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环保民声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法规

专家解读丨《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12-09 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山东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学院刘厚凤教授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具体如下。

  产业园区是以产业发展为主的各类园区的统称,是国土空间规划和区域规划中的特定区域。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规划环评)是从决策源头预防因产业布局和资源配置不合理造成区域环境问题的有效手段,是产业园区污染防控和环境管理的重要抓手,在源头预防与减缓环境污染、优化产业布局、规避规划失误导致的生态环境风险、促进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应注意到,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落实中仍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环评报告文件指导性弱、规划环评效力达不到预期等问题。

  我省一直重视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2021年12月,《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审议通过,这是全国第一部省级层面关于规范规划环评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出台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提供了法律依据。为进一步落实《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强化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源头预防功能,2022年9月30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实施意见》,从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审查把关、加强监督管理、推进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以及组织保障措施五个方面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做了进一步细化和规范,是我省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实施的又一指导性文件,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一、有利于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更好地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提出“两山”理念、“双碳”目标和“建设美丽中国”等生态文明建设国家战略。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继续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使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产业园区作为区域经济的重要载体,园区发展的正确定位与合法有序运行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将起到关键带动作用。《实施意见》强调,园区规划环评要充分衔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成果,从园区生态化建设角度对规划建设提出优化调整建议。通过在园区规划环节严格落实“三线一单”、“三区三线”等管控要求,对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国土空间管控政策框架的落实具有重要保障作用。

  二、有利于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完善现代产业链体系

  我省是制造业大省,也是制造业强省,工业门类齐全、体系完整,但存在产业结构偏重、污染相对较重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山东经济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山东在新旧动能转换方面走在前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走在前列。《实施意见》要求产业园区严格落实区域和园区产业准入要求,满足碳排放管理要求和生态工业园区创建标准,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对园区产业规划的定位、布局、结构和发展规模等提出优化调整建议。《实施意见》强化了环评作为预防性环境治理的手段及辅助优化决策的政策功能,可进一步提升我省产业园区循环化、生态化建设水平,推动我省经济结构全面优化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水平。

  三、有利于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制度的有效落实

  《实施意见》明确指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的责任主体是产业园区管理机构,进一步明确了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的环评主体责任。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对规划环评的质量和结论负责,包括在规划环评工作开展过程中公众意见的征求,涉及相邻区域或规划实施可能产生跨区域环境影响时组织环评会商,按规定及时组织规划实施的跟踪环境影响评价,产业园区管理机构负责及时在线报送相关信息等。《实施意见》规定,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印发一定期限内通过生态环境部“规划环评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规划环评审查信息,并及时做好相关信息的补充和更新。同时指出园区要加强规划实施跟踪监测,严格落实规划环评文件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编制年度监测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四、有利于提高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质量和环评效力

  《实施意见》强化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审查和监管责任,明确提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对产业园区环评严格审查。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依法召集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对规划环评文件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印送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实施意见》对审查分级、审查小组人员构成以及审查重点都进行了明确规定,进一步细化了环评审查的内容。《实施意见》还提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的监管和核查规定,要求建立健全规划环评质量监管机制,对环评文件开展抽查复核及对弄虚作假者依法处理或追责,对产业园区规划实施过程监管、产业园区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跟踪、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对辖区内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管理台账建立等都明确了管理要求,为环评文件质量提供了保障,有助于提升规划环评执行效力。

  五、有利于优化园区项目环境准入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效率

  《实施意见》对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做出了具体规定。对符合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建设项目,可以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为依据,简化基础设施评价、政策和规范符合性、选址合理性、资源承载力分析等内容,监测数据可使用园区环境质量跟踪监测数据,大大降低了项目环评周期和费用开支,优化了园区项目环境准入管理体系,节约了社会成本,减轻了企业负担,提高了管理效率。

  总之,《实施意见》的发布将为新时期我省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提供有力指导,在提升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效力、促进园区绿色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有关文件: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zcjd/202211/t20221111_412858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民声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环保民声网 hbjd.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