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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8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10 来源: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8月12日,我厅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8月16日-2022年8月2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及传真:028-80589105、028-80589008(传真)

  通讯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A2座

  邮    编:610041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阳101井区产能建设工程(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

  川环审批〔2022〕89号

  2022年8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thjt.sc.gov.cn/sthjt/c103941/2022/8/15/aa1c2dd4f2e8421ea72d84e7c370c7b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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