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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3月2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25 来源: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厅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审查,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64103332、0871-64667476、0871-68226553(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商业中心A9栋传真:0871-64123089邮编:650028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普阳煤矿200万吨/年扩建项目 

文山州富宁县境内 

文山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普阳煤矿 

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普阳煤矿建矿于1958~1960年间,2007年,普阳煤矿办理150万t/a开采环评手续,取得了原云南省环境保护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云环许准〔2007〕220号)。实际建设过程中,调整露天开采规模,由60万t/a扩建至90万t/a,并取得了原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同意变更的函(云环函〔2016〕44号)。2017年2月,普阳煤矿90万t/a建设项目通过了原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云环验〔2017〕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抓紧组织开展煤矿产能核定工作的通知》,普阳煤矿属释放优质产能、核增生产能力的矿山,产能由90万吨/年核增至200万吨/年并取得云南省能源局的同意。本次扩建,矿区范围由12个拐点圈定,面积5.6273km2,开采标高872~450m。项目布置两个露天采场(主采场和花地坪采场),两个排土场(一号排土场和木菲箐排土场),其中一号排土场继续利用,新建一个木菲箐排土场,配套新建设200万t/a的干选选煤厂,办公生活区、坑口工业场地等设施利用现有。占地类型主要为工矿用地,现有占地面积283.55hm2,新增占地244.05hm2,总占地面积为527.6hm2。项目达产时总投资约120937万元,环保投资1262万元,环保投资比例为1.04%。 

1、主要环境影响  

(1)生态环境 

工程施工期主要生态影响主要表现在选煤厂、木菲箐排土场的建设对土地利用类型的改变,占地类型主要为耕地、有林地和草地,总体上看,不会对评价区土地利用类型的格局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工程施工会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等不利影响。扩建完成后普阳煤矿露天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露天开采区、排土场、工业场地与办公生活区、运输道路及附属设施直接对生态系统的占用影响。 

(2)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废污水主要为掘进矿坑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运营期污废水主要为矿坑水、排土场淋滤水和生活污水。 

(3)地下水环境 

煤炭开采对地下含水层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煤炭开采后,导致地下水漏失,水位下降,并间接对与被破坏含水层有水力联系的其它含水层产生影响。环评分析,普阳煤矿对含水层的影响半径为采区边界外扩552.76m。采煤对下伏寒武系上统(∈3)灰岩岩溶裂隙含水层影响较小。评价范围目前出露的泉点有13个,其中S5、S6、S8、S12位于露天采场内,随着开采推进将漏失;S4位于地下水漏失半径范围内,漏失可能性大;S1、S2、S3、S10、S13位于漏失半径外,漏失可能性小,S7为暗河出水,其补给区为北侧的寒武系上统唐家坝组(∈3t)灰岩岩溶裂隙含水层,煤矿开采不影响其补给区域,不会造成其水源补给困难,煤炭开采对其影响小。 

(4)环境空气 

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通过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不大。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露天采场、排土场、道路运输以及选煤厂产生的扬尘和爆破废气等。 

(5)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有施工场地运输车辆、推土机、挖掘机、电锯等。运营期主要噪声源来自采场爆破、采场与排土场的机械设备、工业场地内的机修、污水处理泵站、选煤厂的筛分和干选机等。 

(6)固体废物 

工程建设期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剥离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煤矿运营期主要固体废物包括废土石和矸石、生活垃圾、矿坑水处理煤泥、生活污水处理污泥、废矿物油。 

(7)土壤环境 

煤矿开采对土壤环境的污染影响主要表现为排土场淋滤水、废污水形成地面漫流或垂直入渗,废机油垂直入渗,工业场地粉尘沉降等。 

(8)环境风险 

工程主要环境风险为采场及排土场滑坡风险。项目设两个排土场,采取完善的截排水和拦挡措施后,雨水冲刷排土场发生溃坝的可能性小。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油类物质和硝酸铵,存量远低于临界量,Q值0.0504,环境风险潜势为I。 

