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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3月1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26 来源: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64103332、0871-64667476、0871-68226553(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商业中心A9栋  传    真:0871-64123089    邮编:650028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宣威市辰通矿产品有限公司茶园煤矿茶园井30万t/a改造升级项目

曲靖市宣威市宝山镇新铜店

宣威市辰通矿产品有限公司

云南莱恩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依据《曲靖市四个县(市、区)整治煤矿行业煤矿清单承诺书》,茶园煤矿属单独保留矿井;根据《30万t/a初步设计》,本矿可采储量为526.6万t、生产能力为30万t/a,服务年限为13.0a;全矿井划分为1个水平开采,即1605m;2个采区;斜井开拓,共设置6条井筒,首采K9煤层,然后再采K5、K7煤层,工作面采用后退式开采。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法、普通机械化采煤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项目建设符合《煤炭产业政策》、《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等相关环保政策要求。项目不涉及依法设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项目总投资20498.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8.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14%。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煤炭采矿行业的特点,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包括:矿井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采煤引起的地表塌陷可能诱发地质灾害,从而对井田范围内的地表植被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或破坏;同时采煤可能会使煤层上覆含水层地下水的漏失,使井田内地下水疏干,地表水漏失等,同时煤矸石临时堆存对区域地下水水质有一定程度的影响;矿井涌水排放将对地表水体造成不利影响;矿井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矸石、废机油等工业固废,若处置不当将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治理措施:

运营期的生态影响主要来自于地质方面,体现在采煤形成的采空区导致地表形态变化和地表塌陷,并因此而影响到附近的农田、房屋、公路等,应对矿区开采地面移动、地面塌陷预测区和地裂缝进行长期观测,建立地表移动、地下水观测体系,并根据观测结果及时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相关要求采取补偿、修复及治理恢复措施;加强工业场地空闲土地及周边的植被绿化。

(2)废水治理措施:

矿井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满足《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附录B中的井下消防、洒水水质标准、《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尽量回用于井下防尘及消防、洗车、机修等,剩余矿井水外排。生活污水处理站出水需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中道路清扫及城市绿化标准要求,全部回用于道路洒水防尘、绿化,不外排。

①改造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规模提升至3840m3/d,采用“曝气+混凝沉淀+锰砂过滤+消毒”工艺处理,矿井水预沉调节池处理规模300m3;

②新建生活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AO生物处理+消毒”工艺(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处理,处理能力7m3/h;化粪池一座,容积为30 m3;隔油池两座,容积均为1m3,生活污水收集及回用设施;

③场地东侧地势低处(储煤场北侧)新建雨水收集池一座,容积300m3,水泵及管线连接矿井水处理站;

④一座矿井水事故收集池,紧邻矿井水处理站建设,容积为360m3;一座生活污水事故收集池,紧邻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容积为40m3;供矿井水、生活污水处理站使用。水泵及管线分别连接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站;

⑤外接排污干管200m至娜姑河处,并在娜姑河处设置总排污口。

(3)废气处置措施:

工业场地硬化和绿化,储煤场及矸石转运场四面封闭围挡,顶部架设棚盖的封闭式结构,设置喷雾洒水喷头;煤炭场内输送采用全封闭式运煤栈桥,皮带机头转载处和煤炭跌落点处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尽量降低装、卸煤时的落差;装车处设喷洒设施,工业场地经常洒水,煤炭、矸石运输道路洒水抑尘。

(4)固体废物:

矸石转运场四面设置封闭围挡,顶部架设棚盖的封闭式结构,矸石全部外售至宣威市宝山镇宏远矸石砖厂用于制砖,及时清运;工业场地产生的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由垃圾收集箱及收集桶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新铜店垃圾收集站,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矿井水污泥干化后掺入原煤外售;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专用收集桶,妥善暂存后全部综合利用。

(5)噪声防治措施:

噪声源主要为空压机、风机、泵类、机修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压风机、通风机风管设消声器,基础减震,建筑隔声;坑木加工机基础减震,建筑隔声;机修间、绞车、水泵房采取建筑隔声。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9年11月25日~12月6日在网络平台上进行了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20年6月12日~29日期间在曲靖新闻网、曲靖日报(10个工作日内共进行了2次)和项目所在地宣威市宝山镇新铜店村委会公告栏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两次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任何途径的反馈信息及意见。

