐东10-1气田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6日-2023年8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序号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工程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乐东10-1气田开发项目

  南海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中海油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拟在乐东10-1气田新建1座无人井口平台(LD10-1 WHPA),新钻生产井8口,预留井槽1个。在LD10-1 WHPA平台至LD22-1 CEP平台间海底表面铺设1条长约15.5千米的海底混输管道,挖沟铺设1条长约15.5千米的海底电缆。同时,对现有LD22-1 CEP平台进行适应性改造,包括新增2台生产水过滤器、1台聚结分离器等。

  (1)海洋水质:项目对海洋水质的影响主要来自于施工期钻井液/钻屑排放、海底管缆铺设产生的悬浮泥沙。含油量超过8%的水基钻井液和钻屑运回陆地处理。各类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生产垃圾、生活垃圾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运营期含油生产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海,生产垃圾分类收集后运回陆地处理。

  (2)海洋生态:海底管缆铺设及钻井液、钻屑排放会对鱼卵、仔稚鱼、游泳生物的生长与繁殖产生一定的影响,并造成底栖生物的掩埋、覆盖等。拟采取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降低施工强度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影响,并通过增殖放流等措施进行生态补偿。

  (3)环境风险:针对井喷、输油软管破裂和船舶碰撞等潜在的环境风险事故,采取严格作业规程、加强压力监控、定期检查巡护等措施。发生溢油事故时,立即启动溢油应急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特别是敏感目标的影响,及时清理溢油并报告相关政府部门。

  010-65645526


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ywdt/gsgg/gongshi/gsq/202307/t20230726_10372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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