2、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 

施工前在施工场地周围建设排水沟、截洪沟,防止水土流失;对于施工过程中砂石等材料加以覆盖;加强施工管理,尽量缩小施工影响占地,严禁超范围占地;对开挖的表土单独堆存,后期用于绿化及土地复垦。采取以上措施后,工程施工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可控。运营期在采掘场、排土场建设截排水沟,降低水土流失;在露天排土场和采场等项工程剥离表土前,对区域内表土层进行单独剥离,用于排土场植被恢复;排土场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2)地表水环境 

工程先行建设矿坑水处理站,矿坑水处理后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后回用于地面洒水降尘及绿化等,其余达标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后回用于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运营期正常工况下,矿坑水经处理后回用,其余达标排放后,普阳河水质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非正常工况下废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普阳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环评提出,建设1座1350m3事故池,用于事故状态下矿坑水的暂存。 

(3)地下水环境 

强化源头防治,加强对剥离物的管理,剥离物全部送排土场处置,及时压实,规范建设排土场截排水沟,在下游修建淋滤水收集池,淋滤水经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排土场洒水降尘和绿化,部分外排至普阳河。对机修车间、污水处理设施、收集池、事故池采用防渗混凝土进行防渗,减少渗漏的概率和影响。 

落实分区防渗,将危废暂存间、机修间、矿坑水处理站及各类废水收集池等划为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已使用丙纶布防渗,机修间、矿坑水处理站和各类废水收集池拟利用P10抗渗水泥进行防渗,要求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一般防渗区主要包括选煤厂、排土场,选煤厂采用P8抗渗混凝土结构,要求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排土场底部铺设粘土并进行碾压,其防渗性能应至少相当于渗透系数为1.0×10-5cm/s且厚度为0.75m的天然基础层;办公生活区、运输道路等进行简单防渗区,采用地面硬化措施。 

分别在一号排土场下游和木菲箐排土场下游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建立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制度。 

(4)环境空气 

本项目储煤仓、矸石仓均采用全封闭式筒仓结构,块煤堆场、筛分车间、干选车间统一设置为全封闭式(四面均设置封闭围挡,仅留设运输车辆进出口,上方加设轻钢结构彩钢瓦屋面顶盖),场内设喷雾洒水设施,定期洒水。露天采场、排土场采用洒水降尘措施,原煤运输汽车厢体保持良好的密闭性,严禁超速行驶、超重装载。 

(5)声环境 

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加强维护,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及施工时间。运营期加强运输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严禁车辆超载,途经居民点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降低运输车辆交通噪声影响。 

(6)固体废物 

施工期建筑垃圾主要来源于普阳村搬迁拆除,建筑垃圾产生量约16万t,捣碎后可全部运至排土场填埋。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80kg/d。集中收集后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置。运营期矿坑水处理站煤泥经压滤后掺入原煤外售;废机油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按照木央镇环卫部门要求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 

(7)土壤环境 

环评提出,设置2个土壤跟踪监测点,T12位于排土场外东南侧耕地,T13位于排土场外西北侧耕地采表层样,采样深度0.2m,每5年监测一次。 

(8)环境风险 

重视环境风险影响,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炸药使用的安全管理。规范建设排土场,按要求堆放,对排土场坝体进行监测。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3、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公众参与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开展工作,建设单位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后7个工作日内,于2023年2月6日在富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网络平台公示,并在项目周边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活动;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分别于2023年2月24日在项目所在地附近普阳村民委员会进行了现场公示、2023年2月24日在富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网络公示,2023年3月3日、3月5日两次在文山日报进行了报纸公示,公示时间均为10个工作日(2023年2月24日~2023年3月9日)。2023年3月10日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第一次网络公示后,公示期间电子邮箱未收到反馈意见,建设单位发放了公众参与调查表,调查活动主要在木央镇普阳村民委员会进行,以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居民为主体展开调查,同时征求当地政府部门和企业意见。纸质版调查意见收到34份(个人26份、团体8份)。调查表个人和团体均对建设表示同意,提出的环保类建议及意见主要为落实废气、废水、固废、生态等措施,减缓对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全部采纳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承诺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落实到位。 

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部门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文山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普阳煤矿关于200万吨/年扩建项目环评承诺说明》(文煤普矿〔2023〕51号) 

