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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3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25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0日-2023年3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疆华电哈密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

  位于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矿区

  新疆华电天山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主体工程包括新建汽机房、煤仓间、锅炉房、烟气净化系统、引风机房、烟囱等。2.辅助工程包括取水及供水工程、辅机循环水冷却系统、主机冷却、除灰渣系统、750kV配电装置、消防系统等。3.公用工程包括厂区绿化、道路、行政办公楼及宿舍楼等。4.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工程和环境风险防范工程。项目总投资7234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556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1.69%。

  项目实施主要可能造成大气环境、水环境、固体废物等方面的不利影响。

  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包括锅炉烟气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除尘采用低低温三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配高频电源),使用低氮燃烧器并采用SCR脱硝,通过240米高烟囱排放。煤炭皮带输送、煤炭筛分、破碎粉尘,煤仓给煤时所产生的粉尘,采用机械通风+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9%,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灰库、石灰石筒仓贮运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配套设置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9%,分别通过28m、30m高排气筒排放。

  环评文件中提出的水环境保护措施包括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排污水中高含盐废水进入高含盐废水池,回用于脱硫系统用水,高悬浮物废水排至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脱硫系统用水及输煤系统冲洗降尘、煤场喷洒、湿式除渣、灰场喷洒等;脱硫装置排水经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干灰加湿;输煤系统排水进入含煤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输煤系统冲洗降尘、煤场喷洒、湿式除渣、灰场喷洒等;辅机循环排污水、厂房地面冲洗水及制氢站冷却水、排入工业废水处理站后回用于脱硫系统及输煤系统冲洗降尘、煤场喷洒等;生活污水产生量约,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级生物)处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进入工业废水处理系统,最终回用。

  环评文件对噪声、土壤环境、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等方面也提出了相应的防治措施。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式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新疆重能石头梅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

  位于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矿区

  新疆重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主体工程包括新建汽机房、煤仓间、锅炉房、烟气净化系统、引风机房、烟囱等。2.辅助工程包括取水及供水工程、辅机循环水冷却系统、主机冷却、除灰渣系统、750kV配电装置、消防系统等。3.公用工程包括厂区绿化、道路、行政办公楼及宿舍楼等。4.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工程和环境风险防范工程。项目总投资7234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556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1.69%。

  项目实施主要可能造成大气环境、水环境、固体废物等方面的不利影响。

  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包括锅炉烟气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除尘采用低低温三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配高频电源),使用低氮燃烧器并采用SCR脱硝,通过240米高烟囱排放。煤炭皮带输送、煤炭筛分、破碎粉尘,煤仓给煤时所产生的粉尘,采用机械通风+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9%,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灰库、石灰石筒仓贮运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配套设置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9%,分别通过28m、30m高排气筒排放。

  环评文件中提出的水环境保护措施包括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排污水中高含盐废水进入高含盐废水池,回用于脱硫系统用水,高悬浮物废水排至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脱硫系统用水及输煤系统冲洗降尘、煤场喷洒、湿式除渣、灰场喷洒等;脱硫装置排水经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干灰加湿;输煤系统排水进入含煤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输煤系统冲洗降尘、煤场喷洒、湿式除渣、灰场喷洒等;辅机循环排污水、厂房地面冲洗水及制氢站冷却水、排入工业废水处理站后回用于脱硫系统及输煤系统冲洗降尘、煤场喷洒等;生活污水产生量约,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级生物)处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进入工业废水处理系统,最终回用。

  环评文件对噪声、土壤环境、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等方面也提出了相应的防治措施。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式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3

  深喀农业产业园-喀什地区现代农业(百万只肉羊)产业园公路建设项目

  位于喀什地区喀什市境内,主线起点位于喀什市阿克喀什429县道,终点位于喀什地区现代农业(百万只肉羊)产业园施工便道

  喀什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荣祥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本工程为新建项目,建设一条主线和一条连接线,其中主线全长约17.618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采用双向两车道12.0m路基断面,路线全长14.520km;连接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采用双向两车道8.5m 路基断面,路线全长3.098km。

  工程全线无桥梁,设置涵洞1道,平面交叉5处。工程永久占地面积约33.565hm2,工程临时占地面积约197.26hm2,其中新建施工便道长度15.124km。

  该项目已于2022年3月开工建设,目前进行了路基工程施工,路面工程还未开始,属于“未批先建”违法行为,鉴于该项目属于喀什地区重点民生项目且属于产业园配套道路建设项目,故该项目未给予行政处罚。

