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环保民声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2年5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26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6日-2022年5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医疗废物处置建设项目

  本项目位于岳普湖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东侧,本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E76°48′41.69″,N39°10′45.17″。工程区距乌鲁木齐市1034km,距喀什市77km。

  岳普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疆金宇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次项目为新建,本项目设计处理医疗废物规模为3t/d,采用“先高温蒸汽灭菌后破碎处理”工艺,建成后主要处理岳普湖县辖区内医疗机构及疫情隔离点、观察点、方舱医院产生的感染性、损伤性及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蜡块等不可辨识的病理性医疗废物。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医疗废物处理车间一栋(内设高温蒸汽灭菌、破碎处理装置、冷库(医疗垃圾暂存库)等主体工程)、办公用房一栋、调度室一栋、洗车房一栋、污水处理设备房一栋、停车棚一座、污水收集池一座、化粪池一座,配套建设供水、排水、供电、供热等公用工程和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环保工程。工程总投资约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4万元。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医疗废物暂存库废气、高温蒸汽灭菌工序废气、高温蒸汽灭菌器出料口废气、破碎工序废气、燃气锅炉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

  其中高温蒸汽灭菌工序废气通过自带的生物过滤器+活性炭吸附灭菌处理再经冷凝处理,冷库废气经风机负压收集,高温蒸汽灭菌器出料口废气、破碎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上述废气经“逆流式雾化喷淋塔+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符合《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表3标准限值;颗粒物排放速率、排放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排放须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要求;病原微生物去除效率须符合《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276-2021)中相关要求;燃气锅炉采用清洁能源,设不低于13m高排气筒,燃气锅炉产生的SO2、NOX、烟尘须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污水站设置在污水处理间内,污水处理站采用加盖密闭,定时向产生恶臭较明显的污水处理单元、污泥池及污水处理间内喷洒生物除臭剂,生物除臭剂利用喷洒出的小液滴表面吸附恶臭污染物,并与其发生聚合、取代反应等,改变分子结构,实现除臭,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恶臭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加强生产过程无组织排放管理,建立巡回检查、无组织排放源控制台帐和信息反馈制度,定期检修大气处理装置,保证其正常运行。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量,严格落实恶臭防护措施,减轻对区域环境的不利影响。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须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须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要求。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医疗废物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周转箱消毒清洗废水、软化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冷凝液、冷却废水、喷淋废水等生产废水通过管网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经“调节池+A2O+MBR+消毒工艺处理后,须严格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排放标准并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水质标准后,灌溉期部分用于厂区绿化,剩余部分送岳普湖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用于绿化灌溉或降尘用水。在非灌溉期,达标废水一并运至岳普湖县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岳普湖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为防止地下水污染,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医疗废物处理车间(包括医疗废物暂存库、卸料区、灭菌区、危废暂存间等)、污水处理间、污水收集池、事故池、洗车房内整个地坪按照重点防渗进行建设,采取从下向上措施为素土夯实(密实度≥93%),C10混凝土垫层,4mm后的防水卷材,50m后C20细石混凝土保护层,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抗渗等级不应低于P8、厚度不应小于250mm,厚度不小于1mm的防腐防水涂料,防渗系数等效≤10-10cm/s,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的防渗要求;化粪池,采用一般防渗,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采取防渗措施;办公用房、锅炉房、调度室、厂区道路采用简单防渗。在项目区上、下游设置3眼水质监测井,对污染物渗漏情况进行监测。

  3.噪声

  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灭菌后的医疗废物、废防护用具运至岳普湖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医疗废物填埋专区填埋处理;报废周转箱采用灭菌器灭菌、破碎处理后送岳普湖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医疗废物填埋专区填埋处理;软化水设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送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送岳普湖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处理;项目废气污染净化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滤芯、废灯管,污水处理池污泥、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的相关管理规定,送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严格落实危废处理处置相关措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一般工业固废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

  5.土壤

  本项目对土壤的环境影响途径主要为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垂直入渗,本项目针对土壤防治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源头控制:确保废气、废水环保设备正常运转,平时应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定期更换活性炭,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杜绝事故排放。