富源宏发恒际煤业有限公司老厂镇宏发煤矿180万吨/年生产能力核定项目 

曲靖市富源县境内 

宏发恒际煤业有限公司宏发煤矿 

昆明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宏发煤矿始建于1996年,根据曲靖市整治煤炭行业政策,以富源县宏发煤矿为整合主体,整合富源县色补煤业有限公司色补煤矿、富源县十八连山镇鸿顺煤矿,整合后宏发煤矿规划产能115万吨/年。 

2022年9月30日云南省能源局以《云南省能源局关于核定富源县宏发恒际煤业有限公司宏发煤矿等6个煤矿生产能力的通知》同意宏发煤矿生产能力由115万吨/年核增至180万吨/年。 

项目扩建后,矿区范围由38个拐点圈定,面积5.5696km2,开采标高+2000m~+1300m。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内容:沿用原宏发6个井筒,后期一采区开采时改造利用原色补煤矿主斜井作为一采区行人斜井,利用原色补煤矿东材料平硐作为一采区材料平硐,下部经车场及联络巷连接一采区运输大巷,连接已有的一采区上山形成运输系统;利用采区上部已有的一采区回风大巷,并新掘一段联络巷连接三号回风斜井(原色补煤矿一号回风斜井)形成回风系统。 

矿井年工作日330d,每天四班作业,每班工作6h。全矿劳动定员527人。总占地12.524hm2,均在原有工业场地内布置,无新增占地。工程总投资13287.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92.5万元,占总投资的17.25%。 

1、主要环境影响  

(1)生态环境 

施工期项目二采区及三采区开采时利用现有工业场地及风井场地,无新增占地,后期开采一采区时利用原色补工业场地作为辅助工业场地,项目不新增地面占地,施工期整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运营期宏发煤矿本次产能核增项目对区内生态环境影响有限,不会造成根本性破坏,在采取相关监测治理措施的基础上,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总体是可以接受的。 

(2)地表水环境 

建设期主要水污染源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运营期污废水主要为矿坑水和生活污水。 

(4)地下水环境 

煤层开采对主含煤段至地表范围内含水层的影响半径为沿采区边界外延793m,分布于地下水疏干影响范围内的地下水水源及泉点受疏干影响,会引起泉点漏失或水量减小。环评预测地下水疏干对对田坝头生活水源、本矿洗浴水源影响不大,但对阿木铎村饮用水井及色补村饮用水井影响较大。在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措施后,工业场地区污废水下渗量较小,对项目区地下水水质影响小。 

(4)环境空气 

项目产能核增主要集中于井下,根据核增报告,矿井通风能力满足,风井排风量无增加,经井下已有的防尘洒水系统和风流净化水幕系统治理后,井下尘气浓度满足职业病防治要求,风井外排尘气浓度无增加。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储煤场、矸石转运场装卸、转载等环节产生的粉尘、风井排风粉尘及瓦斯、运输扬尘等。 

(5)声环境 

此次产能核增工程主要集中于井下,且风机数量无变化,噪声量无增加。宏发煤矿本次产能核增工程无新增地面设施,故运行期污染源与原有工程一致,监测显示厂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本矿原煤采用汽车外运,运输噪声对居民点影响可接受。 

(6)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采区掘进矸石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煤矸石、生活垃圾、矿井水处理站煤泥、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及废机油等。 

(7)土壤环境 

煤矿开采对土壤环境的生态影响主要表现为开采沉陷形成沉陷裂缝或陷穴,加剧土壤侵蚀,造成土壤肥力降低以及保水保肥性降低。环评分析,项目区植被覆盖度较好,地表沉陷对土壤整体无显著影响,井田内土壤含盐量不高,煤矿开采基本不会加剧井田内土壤碱化程度,不会造成土壤酸化或盐化。 

煤矿开采对土壤环境的污染影响主要表现为储煤场和矸石转运场淋滤水、废污水形成地面漫流或垂直入渗,废矿物油垂直入渗,工业场地粉尘沉降等。环评分析,储煤场和矸石转运场设四面围挡和顶棚,不会产生淋滤水;机修车间、油脂库、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系统等地面进行重点和一般防渗后,对土壤环境影响小。环评对含尘废气中砷进行土壤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在服务年限内,砷的贡献值较低,叠加背景值后,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风险筛选值。 