2

华坪县红花矿业有限公司红花场煤矿30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

丽江市华坪县石龙坝镇

华坪县红花矿业有限公司

云南莱恩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云南省煤矿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煤矿整治“两清单”公示情况、丽江市整治煤炭行业煤矿清单承诺书,红花场煤矿为单独保留类矿井,根据云南省煤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煤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全省煤炭行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煤整治办〔2020〕11号)文件,同时根据《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华坪县红花矿业有限公司红花场煤矿30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丽发改煤管〔2020〕74号),红花场煤矿规划生产能力为30万t/年。

为改扩建和办理变更采矿权登记提供地质依据,煤矿于2020年3月提交了《云南省华坪县红花场煤矿生产勘探报告》,并于同年4月以云丽自然资储备字〔2020〕13号文通过了评审备案。截止2020年3月1日,红花场煤矿采矿证标高范围内(1600~800m)累计查明(111b+122b+333)类资源储量921万吨;消耗资源储量(111b)类93万吨;保有(111b+122b+333)类资源储量828万吨,其中111b类285万吨,122b类118万吨,333类425万吨。以本次的生产勘探报告为基础,该公司于2020年5月委托四川煤炭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华坪县红花矿业有限公司红花场煤矿30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根据初步设计,本次升级改造矿区范围由11个拐点圈定,面积为4.5816km2,开采深度为+1600m~+800m。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t/a,矿井服务年限为12.85a,全矿井共划分为一个水平(+910m水平),四个采区,采用斜井开拓,适宜走向长壁采煤法,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采煤工艺采用综合机械化开采。采煤工作面采用刮板输送机运输,采煤机骑溜滑行,采煤机滚筒装煤,液压支架支护顶板。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煤炭采矿行业的特点,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包括:地表沉陷及生态影响、水环境影响(地表水、地下水)、固废处置环境影响等。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治理措施:

运营期的生态影响主要来自于地质方面,体现在采煤形成的采空区导致地表形态变化和地表塌陷,并因此而影响到附近的农田、房屋、公路等,应对矿区开采地面移动、地面塌陷预测区和地裂缝进行长期观测,建立地表移动、地下水观测体系,并根据观测结果及时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相关要求采取补偿、修复及治理恢复措施;加强工业场地空闲土地及周边的植被绿化。

(2)废水治理措施:

①对矿井水处理站进行扩建,处理规模1920m3/d。处理工艺采用“絮凝沉淀+过滤”处理工艺。

②利用原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240m3/d。采用“SBR”处理工艺。

③设计新建一座250m3的蓄水池,储存连续降雨7天处理后的生活废水。

④新建雨水收集池一座,容积180m3,水泵及管线连接矿井水处理站;

⑤在在生活污水处理站旁新增容积为250 m3的事故池;供矿井水、生活污水处理站使用。水泵及管线连接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站;

⑥铺设1.8km的排污干管至新庄河处,并在新庄河处设置总排污口。

(3)废气处置措施:

矸石转运场设为全封闭式结构(四面设置围挡,仅留设运输车辆进出口,上方加设轻钢结构彩钢瓦屋面顶盖),地面硬化,顶部增设洒水装置;装车处设喷洒降尘设施,工业场地、输道路洒水抑尘,运煤车加盖蓬布、控制装载量;采掘工作面和溜煤眼等主要产尘的地方都要求布置了洒水喷雾设施和洒水管路;加强工业场地绿化;

(4)固体废物:

矸石应做好综合利用矸石制砖工作,及时清运;工业场地产生的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污泥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矿井水污泥干化后掺入原煤;厂区设置废机油专用暂存区,将废机油收集于废油桶中存放在暂存区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5)噪声防治措施:

