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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740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07-27 来源: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740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环函〔2022〕427号

苏利群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科学施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善我省农村人居环境的提案》(第20220740号)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实施‘一把手’工程,严格落实农村污水处理各项任务”的建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将其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连续两年纳入省“十件民生实事”统筹部署、高位推动。2021年以来,省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分管省领导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深入一线实地调研督导。成立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领导小组,建立统筹协调、沟通联络、定期调度的工作机制。省政府分别于去年10月、今年4月两次召开推进会,高规格系统部署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我厅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成立以厅党组书记、厅长为双组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进一步强化农村污水处理各项任务专项工作落实。各地逐步成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作,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合力推进攻坚工作。

  2021年上半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厅牵头开展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摸查调研,进一步掌握治理现状及民情民意。在全面摸查的基础上,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化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十四五”治理攻坚的思路、目标和工作安排。在强化考核方面,已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实绩、河湖长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等考核内容。

  二、关于“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实施适度减免政策降低运维成本”的建议

  我省积极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和政策支持,为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合力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提供保障。一是将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支持范围,统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政策落实,有力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得起、用得上”。二是强化政策支持。按照国家有关工作部署,目前我省大力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有序推动用于“三农”领域的资金纳入整合范围,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涉农资金支持的重点内容之一,科学合理设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建设范围,强化项目实施保障。同时引导市县申报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加大中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水污染防治资金统筹力度,与省级生态环境领域专项资金、省级涉农资金形成合力。在用电政策方面,按照国家《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三是积极争取金融支持。我厅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融资支持的有关工作安排,积极与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等金融机构对接,联合开展现场调研,并培训讲解有关要求和案例,推动各地积极争取金融支持。

  三、关于“加强对已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与监督”的建议

  我厅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列入省级日常督察重要内容,联合有关部门成立了专家技术团队,不定期开展调研指导;组织开展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设施出水监测,每季度组织开展抽查并通报,及时督促地方落实整改,并将抽查、评估情况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标考核的重要依据。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建立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第三方日常监督工作机制,每季度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持续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单位对各地开展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指导核查;省水利厅牵头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纳入村级河长湖长巡查监管范围,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督促整改。

  四、关于“因地制宜采用分区分类治理模式”的建议

  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深化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根据自然禀赋、环境质量、经济水平等条件,在充分尊重农民治理需求、满足排放要求的前提下,合理选择技术路线,明确治理模式。省相关部门先后印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治理技术指引、建设技术规程、运营维护与评价标准等技术文件,逐步建立完善标准体系。各市按照省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治理现状摸排,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提出拟治理自然村的“一村一策”及老旧问题设施整改计划,明确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模式和分级责任要求。各县(市、区)认真落实治理主体责任,出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方案)或纳入县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方案)统筹考虑,目前正根据国家、省“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关工作要求修订或完善有关规划方案,因地制宜选用建设处理设施、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采用污水资源化利用等多种模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村一策”科学系统谋划实施“十四五”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民生实事调研及评估工作的通知》,联合省有关部门组织省级专家技术团队,对上报完成污水治理的自然村逐一进行现场评估工作,评估结果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标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

  五、关于“加强对运维人员的培训与管理,提高运维人员素质”的建议

  我厅牵头搭建了由45名行业专家组成的高规格专家库,及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等16个省级技术团队,分赴各地开展技术指导帮扶,2021年以来举办及参与市县培训会35场次。2022年6月7日,召开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培训会,宣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关工作。同时,通过举办展示交流对接会、专题宣讲会等形式,为政府和企业搭建需求对接平台,指导和帮助各地提升农村污染治理技术水平。

  六、关于“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转变农民观念”的建议

  为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省政府将加强宣传教育、发动群众参与治理工作列入攻坚指导意见重要内容。省、市两级已将村民满意率纳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成效评估体系,各地结合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工作,积极发动村民参与治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培育提升村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我厅结合日常抽查、调研等工作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入村入户宣传,积极听取公众意见,并通过在我厅公众网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专栏、制作宣传画册及科普小视频等方式,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性及经验做法,逐步建立共谋、共建、共管、共享机制,持续提高群众的参与感和满意率。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九大攻坚”有关要求,继续牵头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抓好年度民生实事办理,加强信息调度、抽查核查和技术指导,督促各市尽快印发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方案,落实运维管护措施,加快推动我省从“有建设到建管并重”“有治理到有效治理”转变。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7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罗彬源  020-87537816)


原文链接:http://gdee.gd.gov.cn/shbtwj/content/post_39780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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