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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6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14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焦化分厂焦炉煤气氨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位于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分厂厂区内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万资嘉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技术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1#洗氨塔,新建2台处理12万标立方米/小时磷酸洗氨塔,新建2座氨解析、精馏及配套装置;对2#洗氨塔进行终冷改造,拆除塔内填料,新增循环泵和换热器及喷洒设备,给磷酸洗氨塔后的煤气降温,保证进入洗苯塔(现有)煤气温度在25℃左右;新建处理12万标立方米/小时煤气所产生的富液解吸、精馏及产品缓冲罐等设备;拆除现有两套氨分解设施(氨分解炉);新建无水氨稀释浓氨水设备和浓氨水储罐;更换现有一台蒸氨塔盘为高效塔盘,增加一台剩余氨水过滤器和两台氨水碱液混合器。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洒水抑尘等措施,堆场采取遮盖措施;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等。

  运营期:选择耐腐蚀材料及可靠的密封技术;输送泵选用屏蔽泵或具有双端面机械密封的泵;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系统;生产区储槽无组织排放的氨气经压力平衡系统集中收集后返回吸收塔等。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清洗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八钢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蒸氨废水,经焦化分厂现有酚氰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全厂废水处理厂净化处理后回用。

  3.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主要为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优先回收利用,剩余部分收集后合规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运营期:主要为焦油渣(HW11)产生量约87.6吨/年,经收集后送至焦化分厂配煤车间用于炼焦。

  4.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机械。采取的降噪措施主要为: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施工噪声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噪声影响将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除。

  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泵类等。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加强对生产设备的保养等措施。经预测,项目区场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限值。

  5.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煤气、氨水等,最大可信事故为危险物质泄漏及衍生事故。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氨水储罐单独布置,设置在通风、远离热源的地方。储罐区四周设围堰,设置工业水喷淋管线及喷嘴等;依托焦化分厂现有2座1280立方米事故池。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新疆东方希望碳素有限公司燃气工区煤气发生炉技改项目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产业园新疆东方希望碳素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新疆东方希望碳素有限公司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4台循环流化床煤气发生炉(3×40000Nm3/h+1×30000Nm3/h)及配套设施,替换现有18台煤气发生炉及配套设施,分二期建设,一期建设2台循环流化床煤气发生炉(2×40000Nm3/h),二期建设2台(1×40000Nm3/h+1×30000Nm3/h)。

  项目占地面积约1.68hm2。

  项目总投资36635万元,环保投资277万元,占总投资的0.756%。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技改工程受煤斗进料粉尘、破碎筛分粉尘、煤仓粉尘、灰仓粉尘、渣仓粉尘分别收集后由5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5根排气筒排放。煤棚为全封闭,内设喷雾抑尘设施,可有效控制无组织粉尘排放,原煤输送设计采用密闭廊道,受煤斗设计在全封闭煤棚内,也可有效抑制煤尘,灰仓为全密闭,并采用气力输送系统。

  废水防治措施:技改工程废水主要为蒸氨系统废水和余热锅炉排水,蒸氨系统废水,全部依托东方希望现有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技改工程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铁、炉渣、飞灰、布袋除尘器集尘、废滤袋,其中废铁定期外售进行综合利用,炉渣在渣仓内存储后定期外售进行综合利用,飞灰由飞灰仓暂存后经管道输送至自备电站作为锅炉燃煤配料进入锅炉焚烧,炉渣仓和飞灰仓布袋除尘器集尘同炉渣和飞灰一同处理,废滤袋集中收集后送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置;技改工程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机油,依托东方希望碳素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

  地下水环境保护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采取措施。

  土壤环境保护按照“源头控制、过程防控” 原则采取措施。

  风险防治措施:地面进行硬化及防渗处理,事故废水依托东方希望已有事故应急池,项目投运后按要求及时对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并备案。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3