禁止高噪声设备(坑木加工、机修设备)夜间运行;将高噪声设备,如通风机、压风机、坑木加工设备、机修设备置于室内,采用隔声措施,周围加强绿化,选用枝叶茂密的常绿乔木、灌木、高矮搭配,形成一定宽度的吸声林带。风机安装有消声器;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建议不在22:00~次日6:00运输,车辆超速超载,在运输道路沿线居民相对集中区时,区段两端设置限速、禁鸣标志。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按照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2020年7月6日,建设单位华坪县红花矿业有限公司在华坪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环评咨询意见稿完成后,建设单位华坪县红花矿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2020年10月14日(公示时间一共10个工作日)分别同步在项目所在地华坪县石龙坝镇基佐村村委会公告栏进行了粘贴公示、在项目所在地的媒体报纸丽江日报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华坪县人民政府网网站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广泛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调查结果表明,区域群众和团体均未表示反对意见。公众都有较强的环保与可持续发展意识,建设单位承诺充分考虑公众意见,维护群众利益,以保证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3

南华县一街乡野猪塘煤矿塘箐井30万吨/年改造升级项目

南华县一街乡

南华县一街乡野猪塘煤矿

 云南莱恩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改造升级相关要求,建设单位于2018年8月委托云南蒙山矿业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云南省南华县一街乡野猪塘煤矿生产勘探报告》(2018),该报告由楚雄有色勘测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评审,出具了《云南省南华县一街乡野猪塘煤矿生产勘探报告( 2018 年) 》评审意见书(云楚测储评字【2018】011号)。2019年6月17号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云南省南华县一街乡野猪塘煤矿生产勘探报告(2018) 年》备案的函(云楚国土资储备字[2018]49号)。野猪塘煤矿转型升级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961万t。

2019年4月15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出具了《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南华县一街乡野猪塘煤矿划定矿区范围批复》(云自然资矿管〔2019〕36)号,对转型升级范围进行了批复,批复的矿区范围由14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为5.5996km2,开采深度:2667m~1980m。

野猪塘煤矿转型升级范围煤炭资源储量满足实施30万t/a规模建设,按照上述文件的要求,野猪塘煤矿完成了改造升级相关前期工作,2020年1月,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楚发改函【2020】4号”文出具了《关于南华县一街乡野猪塘煤矿塘箐井30万t/a改造升级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审核确认的函 》,认为煤矿已落实产能置换指标,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以“楚发改能源〔2020〕21号”文批复了《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省南华县一街乡野猪塘煤矿塘箐井30万吨/年改造升级项目核准的批复》,核准规模30万t/a。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治煤炭行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通知》(云政发〔2020〕9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61号)等文件要求,楚雄州上报了楚雄市、南华县煤矿整治“两个清单”,经省煤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楚雄州人民政府按照程序对楚雄市、南华县煤矿整治“两个清单”予以公示。其中南华县一街乡野猪塘煤矿塘箐井属于整合保留煤矿,整合关闭南华县一街乡野猪塘煤矿锅铲箐井。

2020年5月,建设单位委托昆明煤炭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南华县一街乡野猪塘煤矿塘箐井30万t/a改造升级项目项目初步设计》,根据初步设计,本次设计矿区范围由14个拐点圈定,面积5.5996km2,开采深度2667m~1980m,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t/a,矿井服务年限为14.7a,全矿井共设置9条井筒,投产时期设有4个井筒,即主平硐、副平硐、二煤组南翼材料平硐及二煤组南翼回风平硐,主平硐和副平硐服务整个矿区,二煤组南翼材料平硐及二煤组南翼回风平硐在设计采区(一、二采区)开采结束后进行关闭,各区域同时生产的井筒数目均保持4个。将可采煤层划分为两个煤组,K1和K1-1为一煤组,K2和K2-2为二煤组,全矿井共划分为1个单水平开拓,水平标高为+2110m,布置上、下山开采,共划分6个采区,矿井通风方式为分列式,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掘进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压入送风,设计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采空区,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煤炭采矿行业的特点,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包括:地表沉陷及生态影响、水环境影响(地表水、地下水)、固废处置环境影响等。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治理措施:

运营期的生态影响主要来自于地质方面,体现在采煤形成的采空区导致地表形态变化和地表塌陷,并因此而影响到附近的农田、房屋、公路等,应对矿区开采地面移动、地面塌陷预测区和地裂缝进行长期观测,建立地表移动、地下水观测体系,并根据观测结果及时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相关要求采取补偿、修复及治理恢复措施;加强工业场地空闲土地及周边的植被绿化。

