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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2年6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18 来源: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厅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审查,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64103332、0871-64667476、0871-68226553(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商业中心A9栋  传    真:0871-64123089    邮编:650028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宣威至富源高速公路 

曲靖宣威市、沾益区、富源县 

曲靖市交通运输局 

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宣威至富源高速推荐路线起点位于宣威市桃树凹附近,设桃树凹枢纽互通立交接G56杭瑞高速,经大耿屯、板桥镇、二道桥、炎方乡、博乐乡、青石桥,止于富源县杨二冲村,设杨二冲枢纽互通立交接G60沪昆高速。工程主线长57.869km,全线设2条连接线,长6.258km。 

全线共设桥梁20788.4m/31座,其中,特大桥12034.48m/9座,大桥8621.76m/20座,中桥132.16m/2座;共设隧道3590m/2座,其中,长隧道2936m/1座,中隧道654m/1座,设涵洞72道。工程共设互通式立交6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收费站4处、监控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生态环境:工程占用的自然植被主要为暖温性针叶林、暖温性稀树灌木草丛,次生性明显,未发现有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工程4.2652km路段以隧道、桥梁形式穿越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不在保护区内设置弃渣场、表土堆场、施工营场地、斜井、竖井等工程,不会对保护区内分布的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造成明显影响,保护区范围内影响的自然植被类型为次生灌丛和暖温性针叶林,占保护区范围内水源涵养林面积比例不大,不会对保护区水源涵养功能产生大的影响。工程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面积78.3776公顷。项目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属于《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工程设计阶段已采取了一定的措施,通过设置隧道和桥梁,尽量避让和减少占用沿线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履办了不可避让论证等相关手续。 

(2)地表水环境:施工期废污水主要为钻孔泥浆废水、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机修含油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运营期废污水主要来源于路桥面径流和沿线附属设施生活污水;废水如果不收集处理,会对地表水体造成影响。穿越2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需落实相应风险防范措施。 

(3)地下水环境:隧道施工掘进过程中会产生涌水,对工程区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地下水评价范围内有3处泉井,均无饮用功能,桥梁、路基形式经过,开挖深度较浅,对其水量影响不大。 

(4)大气环境:施工期大气污染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扬尘、沥青拌和加热产生的沥青烟、隧道爆破和钻孔产生的粉尘等;运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自车辆产生的CO和NO2,沿线附属设施均采用清洁能源作为燃料,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5)噪声:公路项目施工主要集中在昼间,施工噪声可能对拟建公路红线外435m范围内分布的22处敏感点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施工结束后影响随之消失。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公程近期22处、中期24处、远期25处敏感点超标。 

(6)固体废物:施工期弃渣若不按要求堆放至弃渣场并采取水土防治措施,会造成水土流失,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不定期清运会产生恶臭、渗滤液等。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①不在环境敏感区范围内设置施工临时设施,结合区域特点,统筹沿线景观恢复;②对选址不合理的弃渣场、施工营场地进行调整,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公益林等;③加强环保宣传教育,严禁猎捕野生动物;优化施工方式和时序,加强弃渣场防护;④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选用当地适生物种对施工迹地进行植被恢复;⑤对西河特大桥跨越人工种植的黄杉采用挂牌保护,施工中若发现其他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妥善保护措施。 

(2)地表水环境:①施工营地生活污水设改良型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施工营场地周边设置截排水沟;②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桥梁施工尽量安排在枯水季节,涉水桥墩采用钢围堰+钻孔灌注桩施工工艺,钻渣沥干后清运至弃渣场堆存,严禁随意丢弃;③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减少跑、冒、滴、漏;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或洒水降尘;施工材料远离水体堆放并采取遮挡措施;④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严禁将废水、废渣、废油等弃入水体;隧道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 

(3)地下水环境:①做好隧道防、排水设计,采取超前探水和防堵水相结合的措施防止地下水大量涌出;②加强对软弱围岩和断层破碎带的支护,严密监控隧道涌水量;③隧道施工废水设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桃红隧道隧道涌水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嵩皮坡隧道涌水处理达标外排至非饮用功能的水体。 

(4)大气环境:①路基施工过程中及时分层压实,土石方开挖作业面、施工便道及未铺装道路非雨日进行洒水降尘;②物料、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密闭,建筑材料堆放“粉状入仓、块状入棚”;③城市规划区内路段和沿线附属设施区(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等)施工场地四周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④车辆驶出工地前进行清洗和除泥,裸露地面及时覆盖,超过3个月不施工的,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⑤施工便道尽量利用现有道路,村庄及人口密集区内确需新建的,采用不易产尘物料进行硬化;⑥沥青/灰土拌和设备落料点采取湿法除尘、收尘措施,并设置于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空气敏感点下风向300m/200m以外等。 

(5)声环境:①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并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②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进行高噪声施工,确须夜间施工的需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并进行公告;③尽量避免高噪声机械同时作业,考试时间严禁施工;施工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接到投诉及时处理等。 

(6)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运至就近的垃圾处理站统一处理或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7)环境风险:开展施工期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二)运营期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加强绿化和生态恢复区后续管理,强化路基边坡防护。 

(2)地表水环境:①对隧道管理所、收费站、养护工区、监控中心等生活污水设置改良式化粪池,处理设施出水用于绿化灌溉,不外排。对服务区、停车区生活污水采取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绿化标准后,晴天用于服务区或者公路绿化,雨天排入储水池,待晴天回用于绿化。②穿越水源保护区路段设径流收集系统及事故池。 

(3)大气环境:加强对公路两侧尤其是敏感点集中路段的绿化,加强交通管理等;加强对隧道通风设备的维修、管护。 

(4)声环境:①对运营中期夜间预测超标的24处声敏感点所在路段采取声屏障保护措施;②对运营远期预测超标的敏感点进行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保护措施;③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要求,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用地红线外距离不少于30m)禁止建设建筑物,各路段邻近公路2类标准防护距离内避免规划建设易受噪声影响的建筑。 

(5)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运至就近的垃圾处理站统一处理或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6)环境风险:①穿越水源保护区路段、自然保护区、西河特大桥设置加强型防撞护栏、警示牌、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池;②跨河桥梁(桥涵)、临河路段设加强型防撞护栏、警示牌;③加强隧道监控、道路管理和维护、危险品运输管理;④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足够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三、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0年10月10日在曲靖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公示时间截止至2021年10月9日(征求意见稿公示)。2021年10月9日至25日在曲靖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二次公示(项目信息公开稿公式)。两次公示期间,同步在《云南信息报》进行了信息公示,同时在项目沿线多乐社区、海田社区、青石社区、紫泉社区等10处村委会进行了现场公示。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馈意见。建设单位按照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四、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部门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1、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威至富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宣威市境内)用地纳入宣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承诺》 

2、沾益区人民政府《关于宣威至富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承诺》 

3、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宣威至富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富源县境内)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承诺函》 

陆良至寻甸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曲靖市陆良县、马龙区、昆明市寻甸县 

曲靖市交通运输局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陆良至寻甸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推荐方案起点(K0+000.00)位于陆良县县城西南的太平哨村,与汕昆高速相接,止于昆明市寻甸县七星镇大坝塘附近的寻沾高速(K79+266.419)。推荐方案主线长79.266km,连接线长5.762km。全线共设桥梁27188m/62座,隧道3652m/4座,互通8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2处、养护工区1处、隧道管理所2处、养护工区1处、监控分中心1处,收费站4处,隧道变电站2处,涵洞、通道74处,渡槽、天桥8处。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生态环境:工程占用的自然植被主要为次生植被类型,生物多样性较低,受影响的植物种类在评价区广泛分布,工程建设不会对评价区的植被类型和生物多样性产生明显影响。工程用地红线范围不涉及马过河省级风景名胜区,其最近距离香炉山景区0.07km、马过河景区0.09km,工程不在上述景区的景点可视范围内,工程建设不会对上述景区的景点、景观造成影响。 

(2)地表水环境:施工场地生产废水、混凝土拌合站含SS的碱性废水等直接排放,将会导致水体的泥沙、石油类等污染物含量增加,对水体产生污染影响,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将会造成周边水体污染;运营期废污水主要来源于路桥面径流和沿线附属设施生活污水;废水如果不收集处理,会对地表水体造成影响。 

(3)地下水环境:施工期对七星镇小黑龙泉点水源保护区、麻衣村泉点、马过河泉点无影响,项目位于黄龙潭泉点径流补给范围,施工期间注意完善污水收集处理措施,防止施工废水经地表渗入地下从而影响泉点水质。 

