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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2年第二批环评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发布时间:2022-12-09 来源: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加强环评机构和环评工程师动态监管,提高环评报告编制质量,持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现将2022年第二批环评文件复核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公开如下。

  经复核发现,26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所列编制质量问题或第三十二条所列失信行为。依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相关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予以失信记分处理,相关情况记入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诚信档案。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对上述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的监督检查。对各工作环节的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并对相关处理情况予以公开。相关环评文件审批部门应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质量,严厉打击环评弄虚作假、违规从业等行为,进一步规范环评服务市场秩序,优化环评领域营商环境。

  相关单位及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函之日起60日内向生态环境部或辽宁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函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022年第二批环评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序号

  环评文件名称

  环评文件存在的问题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处理意见

  编制人员

  处理意见

  技术评估单位

  审批部门

  01

  调兵山市宇鹏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

  大明镇顾家房村出具说明该土地为建设用地,未说明本项目与土地利用规划的符合性,项目选址可行性论证不足,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的要求。

  2.地下水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

  《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地下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本项目遗漏提取地下水的可行性分析内容,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建设内容”的相关要求。

  建设单位:调兵山市宇鹏煤炭销售有限公司(91211281

  MA0Y0667X5)

  编制单位:铁岭市天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9121120

  008112213XM)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金守林(BH022160)、温馨(BH022233)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审批部门: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调兵山市分局

  责任人:王奎生

  审批时间:2021年7月1日

  02

  铁岭市西丰树义石材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

  遗漏《辽宁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规划及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的要求。

  2.大气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内容不全。

  遗漏矿山开采工序、矿石破碎工序中大气特征污染物颗粒物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相关要求。

  建设单位:铁岭市西丰树义石材有限公司(912112230762966000)

  编制单位:铁岭市天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9121120

  008112213XM)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八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程嘉海(BH022149)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八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审批部门: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西丰县分局

  责任人:张秋华

  审批时间:2021年4月22日

  03

  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厂贮灰场环境影响报告书

  1.地下水现状调查与评价内容不全。

  项目为扩建工程,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二级,遗漏包气带环境现状分析,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8.3.2.2中关于地下水污染源调查需“对于一级、二级的改、扩建项目,应在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主要装置或设施附近开展包气带污染现状调查,对包气带进行分层取样,一般在0-20cm埋深范围内取一个样品,其他取样深度应根据污染源特征和包气带岩性、结构特征等确定,并说明理由。样品进行浸溶试验,测试分析浸溶液成分”的要求。

  2.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内容不全。

  遗漏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典型生态保护措施平面布置示意图,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6.1.1中关于生态现状调查要求应“图件收集和编制要求应遵照附录B生态影响评价图件规范与要求中三级评价基本图件”的要求。

  3.遗漏环境保护目标。

  未调查地下水评价范围内分散式水源分布情况,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5.3.2中关于环境保护目标调查需“调查评价范围内的环境功能区划和主要的环境敏感区,详细了解环境保护目标的地理位置、服务功能、四至范围、保护对象和保护要求等”的要求。

  4.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

  贮灰场溃坝预测中未计算溃坝影响范围和距离,坝下评价范围内农田和村庄分布情况不全,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6.3.6中关于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内容需“对存在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应分析环境风险源项,计算环境风险后果,开展环境风险评价”的要求。

  建设单位: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厂(91211

  281823833580X)

  编制单位:铁岭市天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9121120

  008112213XM)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金守林(BH022160)、周佶哲(BH022234)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审批部门: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调兵山市分局

  责任人:王奎生

  审批时间:2021年4月12日

  04

  西丰县郜家店镇富营砂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

  项目原料采用天然砂或机制砂,总用量为10万吨/年,未给出天然砂和机制砂比例,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4.1中关于建设项目概况需“以污染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应明确项目组成、建设地点、原辅料、生产工艺、主要生产设备、产品(包括主产品和副产品)方案、平面布置、建设周期、总投资及环境保护投资等”的要求。

  项目租用铁岭市泰格化工有限公司闲置厂区,遗漏说明铁岭市泰格化工有限公司厂区环保手续履行情况、原有污染情况及存在的环境问题,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4.1中关于建设项目概况需“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储运工程以及依托工程等”的要求。

