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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离子交换树脂是否为危废

发布时间:2022-12-09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网友您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该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GB5085.6)进行鉴别。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则可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


原文链接:https://sthjt.nmg.gov.cn/hdjl/zsk_8258/202212/t20221205_21831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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