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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11月30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09 来源: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6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30日-2022年12月6日。

  电话:028-80589022

  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A2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辐射源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项目送出工程及500kV汇集站

  甘孜州雅江县、理塘县

  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项目送出工程及500kV汇集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 柯拉500kV汇集站新建工程,位于甘孜州雅江县红龙镇东来二村,采用户外布置,新建主变容量1×1000MVA,500kV出线1回,220kV出线2回,35kV无功补偿装置配置3×60Mvar并联电容器和1×60Mvar并联电抗器,1套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1座150m3事故油池,1座35m3事故油坑,危废暂存间等。

  2. 柯拉汇集站至两河口水电站开关站500kV线路工程(以下简称“线路Ⅰ”),位于甘孜州雅江县、理塘县境内,新建单回线路全长49.5km,(采用水平或三角排列),分裂间距为500mm,输送电流为1280A,新建铁塔86基。

  3. 柯拉光伏电站1#升压站至柯拉汇集站220kV线路工程(以下简称“线路Ⅱ”),位于甘孜州雅江县境内,新建线路全长17km,其中单回线路全长7km(新建铁塔19基,采用水平或三角排列),双回线路全长2×10km(新建铁塔24基,采用同塔双回路架设,垂直同相序排列),分裂间距为400mm,输送电流为746A,全线共新建铁塔43基。

  4. 柯拉光伏电站2#升压站至柯拉汇集站220kV线路工程(以下简称“线路Ⅲ”),位于甘孜州雅江县境内,新建线路全长16km,其中单回线路全长8km(新建铁塔22基,采用水平或三角排列),双回线路全长2×8km(新建铁塔17基,采用同塔双回路架设,垂直同相序排列),分裂间距为400mm,输送电流为746A,全线共新建铁塔39基。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施工周期短,通过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洒水降尘、遮盖挡护等措施,减缓施工对工程区域大气环境和声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利用既有设施收集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通过不在庆达沟省级森林公园范围内设置弃土弃渣场、拌合站、牵张场等施工临时设施,并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控制和减缓施工对敏感区域环境的影响;通过优化设置牵张场数量和位置,避免雨季施工,并选用适宜的基础形式,严格控制作业区域和运输路线,修建挡土墙、护坡、排水沟,施工结束后选择当地植物进行植被修复等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二、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

  汇集站运行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事故废油和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将事故油池、事故油坑、危废暂存间等区域设置为重点防渗区,采取“30cmP6抗渗混凝土+2mmHDPE防渗膜”进行重点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6m,渗透系数K≤1×10-7cm/s);将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等区域设置为一般防渗区,采用“30cmP6抗渗混凝土”进行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

  工程拟采取的声环境和电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有:选用低噪声变压器、电抗器等设备,对站内配电装置合理布局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根据线路分裂间距、塔型等情况,500kV线路在通过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时,线路单回三角排列段、单回水平排列段导线对地高度均不低于12.0m,单回三角排列段线路在通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14m;220kV线路在通过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时,线路单回三角排列段、单回水平排列段、同塔双回排列段导线对地高度均不低于6.5m。

  三、环境影响预测

  报告书环境影响预测表明,本工程运行期无废气及废水外排;工程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和噪声影响预测值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四、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2

  成都十陵500千伏输变电工程

  成都市龙泉驿区、新都区境内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建设分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成都十陵500千伏输变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 成都十陵500kV变电站新建工程(以下简称“变电站”),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洪福村,占地面积8.51hm2;采用户外布置,新建主变压器2台(2×1200MVA)、低压电容器2组(2×4×60Mvar)、低压电抗器2组(2×1×60Mvar),新建500kV出线4回(至龙王2回、桃乡2回)和220kV出线间隔6个,配套建设事故油池1座(80m3)、事故油坑6座(6×16m3)、危废暂存间1座、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1套(处理规模为0.5m3/h)、主控楼、进站道路等公用辅助及环保设施。

