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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排污许可证持证单位排放口二维码标识牌立牌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3 来源: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佚名

  

  各区生态环境局、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各排污许可证持证单位:

  为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上海市排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等要求,进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排放口二维码标识牌(以下简称二维码标识牌)立牌管理要求,实现排污许可证载明排放口的二维码标识牌全覆盖并实施动态更新,提高排放口精细化和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效能,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排污许可证持证单位二维码标识牌立牌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持证单位二维码标识牌立牌要求

  (一)按时完成立牌工作。标识牌立牌工作是排放口规范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二维码标识牌立牌范围包括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废气(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及其所对应的采样点。本市辖区内的排污单位应在首次取得排污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排污许可证载明的相关要求完成二维码标识牌的立牌工作;排污许可证持证单位(以下简称持证单位)涉及新增排放口或排放口名称、类型、主要污染物等标识牌信息变化情形的,应在完成重新申请(变更)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二维码标识牌的立牌或更新工作。2023年4月30日前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最晚应于2023年10月底前完成二维码标识牌立牌及更新工作。

  (二)核实确认标识牌信息。持证单位对二维码标识牌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在开展立牌工作时,应首先对标识牌电子信息进行核对,确保与排污许可证载明信息一致。持证单位可通过登录本市“一网通办”平台搜索进入“排污许可证二维码查询”服务事项,查看、下载其排污许可证中载明排放口的二维码标识牌电子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三)规范制作安装标识牌。持证单位应按照《上海市固定污染源排放口标识牌信息化建设技术要求(2019版)》(沪环评〔2019〕208号)要求,制作、安装二维码标识牌,确保标识牌信息准确、印刷清晰、安装规范。标识牌安装完成后,持证单位应及时上传已完成的排放口、采样点立牌清单或现场照片。

  (四)做好标志牌日常维护。二维码标识牌立牌完成后,持证单位可通过手机等终端扫描二维码,实时查询排污许可证正(副)本,查看相关登记事项、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以及该排放口许可信息、在线监测、执法监测结果等信息。持证单位应做好二维码标识牌的日常巡视、维护和管理,当标识牌发生损毁或信息无法识别时,应及时进行更换。

  二、加强二维码标识牌建设的监督管理

  (一)落实责任,明确要求。排放口二维码标识牌是排污许可证后监管的重要支撑,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高度重视二维码标识牌立牌管理工作,按照固定污染源“谁核发、谁负责”职责分工,强化持证单位排放口标识牌的规范化立牌管理,核发排污许可证时明确载入排放口二维码标识牌安装要求。

  (二)加强监管,推进落实。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跟踪督促和帮扶指导,及时解决持证单位在二维码标识牌信息获取、立牌安装过程中反映的相关问题。要加强日常监管,督促排污单位落实立牌主体责任,将持证单位立牌及时性、规范性等内容纳入排污许可证日常执法检查范围,依法查处未及时或未按要求设立、更新排放口二维码标识牌等违反许可证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

  (三)定期调度,强化跟踪。各区生态环境部门应动态跟踪辖区内持证单位二维码标识牌立牌情况,并分别于每年6月底前、12月底前统计辖区内持证单位排放口标识牌立牌工作进展并上报我局(表单见附件2)。我局建立调度机制,定期对全市二维码标识牌立牌情况进行调度,并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三、强化信息化能力建设保障措施

  我局将会同市大数据中心,依托本市固定污染源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做好相关二维码标识牌立牌管理相关信息化保障工作。

  (一)做好技术保障。完善“一网通办”许可证二维码查询服务事项,便利企业查看和下载标识牌电子信息;强化与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对接及回流数据应用,做好排污许可证排放口二维码标识牌电子信息生成和自动更新,及时处理持证单位立牌中遇到的技术问题;按照生态环境部有关二维码标识牌技术规范的更新要求,适时修订二维码标识牌相关技术文件。

  (二)完善系统功能。完善固定源综合监管信息系统中持证单位排放口标识牌信息及立牌情况的查询、统计、调度等功能,不断强化标识牌立牌的规范化管理;完善二维码承载的管理功能,进一步提升排污许可信息公开和管理服务能力,支撑生态管理部门提升监管效能。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潘宏杰,电话:23115621。

