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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国家区域空气自动监测站辽阳汤河水库站点站房外部供电线路维修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31 来源: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项目概况

  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国家区域空气自动监测站辽阳汤河水库站点站房外部供电线路维修项目(项目编号:LNHJ20220248)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月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J20220248

  项目名称: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国家区域空气自动监测站辽阳汤河水库站点站房外部供电线路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65,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65,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落实采购政策内容

  是否进口

  主要技术要求

  履约时间

  01

  国家区域空气自动监测站辽阳汤河水库站点站房外部供电线路维修

  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否

  更换国家区域空气自动监测站辽阳汤河水库站点站房外部供电线路(详见附件)

  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包中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他资格条件:

  7.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无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20室(本项目以非现场方式领取)

  方式: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本项目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完成供应商报名登记等相关事宜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5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20室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按要求密封后现场送达或快递邮寄(快递收件人姓名:齐琳,收件人电话:024-23492121,收件人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

  询价评审时间:2023年1月6日10:00(北京时间)

  询价评审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21室。

  备注:1.为保证响应文件及时送达,请选择快递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报价单位尽量选择顺丰快递,并根据报价单位距离等自身情况至少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天寄出响应文件,并自行做好快递跟踪和催派工作。

  2.由于报价单位自身原因和快递公司原因造成的未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公司不承担相应责任,担心响应文件不能及时寄达的报价单位可选择现场送达。

  3.采购单位安排专门纪检监察人员对响应文件密封性及询价采购评审全过程的公平、公正性进行监督,对响应文件密封保存安全性及评审公正性存疑单位,可申请于询价评审时间前现场提交响应文件,但必须于询价会议开始前缴纳询价保证金。

  4.选择不到评审现场的报价单位,请务必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详细注明受委托人姓名、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并在评审时间保持联系通畅,如遇需要澄清事项或补充材料,询价采购评审小组将通过此方式联系受委托人,否则产生一切后果由报价单位承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6100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2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上级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甲-3号

  联系方式:梁老师 024-627804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

  联系方式:齐琳024-23492121

  邮箱地址:lnhy2520@126.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9558833301000023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琳

  电话:024-23492121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sthj.ln.gov.cn/xxgk/czzj/zbcg/202212/t20221230_47245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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