  2. 桃乡~龙王双回线路开断接入十陵变500kV线路工程(以下简称“线路工程”),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新都区境内,新建线路全长2×9.8km,其中龙王侧长约2×5.0km、桃乡侧长约2×4.8km,除500kV出线端塔基采用单边挂线外,其余段均采用同塔双回路架设,导线垂直混相序排列,分裂间距为500mm,单根输送电流为664A,全线共新建铁塔26基。拆除桃乡~龙王双回550kV线路94#~96#段线路1.38km,铁塔3基。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施工周期短,通过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洒水降尘、遮盖挡护等措施,减缓施工对工程区域大气环境和声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既有设施收集处理;拆除线路的导线、铁塔、金具、绝缘子串等由建设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通过优化设置牵张场数量和位置,避免雨季施工,并选用适宜的基础形式,严格控制作业区域和运输路线,修建挡土墙、护坡、排水沟,施工结束后选择当地植物进行植被修复等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二、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

  新建变电站运行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事故废油和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将事故油池、事故油坑、危废暂存间等区域设置为重点防渗区,采取“30cmP6抗渗混凝土+2mmHDPE防渗膜”进行重点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6m,渗透系数K≤1×10-7cm/s);将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等区域设置为一般防渗区,采用“30cmP6抗渗混凝土”进行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

  工程拟采取的电磁环境和声环境保护措施主要有:选用低噪声变压器等设备,在变电站厂界四周4m高围墙上设置长870m高1m的隔声屏障;对站内配电装置合理布局;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根据线路分裂间距、塔型等情况,线路在通过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时,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11m;线路在通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14~25m,确保居民房屋处电场强度满足小于公众曝露限值 4000V/m 的要求。

  三、环境影响预测

  报告书环境影响预测表明,本工程运行期无废气及废水外排;工程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和噪声影响预测值均可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四、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3

  第一住院楼二三层改造核技术利用项目

  成都市武侯区国学巷37号第一住院大楼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拟在成都市武侯区国学巷37号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将第一住院楼(已建、主楼地上14层、裙楼3~4层)主楼二楼的SICU区域拆除,改造为2间DSA复合手术室(OR-12和OR-13)和1间普通手术室及相应配套辅助用房;拟将第一住院楼主楼二楼的CCU区域、卫生间、污洗间等拆除,改造为3间DSA介入手术室(DSA介入手术室7、DSA介入手术室8、DSA介入手术室9)。每间DSA复合手术室和介入手术室内拟各新增使用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用于心脏外科、心脏内科、血管外科、神经外科等介入手术,其额定管电压均为125kV,额定管电流均为1000mA,单台设备年出束时间约310h,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拟将第一住院楼西侧裙楼三楼的DSA检查室1、DSA检查室2、DSA检查室3和配套辅助用房以及相邻的8间诊室拆除,改造为1间DSA复合手术室(OR-21)、1间术中放射治疗室(OR-20)及相应配套辅助用房。DSA复合手术室内拟新增使用1台DSA(额定管电压为125kV、额定管电流为1000mA)用于心脏外科、心脏内科、血管外科、神经外科等介入手术,年出束时间约310h,属于Ⅱ类射线装置;术中放射治疗室内拟新增使用1台型号为INTRABE AM 600的放射外科手术系统(术中放射治疗系统)(额定管电压为50kV、额定管电流为0.04mA)用于肿瘤切除术中放射治疗,年出束时间约500h,属于II类射线装置。

  一、主要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根据项目特点,建设单位拟采用以下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1.DSA复合手术室、介入手术室和术中放射治疗室四周墙体均采用方管隔墙+2mm铅板+1mm铅当量硫酸钡板,底板均采用120mm混凝土楼板+1mm铅当量硫酸钡水泥,顶棚均采用120mm混凝土楼板+1.5mm铅板,观察窗为3mm铅当量铅玻璃,防护门为3mm铅当量铅钢门。

  2.DSA和放射外科手术系统自身具有固有安全措施。

  3.设置OR-20术中放射治疗室、OR-21 DSA复合手术室、OR-12 DSA复合手术室、OR-13 DSA复合手术室、介入手术室7、介入手术室8、介入手术室9为控制区,设置OR-20控制室、辅房、气瓶间、器械存放间、OR-21控制室、DSA设备间、导管间、OR-12控制室、缓冲间、OR-13控制室、介入手术室7控制廊、患者走廊、设备室、介入手术室8和介入手术室9的控制廊、患者走廊等为监督区。控制区进出口处应设立醒目的警告标志,制定适用于控制区的职业防护与安全管理措施,运用行政管理程序和实体屏障限制进出控制区;监督区进出口处应设立表明监督区的标牌,以黄线警示监督区的边界。