  (2)过程防控措施:本项目占地范围内应采取绿化措施,以种植具有较强吸附能力的植物为主;其余空地硬化处理,减少地面裸漏;医疗废物处理车间、污水收集池、事故池、污水处理站、洗车房等易产生事故泄漏区域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重点防渗,厂区其他各区域均按照分区防渗要求,进行防渗,从而切断污染土壤的入渗途径。

  (3)跟踪监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跟踪监测要求,在项目区((医疗废物处理车间)、项目区东南侧40m处棉花地各设土壤跟踪监测点,每3年监测一次。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按相关设计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管理措施。加强项目日常运行管理,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在岳普湖县人们政府官方网站三次网络公示、两次刊登喀什日报报纸公示和岳普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栏张贴告示、现场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塔河油田12-4计转站及周边站场集油系统优化调整工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境内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工程从满足产能开发、安全生产及效益提升需求三方面考虑,对12-4计转站外输系统实施改扩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在12-4计转站内扩建1台双螺杆外输泵,排量135m3/h,压力4.0MPa;②新建12-4计转站至二号联合站DN350外输管线15.1km。同时建设电力、结构、自控、通信、消防等辅助工程。本工程建设总投资4877.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6万元,占总投资的4.43%。

  (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和恢复。施工期,严控施工活动范围,避免对项目占地范围外区域造成扰动;落实防沙治沙措施,在确保不破坏沙区生态,不造成新的土地沙化、退化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利用。

  (二)施工期采用高品质柴油,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减少燃油非正常消耗和燃烧污染物排放;运输车辆减速行驶,施工场地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尽可能缩短施工周期。运营期原油密闭集输;采用可靠先进设备和材料,对各站场内的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检查、检修,对管线定期巡检。

  (三)施工期:管线施工时间较短,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采油二厂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试压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试压结束后全部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四)施工期: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土方和生活垃圾。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和站场回填;生活垃圾在垃圾收集箱暂存,委托库车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定期清理并处置;运营期: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清管废渣、检修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接收处置。

  (五)采用吸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六)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评估和演练,将本项目环境风险应急管理纳入西北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环境风险应急管理范围内,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防泄漏措施,强化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式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3

  昌吉州阜康市水源地输水管网建设工程

  本次管线工程位于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境内,地理坐标:东经87°50′22.08″~87°58′25.38″,北纬44°06′48.68″~44°13′45.88″。工程区距乌鲁木齐市66km,距昌吉市75km。

  阜康市水利局

  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本次项目为新建,工程以“500”水库为水源,管线起点承接河润水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建输水管道末端,经泵站(桩号18+351)扬水后,向东输水至水磨河东侧的第二水厂;在泵站(桩号18+351)设一分水口,分水对象为拟建的第三水厂,由第二水厂和第三水厂联合供水来满足阜康市的城镇生活和工业用水需求。工程建设任务是向阜康市城镇生活和工业供水,置换阜康市生活和工业水源,缓解阜康市地下水严重超采问题。工程设计水平年供水量为5000×104m3,本工程主要由输水管线及附属建筑物、泵站、蓄水池、过洪建筑物、交叉建筑物等组成,输水管线起点接河润水业集团拟建供水管线,末端接入阜康市已建二水厂,全线采用加压输水方式,双管供水,管线总长22.82km,全线共设置进排气阀30处,泄水阀18处,检修阀7处,连通阀1处;泵站设在管线桩号18+351处,主要由进水池、泵站主、副厂房等组成;管线沿线穿越4条冲沟,设过洪建筑物4处;交叉建筑物共计17处;施工辅助工程包括施工导流、综合加工厂、机械修配保养站、办公生活设施等;储运工程包括渣场、料场、施工交通;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工程、废水治理工程、噪声治理工程、固体废物治理工程等。工程总投资约64366.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90.57万元。

  

  1.地表水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工程施工期废、污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两部分。由于项目所需的砂石料和混凝土均采取外购方式,因此生产废水不存在砂石料筛分及混凝土等废水排放问题,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停放场,主要污染因子SS和石油类,采用小型隔油池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用于施工道路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放集中在临时施工生活区,日产生总量为45.6m3,主要污染指标为BOD5、CODCr、粪大肠菌群等,本次采用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后可用于生活区绿化灌溉,严禁外排。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本次工程的建设与运行可以将影响降至环境可承载的范围内。

