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环保民声网!
当前所在:首页 > 通知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3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22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4日-2023年3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富满油田富源303H井区初步开发方案地面工程

  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境内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站场工程主要为(1)新钻3口井(FY303-H17、FY303-H21、FY303-H3);(2)新建4座单井井场(YUKE202-H8、FY303-H17、FY303-H21、FY303-H3);(3)新建FY303-H11计量阀组站1座;(4)FY303-H7试采点改造为富源东1号计转站。2.集输工程主要为单井管线14.98km,转水管线5.8km、FY303-H11计量阀组站混输管线5.8km,3.道路2.233km(油区道路2km、变电站道路0.233km)。4.公辅工程包括供水、排水、供电、道路、通信等;5.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等污染防治工程。

  本项目建成后最高年产油11.37×104吨/年,产气0.48×108立方米/年。本项目总投资12406.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1.14万元,占总投资的12.9%。

  项目实施可能造成的主要不利环境影响为生态类,主要表现在施工对区域植被、林木、动物等生长环境的破坏,施工对地表土层的扰动破坏,有可能加剧土地沙化问题。环评文件中提出的针对性生态保护措施包括制定详细施工方案、限定施工人员活动区域、控制动土范围、绕避植被丰富及动物活动频繁区域,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科学施工、本工程井场、加强人员环保教育、做好生态恢复工作等,本项目集输管线占用地方公益林,采取避让、生态防护、生态恢复、生态补偿等措施,保证区域公益林生态系统现有的服务功能。报告书也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固体废物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式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塔中10油田塔中40井区下泥岩段油藏开发方案地面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及和田地区民丰县境内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次方案的评价内容为:①侧钻水平井 2 口(1 口注水井ZG21-H4C、1 口采油井ZG21-H3C);②老井利用 3 口(2 口水平井注水TZ40-H9、TZ40-H3,1 口水平井采油TZ40-17H)。并建设井场2座(采油井ZG21-H3C,注水井ZG21-H4C井),改造3座井场(采油井TZ40-17H,注水井TZ40-H9、TZ40-H3)。③塔中40集油站内扩建集油计量阀组3座;④新建单井集输管道3.56km,注水管线2.3km,回水管线4.16km;⑤配套建设自控、通信、电气、防腐等辅助设施。

  (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和恢复。施工期,严控施工活动范围,避免对项目占地范围外区域造成扰动;落实防沙治沙措施,在确保不破坏沙区生态,不造成新的土地沙化、退化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利用。(二)施工期:采用高品质柴油,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减少燃油非正常消耗和燃烧污染物排放;运输车辆减速行驶,施工场地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尽可能缩短施工周期。运营期:采用了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控制、阀门等;本工程采用密闭集输,定期巡检,确保集输系统密闭运行。(三)施工期:钻井废水临时罐体收集,按泥浆体系不同分阶段用于配制相应体系泥浆,在钻井期间综合利用,不外排。酸化压裂废水采取不落地措施直接排入回收罐中,加碱中和后拉运至塔中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妥善处置。管道试压分段进行,试压作业结束,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降尘。生活污水排入生活污水池暂存,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塔三联合站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运营期:采出水进入塔中40集油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相关要求后回注地层。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废水回收罐收集,酸碱中和后运至塔中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四)施工期:磺化泥浆岩屑在井场内分离系统分离出来后集中收集,拉运至塔中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施工废料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拉运至塔三联已建固废填埋场处理。施工期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塔三联已建固废填埋场处理。运营期: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油泥(砂)、落地油及废防渗材料,桶装收集后依托塔中含油污泥资源回收站接收处置。(五)采用吸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六)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评估和演练,本次区块建设内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纳入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中作业区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防泄漏措施,强化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式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3

  博州阿拉山口供水管网复线工程

  经博州博乐市、阿拉山口市、兵团第五师。南距博乐市约23公里,东距阿拉山口市5公里。

  阿拉山口市供水有限公司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起点位于哈拉吐鲁克水库下游的已建调蓄池分水口,终点在江巴斯水库。工程为民生输水工程,建成后将成为阿拉山口市供水工程体系的重要部分,为阿拉山口提供可靠水源保证。工程主要建设输水管线,全长46.628公里,配套建设附属建筑物,供水、供电等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38014.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80.4万元,约占总投资的4.68%。

  项目实施主要可能造成生态环境、水环境、固体废物等方面的不利影响。

  环评文件中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包括优化设计,减少对环境敏感区的占用,优化土石方平衡设计,减少土石方量,限制施工人员和车辆在非施工占地区域的活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方式,减少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施工时间。加强人员的环保教育,筑牢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和理念。施工结束后按照生态恢复方案对施工场地进行修复和生态恢复。