  4.根据诊疗要求和病人实际情况制定最优化的诊疗方案,在满足诊疗要求的前提下,选择合理可行尽量低的射线照射参数,以及尽量短的曝光时间,减少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受照射剂量,也避免病人受到额外剂量的照射。

  5.放射外科手术系统及治疗室采取密码保护、门机联锁、门灯联锁、紧急停机按钮、紧急开门按钮、监控摄像装置、观察窗和对讲装置、警告标志、状态显示等安全措施;DSA及手术室采取门灯联锁、紧急停机按钮、操作警示装置、观察窗和对讲装置、警告标志、状态显示等安全措施。

  6.医护人员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配备X-γ辐射剂量率监测仪、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报警仪等设备监控辐射环境和个人剂量。

  7.DSA和放射外科手术系统在诊疗过程中,应采用适当防护措施对病人非病灶部位进行遮挡。

  8.DSA和放射外科手术系统在报废处置时,应当对其射线装置内的高压射线管进行拆解和去功能化处理。

  9.项目施工期主要采用及时清扫、定期洒水、加强管理等方式减少扬尘,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隔声、减振等方式减少噪声,采用医院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采用回收利用、收集清运等方式处理固体废物。

  10.项目运行期,DSA复合手术室、介入手术室和术中放射治疗室产生的臭氧由机械排风系统通过专用排风管道引至同层楼室外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医院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方式减少噪声;医疗废物由医疗废物处理机构定期统一处理,生活垃圾由医院分类收集后交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量小,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很小。

  经屏蔽效能核算,各辐射工作场所使用的屏蔽防护材料及厚度均能满足屏蔽防护要求。

  经预测,本项目投入运行后,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的附加有效剂量最大分别小于5mSv/a和0.1mSv/a的剂量约束值。

  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臭氧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生活污水依托医院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可得到妥善处置。

   

  4

  新增直线加速器和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核技术利用项目

  绵阳市涪城区跃进路56号绵阳四0四医院(四川绵阳四〇四医院)疑难病症诊治综合楼一层、负一层

  绵阳四0四医院(四川绵阳四〇四医院)

  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绵阳四0四医院(四川绵阳四〇四医院)拟在绵阳市涪城区跃进路56号绵阳四0四医院(四川绵阳四〇四医院)疑难病症诊治综合楼(在建、地面15层、地下2层)负一层东北角新建直线加速器机房及相关配套辅助用房,一层南侧新建DSA手术室及相关配套辅助用房。

  直线加速器机房内拟新增使用一台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用于肿瘤治疗,最大X射线能量为10MV,1m处最大剂量率为22Gy/min,最大电子线能量为15MeV,1m处剂量率为6Gy/min,年最大出束时间约520.8h,属于Ⅱ类射线装置;DSA手术室内拟新增使用1台DSA用于介入治疗,额定管电压为125kV,额定管电流为1000mA,年最大出束时间为113.5h(拍片5.3h,透视108.2h),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一、主要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根据项目特点,建设单位拟采用以下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1.直线加速器机房四周墙体、迷道、顶部及底部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主射方向朝向南侧、北侧、顶部及底部。其中,西侧迷道内墙为1.3m厚混凝土、迷道外墙为1.7m厚混凝土;南侧、北侧主屏蔽墙体为3.0m厚、4.0m宽混凝土,次屏蔽墙体为1.7m厚混凝土;东侧墙体为1.7m厚混凝土;顶部及底部主屏蔽部分为3.0m厚、4.0m宽混凝土,次屏蔽部分及迷道下方均为1.7m厚混凝土;迷道门为20mm铅当量铅钢防护门。

  DSA手术室四周墙体均为37cm实心砖,顶板为20cm混凝土+15mm硫酸钡,底板为20cm混凝土,防护门和观察窗均为3mm铅当量。

  2.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和DSA自身具有固有安全措施。

  3.设置直线加速器机房(含迷道)和DSA手术室为控制区,直线加速器控制室、辅助机房、水冷机房、DSA控制室、设备间为监督区。控制区进出口处应设立醒目的警告标志,制定适用于控制区的职业防护与安全管理措施,运用行政管理程序和实体屏障限制进出控制区;监督区进出口处应设立表明监督区的标牌,以黄线警示监督区的边界。

