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7月22日-2022年7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核与辐射类)
发布时间:2022-08-19
来源: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7月22日-2022年7月29日我厅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核与辐射类)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编号 | 发文时间 | 审批决定全文 (链接) |
1 | 辐评202229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批复晋江市安海医院1台DSA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 闽环辐评[2022]29号 | 2022-7-22 | |
2 | 辐评202230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厦门海沧500千伏变—福欣220千伏变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闽环辐评[2022]30号 | 2022-7-25 | |
3 | 辐评202231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批复福建长泰特—厦门500千伏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 闽环辐评[2022]31号 | 2022-7-25 |
一、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核与辐射类)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1-88367013、87300299(兼传真)
电子邮箱:fsc@fjepb.gov.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环保路8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监管处邮政编码:350003
原文链接:http://sthjt.fujian.gov.cn/zwgk/ywxx/fsjg/fsxmjghbysgs/202208/t20220815_59763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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