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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2年6月1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18 来源: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厅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审查,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64103332、0871-64667476、0871-68226553(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商业中心A9栋  传    真:0871-64123089    邮编:650028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 

楚雄州元谋县、大姚县 

楚雄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元谋至大姚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位于楚雄彝族自治州,初设阶段推荐方案主线起点位于元谋县南侧大水井以西,与G5京昆高速永仁至武定段(K2569+000)呈十字交叉,采用十字枢纽互通实现交通转换,向元谋火车站方向设连接线至元东路。路线终点止于新街乡碧么处与拟建高速大理至攀枝花高速(K95+850)相接。本项目路线整体走向自东向西,主线总长79.359km,共设置互通8座,互通连接线5条。项目主线全线设计速度80km/h,整体式路基25.5m,分离式路基宽12.75m;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12/10m。 

根据《报告书》,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工程占用元谋风景名胜区一般景区,经叠图分析,工程不在《元谋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5-2030)》内,与省政府批复的《元谋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5-2030)》不符,违反《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鲁甸至巧家高速公路 

昭通市鲁甸县、巧家县 

昭通市高速公路通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鲁甸至巧家高速公路工程位于昭通市鲁甸县、巧家县境内,推荐线路主线长71.767km,连接线长4.104km,工程总投资168.45亿元,环保投资23157.7万元(含水保投资),约占工程总投资168.45亿元的1.37%。线路主线起于昭通市鲁甸县龙头山镇东侧沿河场,接国高网G7611都匀至香格里拉高速公路,止于巧家县白鹤滩镇东侧以博溪附近,接云南省高速公路S23昆明至巧家高速公路格勒至巧家段,主要控制点有龙头山、牛栏江、包谷垴、老店、崇溪、中寨、巧家。主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5.5m,;连接线按照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8.5m。 

根据《报告书》,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工程巧家隧道穿越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龚家沟准保护区,已供水20年以上,供水人口约2.8万人。《报告书》分析:巧家隧道位于龚家沟水源地南侧,距离最近位置平面距离仅360m,环评测算隧道疏干影响半径为423m,泉点位于隧道施工影响半径之内;泉水出露标高1120m,隧道K69+300设计标高1095m,低于泉点25m;在平面上,巧家隧道出口段含水层地层与龚家沟泉点出露地层同为D2y含水层,且中间无明显阻水构造发育,隧道施工排水可能导致泉点水量减小。 

2021年7月21日,昭通市政府出具《关于鲁甸至巧家高速公路止点段通过龚家沟及大龙潭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和部分二级保护区的批复》(昭政复〔2021〕21号)明确,“请巧家县督促建设单位做好项目建设相关技术论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对饮用水源地的环境影响”。建设单位未按照昭通市政府(昭政复〔2021〕21号)要求,针对巧家隧道施工对龚家沟泉点的疏干影响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对饮用水源地的环境影响。 

技术评估认为:项目巧家隧道施工可能对龚家沟水源点造成袭夺、疏干影响,《报告书》未提出避免影响龚家沟饮用水水源的有效保护措施,项目建设依旧对龚家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产生影响,《报告书》尚不足以支撑项目建设可行的结论。 

根据《报告书》分析和技术评估,巧家隧道施工可能对龚家沟泉点造成袭夺、疏干影响,“项目施工对该供水水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很小”的环评结论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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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厅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审查,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64103332、0871-64667476、0871-68226553(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商业中心A9栋  传    真:0871-64123089    邮编:650028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 

楚雄州元谋县、大姚县 

楚雄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元谋至大姚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位于楚雄彝族自治州,初设阶段推荐方案主线起点位于元谋县南侧大水井以西,与G5京昆高速永仁至武定段(K2569+000)呈十字交叉,采用十字枢纽互通实现交通转换,向元谋火车站方向设连接线至元东路。路线终点止于新街乡碧么处与拟建高速大理至攀枝花高速(K95+850)相接。本项目路线整体走向自东向西,主线总长79.359km,共设置互通8座,互通连接线5条。项目主线全线设计速度80km/h,整体式路基25.5m,分离式路基宽12.75m;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12/10m。 

根据《报告书》,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工程占用元谋风景名胜区一般景区,经叠图分析,工程不在《元谋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5-2030)》内,与省政府批复的《元谋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5-2030)》不符,违反《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鲁甸至巧家高速公路 

昭通市鲁甸县、巧家县 

昭通市高速公路通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鲁甸至巧家高速公路工程位于昭通市鲁甸县、巧家县境内,推荐线路主线长71.767km,连接线长4.104km,工程总投资168.45亿元,环保投资23157.7万元(含水保投资),约占工程总投资168.45亿元的1.37%。线路主线起于昭通市鲁甸县龙头山镇东侧沿河场,接国高网G7611都匀至香格里拉高速公路,止于巧家县白鹤滩镇东侧以博溪附近,接云南省高速公路S23昆明至巧家高速公路格勒至巧家段,主要控制点有龙头山、牛栏江、包谷垴、老店、崇溪、中寨、巧家。主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5.5m,;连接线按照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8.5m。 

根据《报告书》,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工程巧家隧道穿越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龚家沟准保护区,已供水20年以上,供水人口约2.8万人。《报告书》分析:巧家隧道位于龚家沟水源地南侧,距离最近位置平面距离仅360m,环评测算隧道疏干影响半径为423m,泉点位于隧道施工影响半径之内;泉水出露标高1120m,隧道K69+300设计标高1095m,低于泉点25m;在平面上,巧家隧道出口段含水层地层与龚家沟泉点出露地层同为D2y含水层,且中间无明显阻水构造发育,隧道施工排水可能导致泉点水量减小。 

2021年7月21日,昭通市政府出具《关于鲁甸至巧家高速公路止点段通过龚家沟及大龙潭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和部分二级保护区的批复》(昭政复〔2021〕21号)明确,“请巧家县督促建设单位做好项目建设相关技术论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对饮用水源地的环境影响”。建设单位未按照昭通市政府(昭政复〔2021〕21号)要求,针对巧家隧道施工对龚家沟泉点的疏干影响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对饮用水源地的环境影响。 

技术评估认为:项目巧家隧道施工可能对龚家沟水源点造成袭夺、疏干影响,《报告书》未提出避免影响龚家沟饮用水水源的有效保护措施,项目建设依旧对龚家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产生影响,《报告书》尚不足以支撑项目建设可行的结论。 

根据《报告书》分析和技术评估,巧家隧道施工可能对龚家沟泉点造成袭夺、疏干影响,“项目施工对该供水水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很小”的环评结论不合理。 


原文链接:http://sthjt.yn.gov.cn/hpgl/jsxmhjyxpj/npzxmgs/202206/t20220617_2303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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