(8)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油类物质和硝酸铵,存量远低于临界量,Q值0.1026,环境风险潜势为I。原鸿顺工业场地矸石堆制定矸石堆场治理方案纳入项目的验收工程。项目为低瓦斯矿井,不涉及瓦斯利用装置或收集储罐,不存在瓦斯储罐泄漏引起的爆炸风险。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油脂或废矿物油泄漏风险。 

2、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 

加强对采煤沉陷区的移动变形监测,对煤炭开采导致的滑坡、地裂缝、塌陷等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加强对被整合煤矿工业场地的管理,废弃构筑物及时拆除,裸露场地有条件的尽量覆土绿化。 

(2)地表水环境 

环评预测施工期施工废水产生量旱季约为128.4m3/d,雨季195.4m3/d,与生产期间产生的矿井水一并利用原有矿井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施工期工作人员不增加,生活污水排放量不变,利用矿山原有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量约为94.16m3/d,原有工程在矿井水处理站旁已建有1座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A2O+SF+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规模200m3/d。生活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绿化、降尘等,不外排。 

(3)地下水环境 

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对危废暂存间、机修间、油脂库进行重点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6.0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和矸石转运场,及初期雨水收集池、化粪池、事故池、食堂隔油池等,做好地上式一体化水处理设备本身的防渗漏,一般防渗区区域地坪黏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其他地区简单防渗区,采用地面硬化措施。 

落实水源替代措施,环评预测,未来矿山地下水疏干对阿木铎村饮用水井及色补村饮用水井影响较大。开采期间加强对阿木铎村饮用水井及色补村饮用水井进行监测,当发现其供水功能不满足供水要求时及时选择替代水源。宏发煤矿目前的生活用水主要为本矿机井1,涌水量大于1000m3/d,水源为煤层底部P2m地层灰岩水,水质及水量均能达到矿山要求。后期若阿木铎村饮用水井及色补村饮用水井出现供水能力不足时可以将该水井作为替代水源。 

设立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工业场地下游设立3个地下水监测井,每年丰水期及枯水期各监测一次。 

(4)环境空气 

本次环评建议在井口大棚进出口处建设彩钢结构挡墙遮挡,挡墙上仅预留出满足运输车辆进出的进出口,同时在车辆进出口建议设置风幕机,将井口大棚内产生的粉尘与外界环境进行隔绝,大棚内做好地面清扫,可较好的减小粉尘外溢。运煤汽车进行密闭,对出生产区的道路加强清扫,加强运煤道路养护,在干旱天气下对运煤道路进行洒水防尘,采取措施后运输扬尘对沿线居民影响较小。 

(5)声环境 

加强绿化管理,充分发挥绿化带的隔声、吸声作用,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厂界和周边居民点影响。加强各类机械设备维护,使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从源头控制水平。加强日常作业管理,做好空压站、机修间等高噪声车间的封闭运行,减少噪声向外界的扩散。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严禁运输车辆超载、超速行驶,途径村庄附近应禁鸣。 

(6)固体废物 

目前宏发煤矿与水泥厂签订了煤矸石购销协议,产生的矸石全部运送至水泥厂加以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集中按当地环卫要求处置。本项目掘进矸石和洗选矸全部运往宏发水泥厂和电厂综合利用。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83t/a,经场内垃圾箱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场所统一处理。矿井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约227.03t/a,由压滤机压滤成泥饼后掺入产品煤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约5.28t/a,定期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场所统一处理。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量约2.5t/a。储存在工业场地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9)土壤环境 

环评提出,在宏发材料库西南侧路边耕地、二号风井场地北侧方向耕地处耕地设置2个土壤跟踪监测点,监测《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指标及pH共9项,每5年监测一次。 

(10)环境风险 

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对油脂库和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废矿物油用专用收集桶收集贮存;油脂库和危废暂存间设专人负责管理,规范台账记录,定时进行检查巡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在确定环评编制单位后,于2023年1月12日~2023年1月30日进行了第一次网络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环评单位编制完成《报告书》初稿,于2023年2月15日至2月28日进行第二次网络公示,并在云南信息报发布了第二次报纸公示,在项目所在地富源县老厂镇大格村民委员会张贴公告的方式,同步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2023年3月21日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部门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富源县宏发恒际煤业有限公司关于富源县宏发恒际煤业有限公司宏发煤矿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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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厅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审查,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64103332、0871-64667476、0871-68226553(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商业中心A9栋传真:0871-64123089邮编:650028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普阳煤矿200万吨/年扩建项目 

