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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1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31 来源: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4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2日-2023年1月18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63916218

  传真:029-63916217

  邮箱:hbthpc01@shaanxi.gov.cn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前大楼10层

  邮编:710006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2年管道隐患治理项目

  陕西省延安市、榆林市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

  西安中环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涉及延安市吴起县、榆林市定边县,内容包括更换原油管线15条,其中集油管线4条,出油管线11条,采用L245N无缝钢管,设计压力4.0MPa和6.3MPa,合计长度为14.5公里;更换注水管线1条,为注水支线,长度为0.8公里,采用DN80 25Mpa塑料合金复合管。项目跨越干沟1处(依托现有桁架),穿越土面道路6处,采用挖沟槽埋管方式;穿越沥青道路(6米)采用定向钻加钢保护套管方式。原管线更换、改线后,仅对桁架跨越等露出地面的30米管线进行拆除,其余管线清洗后就地采用焊接封头、盲板或者管塞等方式封存。项目总投资为5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5万元,占总投资的7.4%。

  该项目属于安全环保项目。经审查,该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得到一定减缓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56-《第九采油厂2022年管道隐患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2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2年老油田治理改造项目

  陕西省延安市、榆林市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

  西安中环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涉及延安市吴起县吴起街道办(含薛岔社区)、五谷城镇、周湾镇和榆林市定边县姬塬镇、张崾先镇,共2市2县5个乡镇。主要内容为:吴起区域内迁建新周10增、新周5增,扩建旗13-8增,改建周二转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和吴起试注站,建设出油管线2条、4.42公里,输油管线1条、2.81公里;定边区域内改造刘峁塬卸油台,更换出油管线2条、1.23公里;吴起区域和定边区域配套更换站内部分管线、阀门、总机关、收球筒等装置以及其他相关工程。5条原油管线跨越地表水1处,桁架跨越,穿越道路6处,其中油区土路穿越采用挖沟槽埋管方式,沥青道路穿越采用横向钻。项目总投资为6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5万元,占总投资的9.38%。

  该项目属于安全环保项目。经审查,该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得到一定减缓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05-第九采油厂2022年老油田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3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2022年老油田治理改造项目

  陕西省延安市、榆林市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

  西安中环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改造工程位于延安市吴起县铁边城镇和榆林市定边县樊学镇,建设内容共包括14条站外管线更换,其中吴起县涉及13条,包括采出水回注管线9条、水源供水管线4条,定边县涉及1条,为学二联迁建后新建净化油管线;更换管线总长23.877公里,其中注水管线压占更换改造14.683公里,水源井管线更换改造7.885公里,站场改造配套输油管线改线1.309公里。14条管线累计穿越河流1处、穿越冲沟8处、穿越道路58处,其中冲沟、油区砂石路、土路穿越采用挖沟槽埋管方式,河流与沥青道路穿越采用顶管方式。项目总投资为5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万元,占总投资的15.05%。

  该项目属于安全环保项目。经审查,该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得到一定减缓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环境影响报告书(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FGNbfszQ5mB0T0eWLP_0pg?pwd=eyij 提取码: eyij )

  4

  神木县嘉元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改扩建项目(150万吨扩建至300万吨/年)

  榆林市

  神木县嘉元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榆林市环境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陕西省神木市中鸡镇白家塔村,井田面积14.7344平方公里,设计可采储量101.39Mt。矿井规模由150万吨/年提升至300万吨/年,服务年限26.0年。项目利用现有工业场地和井筒,以及现有地面生产系统、储存系统、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对盘区布置等进行了调整,在原有150万/年洗煤厂的基础上新建一座150万吨/年二线洗煤厂;新增初期雨水池、冲洗轮胎设备、煤棚,工业场地燃煤锅炉(供暖)采用电锅炉替代;此外对工业场地场内道路、场外联络道、铺砌场地、围墙、大门、排水沟、挡土墙、防洪挡墙等翻新。上述建设内容已全部建设完毕。项目总投资 73745.23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81 万元,占总投资的 0.52%。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解决煤矿生产能力变化与环保管理要求不一致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1〕722号)要求,该项目纳入历史遗留问题煤矿分类办理手续。

  经审查,在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总体评价结论和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违法行为已经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依法查处,你公司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环境影响报告书

  1667982781651070.pdf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原文链接:http://sthjt.shaanxi.gov.cn/dynamic/notify/2023-01-11/837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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