  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阜康冶炼厂废水深度处理项目

  项目位于新疆阜康产业园的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阜康冶炼厂内

  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阜康冶炼厂

  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技术改造,建设内容主要为1.主体工程包括:①高盐废水乏汽蒸发处理工程:是利用现有厂区加热釜闪蒸槽乏汽及动力回水减温降压时多余热量对现有高盐废水进行处理,设计处理量为390立方米/日。②废水深度处理工程:包括阜康冶炼厂产生的现有生产废水以及氧化塘储存水深度处理,设计处理量为160立方米/日;生活污水深度处理,设计处理量为110立方米/日;锅炉房反渗透浓水脱硬,设计处理量为160立方米/日。③资源化利用工程:是使用项目高盐废水及生产废水处理产生的硫酸钠废盐与外购碳酸氢铵反应生产碳酸钠及硫酸铵。设计处理硫酸钠废盐2万吨/年,年产碳酸钠1.424万吨,硫酸铵2.016万吨。其中碳酸钠全部作为企业生产原料回用,硫酸铵外售。2.公辅工程包括供水、供电、供汽、供暖、办公区等;3.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等污染防治工程。本工程总投资约15029.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9万元,占总投资的3.12%。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设置封闭围挡,并采取覆盖、择时施工、洒水抑尘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有:①真空袋式过滤废气、碳酸氢钠煅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氨气、颗粒物,氨气经采用硫酸作为吸收介质的多级喷淋洗气塔处理后通过一根2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经负压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氨气通过同一根高25米的排气筒排放。氨气及颗粒物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②碳酸钠产品及硫酸铵产品包装产生的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通过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酸化槽硫酸雾废气、硫酸储罐废气、碳酸钠及硫酸铵包装废气、生活污水处理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雾、颗粒物、硫化氢、氨。本项目车间采用全封闭形式,对酸化槽加盖并加强车间通风、生活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均进行加盖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硫酸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硫化氢和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5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中二级标准要求。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本次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T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标准后,冬储夏灌。本项目高盐废水、生产废水、反渗透废水经深度处理后均返回现有生产工序作为生产水使用,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施工噪声影响范围内无居民集中区,施工噪声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各类离心机、风机、泵类等噪声,源强范围80~90分贝。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吸音和减振措施;加强厂区绿化、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采取措施后厂界处昼、夜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噪声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弃土和生活垃圾。弃土全部用于项目区场地平整;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定期运往当地指定的场所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阜康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运营期间固体废弃物主要为:①反渗透浓水处理产生的碳酸钙经收集后外售建材公司作为原料使用;②反渗透浓水处理产生的废过滤膜、布袋除尘器废布袋由厂家进行更换回收;③布袋除尘处理收集粉尘返回产品包装工序;④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送阜康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分区填埋处理;⑤生产废水处理产生的废盐需进行鉴定,若为危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若为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运至新疆喀拉通克矿业有限公司处理;⑥生产废水处理除重工序金属渣、除油工艺油渣及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依托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内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进行收集、储存和转移。

  5.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的建设使用现有工程厂区内土地,未改变评价区域土地利用类型,同时项目在建设完成后会进行相应的绿化和地面硬化措施,故本项目建设不会导致生态环境质量的降低。

  6.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包括:危险物质泄漏及废气、废水处理设施故障导致废气、废水排放对周边区域环境质量及人员健康安全产生的影响。

  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主要有:项目各建筑物设计及施工应满足防火间距要求;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巡检;选用防腐、防水、防尘的电气设备,并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和接地保护;采用双回路电源;在危险地点和危险设备处,应设置防护栏等隔离设施,并设立安全标志;硫酸储罐区地面全部进行防渗、防漏、防腐处理,并修建围堰;设置截断阀;对各处理设备进行定期检查;设置事故池;修订企业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发生事故立即启动。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4

  甫沙8井地面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喀什地区叶城县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部署试采井2口(甫沙8井、甫沙9井),钻井工程均已单独批复;采用低压试采流程,原油经井口油嘴节流后进入生产分离器分离计量,分离后的原油进入原油储罐暂存,罐车外运;配套建设工艺、配管、暖通、消防、仪表、通信、电气、土建等设施。本项目总投资11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7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6%。

  项目实施可能造成的主要不利环境影响为生态类,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为:施工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合理规划,严格控制占地面积,对规划占地范围外的区域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禁止乱轧乱碾,避免破坏自然植被,造成土地松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恢复。施工过程中严格规定车辆和各类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使之限于在施工区范围内活动,最大限度减少对植物和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的破坏。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施工人员对野外植被滥砍滥伐,破坏沿线地区的生态环境。新建井场采取砾石压盖、场地平整,降低水土流失风险;严格控制和管理施工期间车辆行驶的范围;设置水土保持宣传警示牌。运营期定期检查设备,如发生设备老化,接口断裂,及时更换设备。对于事故情况下造成的油外泄事故一要做好防火,二要及时控制扩散面积并回收外泄油。定时巡查井场等,及时清理落地油,降低土壤污染。加强巡护人员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禁止巡护人员破坏植被、捕杀动物,禁止乱扔垃圾、破坏和随意踩踏已恢复或正在恢复的植被。

