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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来源: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粤环函〔2023〕23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11号令)(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组成,涵盖了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厅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条例》以及省政府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做好生态环境政务公开,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好了对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减污降碳、水污染综合治理、“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信息公开。二是做好生态环境领域“十四五”专项规划的公开。公开广东省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等专项规划,公开广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科普工作实施方案公开并利用数据、图表的形式开展规划解读。三是做好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信息公开。推进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落实,依法披露相关企业名单,进一步发挥提升社会监督作用。四是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利用文字、图片、视频以及互动交流等形式,发布《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广东省碳普惠交易管理办法》等政策解读共27篇,举办新闻发布会4期,发布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体的在线访谈,征集调查18期,回应公众关注热点信息18篇,深入解读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五是持续做好重点生态环境信息发布。实时发布广东省未来七天空气质量预报,每月发布广东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城市空气和水环境质量及排名情况,定期发布广东省入海河流监测信息、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等信息。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6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7件,共计办结181件,结转下年办理2件。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落实到位。调整更新我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了省生态环境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公布生态环境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推进归集展示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进一步完善平台建设。完成我厅公众网站的改版升级,新增数说环保等5个网站专栏。落实公开信息审核机制,2022年,公众网共核发稿件5475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稿件2371篇,发布新闻通稿3000余篇;依托“南粤绿声”微博、“广东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环境杂志+、“广东生态环境”今日头条号、南方+等互联网媒体平台发布信息4115条。

  (五)进一步加强监督保障。完善公众网站互动交流平台,设立领导信箱、业务咨询、业务投诉、违纪举报栏目,选登公众留言及办理查询,主动回应关切热点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2022年,共办理群众留言5000余条,为群众解答咨询4100多件、解决投诉900多件,不断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5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0

20

6

9

0

1

17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5

1

1

5

0

0

4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4

2

0

0

0

0

1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2

0

0

0

0

0

2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1

7

5

1

0

1

7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1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8

9

0

2

0

0

39

(七)总计

146

19

6

9

0

1

18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1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1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厅在省政府办公厅的指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公开的形式和内容不断丰富,但仍存在对历史信息的倒查还不够全面系统,网站公开信息的易用性还有待提高,开展依申请工作的人员能力水平还不全面,部分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不够强等不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总结经验,强化措施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严格落实《条例》规定,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继续加强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批机制,强化历史信息的彻底清查;二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强化政策解读效果;三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门户网站栏目设置,丰富答问知识库,优化网站适老化水平,提升政务公开智慧服务能力;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深刻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厅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原文链接:http://gdee.gd.gov.cn/shbtwj/content/post_40830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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