  2.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

  天然砂和机制砂组成不同,未分别给出粉尘产生量,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4.3.1中关于污染源源强核算需“根据污染物产生环节(包括生产、装卸、储存、运输)、产生方式和治理措施,核算建设项目有组织与无组织、正常工况与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强度,给出污染因子及其产生和排放的方式、浓度、数量等”的要求。

  3.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错误。

  在核算项目洗砂用水时类比《广西南宁市松炎农业有限公司洗砂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12月)中洗砂用水,天然砂和机制砂中含粉尘量不同,未按天然砂和机制砂进行原料一致性分析及类比源强有效性分析,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4.3.1中关于污染源源强核算需“根据污染物产生环节(包括生产、装卸、储存、运输)、产生方式和治理措施,核算建设项目有组织与无组织、正常工况与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强度,给出污染因子及其产生和排放的方式、浓度、数量等”的要求。

  建设单位:西丰县郜家店镇富营砂厂(922

  11223MA10RMPR6L)

  编制单位:铁岭市天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9121120

  008112213XM)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程嘉海(BH022149)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审批部门: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西丰县分局

  责任人:张秋华

  审批时间:2021年3月19日

  05

  辽宁铁岭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铁岭粪污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

  遗漏产品标准,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4.1中关于建设项目概况需“以污染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应明确项目组成、建设地点、原辅料、生产工艺、主要生产设备、产品(包括主产品和副产品)方案、平面布置、建设周期、总投资及环境保护投资等”的要求。

  2.地下水现状调查与评价内容不全。

  地下水监测因子不全,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8.3.3.5中关于地下水水质现状监测因子需“基本水质因子以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等以及背景值超标的水质因子为基础”的要求。

  3.降低废气评价标准。

  项目造粒、烘干、冷却及二次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烟尘及粉尘)经过同一根排气筒排放,错误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的相关标准,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相关标准,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3.9中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标准的确定需“根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功能区划确定各评价因子适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及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建设单位:辽宁铁岭牧原农牧有限公司(91211221MA0QFFWM75)

  编制单位:铁岭市天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9121120

  008112213XM)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八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金守林(BH022160)、杨雪霏(BH022231)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八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审批部门:铁岭市生态环境局铁岭县分局

  责任人:袁林

  审批时间:2021年2月9日

  06

  铁岭四方粮油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大气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内容不全。

  项目位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遗漏区域大气污染物削减方案和分析内容,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的相关要求。

  2.大气源强核算内容不全。

  仅对煤炭储存、装卸等过程产生的粉尘进行核算,缺少对粮食储存、装卸等过程中污染物源强进行核算,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的相关要求。

  3.污染源源强核算不全。

  遗漏非正常工况污染源源强核算,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的相关要求。

  4.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错误。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补充监测点位缺少代表性,未布置在当季主导风向下风向,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相关要求。

  建设单位:铁岭四方粮油有限公司(9121

  1221MA0XWG5H64)

  编制单位:铁岭市中蓝环保咨询有限公司(9121122

  1MA108A6324)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第八项第十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王爽(BH031897)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第八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审批部门: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调兵山市分局

  责任人:王奎生

  审批时间:2021年6月22日

  07

  调兵山市安嘉达运输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

  根据附件中村委会出具证明项目所在“该宗土地原始为居民区后因沉陷动迁变为废弃荒地”,本项目为煤、煤泥焚烧产生的炉渣临时堆场,项目未办理其相关用地手续,项目用地选址符合性论证不足,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3.3中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需“分析判定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并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进行对照,作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的要求。

  2.所提环境保护措施不符合相关规定。

  未设置渗滤液集排水设施及雨排水处理系统,不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6.1.4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避免渗滤液量增加和滑坡,贮存、处臵场周边应设臵导流渠和6.1.5应设计渗滤液集排水设施的要求,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7.1中关于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需“明确提出建设项目建设阶段、生产运行阶段和服务期满后(可根据项目情况选择)拟采取的具体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范等环境保护措施”的要求。

  建设单位:调兵山市安嘉达运输有限公司(91211281MA0QDJGPXA)

  编制单位:铁岭市中蓝环保咨询有限公司(9121122

  1MA108A6324)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王爽(BH031897)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审批部门: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调兵山市分局

