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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3月2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01 来源: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64103332、0871-64667476、0871-68226553(省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1002号  传    真:0871-64123089    邮编:650028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危险废物刚性填埋场项目 

个旧市大屯镇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冶炼分公司场地内(原 

四冶生产区) 

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铅业分公司 

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铅业分公司危险废物刚性填埋场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于中国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市大屯镇。本项目为刚性填埋场一期工程,建设6.4万方填埋场及配套设施,服务年限5.5年,填埋处置能力1.55万吨/年,填埋处置各企业产生的含砷及含盐类废物。本项目工程总投资15735.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61.2万元。 

一、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属于工业园区内现有工业用地新建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运营期,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有。1.大气影响:项目排放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填埋场边界外延100m 范围。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点。云锡控股铅业分公司已承诺在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长期居住人群。 

2.地表水影响: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均处理后得到回用,不外排。 

3.地下水影响:项目区浅层地下水富水性弱,项目所在区域主要接受大气降雨的垂直入渗补给。项目的主体生产设施和装置置于地面上,属于相对污废水渗漏或泄漏易于发现和易处理的区域。做好厂区的污染防渗措施,运行期加强维护和管理情况下,污废水、固废发生渗漏或泄漏穿过防渗层进入包气带并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较小,项目建设运营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控的。 

4.声环境影响:项目厂界叠加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厂界周边200m内没有敏感点。项目设备噪声不会对场区周围敏感点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5.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在原有工业用地范围内建设,为二类工业用地。项目建设无生物量损失,不对场区外植被、作物及动物生境造成影响。刚性填埋场服务期满后将按《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19)要求实施封场;项目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不会对周边的生态系统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6.物料运输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危险废物首先是由产生机构妥善分类并全部采用专用容器包装,再由密闭厢式的专用危险废物运输车定时、定点、定线路运输,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沿途路经村镇应减速行使并避免鸣笛,减轻汽车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沿途地域较开阔,大气扩散条件较好,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7.土壤环境影响:本项目土壤影响类型为污染影响型。项目危废填埋场、渗滤液收集池等均按要求进行分区防渗,正常情况下不会渗入土壤中,不会对土壤造成影响。在安全填埋场防渗系统破损情景下,产生的渗滤液直接下渗至土壤,其对土壤环境存在一定影响。本项目严格按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简单防渗区分别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采取严格防渗措施后,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8.环境风险:本项目属于危险废物处置及填埋项目,项目填埋场设置合理,风险防范措施得当,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提出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刚性填埋场项目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9.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做到合理、妥善处置,在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措施与管理制度的情况下,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外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危废暂存库及填埋场单元格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臭气浓度、NH3、H2S。分别采用一套处理工艺为“负压收集+水吸收+碱吸收+除雾+活性炭吸附”的废气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能力分别为10000m³/h,5000m³/h。废气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一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初期雨水在场区内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经雨水提升泵采用管道架空敷设输送至锡业分公司污酸污水处理站采用“石灰法+二段石灰铁盐”处理工艺。处理后废水进入锡业分公司废水深度处理站采用“絮凝沉淀+过滤+超滤+活性炭过滤+反渗透” 处理工艺。深度处理后初期雨水用于锡冶炼水碎循环水(浊循环水)的补充水及用于烟化炉冲渣。 

项目产生的渗滤液、洗车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先经过 “中和沉淀—纳米零价铁除重金属”工艺预处理达到《危险废物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8-2019)表2 “渗滤液调节池废水排放口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由密闭罐车送至铜业分公司污水处理站污水调节池。铜业分公司污水处理站采用“石灰—铁盐两段中和法” 处理工艺,处理后渗滤液等生产废水再送铜业分公司深度废水处理站进一步采用“絮凝沉淀+过滤+超滤+活性炭过滤+反渗透”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浓缩水用于水淬系统冲渣补充水,处理后软化水回用至生产各用水点,均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站(5m³/d)处理,经处理后全部用于场区绿化灌溉,不外排。

3.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其次采用消声、隔声、减振和个体防护等措施。       

4.固体废物:项目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及过滤棉,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水处理污泥均送刚性填埋场填埋,得到安全处置。 

5.地下水、土壤:填埋场按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刚性填埋场的相关规定进行建设和管理;危废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和管理。废气处理废水收集池、上料平台、洗车台及洗车废水循环水池、废水预处理设施,初期雨水池、事故池等区域:防渗效果须等效粘土防渗层Mb≥6m、渗透系数K≤1×10-7cm/s。 

一般防渗区:场区道路,防渗效果需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 

6.生态:考虑到绿化对恶臭物质具有吸附作用,以及对场区噪声的消减作用,场区应进一步优化绿化结构。本项目在建设的同时应对整个场区进行绿化。绿化除在场区几块集中绿地进行绿化外,还在场区围墙内侧、道路两边、建筑物周围的空地种植乔灌木、草坪。绿化率不低于15%。 

2022年4月19日建设单位在云锡控股集团网站及大屯镇、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周边村镇进行了该项目第一次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信息。 

2022年11月7日在红河日报、个旧市人民政府网站、大屯镇、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周边村镇开展了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信息。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发放了100份个人调查问卷和6份团体问卷,收回106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100%。调查结果显示 100%的调查团体和绝大多数个人调查者均支持本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对于工程建设带来的环境影响可通过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得到控制。 

2023年3月6日,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铅业分公司在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对报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公示,公示链接参见:

http://www.ytc.cn/info/1026/13428.htm。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相关反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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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64103332、0871-64667476、0871-68226553(省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1002号  传    真:0871-64123089    邮编:650028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危险废物刚性填埋场项目 

