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环保民声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媒体视点

2023年川滇两省共同保护治理泸沽湖联席会议强调 共同努力实现泸沽湖保护治理长效长治

发布时间:2023-05-12 来源: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2023年川滇两省共同保护治理泸沽湖联席会议暨现场办公会4月22日至23日在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县召开。四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泸沽湖省级湖长靳磊,云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泸沽湖省级湖长杨亚林出席会议并作工作安排。

  会议指出,自2019年川滇两省开展联合巡湖以来,泸沽湖保护治理取得显著成效。两省联合印发了《川滇两省共同保护治理泸沽湖“1+3”方案》,积极达成了稳定保护泸沽湖水质Ⅰ类标准的共识,环湖巡查督察、水质分析研判、横向生态补偿等工作向纵深推进;扎实推进截污管网建设等工程,为泸沽湖保护治理打下坚实基础;积极推进泸沽湖保护治理立法和规划工作,相关法规政策规划逐步统一衔接,为依法治湖提供了法治保障;持续深化执法合作,多次开展环境保护、旅游市场整治等方面的联合执法活动,形成多方共同推进泸沽湖保护治理的良好局面。

  会议强调,要聚焦新发展理念,增强政治担当,坚决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到泸沽湖保护治理工作中;要正视问题和不足,在推进保护治理协同性和严控面源污染上取得实效突破;要健全常态化协同对接机制,推动形成保护治理强大合力,共同努力实现泸沽湖保护治理长效长治。

  会议要求,双方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推动泸沽湖保护治理工作,切实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共同打好泸沽湖保护治理攻坚战。要着力治理村庄生活污水、旅游业污水、农业面源污水,大力开展垃圾综合整治,从源头做好预防治污工作。要建立健全立法、行政执法、普法等工作机制,切实维护两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深化两省“湖(河)长+检察长”“湖(河)长+警长”协作机制,严厉打击破坏和污染湖泊违法犯罪行为。要共同推进泸沽湖保护治理的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清水净湖”等活动,形成全民爱湖护湖治湖新局面。

  会议期间,两省共同开展了联合巡湖,签订了川滇两省泸沽湖保护治理工作合作备忘录。

-->

  2023年川滇两省共同保护治理泸沽湖联席会议暨现场办公会4月22日至23日在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县召开。四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泸沽湖省级湖长靳磊,云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泸沽湖省级湖长杨亚林出席会议并作工作安排。

  会议指出,自2019年川滇两省开展联合巡湖以来,泸沽湖保护治理取得显著成效。两省联合印发了《川滇两省共同保护治理泸沽湖“1+3”方案》,积极达成了稳定保护泸沽湖水质Ⅰ类标准的共识,环湖巡查督察、水质分析研判、横向生态补偿等工作向纵深推进;扎实推进截污管网建设等工程,为泸沽湖保护治理打下坚实基础;积极推进泸沽湖保护治理立法和规划工作,相关法规政策规划逐步统一衔接,为依法治湖提供了法治保障;持续深化执法合作,多次开展环境保护、旅游市场整治等方面的联合执法活动,形成多方共同推进泸沽湖保护治理的良好局面。

  会议强调,要聚焦新发展理念,增强政治担当,坚决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到泸沽湖保护治理工作中;要正视问题和不足,在推进保护治理协同性和严控面源污染上取得实效突破;要健全常态化协同对接机制,推动形成保护治理强大合力,共同努力实现泸沽湖保护治理长效长治。

  会议要求,双方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推动泸沽湖保护治理工作,切实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共同打好泸沽湖保护治理攻坚战。要着力治理村庄生活污水、旅游业污水、农业面源污水,大力开展垃圾综合整治,从源头做好预防治污工作。要建立健全立法、行政执法、普法等工作机制,切实维护两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深化两省“湖(河)长+检察长”“湖(河)长+警长”协作机制,严厉打击破坏和污染湖泊违法犯罪行为。要共同推进泸沽湖保护治理的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清水净湖”等活动,形成全民爱湖护湖治湖新局面。

  会议期间,两省共同开展了联合巡湖,签订了川滇两省泸沽湖保护治理工作合作备忘录。


原文链接:http://sthjt.yn.gov.cn/ywdt/szyw/202304/t20230424_23382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民声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环保民声网 hbjd.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