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3日生态环境部关于锦州9-3油田8口调整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部拟对锦州9-3油田8口调整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3日-2022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锦州9-3油田8口调整井项目 | 渤海 |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 海油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该项目拟于锦州9-3油田现有平台实施8口调整井,其中JZ9-3DRPW现有1口水源井转注水井;JZ9-3CEPD现有1口水源井转注水井,新建2口生产井和1口注水井;JZ9-3WHPE利用现有老井侧钻3口生产井。 | (1)水环境:项目对海洋水质的影响主要来自于施工期钻井液/钻屑排放产生的悬浮泥沙。施工期钻井过程产生的水基钻井液和钻屑经检验达标后排海,含油钻井液和钻屑运送回陆地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船舶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海;生产水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不排海。(2)海洋生态:钻井液和钻屑的排放对鱼卵、仔稚鱼、游泳生物的生长与繁殖产生一定的影响,并造成底栖生物的掩埋、覆盖等。建设单位将采取施工期避让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特别保护期(4月25日-6月15日)及增殖放流等措施降低对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影响。(3)环境风险:针对项目井喷/井涌、火灾/爆炸、平台工艺管线泄漏、船舶碰撞等潜在环境风险,采取的防控措施主要包括:配备安全有效的防井喷设备、压井材料及井控设备,设置紧急切断系统,做好船舶调度等。发生溢油事故时,立即启动溢油应急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特别是敏感目标的影响,及时清理溢油并报告相关政府部门。 | 010-65645526 |
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ywdt/gsgg/gongshi/gsq/202212/t20221223_10085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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