  责任人:王奎生

  审批时间:2021年3月23日

  08

  西丰县泓鑫土特产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

  遗漏污水处理站污泥,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4.3.1中关于污染源源强核算需“根据污染物产生环节(包括生产、装卸、储存、运输)、产生方式和治理措施,核算建设项目有组织与无组织、正常工况与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强度,给出污染因子及其产生和排放的方式、浓度、数量等”的要求。

  2.遗漏环境保护目标。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专章中表1-11主要保护目标遗漏忠信村,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3.8中关于环境保护目标的确定需“依据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结果,附图并列表说明评价范围内各环境要素涉及的环境敏感区、需要特殊保护对象的名称、功能、与建设项目的位置关系以及环境保护要求等”的要求。

  3.所提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要求。

  环评报告描述“项目生产废水排入厂区外忠信村既有排污明沟,通过忠信村既有排污口排入寇河Ⅲ类水域。本项目建设不新增排污口”,遗漏入河排污口设置及审批情况、排污许可量要求及依托可行性分析,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9.2.1中关于水环境保护措施需“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水污染物需通过优化生产工艺和强化水资源的循环利用,提出减少污水产生量与排放量的环保措施,并对污水处理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及环保论证比选,明确污水处理设施的位置、规模、处理工艺、主要构筑物或设备、处理效率;采取的污水处理方案要实现达标排放 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并对排放口设置及排放方式进行环保论证”的要求。

  4.未按相关要求提出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水解酸化+接触氧化+MBR处理废水,未提出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染物治理措施,污水处理站恶臭未经处理无组织排放,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恶臭气体的,应当科学选址,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并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要求,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7.1中关于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需“明确提出建设项目建设阶段、生产运行阶段和服务期满后(可根据项目情况选择)拟采取的具体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范等环境保护措施”的要求。

  建设单位:西丰县泓鑫土特产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91211223774600050H)

  编制单位:铁岭市中蓝环保咨询有限公司(9121122

  1MA108A6324)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七项、第十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姜威(BH031896)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七项、第十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审批部门: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西丰县分局

  责任人:张秋华

  审批时间:2021年3月8日

  09

  调兵山市亿鑫泰煤炭经营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

  遗漏项目生物质锅炉燃料种类、来源、贮存等分析,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4.1中关于建设项目概况“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储运工程以及依托工程等。以污染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应明确项目组成、建设地点、原辅料、生产工艺、主要生产 设备、产品(包括主产品和副产品)方案、平面布置、建设周期、总投资及环境保护投资等”的要求。

  2.所提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

  项目涉及洗煤工序,遗漏废水全部回用零排放可行性分析,环保投资中遗漏废水治理设施投资,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 总纲》(HJ2.1-2016)7.1中关于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需“明确提出建设项目建设阶段、生产运行阶段和服务期满后(可根据项目情况选择)拟采取的具体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范等环境保护措施”的要求和7.3中关于环境保护投入应“包括为预防和减缓建设项目不利环境影响而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设施的建设费用、运行维护费用,直接为建设项目服务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费用以及相关科研费用”的要求。

  3.所提环境保护措施不符合相关规定。

  生物质锅炉环保措施未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6.2.1中关于锅炉排放的颗粒物生物质锅炉一般采用旋风除尘和袋式除尘组合技术的要求,颗粒物达标排放论证不足,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 总纲》(HJ2.1-2016)7.1中关于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需“明确提出建设项目建设阶段、生产运行阶段和服务期满后(可根据项目情况选择)拟采取的具体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范等环境保护措施”的要求。

  建设单位:调兵山市亿鑫泰煤炭经营部(92211281MA10UXC84P)

  编制单位:铁岭市中蓝环保咨询有限公司(9121122

  1MA108A6324)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姜威(BH031896)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审批部门: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调兵山市分局

  责任人:王奎生

  审批时间:2021年3月23日

  10

  辽宁兴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200万吨/年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降低环境影响评价标准。

  项目南侧紧邻铸钢厂,遗漏项目排气筒高度合理性分析,不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7.1中关其它规定需“排气筒高度除须遵守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外,还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的要求,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的要求。

  2.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

  项目租赁场地原为粮库,遗漏本项目厂房属于利旧、改造或新建的情况说明,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建设内容”的要求。

