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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2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05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1日-2023年2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1

  塔河油田10区、11区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和沙雅县境内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地处阿克苏地区库车市、沙雅县境内。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主体工程,(1)部署17口井,其中新井14口,侧钻井3口;(2)新建17座井场;(3)新建1座计量阀组站;(4)新建16条集输管线共计55.5km,新建9条掺稀管线共计22.4km,新建10条燃料气管线合计27.3km;新建油井和阀组站道路共计4km。2.公用辅助工程,配套建设土建、通信、电气、自控等。3.环保工程,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噪声治理、固体废物处置、土壤、地下水保护、环境风险防范、生态环境恢复、防沙治沙等工程。项目总投资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约占总投资的2.5%。

  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主要为:(1)施工期,工程设计选线尽量避开植被较丰富的区域,最大限度避免破坏野生动物的活动场所和生存环境;采取分段施工,随挖、随运、随铺、随压,不留疏松地面;提高施工效率,缩短施工工期;施工期划定施工活动范围,施工作业带两侧拉彩条旗以示明车辆行驶的边界,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线路和范围,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禁止随意开辟道路;施工过程中严格规定各类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工作,杜绝破坏植被、造成沙化的行为;管道施工严格限定作业范围,减少挖填作业,回填作业留足适宜的堆积层,防止因降水、泄漏造成地表下陷;施工结束后对场地进行清理、平整,防止土壤沙漠化,对临时堆土区采取防尘网苫盖的方式进行防护,定时洒水降尘。(2)运营期,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定期检查管线,如发生管线老化,接口断裂,及时更换管线;事故情况下造成的原油外泄事故采取防火、及时控制扩散面积并回收外泄油等措施;管线更换或修复作业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措施。(3)退役期,集中清理收集地面设施拆除、井场清理等工作中产生的废弃建筑残渣;对废弃井封堵内井眼,拆除井口装置,地下截去一定深度的表层套管;清理场地,清除填埋各种固体废物,恢复原有地貌。

  拟采取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及维护,采取控制车速、散装物料堆放和运输时加盖篷布、测试放喷阶段采取疏散周边作业人员,控制放喷时间等措施等措施。运营期:油气集输全过程采用密闭工艺,并对各井场内的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检查、检修。

  拟采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钻井废水连同钻井泥浆、钻井岩屑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不外排;管线试压废水属于清净废水,试压完成后就地泼洒抑尘;生活污水经井场撬装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生活区、井场及通井路降尘。运营期:采出水随采出液一起进入塔河油田二号联合站和三号联合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标准后回注地层,井下作业废水送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

  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期: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施工期噪声源均为暂时的,只在短时期对局部环境造成影响,待施工结束后随之消失。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的措施。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期: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和井场回填;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分离后的固相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综合利用;部分不能重复利用的废泥浆进罐暂存后,定期拉运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落地油、废烧碱包装袋属于HW08危险废物,落地油经桶装收集后和废烧碱包装袋一并暂存在井场危废暂存间内,完井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在垃圾收集箱暂存,定期由库车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拉运至库车景胜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静脉产业园(东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井场产生的落地油、废防渗材料和清管废渣等,均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转移及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要求进行管理。

  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将本项目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纳入现有《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采油三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完善和补充;严格执行井控工作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杜绝井喷的发生;采用多层套管保护,表层套管完全封闭各含水层,在各含水层与井筒间形成多层套管、单层水泥环的保护措施;井场设置严禁烟火标识,设备选用防爆设备;井下作业带罐操作,最大限度避免落地原油产生,原油落地侵染的土壤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按照《硫化氢环境人身防护规范》《硫化氢环境天然气采集与处理安全规范》要求进行硫化氢监测与安全防护;加强对井口装置、集油管线等易发生泄漏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杜绝油井跑、冒、滴、漏,以及油气泄漏事件的发生;集输管线敷设前,加强对管材质量的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在管线的敷设线路上设置永久性标志;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及时更换,消除爆管隐患;定期对管线进行巡视,加强管线和警戒标志的管理工作