  2.地下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根据工程设计,工程管道全线整体埋深较浅,基础埋深为3m~4m,沿线地下水埋深平均为6m~8m;泵站最大挖深为11.6m,地下水埋深大于20m,蓄水池基础挖深为8.0m,地下水埋深大于15m,管线及建筑物基础埋深均在地下水位以上,管线埋设不会阻隔地下水径流条件;工程管线输水管材采用涂塑钢管,泵站进水池、蓄水池也采取了防渗等措施,基本阻断了水体与周围地下水的水力联系,亦不会发生渗漏引发局部地下水位升高。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以及本项目平面施工布置,将不同施工区分为不同等级防渗区域:

  3.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次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工程的永久、临时占地对地表植被的破坏以及由此产生的生物量损失,同时占地还会对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和觅食场所产生一定的破坏,施工人员的进驻也会对其产生影响。①施工期对陆生植物的影响采取以下措施A.优先进行生态进一步优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遵循尽量少占地的原则。以减少对生态的破坏。B.明确施工用地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施工结束后将工程占地范围分为临时堆渣场、施工营地等分区进行植被恢复以减缓工程建设对项目区植被的影响。C.针对无法避免占用的湿地公园段,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方式,减少在湿地公园内的施工作业时间,将施工对湿地公园的影响降至最低。②施工期对野生动物的影响采取以下措施:A.在施工期间对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加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以宣传册、标志牌等形式,对工区工作人员、特别是施工人员及时进行宣传教育。B.建立生态破坏惩罚制度,严禁施工人员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确定施工用地范围,进行标桩划界,禁止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非施工区严禁烟火、狩猎等活动。禁止施工人员野外用火,使对野生动物的干扰降至最低程度。C.加强工程建设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统筹安排,设立环境保护监督机构和环保专职人员,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严禁施工人员盗猎野生动物,对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置。

  同时在运行期采取以下措施①加强对永久道路的管理,在道路进、出口设置拦挡设施、车辆限速牌、野生动物标识牌等,禁止社会车辆随意驶入,控制车流量。②在工程管理区等区域结合水保措施采取绿化措施美化环境,提高区域植被覆盖率。③定期检查、维护该段修复的植被情况,若植被出现大面积衰败、死亡的现象,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保护。④施工结束后应依据立地条件,结合施工迹地恢复和水土保持植物措施,购买梭梭树苗,采取以梭梭为主的固沙植物进行植被恢复,补偿因工程建设损失的梭梭物种资源,恢复数量不少于损失量。⑤在运行管理区设置警示牌,同时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各种法律法规,提高运行管理人员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形成人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良好风气。⑥运行期管线巡检、维修等日常维护工作时,应当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避免应操作不当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4.土壤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工程建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范围包括永久占地区、临时占地区以及施工活动所有施工扰动区域。其影响体现站:工程施工活动从根本上改变了地表覆盖物的类型和性质,改变了表层土壤的结构和物理性质。针对工程施工产生的影响提出以下措施:①工程施工期应进一步优化施工布置、加强施工管理,禁止超范围施工,禁止扰动非占地区土壤,以及表层砾幕和结皮。②施工期间或施工结束后,应结合水土保持措施,根据各施工扰动区现状地表情况,采取砾/碎石压盖、植被恢复、洒水促进地表结皮等措施,加快地表覆盖层的形成和稳定,避免因工程建设施工加剧区域荒漠化。③各类污废水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处理和综合利用,禁止随意排放,避免造成周围土壤硬化、板结或被含油污的废水污染。

  5.大气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工程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施工作业面扬尘、道路运输扬尘以及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排放的燃油尾气,主要污染物有TSP及NOx等。①在土石方开挖和填筑较集中的管道埋设工区、泵站工区和临时堆渣场等场地,非雨日采取洒水措施抑制扬尘,加速尘土沉降。洒水次数及洒水量根据天气情况和场地情况确定,具体为:高温燥热、无雨天气每天至少洒水4~6次,气候温和时每天至少洒水3次,还应据天气情况酌情增加洒水次数,洒水面应覆盖所有施工扰动的干燥裸露面。②车辆运输扬尘产生自运输物料泄露和车辆碾压道路起尘两方面。通过以下措施加以控制:水泥等多尘物料运输时需密闭、加湿或苫盖;加强路面养护,保持路面平整,设限速标志,车速控制在30km/h以内;根据天气情况,对路面洒水抑尘,高温燥热天气,车辆行驶密集区路面每天洒水4~6次,其余路面2~4次;气候温和时,车辆行驶密集区路面每天至少洒水3次。③燃油废气控制措施:A.选用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使用符合标准的油料或清洁能源;对于以柴油为燃料的机械或运输车辆,尾气产生量较以汽油为燃料的产生量大,需安装排气净化器,使其排放的废气能够达到国家标准。B.严格执行《在用汽车报废标准》,推行强制更新报废制度。特别是对于发动机耗油多、效率低、排放尾气严重超标的老旧车辆,应及时更新。C.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使发动机处于正常、良好的工作状态。