  4.根据诊疗要求和病人实际情况制定最优化的诊疗方案,在满足诊疗要求的前提下,选择合理可行尽量低的射线照射参数,以及尽量短的曝光时间,减少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受照射剂量,也避免病人受到额外剂量的照射。

  5.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及机房采取防止非工作人员操作的锁定开关、条件显示连锁、控制超剂量的联锁装置、时间控制连锁、门机联锁、固定式剂量报警仪、门灯联锁及语音提示、紧急停机按钮、操作警示装置、紧急开门按钮、电视监控与对讲系统、警告标志、状态显示等安全措施;DSA手术室采取门灯联锁和语音提示、紧急止动装置、操作警示装置、对讲装置、警告标志等安全措施。

  6.医护人员配备便携式辐射监测仪、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报警仪等设备监控辐射环境和个人剂量。

  7.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和DSA在诊疗过程中,应采用适当防护措施对病人非病灶部位进行遮挡。

  8.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和DSA在报废处置时,应当对其射线装置内的高压射线管进行拆解和去功能化处理。

  9.项目施工期主要采用及时清扫、定期洒水、加强管理等方式减少扬尘,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隔声、减振等方式减少噪声,采用医院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采用回收利用、收集清运等方式处理固体废物。

  10.项目运行期,直线加速器机房产生的臭氧由机械排风系统通过专用排风管道引至疑难病症诊治综合楼北侧排风口(高出地面3.2m、周围设置围栏)排放,DSA手术室产生的臭氧由机械排风系统通过专用排风管道引至污物暂存间南侧墙体外(高出地面4m)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医院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方式减少噪声;生活垃圾由医院分类收集后交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量小,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很小。

  经屏蔽效能核算,直线加速器机房和DSA手术室使用的屏蔽防护材料及厚度均能满足屏蔽防护要求。

  经预测,直线加速器机房和DSA手术室投入运行后,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的附加有效剂量最大分别为小于5mSv/a和0.1mSv/a的剂量约束值。

  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臭氧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生活污水依托医院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可得到妥善处置。

  5

  新增钇-90树脂微球核素治疗核技术利用项目 

  南充市顺庆区茂源南路1号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综合院区)核医学科和DSA(三)室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拟在南充市顺庆区茂源南路1号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综合院区)医技楼(已建、地下1层、地上5层)1楼DSA(三)室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钇-90树脂微球开展钇-90树脂微球肝内注射治疗。DSA(三)室内钇-90树脂微球年最大使用量为1.25×1011Bq,日最大使用量为2.5×109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2.5×107Bq,属于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DSA(三)室内已配置使用1台UNIQ FD20型DSA,额定管电压为125kV,额定管电流为1000mA,年新增出束时间约17.1h,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一、主要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根据项目特点,建设单位拟采用以下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1.DSA(三)室四周墙体均为370mm实心砖+2cm的BaSO4涂层,屋顶和地板均为200mm钢筋混凝土+1cm硫酸钡涂层,观察窗为3mm铅当量铅玻璃,防护门为3mm铅当量铅钢门。

  2.DSA自身具有固有安全措施。

  3.设置DSA(三)室为控制区,DSA(三)室的控制室、库房、设备配电室为监督区。控制区进出口处应设立醒目的警告标志,制定适用于控制区的职业防护与安全管理措施,运用行政管理程序和实体屏障限制进出控制区;监督区进出口处应设立表明监督区的标牌,以黄线警示监督区的边界。

  4.根据诊疗要求和病人实际情况制定最优化的诊疗方案,在满足诊疗要求的前提下,选择合理可行尽量低的射线照射参数,以及尽量短的曝光时间,减少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受照射剂量,也避免病人受到额外剂量的照射。

  5.DSA及DSA(三)室采取门灯联锁、紧急止动开关、对讲装置、有机玻璃屏蔽盒、有机玻璃材料V瓶防护器、防护屏风、警告标志、状态显示等安全措施。

  6.医护人员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一次性地面铺巾和手术台垫巾,配备便携式辐射监测仪、β表面沾污仪、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报警仪等设备监控辐射环境和个人剂量。