文山州富宁县境内 

文山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普阳煤矿 

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普阳煤矿建矿于1958~1960年间,2007年,普阳煤矿办理150万t/a开采环评手续,取得了原云南省环境保护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云环许准〔2007〕220号)。实际建设过程中,调整露天开采规模,由60万t/a扩建至90万t/a,并取得了原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同意变更的函(云环函〔2016〕44号)。2017年2月,普阳煤矿90万t/a建设项目通过了原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云环验〔2017〕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抓紧组织开展煤矿产能核定工作的通知》,普阳煤矿属释放优质产能、核增生产能力的矿山,产能由90万吨/年核增至200万吨/年并取得云南省能源局的同意。本次扩建,矿区范围由12个拐点圈定,面积5.6273km2,开采标高872~450m。项目布置两个露天采场(主采场和花地坪采场),两个排土场(一号排土场和木菲箐排土场),其中一号排土场继续利用,新建一个木菲箐排土场,配套新建设200万t/a的干选选煤厂,办公生活区、坑口工业场地等设施利用现有。占地类型主要为工矿用地,现有占地面积283.55hm2,新增占地244.05hm2,总占地面积为527.6hm2。项目达产时总投资约120937万元,环保投资1262万元,环保投资比例为1.04%。 

1、主要环境影响  

(1)生态环境 

工程施工期主要生态影响主要表现在选煤厂、木菲箐排土场的建设对土地利用类型的改变,占地类型主要为耕地、有林地和草地,总体上看,不会对评价区土地利用类型的格局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工程施工会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等不利影响。扩建完成后普阳煤矿露天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露天开采区、排土场、工业场地与办公生活区、运输道路及附属设施直接对生态系统的占用影响。 

(2)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废污水主要为掘进矿坑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运营期污废水主要为矿坑水、排土场淋滤水和生活污水。 

(3)地下水环境 

煤炭开采对地下含水层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煤炭开采后,导致地下水漏失,水位下降,并间接对与被破坏含水层有水力联系的其它含水层产生影响。环评分析,普阳煤矿对含水层的影响半径为采区边界外扩552.76m。采煤对下伏寒武系上统(∈3)灰岩岩溶裂隙含水层影响较小。评价范围目前出露的泉点有13个,其中S5、S6、S8、S12位于露天采场内,随着开采推进将漏失;S4位于地下水漏失半径范围内,漏失可能性大;S1、S2、S3、S10、S13位于漏失半径外,漏失可能性小,S7为暗河出水,其补给区为北侧的寒武系上统唐家坝组(∈3t)灰岩岩溶裂隙含水层,煤矿开采不影响其补给区域,不会造成其水源补给困难,煤炭开采对其影响小。 

(4)环境空气 

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通过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不大。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露天采场、排土场、道路运输以及选煤厂产生的扬尘和爆破废气等。 

(5)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有施工场地运输车辆、推土机、挖掘机、电锯等。运营期主要噪声源来自采场爆破、采场与排土场的机械设备、工业场地内的机修、污水处理泵站、选煤厂的筛分和干选机等。 

(6)固体废物 

工程建设期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剥离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煤矿运营期主要固体废物包括废土石和矸石、生活垃圾、矿坑水处理煤泥、生活污水处理污泥、废矿物油。 

(7)土壤环境 

煤矿开采对土壤环境的污染影响主要表现为排土场淋滤水、废污水形成地面漫流或垂直入渗,废机油垂直入渗,工业场地粉尘沉降等。 

(8)环境风险 

工程主要环境风险为采场及排土场滑坡风险。项目设两个排土场,采取完善的截排水和拦挡措施后,雨水冲刷排土场发生溃坝的可能性小。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油类物质和硝酸铵,存量远低于临界量,Q值0.0504,环境风险潜势为I。 

2、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 

施工前在施工场地周围建设排水沟、截洪沟,防止水土流失;对于施工过程中砂石等材料加以覆盖;加强施工管理,尽量缩小施工影响占地,严禁超范围占地;对开挖的表土单独堆存,后期用于绿化及土地复垦。采取以上措施后,工程施工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可控。运营期在采掘场、排土场建设截排水沟,降低水土流失;在露天排土场和采场等项工程剥离表土前,对区域内表土层进行单独剥离,用于排土场植被恢复;排土场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2)地表水环境 

