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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6-03 来源: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关于开展全省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省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21年9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的危险废物鉴别环境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文件要求,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关于开展全省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危险废物鉴别工作在四川省落地落实。

  二、《通知》有哪些特点?

  答:结合四川实际,对国家有关要求进行细化和补充完善,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规定了危废鉴别流程和工作要求。明确了应开展危废鉴别的情形、鉴别单位管理要求、鉴别流程和异议评估等内容,规定了鉴别结果应用范围、鉴别工作环境管理要求等。二是细化了鉴别单位管理要求。明确了鉴别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档案资料管理等具体要求,明确了鉴别结论应用中固体废物相关变更管理的时限要求等。三是提升了省级异议评估的效能。明确对信息平台公开的鉴别报告开展异议评估时,专家委员会应对异议的鉴别报告进行全面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异议评估申请范围。四是强化闭环管理要求。进一步明确了鉴别委托方、鉴别单位的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生态环境厅将加强指导,加大抽查和复核,依法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三、危险废物鉴别适用于哪些固体废物的?

  答:一是生产及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可能具有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的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或感染性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二是依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等文件有关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需要鉴别的可能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以及建设项目建成投运后产生的需要鉴别的固体废物。三是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日常环境监管工作中认为有必要,且有检测数据或工艺描述等相关材料表明可能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四是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涉及的或历史遗留的等无法追溯责任主体的可能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五是其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应进行鉴别的固体废物。

  此外,《通知》明确涉及司法案件涉及的危险废物鉴别按照司法鉴定管理规定执行。

  四、哪些单位可以开展危险废物鉴别工作?

  答: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可委托第三方开展危险废物鉴别(以下简称“鉴别委托方”),也可自行开展危险废物鉴别。但应满足如下要求:

  (一)基本要求,包括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对危险废物鉴别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专业技术能力要求,包括配备一定数量全职专业技术人员,设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

  (三)检验检测能力要求,包括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等资质等。

  (四)组织与管理要求,包括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按要求编制鉴别方案和鉴别报告等。

  (五)工作场所要求,包括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等。

  (六)档案管理要求,包括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建立鉴别报告完整档案等。

  五、危险废物鉴别流程是什么?

  答:开展危险废物鉴别前,鉴别委托方应在全国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登录门户信息平台(https://gfmh.meescc.cn/)注册并公开拟开展危险废物鉴别情况。鉴别委托方拟委托第三方开展危险废物鉴别的,应在信息平台上选择危险废物鉴别单位,并签定书面委托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

  接受鉴别委托后,鉴别单位应严格依据国家规定的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开展危险废物鉴别。危险废物鉴别过程需要进行样品采集和危险特性检测工作的,危险废物鉴别单位应在开展鉴别工作前编制鉴别方案,并组织专家对鉴别方案进行技术论证,出具专家意见。

  鉴别完成后,鉴别委托方应将危险废物鉴别报告和现场踏勘记录等其他相关资料上传至信息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同时报告鉴别委托方所在地市(州)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六、鉴别结果如何应用?

  答:危险废物鉴别报告在信息平台公开10个工作日且无异议的,或者按照省级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修改并在信息平台公开10个工作日且无异议的,或者按照最终评估意见修改并在信息平台再次公开的,鉴别结论作为鉴别委托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管理以及日常环境监管、执法检查和环境统计等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依据。异议评估期间,有关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对相应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的主体责任,防范环境风险。

  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相关法律制度要求管理。固体废物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等相关内容与鉴别结论不一致的,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于10个工作日内,根据鉴别结论进行变更;根据鉴别结论,涉及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量增加的,应依法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

  七、如何对有异议的危险废物鉴别报告提出评估申请?

  答:对信息平台公开的鉴别报告存在异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息平台或直接向四川省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提出异议评估申请,并提供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四川省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对异议的鉴别报告进行全面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异议评估申请范围。对四川省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存在异议的,可向国家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提出评估申请,并提供相关异议的理由和有关证明材料。国家出具的评估意见作为危险废物鉴别的最终评估意见。

   

   


原文链接:http://sthjt.sc.gov.cn/sthjt/c103957/2022/4/1/df3a228821f949629ff55affd2c8cf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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