  环评文件中提出的水环境保护措施包括规范施工作业人员活动,禁止人为污染源进入保护区,加强对临时设施的管理,严禁将各类污水、废水及固体废物排入沿线水源保护区水体内。使用小型隔油池处理含油废水,设置蓄水池,全部回收交有危废处置资格单位处置。生活污水定期清运至博乐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置。做好地面防渗处理。做好监测工作等。

  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博乐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后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环评文件对噪声、土壤环境、环境风险等方面也提出了相应的防治措施。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式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4

  新疆金马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年回收6万吨农副产品一般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位于呼图壁县新材料产业园区

  新疆金马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邦康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通过使用皂脚及油脚生产酸化油等产品。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酸化油生产线,建设天然气蒸汽锅炉,储运工程,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4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4.9%。

  项目实施可能对大气环境、水环境等造成不利影响。

  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各工艺生产废气经过如“二级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四级碱液喷淋塔+UV光解”等处理后通过标准高度排气筒达标排放。

  环评文件中提出的污水处理措施主要为各工艺产生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通过调节池+滤沉淀+MVR+中和反应沉淀池+隔油池+混凝沉淀+气浮+水解酸化+I/C塔+A/O池+接触氧化+深度处理”处理工艺处理后满足标准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

  环评文件对噪声、土壤环境、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碳排放等方面也提出了相应的防治措施。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式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5

  塔库首站至一号联合站重油联络管线隐患治理工程

  项目位于巴州轮台县、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境内

  西北油田分公司油气运销部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通过使用高强度新型防腐保温材料替换原有管线,实现隐患治理。项目总投资16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8.66%。

  项目实施可能对生态环境等造成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造成的地表土层扰动,降低土壤修复能力,增加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风险。同时地表开挖工作不可避免对一部分动植物的自然生境的破坏。

  环评文件中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合理规划工程选线,减少临时占地面积,充分利用现有道路;限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工程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原貌等工作;科学合理施工,因地制宜组织开挖工作,防止水土流失;按照要求执行防沙治沙措施;运营期加强管道巡检,清除隐患等。

  环评文件对噪声、土壤环境、水环境、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等方面也提出了相应的防治措施。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式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6

  新疆宜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项目

  项目位于阜康产业园阜东一区现有厂区内

  新疆宜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处置废铝灰渣、有机硅生产高沸物裂解浆渣、废触媒、废硫酸、含铜、镍电镀污泥及废液、四氢呋喃废液等,生产聚氯化铝、腐殖酸氨、碱式碳酸铜、碱式碳酸镍、80%海绵铜、99.98%四氢呋喃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净水剂生产单元、腐殖酸氨生产单元、有机硅生产高沸物裂解浆渣和废触媒处置生产单元、电镀污泥和废液处置生产单元、四氢呋喃废液精馏回收生产单元。项目总投资4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9.77%。

  项目实施可能对大气环境、水环境等造成不利影响。

  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净水剂生产单元废铝灰渣破碎筛分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脱氨废气、氨水储罐呼吸废气经“2级氨水再沸塔+2级氨水吸收塔+1级尾气吸收塔”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酸浸废气、酸溶聚合废气及盐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2级水喷淋塔+1级碱吸收塔”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腐殖酸氨生产单元风化煤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搅拌废气、熟化废气、压滤废气、烘干废气经“布袋除尘+2级氨水吸收塔”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机硅生产高沸物裂解浆渣和废触媒处置生产单元酸雾、排空废气经“2级水喷淋塔+1级碱吸收塔”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电镀污泥和废液处置生产单元酸雾经“2级水喷淋塔+1级碱吸收塔”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滤渣热干化粉尘经布袋除尘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采用醇基燃料,燃烧废气采取低氮燃烧,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环评文件中提出的污水处理措施包括有机硅生产高沸物裂解浆渣和废触体处置单元喷淋塔定期排放废水、电镀污泥和废液处置压滤废水经200立方米/天采用“沉淀气浮”工艺的车间预处理设施处理满足排放标准、四氢呋喃废液回收单元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经240立方米/天采用“芬顿催化氧化+A/O生化”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排放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环评文件对噪声、土壤环境、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碳排放等方面也提出了相应的防治措施。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式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hjyxpjnsp/202303/3cf83df1452e439cb6a8d7a6122bb94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民声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环保民声网 hbjd.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