(2)废水治理措施:

①利用原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规模550m3/d。矿井水处理站进行两次扩建,一期(5.39a)新增1000m3/d处理能力的水处理站,二期(三采区开采前)新增3000 m3/d处理能力的水处理站,矿井水处理站处理总规模为4550m3/d,采用“絮凝沉淀+过滤”处理工艺。

②利用原有50 m3/d的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CASS+消毒”处理工艺。需增设1套50 m3/d的生活污水处理站,使总处理规模为100m3/d。

③工业场地北部地势较低处新建雨水收集池一座,容积350m3,水泵及管线连接矿井水处理站;

④在矿井水处理站旁新增容积为500m3的事故池;在生活污水处理站旁新增容积为30 m3的事故池;供矿井水、生活污水处理站使用。水泵及管线分别连接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站;

⑤本项目由副斜井进行排水,经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排污管道从本项目工业场地一直连接至一街河靠近工业场地一侧岸边,排污管长度约1.0km。

(3)废气处置措施:

工业场地硬化和绿化,储煤场及矸石转运场全封闭式结构(四面设置围挡,仅留设运输车辆进出口,上方加设轻钢结构彩钢瓦屋面顶盖),物料中间转移环节均为封闭式廊道输送,皮带输送机上料口、卸料口设置洒水喷头,喷雾降尘。破碎机及分级筛卸料口处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排放。

(4)固体废物:

矸石转运场全封闭式结构(四面设置围挡,仅留设运输车辆进出口,上方加设轻钢结构彩钢瓦屋面顶盖),矸石应做好外售综合利用矸石制砖工作,及时清运;工业场地产生的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由垃圾收集箱及收集桶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矿井水污泥干化后掺入原煤外售;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专用收集桶,妥善暂存后全部综合利用。

(5)噪声防治措施:

压风机、通风机风管设消声器,基础减震,建筑隔声坑木加工机基础减震,建筑隔声;机修间、绞车、水泵房采取建筑隔声。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唯一责任主体,建设单位于建设方组织了公参调查小组于2020年7月3日在南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一次项目信息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我单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提交给建设方,建设方于2020年8月12日~2020年8月25日在大雪地村委会公示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并同时在南华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楚雄日报进行了网络和报纸公示,并将征求意见稿全本及意见调查表上传至南华县人民政府网站,两次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4

泸西县顺鸿煤业有限公司泸西顺鸿煤矿30万t/a改造升级项目

泸西县旧城镇

泸西县顺鸿煤业有限公司

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改扩建工程,采矿规模由21万t/a扩大至30万t/a,矿区范围不变,矿区面积1.5413km2,主采K7a、K91、K92煤层(原主采K7a、K91),立井-斜井综合开拓(开拓方式不变)。总投资12326.83万元,生产服务年限13年。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风井粉尘、瓦斯以及原煤和矸石在卸料、堆存、铲装、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以及食堂油烟等。

(2)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

(3)废水:主要为坑下开采矿坑涌水、井下防尘废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场地初期雨水等。

(4)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煤矸石、工业废水处理站污泥、机修固废和生活垃圾。

(5)生态环境:主要为工程占地以及地面塌陷造成的景观破坏。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防治措施:一、二采区开采时矿区涌水和井下防尘水经管道收集接入矿井涌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井下生产用水、洗煤厂补水等,不外排。三、四、五采区开采时,矿井水经收集处理达标后,首先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需外排旧城河。工程西区初期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进入洗煤厂洗煤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洗煤工艺,不外排;东区涉煤区域初期雨水经收集后接入矿井涌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办公管理区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接入该区域的化粪池,与其它生活污水一并收集后,最终接入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场区内的绿化用水,不外排。设置180m3(后期扩建至300m3)的矿井水事故池和60m3的生活污水事故池。

废气防治措施:井下开采加强作业面的喷雾洒水降尘。加强瓦斯综合利用;利用现有主井封闭式堆场进行原煤和矸石的暂存转运。运输车辆保持整洁,并加盖篷布遮挡。运输道路养护,进行洒水抑尘。食堂已设置油烟净化器,餐饮油烟自屋顶外排。