个旧市大屯镇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冶炼分公司场地内(原 

四冶生产区) 

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铅业分公司 

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铅业分公司危险废物刚性填埋场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于中国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市大屯镇。本项目为刚性填埋场一期工程,建设6.4万方填埋场及配套设施,服务年限5.5年,填埋处置能力1.55万吨/年,填埋处置各企业产生的含砷及含盐类废物。本项目工程总投资15735.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61.2万元。 

一、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属于工业园区内现有工业用地新建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运营期,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有。1.大气影响:项目排放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填埋场边界外延100m 范围。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点。云锡控股铅业分公司已承诺在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长期居住人群。 

2.地表水影响: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均处理后得到回用,不外排。 

3.地下水影响:项目区浅层地下水富水性弱,项目所在区域主要接受大气降雨的垂直入渗补给。项目的主体生产设施和装置置于地面上,属于相对污废水渗漏或泄漏易于发现和易处理的区域。做好厂区的污染防渗措施,运行期加强维护和管理情况下,污废水、固废发生渗漏或泄漏穿过防渗层进入包气带并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较小,项目建设运营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控的。 

4.声环境影响:项目厂界叠加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厂界周边200m内没有敏感点。项目设备噪声不会对场区周围敏感点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5.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在原有工业用地范围内建设,为二类工业用地。项目建设无生物量损失,不对场区外植被、作物及动物生境造成影响。刚性填埋场服务期满后将按《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19)要求实施封场;项目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不会对周边的生态系统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6.物料运输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危险废物首先是由产生机构妥善分类并全部采用专用容器包装,再由密闭厢式的专用危险废物运输车定时、定点、定线路运输,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沿途路经村镇应减速行使并避免鸣笛,减轻汽车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沿途地域较开阔,大气扩散条件较好,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7.土壤环境影响:本项目土壤影响类型为污染影响型。项目危废填埋场、渗滤液收集池等均按要求进行分区防渗,正常情况下不会渗入土壤中,不会对土壤造成影响。在安全填埋场防渗系统破损情景下,产生的渗滤液直接下渗至土壤,其对土壤环境存在一定影响。本项目严格按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简单防渗区分别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采取严格防渗措施后,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8.环境风险:本项目属于危险废物处置及填埋项目,项目填埋场设置合理,风险防范措施得当,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提出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刚性填埋场项目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9.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做到合理、妥善处置,在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措施与管理制度的情况下,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外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危废暂存库及填埋场单元格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臭气浓度、NH3、H2S。分别采用一套处理工艺为“负压收集+水吸收+碱吸收+除雾+活性炭吸附”的废气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能力分别为10000m³/h,5000m³/h。废气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一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初期雨水在场区内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经雨水提升泵采用管道架空敷设输送至锡业分公司污酸污水处理站采用“石灰法+二段石灰铁盐”处理工艺。处理后废水进入锡业分公司废水深度处理站采用“絮凝沉淀+过滤+超滤+活性炭过滤+反渗透” 处理工艺。深度处理后初期雨水用于锡冶炼水碎循环水(浊循环水)的补充水及用于烟化炉冲渣。 

项目产生的渗滤液、洗车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先经过 “中和沉淀—纳米零价铁除重金属”工艺预处理达到《危险废物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8-2019)表2 “渗滤液调节池废水排放口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由密闭罐车送至铜业分公司污水处理站污水调节池。铜业分公司污水处理站采用“石灰—铁盐两段中和法” 处理工艺,处理后渗滤液等生产废水再送铜业分公司深度废水处理站进一步采用“絮凝沉淀+过滤+超滤+活性炭过滤+反渗透”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浓缩水用于水淬系统冲渣补充水,处理后软化水回用至生产各用水点,均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站(5m³/d)处理,经处理后全部用于场区绿化灌溉,不外排。

3.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其次采用消声、隔声、减振和个体防护等措施。       

4.固体废物:项目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及过滤棉,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水处理污泥均送刚性填埋场填埋,得到安全处置。 

5.地下水、土壤:填埋场按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刚性填埋场的相关规定进行建设和管理;危废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和管理。废气处理废水收集池、上料平台、洗车台及洗车废水循环水池、废水预处理设施,初期雨水池、事故池等区域:防渗效果须等效粘土防渗层Mb≥6m、渗透系数K≤1×10-7cm/s。 

一般防渗区:场区道路,防渗效果需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 

6.生态:考虑到绿化对恶臭物质具有吸附作用,以及对场区噪声的消减作用,场区应进一步优化绿化结构。本项目在建设的同时应对整个场区进行绿化。绿化除在场区几块集中绿地进行绿化外,还在场区围墙内侧、道路两边、建筑物周围的空地种植乔灌木、草坪。绿化率不低于15%。 

2022年4月19日建设单位在云锡控股集团网站及大屯镇、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周边村镇进行了该项目第一次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信息。 

2022年11月7日在红河日报、个旧市人民政府网站、大屯镇、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周边村镇开展了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信息。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发放了100份个人调查问卷和6份团体问卷,收回106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100%。调查结果显示 100%的调查团体和绝大多数个人调查者均支持本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对于工程建设带来的环境影响可通过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得到控制。 

2023年3月6日,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铅业分公司在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对报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公示,公示链接参见:

http://www.ytc.cn/info/1026/13428.htm。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相关反馈信息。 

 


原文链接:http://sthjt.yn.gov.cn/hpgl/jsxmhjyxpj/npzxmgs/202303/t20230328_2334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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