  3.污染影响因素分析不全。

  遗漏山砂装卸、存储过程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的相关要求。

  4.遗漏环境保护目标。

  遗漏大气评价范围内的下铺子村环境保护目标,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环境保护目标”的相关要求。

  5.大气环境现状调查内容不全。

  报告在未提供2020年葫芦岛市环境公报环境数据的情况下,给出“2020年根据公报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结论,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相关要求。

  建设单位:辽宁兴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91211481MA10WJMN3U)

  编制单位:朝阳蓝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91211302M

  A0QE4WE68)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七项、第八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程焓(BH017036)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七项、第八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审批部门: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兴城分局

  责任人:韩光伟

  审批时间:2021年7月22日

  11

  朝阳建平三合隆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概况描述错误。

  1.本项目13台风机选址位于《朝阳市风电发展规划(2009-2020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书》中的罗福沟风电场(100MW)规划范围内、2台风机不在《朝阳市风电发展规划(2009-2020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书》规划范围内,但却给出本项目15台风机均符合风电规划的结论,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3.3中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需“分析判定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并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进行对照,作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的要求。

  2.F01、F02风机距马场镇镇中心约1.8km,报告在与《风力发电场生态保护及恢复技术规范》(DB21/T2354-2014)限制建设区符合性分析中给出“风电场不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城乡规划区边界规划区5km以内范围,县级以下城乡规划区边界2km以内范围”的结论,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3.3中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需“分析判定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并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进行对照,作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的要求。

  3.本项目13台风机选址位于《朝阳市风电发展规划(2009-2020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书》中的罗福沟风电场(100MW)规划范围内,报告中出现“根据《朝阳市风电发展规划(2009-2020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书》,本项目位于该规划内的黑水镇风电场(100MW)规划范围内”的内容,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3.3中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需“分析判定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并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进行对照,作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的要求。

  建设单位:朝阳协合聚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91211302

  395063507P)

  编制单位:朝阳蓝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91211302M

  A0QE4WE68)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程焓(BH017036)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审批部门:朝阳市建平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人:沙海洲

  审批时间:2021年2月22日

  12

  海城市牌楼滑石矿年开采8万吨滑石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评价因子不全。

  土壤和地下水评价因子中遗漏砷,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3.5.2中关于评价因子筛选需“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环境影响的主要特征,结合区域环境功能要求、环境保护目标、评价标准和环境制约因素,筛选确定评价因子”的要求。

  2.污染影响因素分析错误。

  本项目废石毒性浸出实验类比《海城市金源矿业有限公司年开采菱镁矿40万吨、滑石矿8万吨矿山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数据,该项目距离本项目11km,且未进行可类比性分析,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4.2.1中关于污染影响因素分析需“遵循清洁生产的理念,从工艺的环境友好性、工艺过程的主要产污节点以及末端治理措施的协同性等方面,选择可能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主要因素进行深入分析”的要求。

  3.污染源源强核算错误。

  风井风量为61200m3/h,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mg/m3,得出排放量为0.083kg/h的结果错误,应为0.0612kg/h,以及报告中描述矿山正常涌水量228m3/d、最大涌水量719m3/d,水平衡图中正常涌水量为91.2m3/d、最大涌水量287.6m3/d,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4.3.1 中关于污染源源强核算需“根据污染物产生环节(包括生产、装卸、储存、运输)、产生方式和治理措施,核算建设项目有组织与无组织、正常工况与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强度,给出污染因子及其产生和排放的方式、浓度、数量等”的要求。

  4.地下水现状调查与评价内容不全。

  地下水水位监测点位数量和水质监测点位数量均为3个,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8.3.3.3中关于现状监测点的布设原则需“一般情况下,地下水水位监测点数以不小于相应评价级别地下水水质监测点数的2倍为宜”的要求。

  5.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内容不全。

  遗漏土地利用现状图、典型生态保护措施平面布置示意图,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附录B.2.1中关于二级评价图件构成的要求。

  建设单位:海城市牌楼滑石矿(91210381241568123A)

  编制单位:辽宁诺达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91210381MA0YGF997R)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八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张恩浩(BH016433)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八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评估单位: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市分局评估科

  责任人:刘爽

  审批部门: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市分局

  责任人:邵启宏

  审批时间:2021年1月25日

  13

  西丰义和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50000立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