噪声防治措施:完善坑木加工房的厂房建设。进一步更换、完善各减震、消声设施。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加高、加建回风井风机房、坑木加工房周边的场界围墙。在高噪声建筑物周边,加强绿化。

固废防治措施:矿山办公生产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旧城镇垃圾收集点进行处置。运营期产生的矸石暂时堆至矸石转运场内,用于制砖,不外排。矿井涌水处理过程中产生污泥掺入原煤后一起外送洗选厂,洗选后外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废暂存在专门的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暂存间应按照相关要求建设,并张贴相关警示标志。

地下水防护措施: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矿山生活用水不得从居民饮水点取用。工业场地硬化。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柴油罐区、油脂库;一般防渗区:堆场、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矸石及时清运,不做长时间堆放。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0年4月11日在泸西县人民政府网进行第一次网络公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之后,在2020年9月30日~11月10日分别通过网络平台、报纸以及现场张贴的形式进行的公参公示。目前暂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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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64103332、0871-64667476、0871-68226553(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商业中心A9栋  传    真:0871-64123089    邮编:650028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宣威市辰通矿产品有限公司茶园煤矿茶园井30万t/a改造升级项目

曲靖市宣威市宝山镇新铜店

宣威市辰通矿产品有限公司

云南莱恩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依据《曲靖市四个县(市、区)整治煤矿行业煤矿清单承诺书》,茶园煤矿属单独保留矿井;根据《30万t/a初步设计》,本矿可采储量为526.6万t、生产能力为30万t/a,服务年限为13.0a;全矿井划分为1个水平开采,即1605m;2个采区;斜井开拓,共设置6条井筒,首采K9煤层,然后再采K5、K7煤层,工作面采用后退式开采。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法、普通机械化采煤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项目建设符合《煤炭产业政策》、《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等相关环保政策要求。项目不涉及依法设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项目总投资20498.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8.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14%。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煤炭采矿行业的特点,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包括:矿井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采煤引起的地表塌陷可能诱发地质灾害,从而对井田范围内的地表植被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或破坏;同时采煤可能会使煤层上覆含水层地下水的漏失,使井田内地下水疏干,地表水漏失等,同时煤矸石临时堆存对区域地下水水质有一定程度的影响;矿井涌水排放将对地表水体造成不利影响;矿井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矸石、废机油等工业固废,若处置不当将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治理措施:

运营期的生态影响主要来自于地质方面,体现在采煤形成的采空区导致地表形态变化和地表塌陷,并因此而影响到附近的农田、房屋、公路等,应对矿区开采地面移动、地面塌陷预测区和地裂缝进行长期观测,建立地表移动、地下水观测体系,并根据观测结果及时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相关要求采取补偿、修复及治理恢复措施;加强工业场地空闲土地及周边的植被绿化。

(2)废水治理措施:

矿井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满足《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附录B中的井下消防、洒水水质标准、《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尽量回用于井下防尘及消防、洗车、机修等,剩余矿井水外排。生活污水处理站出水需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中道路清扫及城市绿化标准要求,全部回用于道路洒水防尘、绿化,不外排。

①改造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规模提升至3840m3/d,采用“曝气+混凝沉淀+锰砂过滤+消毒”工艺处理,矿井水预沉调节池处理规模300m3;

②新建生活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AO生物处理+消毒”工艺(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处理,处理能力7m3/h;化粪池一座,容积为30 m3;隔油池两座,容积均为1m3,生活污水收集及回用设施;

③场地东侧地势低处(储煤场北侧)新建雨水收集池一座,容积300m3,水泵及管线连接矿井水处理站;

④一座矿井水事故收集池,紧邻矿井水处理站建设,容积为360m3;一座生活污水事故收集池,紧邻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容积为40m3;供矿井水、生活污水处理站使用。水泵及管线分别连接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站;

⑤外接排污干管200m至娜姑河处,并在娜姑河处设置总排污口。

(3)废气处置措施:

工业场地硬化和绿化,储煤场及矸石转运场四面封闭围挡,顶部架设棚盖的封闭式结构,设置喷雾洒水喷头;煤炭场内输送采用全封闭式运煤栈桥,皮带机头转载处和煤炭跌落点处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尽量降低装、卸煤时的落差;装车处设喷洒设施,工业场地经常洒水,煤炭、矸石运输道路洒水抑尘。