  项目总投资12139.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4.2%。

  项目实施主要可能造成生态环境、大气环境等方面的不利影响。

  环评文件中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防止对占地范围之外的植被及景观造成影响,严禁野生动物追捕、捕猎,影响野生动物的觅食、繁殖等活动;工程建设严格按照划定的施工作业范围和行驶路线施工,严禁越界施工和偏离施工便道活动;耕地、林地由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占一补一,占补平衡”的原则,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恢复,恢复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而减少的面积;在沙地路段周边修建草方格护坡;施工后期做好取弃土场、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的清理、平整,并按照公路绿化设计的要求,恢复原地形地貌。

  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包括沥青拌和站采用设有除尘设备的封闭式场拌工艺,路面铺设采取全封闭沥青摊铺车进行作业;定期对裸露的施工道路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粉状材料如水泥、石灰等采取罐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土方、水泥和石灰等物料临时存放和装卸过程中采取防风遮挡措施或降尘措施,遇恶劣天气加盖毡布;场地车辆出入口要建设水冲洗装置,防止车辆带土上路;施工作业时,应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污染的作业方式。

  环评文件对水环境、噪声、土壤环境、环境风险等方面也提出了相应的防治措施。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式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4

  叶城县临钢矿业开发有限公司30万t/a选矿厂技改工程

  喀什地区叶城县乌夏巴什镇叶城县柯克亚重工业园区叶城县临钢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叶城县临钢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技改工程位于叶城县临钢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选厂及尾矿库,选厂占地面积362209平方米,尾矿库占地面积601123平方米,选厂中心地理坐标:北纬E37°29'22.26",东经77°19'39.15",尾矿库中心地理坐标:北纬E37°29'8.98",东经77°20'20.21"

  本次技改项目将更换原铜铅锌矿种为锂辉石矿,对现有尾矿库进行清库并重新利用于锂辉石矿,选厂在现有“破损→筛分洗矿→磨矿分级→浮选”选矿工艺的基础上,新建2系列磨浮车间、锂辉石重选车间、转运站、尾矿旋流器平台等工程,使得原铜铅锌多金属矿12万吨/年的选矿规模变为锂矿30万吨/年。

  本项目总投资13462.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5.25万元,占总投资的4.86%。

  (1)有组织废气

  技改工程实施后,主要有组织污染源包括粗中碎车间、振动筛分车间、转运站和微粉筛分车间产生的粉尘,粉尘分别经集尘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

  (2)无组织废气

  技改工程实施后,厂内无组织废气主要来自生产区无组织粉尘、原矿堆场及装卸区粉尘、重选长石粉库粉尘、道路运输扬尘和尾矿库扬尘。生产区扬尘主要来自各车间袋式除尘器未收集到的粉尘,重选长石粉库采用封闭库。露天的原矿堆场周边设置防风抑尘网,并配套洒水降尘措施。对厂内运输道路进行硬化,配套洒水降尘措施;尾矿库采用喷洒抑尘剂和覆盖剂。经治理后,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限值。

  (3)废水

  本项目废水产生量较少,选矿废水主要包括精矿过滤废水、尾矿浓缩废水、精矿压滤废水等,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现有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冬储夏灌,厂内设有900m³污水暂存池,待园区污水厂运行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4)噪声

  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振动筛、球磨机、泵机、搅拌设备等设备噪声。为减少噪声,建设单位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要求。

  (5)固体废物

  技改工程实施后,主要固体废物中,重选长石粉在厂内重选长石粉库堆存,定期送水泥厂综合利用;浮选尾矿砂排入尾矿库,待尾矿库服务期满后进行闭库处理;除尘器收尘全部返回选矿工艺回用;循环水池底泥进入浮选循环,最终随浮选尾矿砂排入尾矿库;浮选药剂产生的废包装,集中收集,定期由药剂厂家进行回收;生活垃圾委托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底泥,定期清理后送叶城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技改工程实施后,检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和装置运行过程收集的废黄油属于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送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运营期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规范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工作。

  技改项目于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28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首次公众参与网上公示;于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6月2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新疆法制报,叶城工业园区公示栏同步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本及相关信息;本项目于2022年6月29日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了拟报批公示。以上公示期内均未收到任何公众意见及反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hjyxpjnsp/202303/34046276c6ce46c3a8e309c178f100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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