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1月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的函
发布时间:2023-03-05
来源: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试行)》(豫环委办〔2022〕12号),现将2023年1月份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函告如下:
一、省辖市排名情况
2023年1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前3名,从第1名到第3名依次为:安阳、济源、信阳。
2023年1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3名,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3名依次为:商丘、航空港区、周口。
二、县(市、区)排名情况
2023年1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前10名,从第1名到第10名依次为:南阳卧龙区、信阳息县、洛阳新安县、周口扶沟县、安阳林州市、信阳商城县、焦作沁阳市、洛阳汝阳县、三门峡卢氏县、洛阳栾川县。
2023年1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10名,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10名依次为:郑州新郑市、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汤阴县、许昌禹州市、郑州新密市、新乡获嘉县、新乡红旗区、新乡牧野区、周口川汇区、新乡新乡县。
三、预警提示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暂行办法(试行)》,对本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3名的省辖市,且水质同比、环比均没有改善的商丘、航空港区、周口进行警示。
对本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10名的县(市、区),且水质同比、环比均没有改善的郑州新郑市、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汤阴县、许昌禹州市、郑州新密市、新乡获嘉县、周口川汇区进行警示。
2023年3月1日
原文链接:http://sthjt.henan.gov.cn/2023/03-02/26995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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