(4)固体废物:

矸石转运场四面设置封闭围挡,顶部架设棚盖的封闭式结构,矸石全部外售至宣威市宝山镇宏远矸石砖厂用于制砖,及时清运;工业场地产生的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由垃圾收集箱及收集桶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新铜店垃圾收集站,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矿井水污泥干化后掺入原煤外售;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专用收集桶,妥善暂存后全部综合利用。

(5)噪声防治措施:

噪声源主要为空压机、风机、泵类、机修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压风机、通风机风管设消声器,基础减震,建筑隔声;坑木加工机基础减震,建筑隔声;机修间、绞车、水泵房采取建筑隔声。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9年11月25日~12月6日在网络平台上进行了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20年6月12日~29日期间在曲靖新闻网、曲靖日报(10个工作日内共进行了2次)和项目所在地宣威市宝山镇新铜店村委会公告栏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两次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任何途径的反馈信息及意见。

2

华坪县红花矿业有限公司红花场煤矿30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

丽江市华坪县石龙坝镇

华坪县红花矿业有限公司

云南莱恩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云南省煤矿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煤矿整治“两清单”公示情况、丽江市整治煤炭行业煤矿清单承诺书,红花场煤矿为单独保留类矿井,根据云南省煤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煤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全省煤炭行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煤整治办〔2020〕11号)文件,同时根据《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华坪县红花矿业有限公司红花场煤矿30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丽发改煤管〔2020〕74号),红花场煤矿规划生产能力为30万t/年。

为改扩建和办理变更采矿权登记提供地质依据,煤矿于2020年3月提交了《云南省华坪县红花场煤矿生产勘探报告》,并于同年4月以云丽自然资储备字〔2020〕13号文通过了评审备案。截止2020年3月1日,红花场煤矿采矿证标高范围内(1600~800m)累计查明(111b+122b+333)类资源储量921万吨;消耗资源储量(111b)类93万吨;保有(111b+122b+333)类资源储量828万吨,其中111b类285万吨,122b类118万吨,333类425万吨。以本次的生产勘探报告为基础,该公司于2020年5月委托四川煤炭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华坪县红花矿业有限公司红花场煤矿30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根据初步设计,本次升级改造矿区范围由11个拐点圈定,面积为4.5816km2,开采深度为+1600m~+800m。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t/a,矿井服务年限为12.85a,全矿井共划分为一个水平(+910m水平),四个采区,采用斜井开拓,适宜走向长壁采煤法,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采煤工艺采用综合机械化开采。采煤工作面采用刮板输送机运输,采煤机骑溜滑行,采煤机滚筒装煤,液压支架支护顶板。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煤炭采矿行业的特点,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包括:地表沉陷及生态影响、水环境影响(地表水、地下水)、固废处置环境影响等。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治理措施:

运营期的生态影响主要来自于地质方面,体现在采煤形成的采空区导致地表形态变化和地表塌陷,并因此而影响到附近的农田、房屋、公路等,应对矿区开采地面移动、地面塌陷预测区和地裂缝进行长期观测,建立地表移动、地下水观测体系,并根据观测结果及时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相关要求采取补偿、修复及治理恢复措施;加强工业场地空闲土地及周边的植被绿化。

(2)废水治理措施:

①对矿井水处理站进行扩建,处理规模1920m3/d。处理工艺采用“絮凝沉淀+过滤”处理工艺。

②利用原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240m3/d。采用“SBR”处理工艺。

③设计新建一座250m3的蓄水池,储存连续降雨7天处理后的生活废水。

④新建雨水收集池一座,容积180m3,水泵及管线连接矿井水处理站;

⑤在在生活污水处理站旁新增容积为250 m3的事故池;供矿井水、生活污水处理站使用。水泵及管线连接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站;

⑥铺设1.8km的排污干管至新庄河处,并在新庄河处设置总排污口。

(3)废气处置措施:

