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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举行生态宜居专场会

发布时间:2022-09-17 来源: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9月8日上午,“合肥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举行生态宜居专场会。会上,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贾良清作专题发布,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合肥市生态环境保护成就并回答记者提问。安徽省巢湖管理局、合肥市水务局、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并通报工作情况。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处长杨星主持新闻发布会。

  

  

  

  新华社、中国日报、人民网、央广网、中新社、香港商报,安徽日报、安徽广播电视台、新安晚报、东方头条、合肥日报、合肥晚报、江淮晨报、合肥在线、合肥市广播电视台等31家新闻单位、网站记者参加。

  

  

  

  党的十八大以来,合肥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从认识到实践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氛围日益浓厚,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获得感显著增强。

  

  

  

  这十年,我们凝心聚力,构建齐抓共管生态环保大格局。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深入一线明察暗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压紧压实各方责任落实。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双主任制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实行党委主要领导负责的“河长制”,建立市领导包保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制度。市委、市政府成立水污染防治、空气质量达标指挥部,中央及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等高规格议事协调机构,构建高位推进的组织体系、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府检联动”“府纪联动”机制。强化目标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这十年,我们精心谋划,健全了体系完备的政策和制度。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构建了“职责-考核-问责”的闭环工作机制。出台我市“水十条”“大气十条”“土十条”。出台了合肥市“十三五”和“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合肥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评价办法》《合肥市空气质量达标阶段性工作方案》《合肥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建立固体废物污染防控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制度、办法的制定出台,进一步完善了全市生态环保工作的政策和制度框架体系,全市上下形成了打造蓝天白云水清岸绿大湖名城的广泛共识。

  

  

  

  这十年,我们聚力攻坚,空气和水环境质量大幅改善。2021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32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49.2%;空气质量优良率85.8%,较2015年提升15.9个百分点,空气质量六项监测指标实现有考核记录以来首次全面达标。2021年,巢湖东、西半湖和全湖水质均值均保持Ⅳ类,全湖水质由2015年Ⅴ类改善至Ⅳ类;全市20个国考断面全部达标,其中9个优于考核要求,优良率达85%。水质达标率、水质优良率分别较2015年提高26.67%、13.33%;劣Ⅴ类断面全面消除,较2015年降低26.67%;城市重污染河流十五里河、派河、双桥河水质由劣Ⅴ类改善至Ⅲ类、Ⅲ类和Ⅱ类,南淝河由劣Ⅴ类改善至Ⅳ类。丰乐河、杭埠河、柘皋河、兆河等清水河流水质保持优良。市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这十年,我们迎难而上,纵深推进三大保卫战。治气方面,从“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等五方面开展“五控”治理,淘汰燃煤锅炉1811台。开展大规模重点区域异味整治专项行动,对1543家重点企业精准管控;在完成全市200余家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的基础上,完成89家年销售汽油量5000吨以上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建成机动车固定式遥感监测点22个,联网上传数据460万条,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27476余条。5000平米以上建筑施工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700余套;安装226个铁塔远程视频监控点严控秸秆禁烧,专项治理城区10110家餐饮油烟。全力推进碳减排;治水方面,新建、改建雨污水管网697公里,2021年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为248.5万吨/日,较2018年提升42.4%。开展南淝河、十五里河、小板桥河、店埠河、滁河等河流水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推动了流域水质改善;治土方面,完成合肥市原红四方化肥厂原址场地等污染地块修复工程。完成38个再开发利用地块场地调查报告备案。加强农用地污染治理,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15624亩。

  

  

  

  这十年,我们改革创新,开创“合肥治理”模式。创新重点河流攻坚模式,针对问题河流建立联合驻点集中督查机制,先后开展南淝河、白石天河、滁河、派河等河流水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8次围绕巢湖开展巡湖活动,在市级层面推动跨区域河流联防联治,建立“三河联席会议”制度。在全省率先实行地表水质生态补偿机制,在59个跨市断面、国考断面开展污染赔付金、生态补偿金“双向补偿”。2021年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区产生污染赔付金合计8830万元;获得生态补偿金合计1.0890亿元。2018年,还出台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季度PM10、PM2.5平均浓度同比不降反升的县(市)区、开发区需缴纳生态补偿资金。2018年以来累计补偿各辖区6596.18万元。开展生态示范创建,肥西县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合肥高新区成功创建省内首家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这十年,我们心怀“国之大者”,巢湖综合治理成效凸现。坚持“四源同治”,系统推进“碧水、安澜、生态修复、绿色发展、富民共享”五大工程。实施巢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工程总投资151亿元。建成环巢湖“十大湿地”。建立蓝藻防控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2021年巢湖蓝藻水华次数和总面积同比分别下降40%、20%,历史性实现夏天无蓝藻异味。巢湖全湖水质基本保持Ⅳ类,有所向好,特别是2020年1—8月,历史性达到Ⅲ类。西半湖水质改善明显,基本由Ⅴ类改善到Ⅳ类;东半湖持续保持Ⅳ类。出湖裕溪河为Ⅱ类,对长江干流的环境效益为正贡献。生物多样性逐步恢复,环湖湿地植物达560余种,沿岸有记录的鸟类近300种,东方白鹳等珍稀候鸟成为“常客”。

  

  

  

  这十年,我们全力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提速升级。坚持“一减一增”两条腿走路。“减”的是排放,2021年,单位GDP能耗完成省定下降3.2%的年度目标,继续保持全省最低。每度电创造GDP达25.7元,远超全国13.76元、全省15.82元/度的平均水平,获得“省级2021年度能效引领示范城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18.6立方米,较2020年下降达16.2%。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累计分别减少13908吨、44589吨,分别下降28.9%、43.5%。“增”的是效益,大力实施节能环保产业“双招双引”,全市现有新能源和节能环保重点企业326家,实现产值1235亿元、同比增长20%。持续升级产业结构,“大力培育发展战新产业”连续4年获国务院表彰激励。

  

  

  

  这十年,我们牢记宗旨意识,务实为民显担当。共整改销号中央及省生态环保督查反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476个、信访件4210件。

  

  

  

  坚持问题导向,成立14个生态环境专项委员会,推动调度21个领域的环境问题排查、整改行动。加大对企业帮扶、指导力度,主动服务重点项目。执行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对22个大类、50个小类建设项目实行豁免审批。推动14个省级开发园区开展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简化入园企业项目环评审批。施行排污许可制。率先在长三角地区完成排污许可电子证照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排污许可管理“合肥经验”在全省推广,逐步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放“按证监管”。制定出台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将579家企业(项目)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依法免罚案件18次138万元,服务企业3558家次。坚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13年以来,实施行政处罚案件4113件,罚款数额25117.69万元;实施连续按日处罚案件8件,罚款金额759万元,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01件,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8件。

  

  

  

  这十年,我们蓄势赋能,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完成了环保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法治保障持续加强,制定和修订《合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合肥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等7个地方法规规章。建成了生态环境数字化业务系统驾驶舱,构建“生态云”大数据平台,接入2.5亿条海量环境数据,可视化呈现114项核心业务,所有监测数据、监控画面“一屏集成”“一图显示”。建设覆盖全流域的地表水质监测网络,实现入湖河流市考断面、主要排口、主要支流水质实时监测。推进“天地空”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建设空气微观子站227个、小型标准站133个。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和不懈追求。合肥市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谱写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新业绩,奋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合肥样板”,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原文链接:https://sthjt.ah.gov.cn/ztzl/hbztzl/65sjhjr/1211940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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