  6.声环境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噪声源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固定连续噪声源以及运输车辆等流动声源。工程沿线分布有水磨沟口村部分村民,在施工期间影响对象为水磨沟口村部分村民以及施工人员,但影响将随施工活动结束而消失。运行期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于泵站,泵站采用单级双吸卧式离心泵,两用一备。泵站位于荒漠区,周边无环境敏感点分布,所以泵站运行不会对声环境保护目标造成影响。本工程施工噪声影响对象主要为位于输水管道左侧200m范围内分布的水磨沟口村部分居民以及现场施工人员,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①对一些振动强烈的机械设备,有选择的使用减振机座;②使用的车辆必须符合《汽车定置噪声限值》(GB16170-1996)和《机动车辆允许噪声》(GB1495-79),并尽量选用低噪声车辆,加强车辆维修养护;经过临时生活区路段设限速、禁鸣标志,夜间禁止鸣笛;③合理安排车辆运输时间,避免在中午和晚间时间车辆集中通行,以免影响居民休息。④加强场内施工道路养护,保持施工道路路面平整。

  ①重点防渗区:本次工程施工期设置的1处危废暂存间、临时生产生活区内的污水处理设施和含油废水池为重点防渗区域。污染区防渗措施:地面采用C30耐油细石混凝土面层;防渗层为C30抗渗砼垫层,抗渗等级不小于P8,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下方采用“两布一膜”,即600g/m2长丝无纺土工布、2mm厚HDPE土工膜、600 g/m2长丝无纺土工布。通过上述措施可使污染区各单元防渗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②简单防渗区:本次工程布置的2处施工生产生活区中的办公、宿舍区域和生产生活区内的交通道路为简单防渗区。该区域基本不产生污染物,仅进行一般地面硬化,不采取专门针对地下水污染的防治措施。

  7.对敏感区的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①本次工程施工以地埋管线的方式穿越新疆阜康特纳格尔国家湿地公园,穿越长度83.3m,采用机械开挖的方式,施工作业宽度6m,保护区内临时占地0.0516hm2。工程对新疆阜康特纳格尔国家湿地公园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期的影响,但在合理布置施工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做好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本次施工对湿地公园内的影响有限。②工程取水水源为已建的“500”水库,桩号0+000至5+650输水管道位于“500”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桩号20+000至20+600输水管道位于阜康市城郊地下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施工期未在二级保护区内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机械保养站等排放污染物的单位;运行期正常工况下基本不产生水污染物及其他污染物质,故工程不会对“500”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阜康市城郊地下水水源地的水质产生影响。在各个敏感区环保措施为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加强对湿地公园内施工活动的管理,利用彩条旗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施工影响范围,将施工范围限定在6m以内,对施工便道实施严格管理,在施工期间控制工程车辆运行速度,禁止社会其他车辆进入,并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封闭施工便道,以利于植被恢复。加强对进入湿地公园施工的工作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教育,不得随意破坏生态环境,要规范、文明地进行施工活动,禁止捕猎周边野生动物,捡拾鸟蛋、破坏鸟巢;禁止破坏、采挖周边的野生植物。

  工程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水源保护区相关规定,加强宣传教育和人员管理,控制施工影响范围,加强对施工活动的管理,禁止人为污染源进入保护区。

  8.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①本工程建设期管沟及建筑物基础开挖总量119.87万m3,填方总量133.25万m3,借方为13.38万m3,本工程弃渣全部作为管顶覆土回填,不设置永久弃渣场,工程在沿线布设了临时堆渣场。

