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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1 来源: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佚名

  

  各区生态环境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字〔2023〕5号)的要求,我局制定了《2023年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经第6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6日

  

  2023年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和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市生态环境局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积极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功能,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现结合市政府办公厅《2023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如下:

  一、围绕高质量发展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

  (一)提升营商环境专栏信息覆盖面和集成度,开展政策集成式发布,助力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办公室、环评处、法规处牵头,各部门负责)做好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等制度措施的精准推介和适用性解读,助力创造公平市场环境。(执法处牵头)

  (二)做好支持“五大新城”建设环评及排污许可改革措施信息公开,助力城市空间格局优化提升。(环评处牵头,各相关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宝山吴淞和南大地区、金山滨海地区等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崇明区、宝山区、金山区生态环境局牵头)

  (三)加强长三角一体化生态环境协作信息公开,发挥区域内各地市(县、区)环保新媒体矩阵联动作用,丰富微信公众号“美丽长三角”专栏信息内容,讲好长三角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绿色高质量发展故事,为建设绿色美丽长三角作出贡献。(综合处、宣教中心牵头,各部门及青浦区生态环境局负责)

  二、围绕高品质生活推进减污降碳环境治理信息公开

  (一)加强碳普惠、绿色降碳信息公开和解读,公开《上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与碳普惠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推进信息,发布上海市碳普惠体系管理办法以及方法学指南、项目、场景管理、积分管理等细则。发布《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气候处牵头)

  (二)加大环境综合整治信息公开,做好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信息公开,公开本行政区域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进展及成效,做好政策解读。(水处牵头,浦东新区、宝山区和崇明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信息公开。(海洋处牵头,各有关区生态环境局负责)

  (三)做好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试点工作信息公开。(环评处牵头)

  (四)公布第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拟推荐名单。(生态处牵头)

  (五)公开本市第三轮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和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每月公开重型柴油车实施污染物排放远程在线监控免年检清单。公开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处牵头)

  (六)公开本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做好政策解读。公开上海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土壤处牵头)

  三、围绕高效能治理推进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公开

  (一)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公开,通报典型案例。(督察办牵头)公开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及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执法处、执法总队牵头,各业务部门、各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大对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等第三方的监管信息公开力度,集中公开第三方机构的检测、运维能力和信用评价结果。(监测处牵头)

  (二)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公开正面清单企业名单。(执法处牵头)建立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助力提升监督管理和服务水平。(办公室、执法处牵头,各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实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好相关信息公开。(执法总队牵头,各区生态环境局负责)

  四、围绕政策获取便利度推进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

  (一)开展政策文件标签工作,制订政策文件时,以需求侧为视角,按照政策文件标签分类对文件标签。梳理核校行政规范性文件,显著标识有效性。按照主动公开公文入库标准和分类体系做好集中归集工作。(办公室牵头,各部门负责)

  (二)推广政策精准推送,依托“一网通办”个人主页、企业专属网页开展重要政策及其解读线上精准推送,提升推送范围和推送内容。根据政策的适用范围,通过“随申办•企业云”及“一网通办”企业专属网页等渠道向相关协会和产业园区主动推送。(办公室牵头,各部门负责)

  (三)强化政策解读及咨询服务,加强和优化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交流互动平台,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做好政策解读及咨询事项,更好解答与企业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生态环境问题。(办公室、宣教中心牵头,各部门负责)

  五、围绕公开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夯实工作基础

  (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保护,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按相关规定需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实行定点、定向公开。(办公室牵头,各部门负责)

  (二)完善和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实现标准目录与业务系统、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融合应用。做好窗口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现场查阅、受理等基础服务,提供现场解答,实现线下公开和办事顺畅对接。提升依申请办理质效,注重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的沟通,强化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办公室牵头,各部门负责)

  (三)围绕“政府开放月”品牌,精心组织“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主题宣传活动,做好环境教育基地、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优化社区生态环境地图,多角度满足市民需求。(办公室、气候处牵头)

  (四)强化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集约化平台的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确保安全平稳运行。规范政府网站各公开栏目内容保障,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优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策服务功能,加强内容衔接,确保数据同源、更新同步。(办公室、宣教中心牵头,各部门负责)

  六、工作保障

  (一)办公室会同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大问题。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有效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办公室牵头,各部门负责)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工作要点,结合部门、单位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办公室将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本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纳入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办公室牵头,各部门负责)

  

  PDF附件 066.pdf


原文链接:https://sthj.sh.gov.cn/hbzhywpt2025/20230506/30b213b6ee2b441584d82b27cc90f71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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