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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国家能源集团国能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西黑山矿区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改扩建项目(2000万吨/年)等3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31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部拟对国家能源集团国能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西黑山矿区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改扩建项目(2000万吨/年)等3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2日-2023年1月18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国家能源集团国能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西黑山矿区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改扩建项目(2000万吨/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

  国家能源集团国能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新疆准东煤田西黑山矿区规划项目,规划规模为2000万吨/年,在1000万吨/年项目基础上未批先建,相关违法行为已查处。该项目已建工程为2#生产系统,在建工程为生活污水处理站改扩建工程、危险废物暂存库等工程;项目后续拟新建末煤存储系统、干选系统、净水系统、辅助生产区、扩建行政福利区、外排土场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生态:矿田内分布有梭梭等保护植物、砾幕层、省道等,矿田外分布有红沙泉、奇台硅化木地质公园、村庄等环境保护目标。采煤形成的露天采坑、外排土场和地面设施占地等将对上述保护目标和局部生态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将矿田内分布的保护植物(梭梭)相关区域划为禁采区;北山公路(S327省道)穿越矿田两侧露天开采应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优化采排计划,尽早实现全部内排。在项目采掘场周围采取设置围栏、悬挂警示牌等保护措施。制定并落实生态修复方案,加强砾幕层等的生态保护,开展工程影响区生态修复专题研究,不断优化和完善矿区生态恢复措施。(2)地下水:矿田内无居民水井、集中式供水水源地等保护目标分布,矿田外分布有红沙泉等保护目标。采煤将使矿田范围内上覆含水层疏干,地下水疏干影响范围内无保护目标分布,对红沙泉等保护目标无影响。生活污水处理站等区域若发生渗漏将对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制定并落实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对红沙泉流量开展长期跟踪观测。对工业场地等区域采取分区防渗措施。(3)地表水:评价范围内无地表水体分布。矿坑水、生活污水等若直接排放将造成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矿坑水依托现有矿坑水处理站后全部回用;拟对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改扩建,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4)其它: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扬尘、固废、噪声等,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供热采用新疆国信电厂余热。对采掘场采取抑尘措施,干选车间安装布袋除尘器,采用封闭式储煤设施和封闭式输煤廊道。剥离物全部运往内、外排土场处置,洗选矸石充填内排土场,生活垃圾交地方垃圾填埋场处置,脱水后的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运至外排土场,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对现有工程环保问题实施整改。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部门意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以矿安综函〔2022〕82号文件核定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生产能力由1000万吨/年增至2000万吨/年。

  010-65646183

  2

  国家能源集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保偏矿区保德煤矿二期工程(800万吨/年)

  

  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

  

  国家能源集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保德煤矿是山西河保偏矿区规划改扩建矿井,设计井田面积55.898平方公里,生产能力800万吨/年,采用“平硐+斜井”综合开拓方式,综采放顶煤采煤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利用现有枣林主井工业场地内的主斜井、枣林进风斜井、选煤厂和桥头副井场地内的辅运平硐、康井副井工业场地内的辅运平硐、进风斜井,枣林回风立井、刘家堰回风立井等主体及其辅助工程、公用及环保工程,新建矸石充填系统、事故水池和雨水收集池。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生态:井田内分布有城镇规划区、朱家川河、基本农田、二级国家级公益林、村庄等,井田外分布有飞龙山省级森林公园、黄河等。采煤形成的地表沉陷等将对保护目标和区域生态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将与保德县城镇规划区重叠范围划为禁采区,并留设保护煤柱;对朱家川河、飞龙山省级森林公园等保护目标留设保护煤柱;按要求做好基本农田、二级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恢复和补偿,确保其生态功能不降低。对受采煤影响的村庄,采取搬迁、留设保护煤柱等措施;制定并落实沉陷区生态修复治理方案,建立岩移观测和生态监测体系,开展对黄河汇水影响及生态修复效果跟踪研究,不断优化和完善矿区生态修复措施。(2)地下水:井田内分布有杨家湾镇集中供水水源地、天桥泉域、居民水井等保护目标,井田外分布有铁匠铺水源地、桥头镇集中供水水源地、居民水井等保护目标。采煤疏干地下水将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危废暂存间等若发生渗漏将对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将与杨家湾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重叠区域设置禁采区,并在外围留设保护煤柱;对最大导水裂缝带可能导通地表区域留设保护煤柱;对居民水井留设保护煤柱,制定供水预案,确保居民正常用水。开展煤炭开采对区域水环境影响的跟踪研究。落实分区防渗等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3)地表水:井田内分布有朱家川河,井田外分布有黄河等保护目标。矿井水、生活污水等若直接排放将造成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矿井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选煤厂煤泥水一级闭路循环。新建事故水池和雨水收集池。(4)其它:项目实施还将产生扬尘、固废、噪声等,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燃气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原煤、产品煤封闭储存,输煤采用封闭式输煤栈桥,矸石充填站破碎机等设施安装除尘器,瓦斯实施发电综合利用。掘进和洗选矸石全部充填井下。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交地方相关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部门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能源〔2014〕1260号文件核准规模800万吨/年项目。