  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与项目环评有关的意见

  2

  塔里木油田牙哈储气库建设工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境内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工程为牙哈储气库建设的一期工程,共包括气藏工程、钻井工程和地面工程三部分。①气藏工程:设计总井数43口(新钻注采井17口、老井利用26口),设计动用地质储量天然气257.89×108m3、凝析油 1886.83×104t。每年3~9月注气210天, 平衡期35天,每年11月~次年3月采气120天,日均注气1142.86×104m3/d,日均产气2000.0×104m3/d,年工作气量 24.0×108m3,设计库容 169.61×108m3,垫底气量 145.61×108m3,地下储库运行压力 36.4~44.7MPa,运行 30 个周期(2051 年底)累产气 933.74×108m3,累产油 979.26×104t。②钻井工程:本方案共新钻注采井17口,井深5230m,完钻目的层为古近系苏维依组。

  (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和恢复。施工期,严控施工活动范围,避免对项目占地范围外区域造成扰动;落实防沙治沙措施,在确保不破坏沙区生态,不造成新的土地沙化、退化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利用。(二)施工期:采用高品质柴油,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减少燃油非正常消耗和燃烧污染物排放;运输车辆减速行驶,施工场地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尽可能缩短施工周期。运营期:采用了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控制、阀门等,烃类机泵采用无泄漏屏蔽泵;本工程采用密闭集输,定期巡检,确保集输系统密闭运行。(三)施工期:钻井废水临时罐体收集,按泥浆体系不同分阶段用于配制相应体系泥浆,在钻井期间综合利用,不外排。酸化压裂废水采取不落地措施直接排入回收罐中,加碱中和后拉运至哈拉哈塘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妥善处置。管道试压分段进行,试压作业结束,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降尘。生活污水排入生活污水池暂存,最终拉运至牙哈公寓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妥善处置。运营期:采气废水依托牙哈7低压集气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相关要求后回注地层。生活污水依托牙哈公寓已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4275-2019)表2中C级标准后,冬储夏灌。(四)施工期:水基钻井岩屑处置后须做相关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限值要求后,用于油气田勘探区内通井路修路、铺垫井场。废弃磺化泥浆岩屑固相暂存于磺化泥浆池,交由哈拉哈塘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负责接收、转运和处置。施工废料应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拉运至牙哈固废填埋场填埋。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机油、含油废弃物等,可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沾油的废防渗材料可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运营期:注气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旋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注气增压装置分离器产生的含油废滤芯,压缩机组检修时产生的废润滑油。粉尘统一收集后运至牙哈固废填埋场填埋。含油废滤芯、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交具有相关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置。采气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清管废渣,乙二醇再生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清管废渣、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牙哈固废填埋场埋场。(五)采用吸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六)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评估和演练,将本项目环境风险应急管理纳入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迪那油气开发部环境风险应急管理范围内,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防泄漏措施,强化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式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3

  采油二厂高含硫化氢伴生气管线隐患治理(一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为了消除可能存在的管线老化腐蚀问题,利用全通径高阻隔柔性复合管技术对6条高风险伴生气管道进行隐患治理,合计新建39.7公里。项目总投资4607.03万元,环保投资18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3.9%。

  项目实施可能造成的主要环境影响为生态类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造成的地表土层扰动,降低土壤修复能力,增加沙化风险。同时地表开挖工作不可避免对一部分动植物的自然生境的破坏。环评文件中提出的措施包括合理规划工程选线,减少临时占地面积,优先利用现有道路;限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减少对植物、公益林的破坏和占用;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工程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原貌等工作;科学合理施工,因地制宜组织开挖工作,防止水土流失;禁止项沙漠公园范围泼洒施工废水;按照要求执行防沙治沙措施;运营期加强管道巡检,清除隐患等。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公示期内未收到相关意见。

  4

  采油二厂注水支干线隐患治理工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为了消除可能存在的管线老化腐蚀问题,更换注水管线6条共41.5公里。项目总投资4764.35万元,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2.52%。