  西丰县自然资源继出局出具项目用地情况说明“该宗土地为集体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为允许建设区”,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多个类别,本项目未明确用地类型,项目选址可行性论证不足,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3.3中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需“分析判定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并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进行对照,作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的要求。

  2.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不全。

  遗漏原料厂外运输环境影响分析,未给出原料入厂运输路线、运输路线两侧环境保护目标调查及运输环境影响分析,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4.2.1中关于污染影响因素分析需“按照生产、装卸、储存、运输等环节分析包括常规污染物、特征污染物在内的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包括正常工况和开停工及维修等非正常工况)”的要求。

  3.所提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

  生产运营过程中的洗砂废水、脱水废水及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未给出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水质、沉淀处理效率、回用水质及回用可行性分析,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不足,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7.1中关于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需“分析论证拟采取措施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长期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的可靠性、满足环境质量改善和排污许可要求的可行性、生态保护和恢复效果的可达性”的要求。

  建设单位:西丰义和混凝土有限公司(91211223396815707X)

  编制单位:辽宁诺达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91210381MA0YGF997R)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十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张恩浩(BH023470)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十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审批部门: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西丰县分局

  责任人:张秋华

  审批时间:2021年4月20日

  14

  阜新双汇禽业有限公司年孵化1.2亿羽肉鸡建设项目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遗漏评价因子。

  遗漏《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林格曼黑度,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3.5.2中关于评价因子筛选需“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环境影响的主要特征,结合区域环境功能要求、环境保护目标、评价标准和环境制约因素,筛选确定评价因子”的要求。

  2.所提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

  项目设2台4MW燃气锅炉,锅炉年排污水1次,排水量20t,全部用于厂区绿化,锅炉排水处理措施不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表9中锅炉排污水处理防治措施要求,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7.1中关于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需“明确提出建设项目建设阶段、生产运行阶段和服务期满后(可根据项目情况选择)拟采取的具体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范等环境保护措施;分析论证拟采取措施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长期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的可靠性、满足环境质量改善和排污许可要求的可行性、生态保护和恢复效果的可达性”的要求。

  建设单位:阜新双汇禽业有限公司(91210922MA10BMRR1G)

  编制单位:辽宁中科尚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91210900095183849Q)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王晓红(BH001442)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审批部门: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彰武县分局

  责任人:胡铁瑛

  审批时间:2021年2月20日

  15

  辽宁大学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污染源强核算不全。

  遗漏废水处理间所产生废气及化粪池污泥的源强核算内容,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的相关要求。

  2.所提环境保护措施不符合相关规定。

  遗漏废水处理工艺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1105-2020)中可行性技术的符合性分析内容,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的相关要求。

  建设单位:辽宁大学医院(210042245)

  编制单位:辽宁宇佳科技有限公司(91210800MA0QDXEN9P)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十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霍占梅(BH022930)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十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审批部门: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皇姑区分局

  责任人:杜航

  审批时间:2021年6月25日

  16

  大连庄河天门山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

  附件中庄河市仙人洞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中该选址为“农村建设用地,土地及房屋所有权证正在办理中”,环评文件未说明本项目与土地利用规划的符合性,项目选址可行性论证不足,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的要求。

  2.所提环境保护措施不符合相关规定。

  本项目化粪池消毒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4.3.1中化粪池污泥属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的要求,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的相关要求。

  建设单位:大连庄河天门山医院(52210283341130129M)

  编制单位:大连上德山石生态环保有限公司(91210213MA0YTLA23Q)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张凤娟(BH020138)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评估单位:大连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人:刘凤丽

  审批部门: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庄河市分局

  责任人:周孟键

  审批时间:2021年6月9日

  17

  辽宁津田科技有限公司除草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农药制造,位于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有色金属(化工)工业园,与产业园区的规划、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中产业定位分析论证不足,遗漏项目与园区位置关系图,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的要求。

  2.污染源源强核算不全。

  项目新建1#车间新增水剂、悬乳剂等液态产品生产线,未核算检修期设备清洗水;“三本帐”遗漏固体废物内容,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的相关要求。

  3.未按相关规定提出环境保护措施。

  遗漏初期雨水处置措施和排放去向,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的相关要求。

  建设单位:辽宁津田科技有限公司(91210882098726423A)