(4)大气环境:施工期大气污染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扬尘、沥青拌和加热产生的沥青烟和钻孔产生的粉尘等,临近马过河风景名胜区路段采取禁止设置拌合站及加强洒水降尘措施后对风景名胜区环境质量影响不大;运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自车辆产生的CO和NO2,沿线附属设施均采用清洁能源作为燃料,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5)噪声:公路项目施工主要集中在昼间,施工噪声可能对拟建公路红线外78m范围内分布的29处敏感点昼间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施工结束后影响随之消失。运营期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工程近期30处、中期31处、远期32处敏感点超标。 

(6)固体废物:施工期弃渣若不按要求堆放至弃渣场并采取水土防治措施,会造成水土流失,施工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及时处置后对环境影响小。运营期各服务设施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设施污泥采取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小。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①不在环境敏感区范围内设置施工临时设施,结合区域特点,统筹沿线景观恢复;②对选址不合理的弃渣场、施工营场地进行调整,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公益林、水源保护区等;③加强环保宣传教育,严禁猎捕野生动物;优化施工方式和时序,加强弃渣场防护;④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选用当地适生物种对施工迹地进行植被恢复;⑤施工中若发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妥善保护措施。 

(2)地表水环境:①施工营地尽量租用民房,生活污水依托现有设施处理,确需设置的施工营地生活污水设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施工营场地周边设置截排水沟;②桥梁施工尽量安排在枯水季节,涉水桥墩采用钢围堰+钻孔灌注桩施工工艺,钻渣沥干后清运至弃渣场堆存,严禁随意丢弃;③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减少跑、冒、滴、漏;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或洒水降尘,施工材料远离水体堆放并采取遮挡措施;④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严禁将废水、废渣、废油等弃入水体;陈家湾隧道、杨家冲隧道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其他隧道施工废水尽量回用,回用不完达标外排环境。⑤临近跨越Ⅱ类水体、穿越牛栏江流域上游保护区及临近水源保护区等路段,禁止向水体排放污水。 

(3)地下水环境:①做好隧道防、排水设计,采取超前探水和防堵水相结合的措施防止地下水大量涌出;②尽量选择枯季施工,加强施工管理;③陈家湾隧道、杨家冲隧道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其他隧道施工废水尽量回用,回用不完达标外排环境;④临近黄龙潭泉点路段施工采取设置排水沟、采取堆放场地硬化等相关措施,加强其水质监测。 

(4)大气环境:①路基施工过程中及时分层压实,土石方开挖作业面、施工便道及未铺装道路非雨日进行洒水降尘;②物料、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密闭,建筑材料堆放“粉状入仓、块状入棚”;③城市规划区内路段和沿线附属设施区(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等)施工场地四周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④车辆驶出工地前进行清洗和除泥,裸露地面及时覆盖,超过3个月不施工的,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⑤施工便道尽量利用现有道路,村庄及人口密集区内确需新建的,采用不易产尘物料进行硬化;⑥沥青/灰土拌和设备落料点采取湿法除尘、收尘措施,并设置于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空气敏感点下风向300m/200m以外等。 

(5)声环境:①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并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②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进行高噪声施工,确须夜间施工的需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并进行公告;③尽量避免高噪声机械同时作业,考试时间严禁施工;施工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接到投诉及时处理等。 

(6)固体废物:弃渣运至指定弃渣场堆存,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就近的指定地点存放或处置。 

(7)环境风险:开展施工期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二)运营期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加强绿化和生态恢复区后续管理,强化路基边坡防护。 

(2)地表水环境:服务区、停车区等生活污水设隔油池、化粪池和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A2O工艺)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绿化用水标准后回用,回用不完部分排入储水池储存,不外排。其它服务设施生活污水经改良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3)大气环境:加强对公路两侧尤其是敏感点集中路段的绿化,加强交通管理等;加强对隧道通风设备的维修、管护。 

(4)声环境:①对小摆基、小百户村、马过河小学等29处敏感点设置11370延米声屏障;②常旗堡(路左)、固古、官家村共3处敏感点的声环境进行跟踪监测,视监测结果采取合理措施;③各路段在运营中期2类功能区夜间达标距离内不规划居民住宅等对声环境敏感的建筑。 

(5)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运至就近的垃圾处理站统一处理或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6)环境风险:①大坝塘枢纽互通A匝道、C匝道路段设置加强型防撞护栏、警示牌、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池;②跨越Ⅱ类水体、跨越牛栏江上游保护区水体的桥梁设置事故径流收集系统③18处跨越河流路段设加强型防撞护栏;④加强监控、道路管理和维护、危险品运输管理;⑤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足够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三、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0年10月10日~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在曲靖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一次公示。2021年7月15日~7月28日期间,在曲靖市人民政府网站、云南信息报(2021年7月27日、2021年7月28日)以及沿线乡镇、村委会/社区等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馈意见。《报告书》按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 

四、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部门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1、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陆良至寻甸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与马过河风景名胜区位置关系说明 

2、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陆良至寻甸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与荷包田水库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相关事宜的复函 

3、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陆良至寻甸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穿越陆良工业园区的情况说明 

4、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陆良至寻甸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穿越陆良工业园区情况的说明 

通海至石屏(龙朋)高速公路 

玉溪市通海县、红河州石屏县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有限公司 

通海至石屏(龙朋)高速公路推荐方案起点(K1+757.176)起于通海县城东侧的秀水互通,通过秀水枢纽互通连接通建高速公路,止于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北侧,通过龙朋互通接峨山至石屏至红河高速公路。推荐方案主线长44.088km,全线共设桥梁10937m/36座,隧道19456m/21座,涵洞40道,通道18道,互通立体交叉4处,设置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收费站2处,其中养护工区、监控分中心、隧道管理所、巡警大队营房与高大收费站合建。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生态环境:占用的自然植被以暖性针叶林、灌丛为主,区域现有植被类型组成及分布格局不会因本公路的建设而发生改变,拟建公路的建设对区域植物物种多样性的影响较小。项目K22+950处占用的1株黄葛树古树。 

(2)地表水环境:施工期废污水主要为钻孔泥浆废水、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机修含油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运营期废污水主要来源于路桥面径流和沿线附属设施生活污水;废水如果不收集处理,会对地表水体造成影响。 

(3)地下水环境:隧道施工掘进过程中会产生涌水,对工程区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地下水评价范围内有3处井泉点,工程施工将占用秀水沟水井,隧道施工可能导致祁家沟龙潭泉点水量减小,对其他水井无影响。 

(4)大气环境:施工期大气污染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扬尘、沥青拌和加热产生的沥青烟、隧道爆破和钻孔产生的粉尘等;运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自车辆产生的CO和NO2,沿线附属设施均采用清洁能源作为燃料,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5)噪声:工程推荐方案评价范围内共分布有11处敏感点,公路昼间、夜间施工将对其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根据噪声预测结果,运营近期昼间无敏感点超标,夜间3处超标,营运中期昼间1处超标,夜间4处超标,营运远期昼间1处超标,夜间4处超标。 

(6)固体废物:施工期弃渣若不按要求堆放至弃渣场并采取水土防治措施,会造成水土流失,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不定期清运会产生恶臭、渗滤液等。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①对K22+950处占用的1株黄葛树古树,建议线路该段进行局部微调或者分幅避让;②进一步优化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公益林路段的线型,尽量避让沿线生态保护红线区;③严格按设计要求弃渣。 

(2)地表水环境:①施工单位在修建施工营地时应尽量租用当地民房,生活污水利用现有设施处理;②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废水用于回用,并设置隔油池收集机械油污;③桥梁施工弃方不得随意倒弃和顺坡弃渣;④对跨越白家山水库引水渠路段在施工前采用密封管道替换措施,对涉及阿白冲水库饮用水源地引流区二级保护区路段加强管理,施工生产废水收集后回用不外排。 

(3)地下水环境:①做好隧道防、排水设计,采取超前探水和防堵水相结合的措施防止地下水大量涌出;②隧道施工废水设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隧道涌水处理达标外排至非饮用功能的水体;③对起点方案进行优化避让秀水沟水井,在施工前完成祁家沟替代水井建设。 

(4)大气环境:①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②物料、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密闭,建筑材料堆放“粉状入仓、块状入棚”;③沥青搅拌、混合料拌和场站设置于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空气敏感点下风向300m/200m以外;④对施工路段及便道适时洒水,减轻扬尘污染;⑤合理布置弃渣场,弃渣场暂停使用的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 

(5)声环境:①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并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②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③施工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接到投诉及时处理。 

(6)固体废物:对施工期固体废物应采取“集中收集、分类处理、尽量回用”的原则,其中废弃土石方(含建筑垃圾)均运送至相邻的弃渣场进行处置。  

(二)运营期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及时实施公路的绿化工程,并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保证成活;尽量利用乡土物种,与自然景观协调一致。 