工程先行建设矿坑水处理站,矿坑水处理后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后回用于地面洒水降尘及绿化等,其余达标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后回用于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运营期正常工况下,矿坑水经处理后回用,其余达标排放后,普阳河水质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非正常工况下废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普阳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环评提出,建设1座1350m3事故池,用于事故状态下矿坑水的暂存。 

(3)地下水环境 

强化源头防治,加强对剥离物的管理,剥离物全部送排土场处置,及时压实,规范建设排土场截排水沟,在下游修建淋滤水收集池,淋滤水经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排土场洒水降尘和绿化,部分外排至普阳河。对机修车间、污水处理设施、收集池、事故池采用防渗混凝土进行防渗,减少渗漏的概率和影响。 

落实分区防渗,将危废暂存间、机修间、矿坑水处理站及各类废水收集池等划为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已使用丙纶布防渗,机修间、矿坑水处理站和各类废水收集池拟利用P10抗渗水泥进行防渗,要求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一般防渗区主要包括选煤厂、排土场,选煤厂采用P8抗渗混凝土结构,要求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排土场底部铺设粘土并进行碾压,其防渗性能应至少相当于渗透系数为1.0×10-5cm/s且厚度为0.75m的天然基础层;办公生活区、运输道路等进行简单防渗区,采用地面硬化措施。 

分别在一号排土场下游和木菲箐排土场下游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建立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制度。 

(4)环境空气 

本项目储煤仓、矸石仓均采用全封闭式筒仓结构,块煤堆场、筛分车间、干选车间统一设置为全封闭式(四面均设置封闭围挡,仅留设运输车辆进出口,上方加设轻钢结构彩钢瓦屋面顶盖),场内设喷雾洒水设施,定期洒水。露天采场、排土场采用洒水降尘措施,原煤运输汽车厢体保持良好的密闭性,严禁超速行驶、超重装载。 

(5)声环境 

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加强维护,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及施工时间。运营期加强运输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严禁车辆超载,途经居民点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降低运输车辆交通噪声影响。 

(6)固体废物 

施工期建筑垃圾主要来源于普阳村搬迁拆除,建筑垃圾产生量约16万t,捣碎后可全部运至排土场填埋。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80kg/d。集中收集后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置。运营期矿坑水处理站煤泥经压滤后掺入原煤外售;废机油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按照木央镇环卫部门要求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 

(7)土壤环境 

环评提出,设置2个土壤跟踪监测点,T12位于排土场外东南侧耕地,T13位于排土场外西北侧耕地采表层样,采样深度0.2m,每5年监测一次。 

(8)环境风险 

重视环境风险影响,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炸药使用的安全管理。规范建设排土场,按要求堆放,对排土场坝体进行监测。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3、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公众参与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开展工作,建设单位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后7个工作日内,于2023年2月6日在富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网络平台公示,并在项目周边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活动;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分别于2023年2月24日在项目所在地附近普阳村民委员会进行了现场公示、2023年2月24日在富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网络公示,2023年3月3日、3月5日两次在文山日报进行了报纸公示,公示时间均为10个工作日(2023年2月24日~2023年3月9日)。2023年3月10日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第一次网络公示后,公示期间电子邮箱未收到反馈意见,建设单位发放了公众参与调查表,调查活动主要在木央镇普阳村民委员会进行,以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居民为主体展开调查,同时征求当地政府部门和企业意见。纸质版调查意见收到34份(个人26份、团体8份)。调查表个人和团体均对建设表示同意,提出的环保类建议及意见主要为落实废气、废水、固废、生态等措施,减缓对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全部采纳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承诺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落实到位。 

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部门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文山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普阳煤矿关于200万吨/年扩建项目环评承诺说明》(文煤普矿〔2023〕51号) 

富源宏发恒际煤业有限公司老厂镇宏发煤矿180万吨/年生产能力核定项目 

曲靖市富源县境内 

宏发恒际煤业有限公司宏发煤矿 

昆明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宏发煤矿始建于1996年,根据曲靖市整治煤炭行业政策,以富源县宏发煤矿为整合主体,整合富源县色补煤业有限公司色补煤矿、富源县十八连山镇鸿顺煤矿,整合后宏发煤矿规划产能115万吨/年。 