矸石转运场设为全封闭式结构(四面设置围挡,仅留设运输车辆进出口,上方加设轻钢结构彩钢瓦屋面顶盖),地面硬化,顶部增设洒水装置;装车处设喷洒降尘设施,工业场地、输道路洒水抑尘,运煤车加盖蓬布、控制装载量;采掘工作面和溜煤眼等主要产尘的地方都要求布置了洒水喷雾设施和洒水管路;加强工业场地绿化;

(4)固体废物:

矸石应做好综合利用矸石制砖工作,及时清运;工业场地产生的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污泥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矿井水污泥干化后掺入原煤;厂区设置废机油专用暂存区,将废机油收集于废油桶中存放在暂存区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5)噪声防治措施:

禁止高噪声设备(坑木加工、机修设备)夜间运行;将高噪声设备,如通风机、压风机、坑木加工设备、机修设备置于室内,采用隔声措施,周围加强绿化,选用枝叶茂密的常绿乔木、灌木、高矮搭配,形成一定宽度的吸声林带。风机安装有消声器;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建议不在22:00~次日6:00运输,车辆超速超载,在运输道路沿线居民相对集中区时,区段两端设置限速、禁鸣标志。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按照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2020年7月6日,建设单位华坪县红花矿业有限公司在华坪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环评咨询意见稿完成后,建设单位华坪县红花矿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2020年10月14日(公示时间一共10个工作日)分别同步在项目所在地华坪县石龙坝镇基佐村村委会公告栏进行了粘贴公示、在项目所在地的媒体报纸丽江日报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华坪县人民政府网网站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广泛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调查结果表明,区域群众和团体均未表示反对意见。公众都有较强的环保与可持续发展意识,建设单位承诺充分考虑公众意见,维护群众利益,以保证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3

南华县一街乡野猪塘煤矿塘箐井30万吨/年改造升级项目

南华县一街乡

南华县一街乡野猪塘煤矿

 云南莱恩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改造升级相关要求,建设单位于2018年8月委托云南蒙山矿业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云南省南华县一街乡野猪塘煤矿生产勘探报告》(2018),该报告由楚雄有色勘测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评审,出具了《云南省南华县一街乡野猪塘煤矿生产勘探报告( 2018 年) 》评审意见书(云楚测储评字【2018】011号)。2019年6月17号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云南省南华县一街乡野猪塘煤矿生产勘探报告(2018) 年》备案的函(云楚国土资储备字[2018]49号)。野猪塘煤矿转型升级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961万t。

2019年4月15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出具了《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南华县一街乡野猪塘煤矿划定矿区范围批复》(云自然资矿管〔2019〕36)号,对转型升级范围进行了批复,批复的矿区范围由14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为5.5996km2,开采深度:2667m~1980m。

野猪塘煤矿转型升级范围煤炭资源储量满足实施30万t/a规模建设,按照上述文件的要求,野猪塘煤矿完成了改造升级相关前期工作,2020年1月,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楚发改函【2020】4号”文出具了《关于南华县一街乡野猪塘煤矿塘箐井30万t/a改造升级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审核确认的函 》,认为煤矿已落实产能置换指标,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以“楚发改能源〔2020〕21号”文批复了《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省南华县一街乡野猪塘煤矿塘箐井30万吨/年改造升级项目核准的批复》,核准规模30万t/a。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治煤炭行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通知》(云政发〔2020〕9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61号)等文件要求,楚雄州上报了楚雄市、南华县煤矿整治“两个清单”,经省煤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楚雄州人民政府按照程序对楚雄市、南华县煤矿整治“两个清单”予以公示。其中南华县一街乡野猪塘煤矿塘箐井属于整合保留煤矿,整合关闭南华县一街乡野猪塘煤矿锅铲箐井。