(2)地表水环境:服务区、停车区采用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达标后回用于绿化灌溉,回用不完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后排放至临近的地表水体。其他服务设施采用改良式化粪池处理污水,并委托周边农民定期清掏用于肥田,不外排。 

(3)大气环境:加强对公路两侧尤其是敏感点集中路段的绿化,加强交通管理等;加强对隧道通风设备的维修、管护。 

(4)声环境:对秀水沟、黄脚箐、胡家营、老石冲共4处敏感点路段采取安装声屏障的措施。 

(5)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运至就近的垃圾处理站统一处理或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6)环境风险:①涉及阿白冲水库饮用水源地引流区二级保护区路段设置加强型防撞护栏、警示牌、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池;②跨河桥梁(桥涵)、临河路段设加强型防撞护栏、警示牌;③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足够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三、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1年2月5日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站、2月7日在红河州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站(2021年4月22日)和红河州人民政府网站(2021年4月26日)进行了第二次网上公示,在第二次公示期间在云南民族时报进行了2次登报公示,同时在项目沿线里山乡秀水沟、许家庄、龙朋镇旧寨进行了现场公示。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馈意见。《报告书》按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 

四、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部门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1、玉溪市交通运输局《通海至石屏(龙朋)高速公路工程对沿线地下水水源地造成影响的供水应急保障方案》; 

2、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通海至石屏(龙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承诺; 

3、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通海至石屏(龙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承诺。 

丽江古城至宁蒗高速公路工程 

丽江市古城区、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及宁蒗彝族自治县境内 

丽江市交通运输局 

云南绿色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分为主线及北环支线,推荐方案(主线:K线方案;北环支线:NK线方案)路线全长119.881km,其中主线全长95.497km,北环支线全长24.384km,建设标准均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25.5m。建设3条立交连接线,全长9.737km。 项目共建设桥梁69235m/199座(单幅,含立交区);主线共设隧道37824m/14处(全幅)。全线设置互通式立交11处、监控管理分中心1处、收费站8处、隧道管理所4处、养护工区2处、交警管理设施2处、路政管理设施2处、桥梁管理所1处、服务区2处(双向4个)、隧道变电所12处。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生态环境:工程永久占地的自然植被主要包括硬叶常绿阔叶林、暖性针叶林、稀树灌木草丛和灌丛。项目建设不会造成评价区任何植被类型的完全消失,暖温性针叶林、稀树灌木草丛、灌丛区受人为活动的影响,具有次生性,生物多样性较低,项目对区域自然植被的影响可以接受。评价区范围内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3种,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2种,地区特有种1种,均不在本工程用地红线范围内,工程施工对保护植物的影响是间接影响,项目施工对其影响不大;项目建设将造成评价区植物生物量的部分损失,但不会造成任何动植物物种的灭绝或消失,项目对区域植物及动物资源的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施工期影响主要包括跨河桥梁基础施工、施工营场地生活污水、隧道施工废水、预制厂及拌合站生产废水排放以及建筑材料运输与堆放对水体的影响。运营期废污水主要来源于路桥面径流和沿线附属设施生活污水;废水如果不收集处理,会对地表水体造成影响。 

(3)地下水环境:隧道施工掘进过程中会产生涌水,对工程区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地下水评价范围内有7处饮用泉点,工程施工可能导致4个饮用泉点水量减小,对其他泉点影响不大。 

(4)大气环境:施工期大气污染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扬尘、沥青拌和加热产生的沥青烟、隧道爆破和钻孔产生的粉尘等;运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自车辆产生的CO和NO2,建议加强路域及桥梁护栏的绿化,同时地方政府也应加强公路两侧绿化带的建设,采取绿化措施后可使汽车尾气的影响得以缓解。 

(5)噪声:公路项目施工主要集中在昼间,施工噪声可能对公路红线外的敏感点昼间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施工结束后影响随之消失。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工程运营期近期20处、中期21处、远期23处敏感点超标。 

(6)固体废物:施工期弃渣若不按要求堆放至弃渣场并采取水土防治措施,会造成水土流失,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不定期清运会产生恶臭、渗滤液等。运营期固废主要为附属设施中产生的生活垃圾。 

(7)环境风险:项目在营运过程中,由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事故造成的各种风险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性。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①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征占地红线进行施工活动,严禁越界施工,减少对耕地、自然植被以及陆生野生动物生境的破坏;②对选址不合理的弃渣场、施工营地、混凝土拌合站等施工临时设施进行调整,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公益林等;③加强环保宣传教育,严禁猎捕野生动物;优化施工方式和时序,加强弃渣场防护;④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选用当地适生物种对施工迹地进行植被恢复;⑤施工中若发现其他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妥善保护措施。 

(2)地表水环境:①施工营地生活污水设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或周围林地、灌木丛浇洒。②桥梁施工尽量安排在枯水季节,水中桥墩采取围堰施工,并对泥浆进行收集与沉淀,泥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钻渣和废弃泥浆运至弃渣场;③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减少跑、冒、滴、漏;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或洒水降尘。④禁止在清溪水库、团山水库及恩烈水源点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取料场、弃渣场、表土堆场、临时施工营地、施工场地、临时施工便道等临时设施,严禁向水体中排放废污水和丢弃垃圾、弃渣等固废。 

(3)地下水环境:①做好隧道防、排水设计,采取超前探水和防堵水相结合的措施防止地下水大量涌出;②加强对软弱围岩和断层破碎带的支护,严密监控隧道涌水量;③隧道施工废水设沉淀池收集处理达标后优先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喷射砼拌和站及民工驻地用水,具备排水条件达标排放,不具备排水条件的考虑全部回用于周围耕地及林地浇灌。④在工程施工前实施供水应急保障方案,在施工过程中开展恩烈村泉点、向阳村饮用泉点、中梁村(拉美箐)饮用泉点、沙家村饮用泉点的水质和水量监测。若由于工程建设引起上述泉点水质变化和水量减少,不能满足对应供水村民的正常饮用水需求的,应启动应急供水方案,防止对居民生活饮用水造成影响。 

(4)大气环境:①施工期应配置洒水车采取洒水降尘措施,物料运输车辆均应采取封闭遮盖措施。②混凝土拌和设备配备除尘设施。③沥青混合料应集中场站搅拌,其设备污染物排放应符合《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6—85)中的一级标准的规定;④沥青搅拌站距村庄、学校、医院及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不小于300米,混合料拌和站距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不小于200米,并应设置在当地施工季节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5)声环境:①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并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②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进行高噪声施工,确须夜间施工的需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并进行公告;③尽量避免高噪声机械同时作业,考试时间严禁施工;施工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接到投诉及时处理等。 

(6)固体废物:应采取“集中收集、分类处理、尽量回用”的原则,其中废弃土石方在设置的弃渣场进行处置,剥离表土堆存于表土堆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二)运营期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加强绿化和生态恢复区后续管理,强化路基边坡防护。 

(2)地表水环境:文化服务区左(含合建的文化隧道管理所)、文化服务区右、宁利服务区左及与宁利服务区右的生活污水采用A/O工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一级标准后外排。其余收费站、隧道管理所等其他服务设施产生的生活污水采用改良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由当地居民定期清掏并外运肥田,不外排。大东金沙江特大桥跨金沙江路段两侧设置桥面雨水径流收集系统和沉淀池;清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团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恩烈饮用水源保护区(未批)路段设路桥面雨水径流收集系统和沉淀池。 

(3)大气环境:加强对公路两侧尤其是敏感点集中路段的绿化,加强交通管理等;加强对隧道通风设备的维修、管护。 

(4)声环境:①对近期、远期噪声预测超标的敏感点设置声屏障15处,跟踪监测6处,远期增加的2处超标点进行跟踪监测;②沿线200m以内的学校、医院路段两侧设置“禁止鸣号”的标志;③各路段在运营中期2类功能区夜间达标距离内不规划居民住宅等对声环境敏感的建筑。 

(5)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运至就近的垃圾处理站统一处理或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6)环境风险:①大东金沙江特大桥及穿越清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团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恩列水源点水源保护区(未批)路段在跨河桥梁两侧、沿河路段临近水体一侧设置防撞护栏、警示牌、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池,并设置视频监控设施;②其余跨河桥梁(桥涵)、临河路段设加强型防撞护栏、警示牌;③加强隧道监控、道路管理和维护、危险品运输管理;④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足够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三)其他 

若恩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批准后,应将丽江东新团收费站调整至新团互通连接线守信村处,应确保调整后的收费站位置位于水源保护区外。 

三、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8年12月17日在丽江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2021年9月10日~2021年9月23日通过丽江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在云南信息报上进行了2次登报公示,同时在沿线的建新村委会、美自拦村、玉鹿村公示栏进行了现场粘贴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报告书》按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 