  编制单位:辽宁正曜环境咨询有限公司(91210800MA0YF8FX7M)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十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汪霞(BH019974)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十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审批部门:营口市大石桥市行政审批局

  责任人:李万波

  审批时间:2021年6月7日

  18

  鞍山市巨丰供暖有限公司锅炉房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1.噪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内容不全。

  项目北、西、南侧均为居民小区住宅楼,东侧为腾鳌镇中心小学,遗漏敏感目标不同楼层噪声监测数据,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7.3.1.1中关于监测布点原则需“布点应覆盖整个评价范围,包括厂界(或场界、边界)和敏感目标。当敏感目标高于(含)三层建筑时,还应选取有代表性的不同楼层设置测点”的要求。

  2.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

  本项目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报告仅对东侧腾鳌镇中心小学及南侧居民区开展噪声预测,遗漏其余敏感目标的噪声预测,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6.3.3中关于二级评价的基本要求需“噪声预测应覆盖全部敏感目标,给出各敏感目标的预测值及厂界(或场界、边界)噪声值,根据评价需要绘制等声级线图”的要求。

  3.环境风险评价内容不全。

  遗漏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K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的要求。

  建设单位:鞍山市巨丰供暖有限公司(91210381774623236B)

  编制单位:辽宁时代泽远科技有限公司(91210104MA0U51LT5N)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王立黎(BH004923)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评估单位: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市分局评估科

  责任人:刘爽

  审批部门: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

  责任人:邵启宏

  审批时间:2021年4月29日

  19

  海城华仁妇产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评价因子不全。

  遗漏《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臭气浓度评价因子,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 总纲》(HJ2.1-2016)3.5.2中关于评价因子筛选需“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环境影响的主要特征,结合区域环境功能要求、环境保护目标、评价标准和环境制约因素,筛选确定评价因子”的要求。

  2.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内容不全。

  遗漏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噪声现状监测,不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7.3.1.1中关于监测布点原则需“布点应覆盖整个评价范围,包括厂界(或场界、边界)和敏感目标。当敏感目标高于(含)三层建筑时,还应选取有代表性的不同楼层设置测点”的要求。

  建设单位:海城华仁妇产医院有限公司(91210381MA10G1NPXR)

  编制单位:深圳市凿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440300MA5FN95X10)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八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毛戈平(BH022959)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八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评估单位: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市分局评估科

  责任人:刘爽

  审批部门: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

  责任人:邵启宏

  审批时间:2021年3月19日

  20

  旅顺口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降低环境影响评价标准。

  报告中污水站污泥按生活垃圾处置,不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4.3.1中关于污泥控制与处置应“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属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的要求,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 总纲》(HJ2.1-2016)3.9中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标准的确定需“根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功能区划确定各评价因子适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及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尚未划定环境功能区的区域,由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各环境要素应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和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2.噪声现状调查与评价不全。

  遗漏西侧小南村、东侧旅顺口区人民医院北院区噪声现状监测数据,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7.3.1.1中关于监测布点原则需“布点应覆盖整个评价范围,包括厂界(或场界、边界)和敏感目标。当敏感目标高于(含)三层建筑时,还应选取有代表性的不同楼层设置测点”的要求。

  3.所提环境保护措施不符合相关规定。

  污泥采用的消毒措施遗漏具体处置工艺和可行性论证,未按危险废物处置要求提出污水站污泥处置措施,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 总纲》(HJ2.1-2016)7.1中关于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需“明确提出建设项目建设阶段、生产运行阶段和服务期满后(可根据项目情况选择)拟采取的具体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范等环境保护措施”的要求。

  建设单位:大连顺智医院管理有限公司(91210212MA10MMNM5H)

  编制单位:大连万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91210231MA0TPLGP31)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八项、第十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李琳琳(BH004083)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八项、第十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评估单位:大连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人:曾宗鹏

  审批部门: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旅顺口区分局

  责任人:武俊良、王仁常

  审批时间:2021年2月25日

  21

  抚顺市顺城区日出润滑油厂10000t/a润滑油储存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

  报告中对现有工程采暖使用的有机热载体炉建设与拆除情况前后矛盾;现有工程环境问题遗漏危废暂存设施尚未建设的调查,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4.1中关于建设项目概况需“以污染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应明确项目组成”及“改扩建及异地搬迁建设项目还应包括现有工程的基本情况、污染物排放及达标情况、存在的环境保护问题及拟采取的整改方案等内容”的要求。