  项目实施可能造成的主要环境影响为生态类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造成的地表土层扰动,降低土壤修复能力,增加沙化风险。同时地表开挖工作不可避免对一部分动植物的自然生境的破坏。环评文件中提出的措施包括合理规划注水管线工程涉及的临时性占地,控制临时占地面积;限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减少对植物、公益林的破坏和占用;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工程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原貌等工作;科学合理施工,因地制宜组织开挖工作,防止水土流失;按照要求执行防沙治沙措施等。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公示期内未收到相关意见。

  5

  塔河油田东北部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

  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境内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①部署新井24口,其中新钻井22口,老井侧钻2口;②新建井场24座,4-2计转站及3-4计转站内各扩建10井式阀组1座;③新建单井集输管线47km,同沟敷设燃料气管线9km;④配套建设自控、通信、电气、防腐、道路等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1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20万元,占总投资的1.60%

  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主要为:(1)施工期:①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动植物保护和防止水土流失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减少占地产生的不利影响,减少对土壤的扰动、植被破坏,减少水土流失。②设计选线过程中,尽量避开植被较丰富的区域,全线避让国家及自治区保护植物,避免破坏荒漠植物,最大限度避免破坏野生动物的活动场所和生存环境。③施工中要作到分段施工,提高施工效率,尽可能缩短施工工期。④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惊扰、猎杀野生动物。⑤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禁止随意开辟道路,防止扩大土壤和植被的破坏范围。⑥施工前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办理完成林地征用、补偿手续。⑦工程结束后,建设单位应承担恢复生态的责任,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使占地造成的影响逐步得以恢复。(2)运营期,对于井场永久占地地面上部实施砾石覆盖措施,减少风蚀量;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定时巡查井场、管线等,及时清理落地原油,降低土壤污染。

  拟采取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①在管线和道路作业带内施工作业,施工现场加设围挡、定时洒水抑尘、控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控制车辆装载量并采取密闭或者遮盖措施、避免大风天作业等;②选用专业作业车辆及设备,使用品质较好的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焊接作业时使用无毒低尘焊条;③加强施工管理,尽可能缩短施工周期。运营期真空加热炉使用净化后的天然气作为燃料;采出液采用密闭集输;容易泄漏的关键危险部位采用先进设备和材料,严格控制油品泄漏对大气环境影响;定期巡检,确保集输系统安全运行。

  拟采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的钻井废水由临时罐体收集,按泥浆体系不同分阶段用于配制相应体系泥浆,在钻井期间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井场撬装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4275-2019)中表2的B级标准后,用于生活区、井场及通井路降尘;管线试压废水收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运行期的采出水经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井下作业废水拉运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妥善处置。定期做好井场设备、阀门、管线等巡检,避免“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期:选取噪声低、振动小的先进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施工期噪声源均为暂时的,只在短时期对局部环境造成影响,待施工结束后随之消失。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的措施。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期钻井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采用泥浆不落地技术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分离后的固相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不得用于填充自然坑洼。焊接及吹扫废渣、井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收集后送至符合生态环境部门要求的工业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废机油暂存于撬装式危废暂存间中,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公司接收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库车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拉运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落地油、废防渗材料,属于危险废物HW08,桶装收集后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接收处置。

  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将本次区块建设内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纳入采油一厂、采油三厂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对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完善和补充。严格执行井控工作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杜绝井喷的发生;井场设置严禁烟火标识,设备选用防爆设备;井场设置硫化氢检测仪;加大对人员教育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井下作业时要求带罐操作,最大限度避免落地原油产生,原油落地浸染的土壤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加强管理,对井口装置、集输管线等易发生泄漏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杜绝井场跑、冒、滴、漏,以及油品泄漏事件的发生;集输管线敷设前,加强对管材质量的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在管线的敷设线路上设置永久性标志;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及时更换,消除爆管隐患;定期对管线进行巡视,加强管线和警戒标志的管理工作

  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与项目环评有关的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hjyxpjnsp/202302/0f909022805b4eabbc7ef22766059f7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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