四、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部门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1、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丽江古城至宁蒗高速公路工程穿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2、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丽江古城至宁蒗高速公路工程穿越古城区金山街道恩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3、丽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古宁高速公路工程对沿线居民饮用水源造成影响的供水应急保障方案; 

4、丽江市农业农村局出具的隧道涌水回用方案的回函; 

5、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丽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的情况说明。 

丘北县茶花寨金矿转型升级项目 

文山州 

丘北县 

丘北县拓岩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崇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该矿山位于文山州丘北县天星乡倮黑村,属于改造升级类矿山(项目代码:2104-532626-04-01-680670),总投资约4568.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4.5万元。矿区面积为3.6209平方公里,开采标高为1650~1440米,矿山开采对象包括1#露天采场(V1-1、V1-2、V1-3、V2-1、V4-1矿体)、2#露天采场(V1-4、V1-5矿体),设计开采标高为1650~1550米。矿山采取露天开采的方式,开采规模为9万吨/年,开采矿种为金矿,矿山的服务年限7.33年(含基建期0.5年)。配套建设的堆浸场选矿规模为9万吨/年,采用多层堆浸工艺。最终产品为载金炭,载金炭产出量为17.11吨/年,载金碳中含金量3500克/吨,项目不设置解吸电解装置及精炼提纯设施,载金炭由购买方到矿区自行运输。矿山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露天采场、堆浸场区等主体工程,办公生活区、职工宿舍区、值班室等辅助工程,供水、供电、供热设施及高位水池等公用工程,内排土场、排土场、运输道路等储运工程,生活污水处理站、堆浸场防渗等环保工程。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采矿行业的特点,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包括:生态影响、水环境影响(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固废处置环境影响等。 

一、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生态环境:1.对扩建工程采场未占用到老排土场、老堆浸场部分土地、以及吸附中心占地进行覆土,生态恢复。2.矿山开采过程中应采取边开采、边复垦的措施,堆浸场两层堆浸完成后,采取覆土、生态恢复措施,在矿山开采完毕后,对全部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二)地表水环境:1.采坑积水。在采场底部设置水仓,1#露天采场水仓容积为480立方米,2#露天采场水仓容积为12立方米。在1#露天采场地势较低处设置1个容积为8700立方米的淋滤废水收集池(1#)用于储存1#露天采场淋滤废水,在2#露天采场地势较低处设置1个容积为2200立方米的淋滤废水收集池(2#)用于储存2#露天采场淋滤废水,采坑积水由水仓收集后通过水泵抽至配套的淋滤废水收集池内,统一收集沉淀处理后晴天用于采场洒水降尘,废水不外排。2.排土场淋滤水。在外排土场地势较低处设置1个容积为6600立方米的淋滤废水收集池(3#),用于外排土场淋滤废水的收集;在内排土场地势较低处设置1个容积为350立方米的淋滤废水收集池(4#),用于内排土场淋滤废水的收集,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3.选矿废水。洗堆废水产生量为60立方米/天,其pH较高,将其引流进入贫液池,作为堆浸补充水,不外排;贫液进入贫液池,贫液循环喷淋使用,不外排。保留利用现有工程设置的容积均为500立方米的4个贫液池,在远离F4断层处新建1个容积为3000立方米的集液池,并新建2个收集池容积均为3500立方米的收集池,保留现有工程配套建设的容积为3000立方米的防洪应急池,防止事故状态下废水非正常排放;浸出周期结束后,清水喷淋矿堆排出洗涤废水,洗涤废水产生量为1080立方米/天,洗涤液排入贫液池存放,以备下次堆浸作为补加水使用,不外排;堆浸场废水。吸附尾液、洗堆尾水、消毒尾水置于集液池中回用,不外排。4.生活污水。对食堂废水设隔油池进行隔油(容积1立方米),经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汇入一体化生物处理污水设施处理达标后雨天收集,晴天回用于绿化。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规模为6立方米/天,生活区集水池容积不小于40立方米,能够满足生活污水的处理需要。5.机修废水。机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进入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与生活污水合并处理,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降尘和绿化。 

(三)地下水环境:1.源头控制: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堆浸场淋滤水、生活污水等均进行收集并处理,处理达标后回用,不直接排放到周围环境中。2.分区防渗:一是重点防渗区。堆浸场区各堆浸层平整后,在平整好的堆场底部铺一层15厘米厚的粘土,碾压后,铺一层复合HDPE膜,复合膜采用300克/平米土工布+2毫米HDPE膜(渗透系数≤1×10-10厘米/秒)+300克/平米土工布,再在土工膜上铺15厘米厚粘土压实,组成单层土工膜复合防渗衬层。防渗层渗透系数应小于1×10-10厘米/秒;贫液池、贵液池、储液池、事故应急池池底和四周均铺设PVC专用防渗膜(3毫米厚,渗透系数<1×10-10厘米/秒)+2毫米彩条布作为防渗层;药剂库、柴油储罐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米,渗透系数K≤1×10-7厘米/秒;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行防渗,其防渗能力不小于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10-10厘米/秒)的防渗能力。二是一般防渗区。采场淋滤水收集池、排土场淋滤水收集池、采坑水仓、高位水池、生活污水处理站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米,渗透系数K≤1×10-7厘米/秒;排土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防渗,其防渗性能应至少相当于渗透系数为1×10-5厘米/秒且厚度为0.75米的天然基础层。三是办公生活区、职工宿舍区、厂区路面等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地面采用粘土夯实或水泥硬化。3.建立地下水监测系统。堆浸场共设置5眼监测井,其中本底井一眼,设置在堆浸场地下水流向上游30米处;污染扩散井两眼,分别设置在垂直堆浸场地下水走向的两侧各30米处;污染监视井两眼,分别设置在堆浸场地下水流向下游30米处。排土场需设置3眼监测井,其中排土场地下水流向上游30米处、排土场地下水流向下游30米处、垂直排土场地下水走向北侧各设置1眼,该监测井共用堆浸场下水流向上游30米处的本底井。整个矿区地下水监控系统采用矿山自打水井作为监测井。 

(四)土壤环境:1.源头控制措施。矿区应按照设计及环评要求,最大限度对生产废水进行综合利用,保证污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废水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从而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减轻地下水污染负荷;加强对危废暂存间及堆浸场管理,防止产生渗漏。2.分区防治措施。工业场地内依据原料、辅料、产品的生产输送、储存、污水处理等环节,结合项目总平面布置情况,将堆浸场、贫液池、贵液池、储液池、事故应急池、油罐区、药剂库、危废暂存间作为地下水污染重点防渗区,排土场、采场淋滤水收集池、排土场淋滤水收集池、采坑水仓、高位水池、生活污水处理站作为地下水一般防渗区,工办公生活区、职工宿舍区、厂区路面作为地下水污染简单防渗区。3.矿山运营过程中做好矿山植被恢复措施,须采取边开采边复垦的方式逐步推进矿山植被恢复,进而减少土壤裸露造成的土壤流失与退化,防止土壤结构破坏与养分流失。 

(五)大气环境:1.采场工作面建立防尘洒水系统,对矿石各转载点设喷雾洒水;各转载点尽量减少落差。2.建设单位车辆在运输过程中降速运行,并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3.排土场堆存的废土石较为松动,易在干燥起风时产生扬尘,加强排土场的洒水防尘工作,减少粉尘量的产生。4.食堂安装使用油烟去除率约为60%的油烟净化器,经净化后的食堂烟气从专用烟道排出。 

(六)声环境:1.水泵泵体基础设橡胶垫或弹簧减振动器。2.工业场地厂界种植绿化带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产噪设备对厂界约3-5dB(A)的贡献值。3.产品运输车辆途经附近村庄时应减速慢行,控制鸣笛。 

(七)固体废物:1.前期产生废土石堆存至内排土场,后期全部堆放在外排土场内。2.在一个堆浸生产周期结束后,堆浸渣不进行卸堆,产生的堆浸渣在洗堆完成后用于平整筑堆再在其上分台阶继续筑堆生产。服务期满后对堆浸场按规范要求进行覆土绿化。3.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按环卫部门要求进行处置。4.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中产生的污泥及油污定期清掏按要求处置。5.废矿物油采用桶装后,暂存于工业场地废矿物油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6.机修废水产生的废油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产运行期剥离的土石方全部堆放在排土场及内排土场。后期对排土场进行植物绿化措施防治。 

二、公众参与情况 

2020年12月7日,建设单位在丘北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于2021年1月8日~2021年1月21日分别同步在项目所在的倮黑村公所公开公示栏、文山日报、丘北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两次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报告书》按照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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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厅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审查,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64103332、0871-64667476、0871-68226553(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商业中心A9栋  传    真:0871-64123089    邮编:650028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宣威至富源高速公路 