  同时报告书也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固体废物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5

  博大区块产能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境内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部署采气井场4口,项目新建4条集输管线,管线总长度为17.3km、燃料气管线13.6km(与集输管线同沟敷设),以及配套的自控仪表、通信、电气、消防、土建等辅助设施及环保工程。本项目总投资约3982.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49万元,占总投资13.8%。

  项目实施可能造成的主要不利环境影响为生态类,主要表现为施工期井场、管线、道路占用土地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和土壤、植被、动物扰动,破坏地面表层结构、降低土壤抗侵蚀能力、造成水土流失等。施工期控制井场占地面积,尽量减少扰动面积,减少灌木林地占用;加强井区的野生动物保护,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猎杀野生动物;尽量减少施工活动对植被的破坏,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培训,井场、站场和管线尽量避开项目区膜果麻黄的密集分布区。施工区设置明显的作业区域标志,加强管理,把施工作业严格控制在作业区内。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场地界线范围内施工,并安排专人监督;站场施工在开挖地表、平整土地时,临时堆土必须进行拦挡,施工完毕,应尽快整理施工现场;燃料气管线与单井集输管线同沟敷设;按设计标准规定,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不得超过作业标准规定;施工结束后恢复地貌原状。施工时对管沟开挖的土壤做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压实,保护植被生长层,降低对土壤养分的影响,尽快使土壤恢复生产力,减少水土流失;禁止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滥捕滥杀,做好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项目施工占用公益林前,应向林草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和车辆在规定范围内作业,严禁砍伐公益林灌木作燃料,做好火灾防范工作。

  运营期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防止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加强对管线、设备的管理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泄漏事故;对泄漏的落地油应及时清理,彻底回收;在道路边、油田区,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从管理上加强对作业人员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同时报告书也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固体废物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6

  若羌2×35万千瓦燃煤热电联产项目

  项目位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

  新疆特变电工楼兰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超临界双抽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2×1215t/h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直流煤粉锅炉。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及辅助设施。

  一、拟采取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设置封闭围挡,并采取覆盖、择时施工、洒水抑尘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运行期: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SCR脱硝+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脱硫”,综合除尘效率≥99.95%,脱硫效率≥98.8%,脱硝效率≥85%,脱汞效率≥70%。处理后烟气经210m高烟囱排放,配置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mg/m³、35mg/m³、50mg/m³。汞及其化合物执行《燃煤电厂烟气汞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T3909-2016)表1新建燃煤电厂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为铁路来煤,厂内设专用输煤皮带,设置抑尘装置,用于防止煤尘飞扬。煤场采用全封闭,中间为大跨度干煤棚。煤场设有喷淋洒水装置,以保持煤堆表面的湿度,防止煤尘飞扬。

  运煤系统各栈桥面及转运站均采用水冲洗。转运站煤尘拟采用机械通风+脉冲式布袋除尘器。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

  二、拟采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建设期: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包括含有食物残渣及动植物油的建筑工地食堂排放的污水及施工人员洗漱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化粪池处理,最终进入园区下水管网。②生产废水中含泥沙污水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机械设备冲洗水由于含油,单独设清洗地点,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运行期:①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废水经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进入循环冷却水系统及清水池回用。②脱硫废水经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湿式除渣。③输煤系统排水排入含煤废水处理装置处理。④锅炉酸洗水排入厂区废水贮存池加药氧化、酸碱中和处理后,排至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⑤生活污水排入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⑥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废水采用絮凝沉淀工艺,处理后的废水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全部回用。三、拟采取的固废环保措施主要为:建设期:建筑垃圾应尽量回收有用材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最终由若羌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运行期:处置措施:灰渣、脱硫石膏、石子煤全部综合利用,废滤膜由厂家更换回收,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催化剂)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储存措施:厂区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规定。

  四、拟采取的声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进行规范,文明施工作业,严格遵守施工管理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运行期:将高噪声设备安放在封闭厂房或室内;在锅炉对空排汽口、风机等处加装消声器;汽轮机、发电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隔振并安装隔音罩;所有转动机械部位加装减振固肋装置等降噪措施。

  五、本项目环境风险为变压器废油。本项目设置1座80m3事故油池,收集事故废油。制定事故状态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措施。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立即启动。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hjyxpjnsp/202306/d115de1c63584fcaba5449c78ca1dc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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