  电子邮箱:hjpan@sthj.shanghai.gov.cn。

  2. 市大数据中心 王跃,电话:24011571;陈祎华,电话:24011574。

  

  附件:1. 排污许可证二维码标识牌立牌操作流程

   2. 持证单位二维码标识牌立牌工作统计表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15日

  

  

  附件1

  

  排污许可证二维码标识牌立牌操作流程

  

  一、标识牌电子信息获取

  排污许可证持证单位通过本市“一网通办”平台中的“排污许可证二维码查询”服务事项,查看、下载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二维码标识牌电子信息。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登录一网通办

  1. 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s://zwdt.sh.gov.cn,进入上海一网通办界面。

  2. 点击右上角“登录”,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系统。

  (二)查看和下载二维码标识牌信息

  1. 在搜索框内输入“排污许可证二维码查询”,点击“搜一下”,在搜索列表中找到排污许可证二维码查询政务服务事项。

  2. 点击“立即办理”,进入排污许可证二维码查询界面,可对排放口标识牌电子信息进行查询、查看、下载等操作。

  3. 筛选。通过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名称、排放口分类、排放口类型等条件进行筛选,平台将以列表形式展示相应排放口主要信息。

  4. 查看。点击“查看”,可查看排放口和采样点二维码标识牌信息。如果发现标识牌信息不全或与排污许可证载明信息不一致,需点击“重新生成”,重新生成该排放口和采样点二维码标志牌信息。

  5. 核对。对标识牌电子信息进行核对,确保与排污许可证载明信息一致,重点包括标识名称、污染源名称、排污许可证编号、排放口名称、排放口编号、排放口类型、主要污染物等内容。

  6. 下载。点击“下载”,可下载二维码标识牌。选择多个排口,点击“批量下载”,可批量下载二维码标识牌。

  二、标识牌制作和安装

  二维码标识牌的制作、安装应符合《上海市固定污染源排放口标识牌信息化建设技术要求(2019版)》(沪环评〔2019〕208号)(文件可通过我局官网https://sthj.sh.gov.cn/查询),包括主要信息、颜色、字体、尺寸、材质、安装位置等技术要求,确保标识牌信息准确、印刷清晰、安装规范。

  标识牌应设置于排放口附近醒目处,当排放口与其对应的采样点距离较远时,还应在对应排放口的采样点额外单独设立采样点标识牌。

  三、立牌结果上传

  持证单位完成标识牌安装后,扫描二维码即可查看排口详细信息,包括“基本信息、监测数据、监察情况、立牌工作”四个模块内容。持证单位可通过其中的“立牌工作”模块上传已完成的排放口、采样点立牌现场照片;或通过一网通办“排污许可证二维码查询”服务事项中的“立牌工作”操作,上传已完成的立牌清单或现场照片,完成全部立牌工作。

  四、异常情况处理

  持证单位如遇到二维码标识牌信息缺失、信息与排污许可证不一致等异常情况,可通过一网通办“排污许可证二维码查询”服务事项中的“重新生成”操作,更新二维码标识牌电子信息;如果更新操作后相关信息仍不一致的,可向核发该排污许可证的生态环境部门反馈处理。

  

  附件2

  持证单位二维码标识牌立牌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区生态环境局/××管委会 单位:个

  标识牌

  类型

  进展

  情况

  二维码标识牌数量

  备注

  废气主要

  排放口

  废气一般

  排放口

  废水主要排放口、

  设施或车间废水排口

  废水一般

  排放口

  雨水

  排放口

  合计

  排放口

  标识牌

  应装








  已装








  未装








  采样点

  标识牌

  应装








  已装








  未装








  注:“应装”为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排放口数量、“已装”为完成安装并上传照片的数量;“未装”为未完成安装或上传照片的数量。

  

  

  PDF附件 074.pdf


原文链接:https://sthj.sh.gov.cn/hbzhywpt2025/20230523/7043ebc2d7a14c6d9745338e5542cf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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