曲靖宣威市、沾益区、富源县 

曲靖市交通运输局 

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宣威至富源高速推荐路线起点位于宣威市桃树凹附近,设桃树凹枢纽互通立交接G56杭瑞高速,经大耿屯、板桥镇、二道桥、炎方乡、博乐乡、青石桥,止于富源县杨二冲村,设杨二冲枢纽互通立交接G60沪昆高速。工程主线长57.869km,全线设2条连接线,长6.258km。 

全线共设桥梁20788.4m/31座,其中,特大桥12034.48m/9座,大桥8621.76m/20座,中桥132.16m/2座;共设隧道3590m/2座,其中,长隧道2936m/1座,中隧道654m/1座,设涵洞72道。工程共设互通式立交6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收费站4处、监控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生态环境:工程占用的自然植被主要为暖温性针叶林、暖温性稀树灌木草丛,次生性明显,未发现有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工程4.2652km路段以隧道、桥梁形式穿越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不在保护区内设置弃渣场、表土堆场、施工营场地、斜井、竖井等工程,不会对保护区内分布的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造成明显影响,保护区范围内影响的自然植被类型为次生灌丛和暖温性针叶林,占保护区范围内水源涵养林面积比例不大,不会对保护区水源涵养功能产生大的影响。工程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面积78.3776公顷。项目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属于《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工程设计阶段已采取了一定的措施,通过设置隧道和桥梁,尽量避让和减少占用沿线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履办了不可避让论证等相关手续。 

(2)地表水环境:施工期废污水主要为钻孔泥浆废水、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机修含油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运营期废污水主要来源于路桥面径流和沿线附属设施生活污水;废水如果不收集处理,会对地表水体造成影响。穿越2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需落实相应风险防范措施。 

(3)地下水环境:隧道施工掘进过程中会产生涌水,对工程区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地下水评价范围内有3处泉井,均无饮用功能,桥梁、路基形式经过,开挖深度较浅,对其水量影响不大。 

(4)大气环境:施工期大气污染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扬尘、沥青拌和加热产生的沥青烟、隧道爆破和钻孔产生的粉尘等;运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自车辆产生的CO和NO2,沿线附属设施均采用清洁能源作为燃料,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5)噪声:公路项目施工主要集中在昼间,施工噪声可能对拟建公路红线外435m范围内分布的22处敏感点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施工结束后影响随之消失。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公程近期22处、中期24处、远期25处敏感点超标。 

(6)固体废物:施工期弃渣若不按要求堆放至弃渣场并采取水土防治措施,会造成水土流失,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不定期清运会产生恶臭、渗滤液等。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①不在环境敏感区范围内设置施工临时设施,结合区域特点,统筹沿线景观恢复;②对选址不合理的弃渣场、施工营场地进行调整,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公益林等;③加强环保宣传教育,严禁猎捕野生动物;优化施工方式和时序,加强弃渣场防护;④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选用当地适生物种对施工迹地进行植被恢复;⑤对西河特大桥跨越人工种植的黄杉采用挂牌保护,施工中若发现其他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妥善保护措施。 

(2)地表水环境:①施工营地生活污水设改良型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施工营场地周边设置截排水沟;②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桥梁施工尽量安排在枯水季节,涉水桥墩采用钢围堰+钻孔灌注桩施工工艺,钻渣沥干后清运至弃渣场堆存,严禁随意丢弃;③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减少跑、冒、滴、漏;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或洒水降尘;施工材料远离水体堆放并采取遮挡措施;④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严禁将废水、废渣、废油等弃入水体;隧道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 

(3)地下水环境:①做好隧道防、排水设计,采取超前探水和防堵水相结合的措施防止地下水大量涌出;②加强对软弱围岩和断层破碎带的支护,严密监控隧道涌水量;③隧道施工废水设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桃红隧道隧道涌水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嵩皮坡隧道涌水处理达标外排至非饮用功能的水体。 

(4)大气环境:①路基施工过程中及时分层压实,土石方开挖作业面、施工便道及未铺装道路非雨日进行洒水降尘;②物料、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密闭,建筑材料堆放“粉状入仓、块状入棚”;③城市规划区内路段和沿线附属设施区(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等)施工场地四周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④车辆驶出工地前进行清洗和除泥,裸露地面及时覆盖,超过3个月不施工的,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⑤施工便道尽量利用现有道路,村庄及人口密集区内确需新建的,采用不易产尘物料进行硬化;⑥沥青/灰土拌和设备落料点采取湿法除尘、收尘措施,并设置于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空气敏感点下风向300m/200m以外等。 

(5)声环境:①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并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②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进行高噪声施工,确须夜间施工的需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并进行公告;③尽量避免高噪声机械同时作业,考试时间严禁施工;施工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接到投诉及时处理等。 

(6)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运至就近的垃圾处理站统一处理或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7)环境风险:开展施工期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二)运营期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加强绿化和生态恢复区后续管理,强化路基边坡防护。 

(2)地表水环境:①对隧道管理所、收费站、养护工区、监控中心等生活污水设置改良式化粪池,处理设施出水用于绿化灌溉,不外排。对服务区、停车区生活污水采取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绿化标准后,晴天用于服务区或者公路绿化,雨天排入储水池,待晴天回用于绿化。②穿越水源保护区路段设径流收集系统及事故池。 

(3)大气环境:加强对公路两侧尤其是敏感点集中路段的绿化,加强交通管理等;加强对隧道通风设备的维修、管护。 

(4)声环境:①对运营中期夜间预测超标的24处声敏感点所在路段采取声屏障保护措施;②对运营远期预测超标的敏感点进行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保护措施;③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要求,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用地红线外距离不少于30m)禁止建设建筑物,各路段邻近公路2类标准防护距离内避免规划建设易受噪声影响的建筑。 

(5)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运至就近的垃圾处理站统一处理或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6)环境风险:①穿越水源保护区路段、自然保护区、西河特大桥设置加强型防撞护栏、警示牌、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池;②跨河桥梁(桥涵)、临河路段设加强型防撞护栏、警示牌;③加强隧道监控、道路管理和维护、危险品运输管理;④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足够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三、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0年10月10日在曲靖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公示时间截止至2021年10月9日(征求意见稿公示)。2021年10月9日至25日在曲靖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二次公示(项目信息公开稿公式)。两次公示期间,同步在《云南信息报》进行了信息公示,同时在项目沿线多乐社区、海田社区、青石社区、紫泉社区等10处村委会进行了现场公示。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馈意见。建设单位按照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四、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部门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1、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威至富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宣威市境内)用地纳入宣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承诺》 

2、沾益区人民政府《关于宣威至富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承诺》 

3、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宣威至富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富源县境内)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承诺函》 

陆良至寻甸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曲靖市陆良县、马龙区、昆明市寻甸县 

曲靖市交通运输局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陆良至寻甸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推荐方案起点(K0+000.00)位于陆良县县城西南的太平哨村,与汕昆高速相接,止于昆明市寻甸县七星镇大坝塘附近的寻沾高速(K79+266.419)。推荐方案主线长79.266km,连接线长5.762km。全线共设桥梁27188m/62座,隧道3652m/4座,互通8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2处、养护工区1处、隧道管理所2处、养护工区1处、监控分中心1处,收费站4处,隧道变电站2处,涵洞、通道74处,渡槽、天桥8处。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生态环境:工程占用的自然植被主要为次生植被类型,生物多样性较低,受影响的植物种类在评价区广泛分布,工程建设不会对评价区的植被类型和生物多样性产生明显影响。工程用地红线范围不涉及马过河省级风景名胜区,其最近距离香炉山景区0.07km、马过河景区0.09km,工程不在上述景区的景点可视范围内,工程建设不会对上述景区的景点、景观造成影响。 

(2)地表水环境:施工场地生产废水、混凝土拌合站含SS的碱性废水等直接排放,将会导致水体的泥沙、石油类等污染物含量增加,对水体产生污染影响,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将会造成周边水体污染;运营期废污水主要来源于路桥面径流和沿线附属设施生活污水;废水如果不收集处理,会对地表水体造成影响。 

(3)地下水环境:施工期对七星镇小黑龙泉点水源保护区、麻衣村泉点、马过河泉点无影响,项目位于黄龙潭泉点径流补给范围,施工期间注意完善污水收集处理措施,防止施工废水经地表渗入地下从而影响泉点水质。 