2022年9月30日云南省能源局以《云南省能源局关于核定富源县宏发恒际煤业有限公司宏发煤矿等6个煤矿生产能力的通知》同意宏发煤矿生产能力由115万吨/年核增至180万吨/年。 

项目扩建后,矿区范围由38个拐点圈定,面积5.5696km2,开采标高+2000m~+1300m。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内容:沿用原宏发6个井筒,后期一采区开采时改造利用原色补煤矿主斜井作为一采区行人斜井,利用原色补煤矿东材料平硐作为一采区材料平硐,下部经车场及联络巷连接一采区运输大巷,连接已有的一采区上山形成运输系统;利用采区上部已有的一采区回风大巷,并新掘一段联络巷连接三号回风斜井(原色补煤矿一号回风斜井)形成回风系统。 

矿井年工作日330d,每天四班作业,每班工作6h。全矿劳动定员527人。总占地12.524hm2,均在原有工业场地内布置,无新增占地。工程总投资13287.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92.5万元,占总投资的17.25%。 

1、主要环境影响  

(1)生态环境 

施工期项目二采区及三采区开采时利用现有工业场地及风井场地,无新增占地,后期开采一采区时利用原色补工业场地作为辅助工业场地,项目不新增地面占地,施工期整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运营期宏发煤矿本次产能核增项目对区内生态环境影响有限,不会造成根本性破坏,在采取相关监测治理措施的基础上,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总体是可以接受的。 

(2)地表水环境 

建设期主要水污染源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运营期污废水主要为矿坑水和生活污水。 

(4)地下水环境 

煤层开采对主含煤段至地表范围内含水层的影响半径为沿采区边界外延793m,分布于地下水疏干影响范围内的地下水水源及泉点受疏干影响,会引起泉点漏失或水量减小。环评预测地下水疏干对对田坝头生活水源、本矿洗浴水源影响不大,但对阿木铎村饮用水井及色补村饮用水井影响较大。在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措施后,工业场地区污废水下渗量较小,对项目区地下水水质影响小。 

(4)环境空气 

项目产能核增主要集中于井下,根据核增报告,矿井通风能力满足,风井排风量无增加,经井下已有的防尘洒水系统和风流净化水幕系统治理后,井下尘气浓度满足职业病防治要求,风井外排尘气浓度无增加。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储煤场、矸石转运场装卸、转载等环节产生的粉尘、风井排风粉尘及瓦斯、运输扬尘等。 

(5)声环境 

此次产能核增工程主要集中于井下,且风机数量无变化,噪声量无增加。宏发煤矿本次产能核增工程无新增地面设施,故运行期污染源与原有工程一致,监测显示厂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本矿原煤采用汽车外运,运输噪声对居民点影响可接受。 

(6)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采区掘进矸石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煤矸石、生活垃圾、矿井水处理站煤泥、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及废机油等。 

(7)土壤环境 

煤矿开采对土壤环境的生态影响主要表现为开采沉陷形成沉陷裂缝或陷穴,加剧土壤侵蚀,造成土壤肥力降低以及保水保肥性降低。环评分析,项目区植被覆盖度较好,地表沉陷对土壤整体无显著影响,井田内土壤含盐量不高,煤矿开采基本不会加剧井田内土壤碱化程度,不会造成土壤酸化或盐化。 

煤矿开采对土壤环境的污染影响主要表现为储煤场和矸石转运场淋滤水、废污水形成地面漫流或垂直入渗,废矿物油垂直入渗,工业场地粉尘沉降等。环评分析,储煤场和矸石转运场设四面围挡和顶棚,不会产生淋滤水;机修车间、油脂库、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系统等地面进行重点和一般防渗后,对土壤环境影响小。环评对含尘废气中砷进行土壤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在服务年限内,砷的贡献值较低,叠加背景值后,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风险筛选值。 

(8)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油类物质和硝酸铵,存量远低于临界量,Q值0.1026,环境风险潜势为I。原鸿顺工业场地矸石堆制定矸石堆场治理方案纳入项目的验收工程。项目为低瓦斯矿井,不涉及瓦斯利用装置或收集储罐,不存在瓦斯储罐泄漏引起的爆炸风险。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油脂或废矿物油泄漏风险。 