  7.DSA在诊疗过程中,应采用适当防护措施对病人非病灶部位进行遮挡。

  8.DSA在报废处置时,应当对其射线装置内的高压射线管进行拆解和去功能化处理。

  9.项目运行期,DSA(三)室产生的臭氧由机械排风系统通过专用排风管道引至医技楼楼顶进行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医院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方式减少噪声;放射性固体废物采用10mm有机玻璃容器收集后放入2mm铅当量的放射性废物收集桶内转移至核医学科高活性室放射性固废间暂存,10个半衰期衰变经监测符合排放标准后同其它医疗废物一起由医疗废物处理机构定期统一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根据实际监测结果,本项目DSA在正常运行状态下,DSA(三)室周围屏蔽体外30cm处X-γ辐射剂量率为0.07μSv/h~0.08μSv/h,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中2.5μSv/h的限值要求。

  经预测,DSA(三)室周围轫致辐射剂量率为0.02μSv/h~0.10μSv/h,满足《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GBZ120-2020)和《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1188-2021)控制区外人员可达处,距屏蔽体外表面0.3m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不大于2.5μSv/h的限值要求。考虑剂量叠加,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的附加有效剂量最大分别小于5mSv/a和0.1mSv/a的剂量约束值。

  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臭氧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生活污水依托医院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放射性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可得到妥善处置。

  6

  四川放射性同位素压裂示踪测井项目

  本项目放射性同位素示踪测井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广安市境内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西安海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拟在成都市、广安市使用放射性同位素46Sc、85Sr、124Sb、160Tb和192Ir进行示踪测井,用于压裂作业后的完井测试,诊断压裂裂缝宽度、确定水泥环窜槽、识别裂缝。日最大测井工作量1口,年最大测井工作量10口,测井计划从2023年开始,2年之内完成。单井使用一种或多种放射性同位素,每支释放器中只有一种核素,活度最大为1.11×109Bq。本项目日最大操作量为5.55×109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5.55×106Bq,年最大用量为5.55×1010Bq。

   

  一、主要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根据项目特点,建设单位拟采用以下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1.将测井区域周围11m范围划定为控制区,控制区边界外井场围墙内区域划定为监督区。控制区边界上设置明显的警戒线、电离辐射警告标志,专人巡查,除测井工作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严禁入内。监督区边界处应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无关人员禁止入内”的标牌,限制公众人员进入此区域。

  2.本项目46Sc、85Sr、124Sb、160Tb、192Ir同位素示踪剂是一种高强度固体陶粒,安全性较高,不溶解于油、水,不会对与之接触的仪器和流体造成污染。

  3.同位素示踪剂采用铝筒+转移铅罐存储和转运,释放器采用2mmPb进行防护,示踪剂未使用时采用双人双锁,专人值守等方法进行管控。

  4.在保证示踪测井效果的前提下,选择合理可行尽可能少的同位素示踪剂进行示踪测井,实现源项控制;测井作业时间避开公众活动的高峰时段以实现时间防护;通过划分控制区和监督区实现距离防护。

  5.制定示踪测井工作方案,明确各类人员分工、测井工况和清场方式,制定监测方案;实施测井作业报备制度;制定内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逐级落实测井作业的辐射安全责任制;制定有针对性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每次测井作业完成后,要按照“一事一档”的要求建立辐射安全与防护档案等制度确保测井作业的安全。

  6.测井结束后,对井场及相关区域、辐射工作人员裸露皮肤、工作服和个人防护用品的辐射剂量率和表面沾污情况进行监测,确保辐射水平为辐射环境本底值。

  7.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和便携式辐射监测仪、表面沾污仪、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报警仪等设备监控辐射环境和个人剂量。

  8.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均依托项目区已有的环保设施进行处理;示踪测井产生的臭氧经自然分解和稀释后对周围环境及工作人员不会产生影响;检测低于豁免水平的固体废物作为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若高于豁免水平则经污物回收袋收集后运回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处理。

  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本项目拟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示踪剂进行测井,其测井期间主要污染因子为γ射线,评价确定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分别按2mSv/a和0.1mSv/a的剂量约束值进行管理。经预测,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最大受照射剂量为分别满足2mSv/a和0.1mSv/a的剂量约束值。

  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臭氧、生活污水、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噪声均满足相应评价标准要求或处理要求。

   


原文链接:http://sthjt.sc.gov.cn/sthjt/c103940/2022/11/30/9993f9a4b183478698f709d4e3f4bc4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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