(4)大气环境:施工期大气污染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扬尘、沥青拌和加热产生的沥青烟和钻孔产生的粉尘等,临近马过河风景名胜区路段采取禁止设置拌合站及加强洒水降尘措施后对风景名胜区环境质量影响不大;运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自车辆产生的CO和NO2,沿线附属设施均采用清洁能源作为燃料,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5)噪声:公路项目施工主要集中在昼间,施工噪声可能对拟建公路红线外78m范围内分布的29处敏感点昼间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施工结束后影响随之消失。运营期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工程近期30处、中期31处、远期32处敏感点超标。 

(6)固体废物:施工期弃渣若不按要求堆放至弃渣场并采取水土防治措施,会造成水土流失,施工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及时处置后对环境影响小。运营期各服务设施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设施污泥采取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小。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①不在环境敏感区范围内设置施工临时设施,结合区域特点,统筹沿线景观恢复;②对选址不合理的弃渣场、施工营场地进行调整,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公益林、水源保护区等;③加强环保宣传教育,严禁猎捕野生动物;优化施工方式和时序,加强弃渣场防护;④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选用当地适生物种对施工迹地进行植被恢复;⑤施工中若发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妥善保护措施。 

(2)地表水环境:①施工营地尽量租用民房,生活污水依托现有设施处理,确需设置的施工营地生活污水设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施工营场地周边设置截排水沟;②桥梁施工尽量安排在枯水季节,涉水桥墩采用钢围堰+钻孔灌注桩施工工艺,钻渣沥干后清运至弃渣场堆存,严禁随意丢弃;③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减少跑、冒、滴、漏;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或洒水降尘,施工材料远离水体堆放并采取遮挡措施;④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严禁将废水、废渣、废油等弃入水体;陈家湾隧道、杨家冲隧道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其他隧道施工废水尽量回用,回用不完达标外排环境。⑤临近跨越Ⅱ类水体、穿越牛栏江流域上游保护区及临近水源保护区等路段,禁止向水体排放污水。 

(3)地下水环境:①做好隧道防、排水设计,采取超前探水和防堵水相结合的措施防止地下水大量涌出;②尽量选择枯季施工,加强施工管理;③陈家湾隧道、杨家冲隧道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其他隧道施工废水尽量回用,回用不完达标外排环境;④临近黄龙潭泉点路段施工采取设置排水沟、采取堆放场地硬化等相关措施,加强其水质监测。 

(4)大气环境:①路基施工过程中及时分层压实,土石方开挖作业面、施工便道及未铺装道路非雨日进行洒水降尘;②物料、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密闭,建筑材料堆放“粉状入仓、块状入棚”;③城市规划区内路段和沿线附属设施区(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等)施工场地四周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④车辆驶出工地前进行清洗和除泥,裸露地面及时覆盖,超过3个月不施工的,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⑤施工便道尽量利用现有道路,村庄及人口密集区内确需新建的,采用不易产尘物料进行硬化;⑥沥青/灰土拌和设备落料点采取湿法除尘、收尘措施,并设置于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空气敏感点下风向300m/200m以外等。 

(5)声环境:①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并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②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进行高噪声施工,确须夜间施工的需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并进行公告;③尽量避免高噪声机械同时作业,考试时间严禁施工;施工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接到投诉及时处理等。 

(6)固体废物:弃渣运至指定弃渣场堆存,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就近的指定地点存放或处置。 

(7)环境风险:开展施工期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二)运营期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加强绿化和生态恢复区后续管理,强化路基边坡防护。 

(2)地表水环境:服务区、停车区等生活污水设隔油池、化粪池和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A2O工艺)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绿化用水标准后回用,回用不完部分排入储水池储存,不外排。其它服务设施生活污水经改良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3)大气环境:加强对公路两侧尤其是敏感点集中路段的绿化,加强交通管理等;加强对隧道通风设备的维修、管护。 

(4)声环境:①对小摆基、小百户村、马过河小学等29处敏感点设置11370延米声屏障;②常旗堡(路左)、固古、官家村共3处敏感点的声环境进行跟踪监测,视监测结果采取合理措施;③各路段在运营中期2类功能区夜间达标距离内不规划居民住宅等对声环境敏感的建筑。 

(5)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运至就近的垃圾处理站统一处理或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6)环境风险:①大坝塘枢纽互通A匝道、C匝道路段设置加强型防撞护栏、警示牌、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池;②跨越Ⅱ类水体、跨越牛栏江上游保护区水体的桥梁设置事故径流收集系统③18处跨越河流路段设加强型防撞护栏;④加强监控、道路管理和维护、危险品运输管理;⑤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足够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三、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0年10月10日~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在曲靖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一次公示。2021年7月15日~7月28日期间,在曲靖市人民政府网站、云南信息报(2021年7月27日、2021年7月28日)以及沿线乡镇、村委会/社区等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馈意见。《报告书》按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 

四、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部门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1、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陆良至寻甸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与马过河风景名胜区位置关系说明 

2、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陆良至寻甸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与荷包田水库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相关事宜的复函 

3、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陆良至寻甸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穿越陆良工业园区的情况说明 

4、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陆良至寻甸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穿越陆良工业园区情况的说明 

通海至石屏(龙朋)高速公路 

玉溪市通海县、红河州石屏县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有限公司 

通海至石屏(龙朋)高速公路推荐方案起点(K1+757.176)起于通海县城东侧的秀水互通,通过秀水枢纽互通连接通建高速公路,止于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北侧,通过龙朋互通接峨山至石屏至红河高速公路。推荐方案主线长44.088km,全线共设桥梁10937m/36座,隧道19456m/21座,涵洞40道,通道18道,互通立体交叉4处,设置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收费站2处,其中养护工区、监控分中心、隧道管理所、巡警大队营房与高大收费站合建。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生态环境:占用的自然植被以暖性针叶林、灌丛为主,区域现有植被类型组成及分布格局不会因本公路的建设而发生改变,拟建公路的建设对区域植物物种多样性的影响较小。项目K22+950处占用的1株黄葛树古树。 

(2)地表水环境:施工期废污水主要为钻孔泥浆废水、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机修含油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运营期废污水主要来源于路桥面径流和沿线附属设施生活污水;废水如果不收集处理,会对地表水体造成影响。 

(3)地下水环境:隧道施工掘进过程中会产生涌水,对工程区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地下水评价范围内有3处井泉点,工程施工将占用秀水沟水井,隧道施工可能导致祁家沟龙潭泉点水量减小,对其他水井无影响。 

(4)大气环境:施工期大气污染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扬尘、沥青拌和加热产生的沥青烟、隧道爆破和钻孔产生的粉尘等;运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自车辆产生的CO和NO2,沿线附属设施均采用清洁能源作为燃料,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5)噪声:工程推荐方案评价范围内共分布有11处敏感点,公路昼间、夜间施工将对其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根据噪声预测结果,运营近期昼间无敏感点超标,夜间3处超标,营运中期昼间1处超标,夜间4处超标,营运远期昼间1处超标,夜间4处超标。 

(6)固体废物:施工期弃渣若不按要求堆放至弃渣场并采取水土防治措施,会造成水土流失,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不定期清运会产生恶臭、渗滤液等。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①对K22+950处占用的1株黄葛树古树,建议线路该段进行局部微调或者分幅避让;②进一步优化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公益林路段的线型,尽量避让沿线生态保护红线区;③严格按设计要求弃渣。 

(2)地表水环境:①施工单位在修建施工营地时应尽量租用当地民房,生活污水利用现有设施处理;②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废水用于回用,并设置隔油池收集机械油污;③桥梁施工弃方不得随意倒弃和顺坡弃渣;④对跨越白家山水库引水渠路段在施工前采用密封管道替换措施,对涉及阿白冲水库饮用水源地引流区二级保护区路段加强管理,施工生产废水收集后回用不外排。 

(3)地下水环境:①做好隧道防、排水设计,采取超前探水和防堵水相结合的措施防止地下水大量涌出;②隧道施工废水设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隧道涌水处理达标外排至非饮用功能的水体;③对起点方案进行优化避让秀水沟水井,在施工前完成祁家沟替代水井建设。 

(4)大气环境:①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②物料、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密闭,建筑材料堆放“粉状入仓、块状入棚”;③沥青搅拌、混合料拌和场站设置于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空气敏感点下风向300m/200m以外;④对施工路段及便道适时洒水,减轻扬尘污染;⑤合理布置弃渣场,弃渣场暂停使用的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 

(5)声环境:①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并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②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③施工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接到投诉及时处理。 

(6)固体废物:对施工期固体废物应采取“集中收集、分类处理、尽量回用”的原则,其中废弃土石方(含建筑垃圾)均运送至相邻的弃渣场进行处置。  

(二)运营期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及时实施公路的绿化工程,并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保证成活;尽量利用乡土物种,与自然景观协调一致。 

