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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大港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线路工程(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31 来源: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佚名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大港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线路工程(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4538902

  传    真:022-24538906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大港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线路工程(二期)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起点为天津市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李二湾南部实验区西侧边界内塔基,终点为大港500kV变电站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500kV同塔双回输电线路2×21.85km,起点为天津市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李二湾南部实验区西侧边界内塔基,终点为大港500kV变电站,全线共需新建铁塔50基。

   

  严格控制施工场地范围和施工作业带宽度,施工作业带尽量利用工程征地范围内的空地,施工作业带清理应由熟悉施工段区域内自然状况、施工技术要求的人员带队进行,缩小施工作业范围。

  施工车辆、人员活动等不得越过施工作业带,以减少人为的植物碾压及破坏。

  本工程无弃土产生,施工时对占地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剥离的表土单独存放,妥善保存后作为后期恢复用土覆在最上层;塔基余方分散在塔基区堆填。

  施工场地设置的材料和砂石料等建筑材料,周围用编织土袋进行拦挡,材料顶部用苫布进行覆盖。

  对于施工作业带内的植被,除施工场地需要全部清除植被的部分外,其他部分应保留原来植被,不刻意破坏这些地段的植被景观,以缩短自然植被恢复的时间,增大植物自然生长的机会,有利于后期的植被恢复。

  施工料场等设置在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外侧,现场施工作业机械应划定活动范围,不得在线路用地范围以外地方作业,不得在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内取、弃土。

  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相邻林带的树木绿地等植被,尽量减少对现有树木的损坏;施工结束后,应按绿化规定要求进行补种补栽。在施工范围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临时占用绿地要报批主管部门并及时恢复。

  施工结束后,全面拆除施工临时设施,彻底清除施工废弃杂物,凡受到施工车辆、机械破坏的地方都要及时修整,恢复临时占地植被,恢复原始地貌。

  施工前制定合理的施工组织方案,从施工临时占地、施工队伍进场、施工机械准备、临时设施、植被恢复施工工序,制定工程详细施工进度,从组织上落实进度控制责任制,保证施工进度。

  施工期和植被恢复期由项目监理部门和建设部门设定的环保人员共同承担生态监理工作,采用巡检方式,检查生态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报告书填写)

  2023年1月28日-2023年2月1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原文链接:http://sthj.tj.gov.cn/YWGZ7406/HJGL7886/HYFSGL1020/HJSYYXMSPHYSGS3262/202301/t20230128_60883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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