  010-65646183

  3

  延长石油陕西延长石油靖边煤业有限公司

  榆横矿区南区海测滩煤矿(500 万吨/年)

  

  

  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

  

  延长石油陕西延长石油靖边煤业有限公司

  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该项目是陕西榆横矿区南区规划新建矿井,井田面积162.1536平方公里,设计生产能力500万吨/年,采用立井开拓,一次采全高综采采煤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工程内容包括主立井、副立井、一号和二号回风立井、选煤厂等主体工程,原煤仓、产品仓、精煤仓、矸石仓、缓冲仓和封闭输煤栈桥等储运工程,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生态:井田内分布有黑河则、海则滩湿地、永久基本农田、二级国家级公益林、文物保护单位、供水管线、村庄等。采煤形成的地表沉陷对保护目标和区域生态可能造成一定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将与海则滩湿地重叠范围从井田范围扣除,并留设保护煤柱。按要求做好永久基本农田、二级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恢复和补偿,确保其生态功能不降低。对可能受采煤影响的文物保护单位设置禁采区,并留设保护煤柱。对供水工程管线进行改线,对可能受采煤影响的村庄采取搬迁、留设保护煤柱、修缮等措施。制定并落实沉陷区生态修复治理方案,建立岩移观测和生态监测体系,开展对海则滩湿地影响专题研究,必要时优化调整开采方案和保护措施。(2)地下水:井田内分布有海则滩镇地下水水源地、居民水井等保护目标,井田外分布有靖边县四柏树饮用水水源地。采煤对海则滩镇地下水水源地和部分居民水井将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危废暂存间等区域若发生渗漏将对地下水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将与海则滩镇地下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重叠区域划为禁采区,并留设保护煤柱。加强对居民水井等跟踪监测,制定居民供水预案,确保居民正常用水。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和跟踪监测计划,开展导水裂缝带发育高度观测,及时优化保护措施。落实分区防渗等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3)地表水:评价范围内分布有黑河则等地表水体。矿井水、生活污水等若直接排放将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新建矿井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矿井水经处理后除自身回用外,输至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综合利用。选煤厂煤泥水一级闭路循环,禁止外排。浓盐水按环保要求脱盐处理。(4)其它:项目实施还将产生扬尘、固废、噪声等,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项目供热依托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热源。原煤、产品煤、矸石采用封闭筒仓贮存,输煤采用输煤栈桥,破碎、转载等产尘环节采取抑尘措施,矸石充填系统筛分机、原煤仓仓顶等设置除尘器,煤炭采用铁路专用线外运。掘进和洗选矸石全部充填井下,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由市政垃圾处理场处置,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杂盐按环保要求处置。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和敏感点噪声达标。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部门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能源〔2022〕255号文件核准项目。

  010-65646183


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ywdt/gsgg/gongshi/wqgs_1/202301/t20230112_10124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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