(2)地表水环境:服务区、停车区采用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达标后回用于绿化灌溉,回用不完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后排放至临近的地表水体。其他服务设施采用改良式化粪池处理污水,并委托周边农民定期清掏用于肥田,不外排。 

(3)大气环境:加强对公路两侧尤其是敏感点集中路段的绿化,加强交通管理等;加强对隧道通风设备的维修、管护。 

(4)声环境:对秀水沟、黄脚箐、胡家营、老石冲共4处敏感点路段采取安装声屏障的措施。 

(5)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运至就近的垃圾处理站统一处理或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6)环境风险:①涉及阿白冲水库饮用水源地引流区二级保护区路段设置加强型防撞护栏、警示牌、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池;②跨河桥梁(桥涵)、临河路段设加强型防撞护栏、警示牌;③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足够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三、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1年2月5日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站、2月7日在红河州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站(2021年4月22日)和红河州人民政府网站(2021年4月26日)进行了第二次网上公示,在第二次公示期间在云南民族时报进行了2次登报公示,同时在项目沿线里山乡秀水沟、许家庄、龙朋镇旧寨进行了现场公示。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馈意见。《报告书》按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 

四、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部门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1、玉溪市交通运输局《通海至石屏(龙朋)高速公路工程对沿线地下水水源地造成影响的供水应急保障方案》; 

2、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通海至石屏(龙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承诺; 

3、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通海至石屏(龙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承诺。 

丽江古城至宁蒗高速公路工程 

丽江市古城区、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及宁蒗彝族自治县境内 

丽江市交通运输局 

云南绿色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分为主线及北环支线,推荐方案(主线:K线方案;北环支线:NK线方案)路线全长119.881km,其中主线全长95.497km,北环支线全长24.384km,建设标准均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25.5m。建设3条立交连接线,全长9.737km。 项目共建设桥梁69235m/199座(单幅,含立交区);主线共设隧道37824m/14处(全幅)。全线设置互通式立交11处、监控管理分中心1处、收费站8处、隧道管理所4处、养护工区2处、交警管理设施2处、路政管理设施2处、桥梁管理所1处、服务区2处(双向4个)、隧道变电所12处。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生态环境:工程永久占地的自然植被主要包括硬叶常绿阔叶林、暖性针叶林、稀树灌木草丛和灌丛。项目建设不会造成评价区任何植被类型的完全消失,暖温性针叶林、稀树灌木草丛、灌丛区受人为活动的影响,具有次生性,生物多样性较低,项目对区域自然植被的影响可以接受。评价区范围内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3种,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2种,地区特有种1种,均不在本工程用地红线范围内,工程施工对保护植物的影响是间接影响,项目施工对其影响不大;项目建设将造成评价区植物生物量的部分损失,但不会造成任何动植物物种的灭绝或消失,项目对区域植物及动物资源的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施工期影响主要包括跨河桥梁基础施工、施工营场地生活污水、隧道施工废水、预制厂及拌合站生产废水排放以及建筑材料运输与堆放对水体的影响。运营期废污水主要来源于路桥面径流和沿线附属设施生活污水;废水如果不收集处理,会对地表水体造成影响。 

(3)地下水环境:隧道施工掘进过程中会产生涌水,对工程区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地下水评价范围内有7处饮用泉点,工程施工可能导致4个饮用泉点水量减小,对其他泉点影响不大。 

(4)大气环境:施工期大气污染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扬尘、沥青拌和加热产生的沥青烟、隧道爆破和钻孔产生的粉尘等;运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自车辆产生的CO和NO2,建议加强路域及桥梁护栏的绿化,同时地方政府也应加强公路两侧绿化带的建设,采取绿化措施后可使汽车尾气的影响得以缓解。 

(5)噪声:公路项目施工主要集中在昼间,施工噪声可能对公路红线外的敏感点昼间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施工结束后影响随之消失。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工程运营期近期20处、中期21处、远期23处敏感点超标。 

(6)固体废物:施工期弃渣若不按要求堆放至弃渣场并采取水土防治措施,会造成水土流失,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不定期清运会产生恶臭、渗滤液等。运营期固废主要为附属设施中产生的生活垃圾。 

(7)环境风险:项目在营运过程中,由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事故造成的各种风险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性。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①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征占地红线进行施工活动,严禁越界施工,减少对耕地、自然植被以及陆生野生动物生境的破坏;②对选址不合理的弃渣场、施工营地、混凝土拌合站等施工临时设施进行调整,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公益林等;③加强环保宣传教育,严禁猎捕野生动物;优化施工方式和时序,加强弃渣场防护;④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选用当地适生物种对施工迹地进行植被恢复;⑤施工中若发现其他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妥善保护措施。 

(2)地表水环境:①施工营地生活污水设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或周围林地、灌木丛浇洒。②桥梁施工尽量安排在枯水季节,水中桥墩采取围堰施工,并对泥浆进行收集与沉淀,泥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钻渣和废弃泥浆运至弃渣场;③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减少跑、冒、滴、漏;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或洒水降尘。④禁止在清溪水库、团山水库及恩烈水源点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取料场、弃渣场、表土堆场、临时施工营地、施工场地、临时施工便道等临时设施,严禁向水体中排放废污水和丢弃垃圾、弃渣等固废。 

(3)地下水环境:①做好隧道防、排水设计,采取超前探水和防堵水相结合的措施防止地下水大量涌出;②加强对软弱围岩和断层破碎带的支护,严密监控隧道涌水量;③隧道施工废水设沉淀池收集处理达标后优先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喷射砼拌和站及民工驻地用水,具备排水条件达标排放,不具备排水条件的考虑全部回用于周围耕地及林地浇灌。④在工程施工前实施供水应急保障方案,在施工过程中开展恩烈村泉点、向阳村饮用泉点、中梁村(拉美箐)饮用泉点、沙家村饮用泉点的水质和水量监测。若由于工程建设引起上述泉点水质变化和水量减少,不能满足对应供水村民的正常饮用水需求的,应启动应急供水方案,防止对居民生活饮用水造成影响。 

(4)大气环境:①施工期应配置洒水车采取洒水降尘措施,物料运输车辆均应采取封闭遮盖措施。②混凝土拌和设备配备除尘设施。③沥青混合料应集中场站搅拌,其设备污染物排放应符合《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6—85)中的一级标准的规定;④沥青搅拌站距村庄、学校、医院及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不小于300米,混合料拌和站距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不小于200米,并应设置在当地施工季节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5)声环境:①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并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②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进行高噪声施工,确须夜间施工的需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并进行公告;③尽量避免高噪声机械同时作业,考试时间严禁施工;施工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接到投诉及时处理等。 

(6)固体废物:应采取“集中收集、分类处理、尽量回用”的原则,其中废弃土石方在设置的弃渣场进行处置,剥离表土堆存于表土堆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二)运营期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加强绿化和生态恢复区后续管理,强化路基边坡防护。 

(2)地表水环境:文化服务区左(含合建的文化隧道管理所)、文化服务区右、宁利服务区左及与宁利服务区右的生活污水采用A/O工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一级标准后外排。其余收费站、隧道管理所等其他服务设施产生的生活污水采用改良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由当地居民定期清掏并外运肥田,不外排。大东金沙江特大桥跨金沙江路段两侧设置桥面雨水径流收集系统和沉淀池;清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团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恩烈饮用水源保护区(未批)路段设路桥面雨水径流收集系统和沉淀池。 

(3)大气环境:加强对公路两侧尤其是敏感点集中路段的绿化,加强交通管理等;加强对隧道通风设备的维修、管护。 

(4)声环境:①对近期、远期噪声预测超标的敏感点设置声屏障15处,跟踪监测6处,远期增加的2处超标点进行跟踪监测;②沿线200m以内的学校、医院路段两侧设置“禁止鸣号”的标志;③各路段在运营中期2类功能区夜间达标距离内不规划居民住宅等对声环境敏感的建筑。 

(5)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运至就近的垃圾处理站统一处理或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6)环境风险:①大东金沙江特大桥及穿越清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团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恩列水源点水源保护区(未批)路段在跨河桥梁两侧、沿河路段临近水体一侧设置防撞护栏、警示牌、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池,并设置视频监控设施;②其余跨河桥梁(桥涵)、临河路段设加强型防撞护栏、警示牌;③加强隧道监控、道路管理和维护、危险品运输管理;④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足够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三)其他 

若恩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批准后,应将丽江东新团收费站调整至新团互通连接线守信村处,应确保调整后的收费站位置位于水源保护区外。 

三、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8年12月17日在丽江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2021年9月10日~2021年9月23日通过丽江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在云南信息报上进行了2次登报公示,同时在沿线的建新村委会、美自拦村、玉鹿村公示栏进行了现场粘贴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报告书》按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 