  根据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以及对本工程建设区调查结果,判断工程临时弃渣若随意堆放,松散的渣面在水力和风力作用下极易造成水土流失,若堆放边坡过陡还可能引起局部的滑塌。此外,工程需要二次倒运利用的临时弃渣,施工过程中容易在周边空地上随意堆弃,由于工程开挖利用的临时弃渣量较大,若不对临时弃渣进行防护,也会成为侵蚀的物源,引起水土流失。因此,需对工程临时堆渣采取适宜的防护措施,以减少由弃渣引起的新增水土流失量。

  ②工程施工高峰期现场施工人员将达到570人。施工人员日常生活垃圾将因产生量多成为影响较大的污染源之一。按垃圾产生量1kg/人·d计算,工程施工进入高峰后,日产生活垃圾570kg左右,整个施工期将产生垃圾52.5t。生活垃圾是苍蝇、蚊虫孽生、致病细菌繁衍、鼠类肆虐的场所,是传染病的主要传播源,处理不当,会污染周边环境,危害施工人群健康,还会影响施工区和当地居民区的景观环境。③工程施工期,在各施工工区内布设1处机械设备停放场,共2处。根据以往水利工程施工经验,施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工程机械设备维修保和清洗等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以及含油废水处理设施内沉积的油污也属于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2t/a。危险废物国家有严格的管理要求,乱堆乱弃将对区域土壤环境及地下水水质、河流水质产生不利影响,特别对土壤和地下水水质的污染长期难以恢复,特别对土壤和地下水水质的污染长期难以恢复。施工期间须按照相关危废暂存及转运要求,设置符合危废管理要求的暂存场所,建立管理台账,委托资质单位转运处置。④工程运行期泵站管理站日产生活垃圾约24kg,若处理不当,会影响周围区域环境及景观,并威胁人群健康。工程运行期危险废物主要来源于泵站检修和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油,以及沾有油污的手套等清洁用具,若随意排放或处理不当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对固体废物的处置措施如下:①工程施工高峰期施工生活营地生活垃圾产生量约0.57t/d,整个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总量约52.5t。根据施工人员数量,按每100人配置3个垃圾桶考虑,在各施工区、施工生活营地共设置垃圾桶18个;各施工生活营地设置2座船型垃圾收集箱和一座垃圾收集站。日常安排清洁工负责生活垃圾的清扫;并租用垃圾清运车2辆,用于垃圾清运。各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筹建期按照就近原则与阜康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单位进行沟通,签订施工期生活垃圾处置协议。②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工程机械设备维修保护和清洗等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清洗金属零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煤油、柴油、汽油及其他溶剂油,以及油污手套等用具和沾染油污的土壤,含油废水处理设施内沉积的油污也属于危险废物。上述危险废物须按相关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进行收集、贮存、转运、处置,避免随意丢弃,禁止混入生活垃圾处置。

  9.环境风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根据工程及工程区域环境特点分析,工程建设环境风险主要存在于施工期,主要有施工期油料储运风险,火灾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均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①建立以工程建设安全和环保领导小组为核心的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级安全和环保人员应承担的环境风险管理责任。②安全和环保领导小组应加强各施工队伍的环境风险意识宣传教育,并与油料的承包方签订事故责任合同,确保运输风险减缓措施得到落实;临时油库等易发生环境事故的设施,建立岗位责任制,责任到人,一旦发生事故追究其责任。③油料的运输必须事先申请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登记,对油料存放区设置防漏、防溢、防渗设施,并且达到相关标准要求。④加强运输人员环境污染事故安全知识教育,运输人员应严格遵守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具体包括《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⑤油料运输采用密闭性能优越的储油罐。⑥定期检查储存场所的各类电气开关和线路,防止由于设备老化、短路而成为事故隐患。⑦配备必需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更换,以保证消防器材在任何时候均处于有效状态。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在自治区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官方网站三次网络公示、两次刊登昌吉日报报纸公示和阜康市人民政府公告栏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4

  滴西121井区侏罗系头屯河组气藏产能调整地面工程

  项目行政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福海县,北距福海县约212km,西北距克拉玛依市中心城区约223km,东北距克拉美丽天然气处理站最近距离为9km。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拟在滴西121井区部署11口采气井,1口采气井转注水井;新建11座采气井场、1座注水井场、1座集气站;新建井场至滴西121集气站单井采气管线37.1km、滴西12采气站至滴西121集气站输气管线4.3km、滴西121集气站至克拉美丽天然气处理站的高压集气管线21.6km、滴西121集气站至美5井的单井注水管线5.5km;并配套建设供配电、仪表自动化、道路及消防等配套工程。并对现有老井和克拉美丽天然气处理站进行改造。项目总投资16212.45万元,环保投资约883万元,占总投资的5.45%。

