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广东省节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16
来源: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评选表彰广东省节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391号)要求,经研究,拟推荐应对气候变化与交流合作处参加广东省节能先进集体评选,应对气候变化与交流合作处一级主任科员官力斯同志参加广东省节能先进个人评选。根据有关规定,现予公示。
在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0日
受理单位: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
联系电话:020-83625593
传真:020-87532098
附件:1.应对气候变化与交流合作处事迹材料.pdf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4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gdee.gd.gov.cn/ggtz3126/content/post_41548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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