  遗漏与辽宁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要求的符合性分析,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 总纲》(HJ2.1-2016)3.3中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需“分析判定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的要求。

  2.噪声影响预测与评价结果错误。

  最近居民区噪声预测结果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3.9中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标准的确定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功能区划确定各评价因子适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及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建设单位:抚顺市顺城区日出润滑油厂(912104115909146882)

  编制单位:山东睿福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91370800MA3PND9G47)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徐怀斌(BH032778)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评估单位:抚顺市环境工程技术评估中心

  责任人:赵宇

  审批部门:抚顺市生态环境局顺城区分局

  责任人:任庆

  审批时间:2021年2月24日

  22

  沈阳亨通能源有限公司等量置换100吨循环流化床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

  遗漏废反渗透膜、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布袋产生量,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4.3.2中关于污染源源强核算需“对改扩建项目的污染物排放量(包括有组织与无组织、正常工况与非正常工况)的统计,应分别按现有、在建、改扩建项目实施后等几种情形汇总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及其变化量,核算改扩建项目建成后最终的污染物排放量”的要求。

  2.噪声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

  遗漏吹管和锅炉排汽噪声影响分析,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6.3.1中关于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内容需“重点预测建设项目生产运行阶段正常工况和非正常工况等情况的环境影响”的要求。

  3.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

  遗漏燃煤运输产生的污染影响分析,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7.1.1.4中关于一级评价项目需“对于编制报告书的工业项目,分析调查受本项目物料及产品运输影响新增的交通运输移动源,包括运输方式、新增交通流量、排放污染物及排放量”的要求。

  建设单位:沈阳亨通能源有限公司(91210106MA0QFYH11K)

  编制单位:辽宁万尔思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91210104340860170E)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于洋(BH000274)、崔震(BH000276)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评估单位:沈阳市环境技术评估中心文件

  责任人:从馨

  审批部门: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人:张尔思

  审批时间:2021年6月4日

  23

  锦州市太和区赫迪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工业固体废物治理环境影响报告表

  1.面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

  面源参数表遗漏面源海拔高度参数,相关预测结果不可信,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的相关要求。

  2.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不全。

  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遗漏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总悬浮颗粒物及浓度限值(《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3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的相关要求。

  建设单位:锦州市太和区赫迪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91210711MA10PA8F6A)

  编制单位:锦州鑫旺科技咨询有限公司(912107003

  18611012L)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十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陶伟(BH030706)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十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评估单位:锦州鑫旺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责任人:李亮

  审批部门:锦州市生态环境局太和区分局

  责任人:刘广俊

  审批时间:2021年5月27日

  24

  北票市上善天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0万吨优化柴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

  项目内容为优化柴油和燃料油生产,属于石油加工行业。报告认为“本项目作为园区重要基础设施——热源厂的原料供应单位,属于施可丰生态环保产业园主导产业化学肥料生产的相关产业”,遗漏项目与北票施可丰生态环保产业园规划、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中产业定位相符性分析,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3.3中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需“分析判定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并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进行对照,作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的要求。

  2.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

  项目使用水环真空泵,遗漏真空泵排水量核算及排水处置措施;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4.3.1中关于污染源强核算需“根据污染物产生环节(包括生产、装卸、储存、运输)、产生方式和治理措施,核算建设项目有组织与无组织、正常工况与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强度,给出污染因子及其产生和排放的方式、浓度、数量等”的要求。

  3.未按相关规定提出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废气经负压采用“碱液喷淋+过滤棉过滤+低温等离子+活性碳吸附”方法处置,遗漏碱喷淋吸收液去向及处置措施,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7.1中关于环境保护措施需“明确提出建设项目建设阶段、生产运行阶段和服务期满后(可根据项目情况选择)拟采取的具体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范等环境保护措施”的要求。