  生态环境:(1)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工程占地,施工活动和工程占地在项目区范围内呈点、线状分布,对土壤、植物、野生动物等各生态要素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同时也对原有景观结构和生态系统产生一定程度影响。对气田区域内的临时占地和永久占地合理规划,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施工结束后,对单井井场和集气站进行地面硬化处理;设计选线选址过程中,尽量避开植被密集的区域;管线敷设时,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各类集输管线宽度不得超过16m,管沟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特别是表层土壤分层堆放;各类集输管线及单井道路两侧设置1m×1m的芦苇草方格,管线草方格固沙宽度为8m,道路迎风面固沙宽度为15m,背风面固沙宽度为10m;施工过程中严格规定车辆和各类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使之限于在施工区范围内活动,不随意踩踏砍伐野生植被,尽量不侵扰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以便后期自然恢复,并按相关规定对植被损失进行生态经济补偿;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2)管线上方设标示桩、警示桩,防止其他工程施工活动对管线造成破坏;定期检查管线,如发生管线老化、接口断裂,及时更换管线;定时巡查井场设备设施等,严防凝析油跑、冒、滴、漏,避免泄露油品污染生态环境;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提高环保意识,特别是对野生动物和自然植被的保护;严禁在场地外砍伐植被。(3)退役期应参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 651-2013)、《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7-2018)等相关要求,制定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 废气:(1)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施工车辆尾气。通过合理规划运输道路线路,尽量利用油田现有的公路网,施工车辆严格按照规定线路行驶,严禁乱碾乱压;严禁在大风天气进行土方作业;粉状材料及临时土方等在井场堆放应采取覆盖防尘布,逸散性材料运输采用苫布遮盖;优化施工组织,道路和管线分段施工,缩短施工时间;施工结束后尽快对施工场地进行整理和平整,减少风蚀量。(2)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油气集输过程中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采取的防治措施主要为:选用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阀门等;定期对井场的设备、阀门等检查、检修,以防止跑、冒、漏现象的发生;井口采出物汇集、输送及处理的全过程均采用密闭工艺流程,定期对集输管线进行巡检,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防止原油、天然气泄漏进入环境中污染大气、土壤、地下水等;加强生产管理,减少烃类的跑、冒、滴、漏;站内设备及其管道在开停工(车)、检维修和清洗时,在退料阶段将残存物料退净,并用密闭容器收集,退料过程的气体排至站内火炬系统燃烧放空;滴西121集气站非正常工况下应对排入火炬系统的液体进行回收,天然气进入火炬应能及时点燃并充分燃烧。在采取上述措施后,井场、滴西121集气站和克拉美丽天然气处理站厂界NMHC的浓度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 废水: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管道试压废水和滴西12采气拆除装置的排污水。管道试压废水属于清净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试压结束后用于区域洒水降尘;滴西12采气站拆除装置排污水集中收集后送至克拉美丽天然气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2)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水、废洗井液、酸化返排液、压裂返排液和装置排污废水。采出水集中收集后由滴西121集气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美15井;井下作业均带罐作业,井下作业废水、废洗井液、酸化返排液和压裂返排液集中收集后由罐车拉运至彩南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外排;滴西121集气站内的装置排污废水排至含油污水罐内,由罐车拉运至克拉美丽天然气处理站气田采出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克拉美丽天然气处理站内的排污废水泵送至站内采出水处理装置处理,最终均回注地层,不外排。 噪声:(1)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及车辆,源强一般为85~105dB(A),在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后,造成的声环境影响较小,并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2)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滴西121集气站内设备、机泵、井下作业各设备及巡检车辆等,源强60~100dB(A),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加强检查维修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噪声限值。 固体废物:(1)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2)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脱汞剂、清罐底泥、清管废渣、废防渗材料、废机油及事故状态下落地油,集中收集后最终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3)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的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hjyxpjnsp/202205/fbaa0e42d6ea440fb3497581a8055a6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民声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环保民声网 hbjd.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