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2年全区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结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7-22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各盟市生态环境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等有关规定,自治区生态环境部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47家企业进行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现对验收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2022年全区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sthjt.nmg.gov.cn/sthjdt/tzgg/202307/t20230721_23503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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