四、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部门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1、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丽江古城至宁蒗高速公路工程穿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2、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丽江古城至宁蒗高速公路工程穿越古城区金山街道恩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3、丽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古宁高速公路工程对沿线居民饮用水源造成影响的供水应急保障方案; 

4、丽江市农业农村局出具的隧道涌水回用方案的回函; 

5、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丽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的情况说明。 

丘北县茶花寨金矿转型升级项目 

文山州 

丘北县 

丘北县拓岩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崇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该矿山位于文山州丘北县天星乡倮黑村,属于改造升级类矿山(项目代码:2104-532626-04-01-680670),总投资约4568.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4.5万元。矿区面积为3.6209平方公里,开采标高为1650~1440米,矿山开采对象包括1#露天采场(V1-1、V1-2、V1-3、V2-1、V4-1矿体)、2#露天采场(V1-4、V1-5矿体),设计开采标高为1650~1550米。矿山采取露天开采的方式,开采规模为9万吨/年,开采矿种为金矿,矿山的服务年限7.33年(含基建期0.5年)。配套建设的堆浸场选矿规模为9万吨/年,采用多层堆浸工艺。最终产品为载金炭,载金炭产出量为17.11吨/年,载金碳中含金量3500克/吨,项目不设置解吸电解装置及精炼提纯设施,载金炭由购买方到矿区自行运输。矿山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露天采场、堆浸场区等主体工程,办公生活区、职工宿舍区、值班室等辅助工程,供水、供电、供热设施及高位水池等公用工程,内排土场、排土场、运输道路等储运工程,生活污水处理站、堆浸场防渗等环保工程。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采矿行业的特点,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包括:生态影响、水环境影响(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固废处置环境影响等。 

一、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生态环境:1.对扩建工程采场未占用到老排土场、老堆浸场部分土地、以及吸附中心占地进行覆土,生态恢复。2.矿山开采过程中应采取边开采、边复垦的措施,堆浸场两层堆浸完成后,采取覆土、生态恢复措施,在矿山开采完毕后,对全部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二)地表水环境:1.采坑积水。在采场底部设置水仓,1#露天采场水仓容积为480立方米,2#露天采场水仓容积为12立方米。在1#露天采场地势较低处设置1个容积为8700立方米的淋滤废水收集池(1#)用于储存1#露天采场淋滤废水,在2#露天采场地势较低处设置1个容积为2200立方米的淋滤废水收集池(2#)用于储存2#露天采场淋滤废水,采坑积水由水仓收集后通过水泵抽至配套的淋滤废水收集池内,统一收集沉淀处理后晴天用于采场洒水降尘,废水不外排。2.排土场淋滤水。在外排土场地势较低处设置1个容积为6600立方米的淋滤废水收集池(3#),用于外排土场淋滤废水的收集;在内排土场地势较低处设置1个容积为350立方米的淋滤废水收集池(4#),用于内排土场淋滤废水的收集,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3.选矿废水。洗堆废水产生量为60立方米/天,其pH较高,将其引流进入贫液池,作为堆浸补充水,不外排;贫液进入贫液池,贫液循环喷淋使用,不外排。保留利用现有工程设置的容积均为500立方米的4个贫液池,在远离F4断层处新建1个容积为3000立方米的集液池,并新建2个收集池容积均为3500立方米的收集池,保留现有工程配套建设的容积为3000立方米的防洪应急池,防止事故状态下废水非正常排放;浸出周期结束后,清水喷淋矿堆排出洗涤废水,洗涤废水产生量为1080立方米/天,洗涤液排入贫液池存放,以备下次堆浸作为补加水使用,不外排;堆浸场废水。吸附尾液、洗堆尾水、消毒尾水置于集液池中回用,不外排。4.生活污水。对食堂废水设隔油池进行隔油(容积1立方米),经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汇入一体化生物处理污水设施处理达标后雨天收集,晴天回用于绿化。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规模为6立方米/天,生活区集水池容积不小于40立方米,能够满足生活污水的处理需要。5.机修废水。机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进入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与生活污水合并处理,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降尘和绿化。 

(三)地下水环境:1.源头控制: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堆浸场淋滤水、生活污水等均进行收集并处理,处理达标后回用,不直接排放到周围环境中。2.分区防渗:一是重点防渗区。堆浸场区各堆浸层平整后,在平整好的堆场底部铺一层15厘米厚的粘土,碾压后,铺一层复合HDPE膜,复合膜采用300克/平米土工布+2毫米HDPE膜(渗透系数≤1×10-10厘米/秒)+300克/平米土工布,再在土工膜上铺15厘米厚粘土压实,组成单层土工膜复合防渗衬层。防渗层渗透系数应小于1×10-10厘米/秒;贫液池、贵液池、储液池、事故应急池池底和四周均铺设PVC专用防渗膜(3毫米厚,渗透系数<1×10-10厘米/秒)+2毫米彩条布作为防渗层;药剂库、柴油储罐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米,渗透系数K≤1×10-7厘米/秒;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行防渗,其防渗能力不小于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10-10厘米/秒)的防渗能力。二是一般防渗区。采场淋滤水收集池、排土场淋滤水收集池、采坑水仓、高位水池、生活污水处理站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米,渗透系数K≤1×10-7厘米/秒;排土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防渗,其防渗性能应至少相当于渗透系数为1×10-5厘米/秒且厚度为0.75米的天然基础层。三是办公生活区、职工宿舍区、厂区路面等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地面采用粘土夯实或水泥硬化。3.建立地下水监测系统。堆浸场共设置5眼监测井,其中本底井一眼,设置在堆浸场地下水流向上游30米处;污染扩散井两眼,分别设置在垂直堆浸场地下水走向的两侧各30米处;污染监视井两眼,分别设置在堆浸场地下水流向下游30米处。排土场需设置3眼监测井,其中排土场地下水流向上游30米处、排土场地下水流向下游30米处、垂直排土场地下水走向北侧各设置1眼,该监测井共用堆浸场下水流向上游30米处的本底井。整个矿区地下水监控系统采用矿山自打水井作为监测井。 

(四)土壤环境:1.源头控制措施。矿区应按照设计及环评要求,最大限度对生产废水进行综合利用,保证污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废水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从而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减轻地下水污染负荷;加强对危废暂存间及堆浸场管理,防止产生渗漏。2.分区防治措施。工业场地内依据原料、辅料、产品的生产输送、储存、污水处理等环节,结合项目总平面布置情况,将堆浸场、贫液池、贵液池、储液池、事故应急池、油罐区、药剂库、危废暂存间作为地下水污染重点防渗区,排土场、采场淋滤水收集池、排土场淋滤水收集池、采坑水仓、高位水池、生活污水处理站作为地下水一般防渗区,工办公生活区、职工宿舍区、厂区路面作为地下水污染简单防渗区。3.矿山运营过程中做好矿山植被恢复措施,须采取边开采边复垦的方式逐步推进矿山植被恢复,进而减少土壤裸露造成的土壤流失与退化,防止土壤结构破坏与养分流失。 

(五)大气环境:1.采场工作面建立防尘洒水系统,对矿石各转载点设喷雾洒水;各转载点尽量减少落差。2.建设单位车辆在运输过程中降速运行,并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3.排土场堆存的废土石较为松动,易在干燥起风时产生扬尘,加强排土场的洒水防尘工作,减少粉尘量的产生。4.食堂安装使用油烟去除率约为60%的油烟净化器,经净化后的食堂烟气从专用烟道排出。 

(六)声环境:1.水泵泵体基础设橡胶垫或弹簧减振动器。2.工业场地厂界种植绿化带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产噪设备对厂界约3-5dB(A)的贡献值。3.产品运输车辆途经附近村庄时应减速慢行,控制鸣笛。 

(七)固体废物:1.前期产生废土石堆存至内排土场,后期全部堆放在外排土场内。2.在一个堆浸生产周期结束后,堆浸渣不进行卸堆,产生的堆浸渣在洗堆完成后用于平整筑堆再在其上分台阶继续筑堆生产。服务期满后对堆浸场按规范要求进行覆土绿化。3.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按环卫部门要求进行处置。4.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中产生的污泥及油污定期清掏按要求处置。5.废矿物油采用桶装后,暂存于工业场地废矿物油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6.机修废水产生的废油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产运行期剥离的土石方全部堆放在排土场及内排土场。后期对排土场进行植物绿化措施防治。 

二、公众参与情况 

2020年12月7日,建设单位在丘北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于2021年1月8日~2021年1月21日分别同步在项目所在的倮黑村公所公开公示栏、文山日报、丘北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两次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报告书》按照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 


原文链接:http://sthjt.yn.gov.cn/hpgl/jsxmhjyxpj/npzxmgs/202206/t20220615_2303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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