  4.所提环境保护措施不符合相关规定。

  报告中“本项目初期雨水水质简单,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车间地面清洗及厂区绿化,不外排”,根据《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标准》及《化学工业污水处理与回用设计规范》中要求,化工项目初期雨水应经收集后处理,不能直接用于绿化,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7.1中关于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需“分析论证拟采取措施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长期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的可靠性、满足环境质量改善和排污许可要求的可行性、生态保护和恢复效果的可达性”的要求。

  建设单位:北票市上善天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1211381MA0Y20KW8W)

  编制单位:山东森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370725MA3R7QFH0G)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十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赵翠萍(BH023847)、丁曰春(BH028876)、刘玉萍(BH032739)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十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审批部门:朝阳北票经济开发区审批服务局

  责任人:夏义林

  审批时间:2021年3月27日

  25

  建平县喀喇沁镇迟杖子硅石二矿年产4万吨石英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

  按《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第十三条“对地下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要求,本项目提取地下水无合法取水许可证明,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4.1中关于建设项目概况需“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储运工程以及依托工程等”的要求。

  2.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内容不全。

  仅引用1个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数据,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8.3.3.3关于“三级评价项目潜水含水层水质监测点应不少于3个”的要求。

  遗漏地下水跟踪监测点位置设置,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11.3.2中关于地下水跟踪监测需“根据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和建设项目特点设置跟踪监测点,跟踪监测点应明确与建设项目的位置关系,给出点位、坐标、井深、井结构、监测层位、监测因子及监测频率等相关参数”的要求。

  3.所提环境保护措施不符合相关规定。

  遗漏危废暂存间的位置、规模等内容,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7.1中关于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需“明确提出建设项目建设阶段、生产运行阶段和服务期满后(可根据项目情况选择)拟采取的具体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范等环境保护措施”的要求。

  建设单位:建平县喀喇沁镇迟杖子硅石二矿(92211322MA0WK7BN26)

  编制单位:中和信诺(朝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91211302MA0YHA6Y4P)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八项、第十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许兰英(BH019047)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八项、第十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审批部门:朝阳市建平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人:沙海洲

  审批时间:2021年1月13日

  26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活污泥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降低环境影响评价标准。

  Pb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不应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5.2.1中关于评价标准确定需“确定各评价因子所适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及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中环境质量标准选用GB3095中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限值,如已有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选用地方标准中的浓度限值”的要求。

  2.降低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5.3.3.2的有关要求“对于电力、钢铁、水泥、石化、化工、平板玻璃、有色等高耗能行业的多源项目或以使用高污染燃料为主的多源项目,并且编制报告书的项目评价等级提高一级”,因此项目将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判定为二级错误,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5.3中关于评价等级判定的要求,将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判定为一级。

  3.降低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项目在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II类,地下水评价范围内有多处村屯,存在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情况下,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判定为三级错误,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6.2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的要求,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判定为二级。

  4.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不全。

  遗漏污泥运输过程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4.2.1中关于污染影响因素分析需“绘制包含产污环节的生产工艺流程图;按照生产、装卸、储存、运输等环节分析包括常规污染物、特征污染物在内的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包括正常工况和开停工及维修等非正常工况),存在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物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或重金属的,应明确其来源、转移途径和流向”的要求。

  5.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错误。

  污泥堆棚恶臭物质源强类比宁波市江南污水处理厂环评报告的排污系数,未开展可类比性分析,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4.3.2中关于污染源源强核算需“对改扩建项目的污染物排放量(包括有组织与无组织、正常工况与非正常工况)的统计,应分别按现有、在建、改扩建项目实施后等几种情形汇总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及其变化量,核算改扩建项目建成后最终的污染物排放量”的要求。

  6.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果错误。

  项目大气污染源DA009中SO2源强为14.0kg/h,NOx源强为170.1kg/h,但大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估算结果SO2最大落地浓度为5.60μg/m3,NOx最大落地浓度为19.7μg/m3,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计算结果明显错误,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中6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的相关要求。

  建设单位: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9121030074077858XW)

  编制单位:鞍山市光大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91210300683742723E)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陆海鹏(BH025413)

  处理意见: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评估单位:沈阳泽尔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责任人:曾茜

  审批部门:鞍山市行政审批局

  责任人:赵晓东

  审批时间:2021年2月26日

  注:本表所称《监管办法》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所称《记分办法(试行)》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


原文链接:http://sthj.ln.gov.cn/zxzz/202209/t20220927_46799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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