2、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 

加强对采煤沉陷区的移动变形监测,对煤炭开采导致的滑坡、地裂缝、塌陷等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加强对被整合煤矿工业场地的管理,废弃构筑物及时拆除,裸露场地有条件的尽量覆土绿化。 

(2)地表水环境 

环评预测施工期施工废水产生量旱季约为128.4m3/d,雨季195.4m3/d,与生产期间产生的矿井水一并利用原有矿井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施工期工作人员不增加,生活污水排放量不变,利用矿山原有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量约为94.16m3/d,原有工程在矿井水处理站旁已建有1座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A2O+SF+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规模200m3/d。生活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绿化、降尘等,不外排。 

(3)地下水环境 

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对危废暂存间、机修间、油脂库进行重点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6.0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和矸石转运场,及初期雨水收集池、化粪池、事故池、食堂隔油池等,做好地上式一体化水处理设备本身的防渗漏,一般防渗区区域地坪黏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其他地区简单防渗区,采用地面硬化措施。 

落实水源替代措施,环评预测,未来矿山地下水疏干对阿木铎村饮用水井及色补村饮用水井影响较大。开采期间加强对阿木铎村饮用水井及色补村饮用水井进行监测,当发现其供水功能不满足供水要求时及时选择替代水源。宏发煤矿目前的生活用水主要为本矿机井1,涌水量大于1000m3/d,水源为煤层底部P2m地层灰岩水,水质及水量均能达到矿山要求。后期若阿木铎村饮用水井及色补村饮用水井出现供水能力不足时可以将该水井作为替代水源。 

设立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工业场地下游设立3个地下水监测井,每年丰水期及枯水期各监测一次。 

(4)环境空气 

本次环评建议在井口大棚进出口处建设彩钢结构挡墙遮挡,挡墙上仅预留出满足运输车辆进出的进出口,同时在车辆进出口建议设置风幕机,将井口大棚内产生的粉尘与外界环境进行隔绝,大棚内做好地面清扫,可较好的减小粉尘外溢。运煤汽车进行密闭,对出生产区的道路加强清扫,加强运煤道路养护,在干旱天气下对运煤道路进行洒水防尘,采取措施后运输扬尘对沿线居民影响较小。 

(5)声环境 

加强绿化管理,充分发挥绿化带的隔声、吸声作用,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厂界和周边居民点影响。加强各类机械设备维护,使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从源头控制水平。加强日常作业管理,做好空压站、机修间等高噪声车间的封闭运行,减少噪声向外界的扩散。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严禁运输车辆超载、超速行驶,途径村庄附近应禁鸣。 

(6)固体废物 

目前宏发煤矿与水泥厂签订了煤矸石购销协议,产生的矸石全部运送至水泥厂加以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集中按当地环卫要求处置。本项目掘进矸石和洗选矸全部运往宏发水泥厂和电厂综合利用。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83t/a,经场内垃圾箱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场所统一处理。矿井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约227.03t/a,由压滤机压滤成泥饼后掺入产品煤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约5.28t/a,定期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场所统一处理。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量约2.5t/a。储存在工业场地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9)土壤环境 

环评提出,在宏发材料库西南侧路边耕地、二号风井场地北侧方向耕地处耕地设置2个土壤跟踪监测点,监测《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指标及pH共9项,每5年监测一次。 

(10)环境风险 

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对油脂库和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废矿物油用专用收集桶收集贮存;油脂库和危废暂存间设专人负责管理,规范台账记录,定时进行检查巡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在确定环评编制单位后,于2023年1月12日~2023年1月30日进行了第一次网络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环评单位编制完成《报告书》初稿,于2023年2月15日至2月28日进行第二次网络公示,并在云南信息报发布了第二次报纸公示,在项目所在地富源县老厂镇大格村民委员会张贴公告的方式,同步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2023年3月21日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部门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富源县宏发恒际煤业有限公司关于富源县宏发恒际煤业有限公司宏发煤矿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承诺函 


原文链接:http://sthjt.yn.gov.cn/hpgl/jsxmhjyxpj/npzxmgs/202303/t20230324_2334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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