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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日生态环境部关于曹妃甸12-1南油田扩建项目等3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04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作者:佚名

  

  

  根据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部拟对曹妃甸12-1南油田扩建项目等3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日-2023年2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 编:100006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曹妃甸12-1南油田扩建项目

  渤海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海油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该项目拟在曹妃甸12-1南油田建设1座无人井口平台(CFD12-1S WHPL),实施生产井11口,注水井1口;将CFD12-1S WHPF平台现有3口生产井调整为注水井,1口生产井调整为水源井;铺设1条5.1千米CFD11-6WHPD至CFD12-1SWHPL海底电缆;对依托的现有CFD11-6CEPI平台进行提液增容改造,包括增加1套原油处理设施、1套生产水处理设施、甲板外扩等;对依托的CFD11-6WHPD平台及CFD12-1S WHPF平台进行适应性改造。

  (1)海洋水质:项目对海洋水质的影响主要来自于施工期钻井液/钻屑排放产生的悬浮泥沙。含油钻井液和钻屑运回陆地送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海。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分类收集后运回陆地处理。船舶产生的垃圾(合格的食品废弃物除外)、机舱含油污水运回陆地处理。运营期含油生产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注地层。(2)海洋生态:海底电缆铺设及钻井液和钻屑排放对鱼卵、仔稚鱼、游泳生物的生长与繁殖产生一定的影响,并造成底栖生物的掩埋、覆盖等。拟采取施工期避让方式降低对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影响,并通过增殖放流等措施进行生态补偿。(3)环境风险:针对项目井喷、平台火灾、海管与立管泄漏等潜在的环境风险事故,采取严格实施钻井作业规程、设置烃类气体探测器、配备防喷设备和压井材料等防控措施。发生溢油事故时,立即启动溢油应急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特别是敏感目标的影响,及时清理溢油并报告相关政府部门。

  010-65645526

  2

  天外天和黄岩气田群调整井项目

  东海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海油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该项目拟在天外天气田群TWT-WHPA平台实施5口生产井(老井侧钻4口,预留井槽新钻1口);TWT-WHPC平台实施3口生产井(老井侧钻1口,预留井槽新钻2口);TWT-WHPC平台和TWT-CEP平台现有生产水处理设施调整至设计处理能力运行。在黄岩气田群CX-WHPA平台和CX-WHPB平台各老井侧钻4口生产井,各新增2套生产水处理装置,CX-WHPB平台现有生产水处理设施拆除。TWT-WHPA、TWT-WHPC、TWT-CEP及CX-WHPA平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均进行升级改造。

  (1)海洋水质:项目对海洋水质的影响主要来自钻井液/钻屑排放产生的悬浮泥沙。油基钻井液及含油量超过8%的水基钻井液、钻屑等运回陆地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各类生产垃圾、生活垃圾(处理合格的食品废弃物除外)分类收集后运回陆地处理。含油生产水、生活污水、钻井平台机舱含油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海。(2)海洋生态:钻井液和钻屑排放会对海洋生物产生一定的影响,并造成底栖生物的掩埋、覆盖等。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期、降低施工强度等措施减轻对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影响,并通过增殖放流等措施进行生态补偿。(3)环境风险:针对项目井涌/井喷、火灾/爆炸、平台管线泄漏等等潜在环境风险事故,采取严格实施钻井作业规程、安装烃类气体探测器、设置压井材料等防控措施。发生溢油事故时,立即启动溢油应急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特别是敏感目标的影响,及时清理溢油并报告相关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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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大王北油田大斜722块沙三段产能建设工程

  渤海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森诺科技有限公司

  该工程拟在大王北油田现有大斜722井场加密部署4口油井(大722-斜2、大722-斜3、大722-斜4、大722-斜5),新建2座40立方米高架型电加热多功能储罐,地埋式单井集油管线4条(总长度为60米),配套建设消防、供配电、自控等设施。

  (1)海洋水质:工程位于海岸线向海一侧的潮间带高地上,不与海水连通,施工期及运营期均不向海域排放污染物,不会直接影响海洋水质。工程废弃钻井泥浆、钻屑、生产垃圾等分类收集后运回陆地处置,其中含油钻井泥浆、钻屑、油泥砂等危险废物应送有资质单位处理。钻井废水、管道试压水、废压裂液等施工废水及运营期含油生产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注地层。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2)海洋生态:本工程与海域不直接连通,不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基本不会对海洋生态造成影响。(3)环境风险:针对井涌/井喷、生产系统和工艺管线泄漏等潜在环境风险事故,采取优化施工设计、实时监控预警、加强巡检等防控措施。发生溢油事故时,立即启动溢油应急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特别是敏感目标的影响,及时清理溢油并报告相关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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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ywdt/gsgg/gongshi/gsq/202302/t20230202_10145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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