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集河南省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成员和专家库专家的函
各相关单位,专家: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要求,省生态环境厅拟组建河南省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专委会)和专家库。现公开征集省专委会成员和专家库专家,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各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废物鉴别、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化工、石化、冶金、材料、电子、能源、分析检测、毒理等专业领域。
各单位可推荐不超过3名(含3名)省专委会成员和若干名专家库专家。
二、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相关专业知识、技术能力和实践经验。
(三)从事相关领域研究或技术工作满五年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四)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正常参加省专委会组织的工作,并能按要求完成任务。
三、专家职责
(一)为省生态环境厅危险废物鉴别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二)参加省专委会组织的危险废物鉴别报告异议评估。
(三)受省生态环境厅委托,不定期对危险废物鉴别单位及鉴别报告开展抽查复核。
(四)承担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的其他危险废物鉴别相关工作。
(五)省专委会每年向省生态环境厅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四、征集程序
(一)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需经工作单位同意(退休人员除外),申请或推荐专家需如实填写《河南省危险废物鉴别推荐专家信息表》(见附件),同时提供职称证书、学位学历证书、从业经验等相关材料。上述资料电子扫描件于2022年12月7日前发送至邮箱,邮件注明“危险废物鉴别专家申请+姓名”。
(二)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审核申报材料,择优确定专家名单。
(三)按照相关规定公示省专委会及专家库成员名单,无异议的纳入省专委会和专家库。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和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补或调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 周小莉
电 话:0371-66309573 13838514049
邮 箱:hnswfjb@163.com
2022年11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sthjt.henan.gov.cn/2022/11-30/26485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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