2020年5月,建设单位委托昆明煤炭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南华县一街乡野猪塘煤矿塘箐井30万t/a改造升级项目项目初步设计》,根据初步设计,本次设计矿区范围由14个拐点圈定,面积5.5996km2,开采深度2667m~1980m,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t/a,矿井服务年限为14.7a,全矿井共设置9条井筒,投产时期设有4个井筒,即主平硐、副平硐、二煤组南翼材料平硐及二煤组南翼回风平硐,主平硐和副平硐服务整个矿区,二煤组南翼材料平硐及二煤组南翼回风平硐在设计采区(一、二采区)开采结束后进行关闭,各区域同时生产的井筒数目均保持4个。将可采煤层划分为两个煤组,K1和K1-1为一煤组,K2和K2-2为二煤组,全矿井共划分为1个单水平开拓,水平标高为+2110m,布置上、下山开采,共划分6个采区,矿井通风方式为分列式,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掘进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压入送风,设计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采空区,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煤炭采矿行业的特点,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包括:地表沉陷及生态影响、水环境影响(地表水、地下水)、固废处置环境影响等。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治理措施:

运营期的生态影响主要来自于地质方面,体现在采煤形成的采空区导致地表形态变化和地表塌陷,并因此而影响到附近的农田、房屋、公路等,应对矿区开采地面移动、地面塌陷预测区和地裂缝进行长期观测,建立地表移动、地下水观测体系,并根据观测结果及时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相关要求采取补偿、修复及治理恢复措施;加强工业场地空闲土地及周边的植被绿化。

(2)废水治理措施:

①利用原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规模550m3/d。矿井水处理站进行两次扩建,一期(5.39a)新增1000m3/d处理能力的水处理站,二期(三采区开采前)新增3000 m3/d处理能力的水处理站,矿井水处理站处理总规模为4550m3/d,采用“絮凝沉淀+过滤”处理工艺。

②利用原有50 m3/d的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CASS+消毒”处理工艺。需增设1套50 m3/d的生活污水处理站,使总处理规模为100m3/d。

③工业场地北部地势较低处新建雨水收集池一座,容积350m3,水泵及管线连接矿井水处理站;

④在矿井水处理站旁新增容积为500m3的事故池;在生活污水处理站旁新增容积为30 m3的事故池;供矿井水、生活污水处理站使用。水泵及管线分别连接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站;

⑤本项目由副斜井进行排水,经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排污管道从本项目工业场地一直连接至一街河靠近工业场地一侧岸边,排污管长度约1.0km。

(3)废气处置措施:

工业场地硬化和绿化,储煤场及矸石转运场全封闭式结构(四面设置围挡,仅留设运输车辆进出口,上方加设轻钢结构彩钢瓦屋面顶盖),物料中间转移环节均为封闭式廊道输送,皮带输送机上料口、卸料口设置洒水喷头,喷雾降尘。破碎机及分级筛卸料口处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排放。

(4)固体废物:

矸石转运场全封闭式结构(四面设置围挡,仅留设运输车辆进出口,上方加设轻钢结构彩钢瓦屋面顶盖),矸石应做好外售综合利用矸石制砖工作,及时清运;工业场地产生的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由垃圾收集箱及收集桶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矿井水污泥干化后掺入原煤外售;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专用收集桶,妥善暂存后全部综合利用。

(5)噪声防治措施:

压风机、通风机风管设消声器,基础减震,建筑隔声坑木加工机基础减震,建筑隔声;机修间、绞车、水泵房采取建筑隔声。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唯一责任主体,建设单位于建设方组织了公参调查小组于2020年7月3日在南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一次项目信息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我单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提交给建设方,建设方于2020年8月12日~2020年8月25日在大雪地村委会公示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并同时在南华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楚雄日报进行了网络和报纸公示,并将征求意见稿全本及意见调查表上传至南华县人民政府网站,两次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4

泸西县顺鸿煤业有限公司泸西顺鸿煤矿30万t/a改造升级项目

泸西县旧城镇

泸西县顺鸿煤业有限公司

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改扩建工程,采矿规模由21万t/a扩大至30万t/a,矿区范围不变,矿区面积1.5413km2,主采K7a、K91、K92煤层(原主采K7a、K91),立井-斜井综合开拓(开拓方式不变)。总投资12326.83万元,生产服务年限13年。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风井粉尘、瓦斯以及原煤和矸石在卸料、堆存、铲装、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以及食堂油烟等。

(2)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

(3)废水:主要为坑下开采矿坑涌水、井下防尘废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场地初期雨水等。

(4)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煤矸石、工业废水处理站污泥、机修固废和生活垃圾。

(5)生态环境:主要为工程占地以及地面塌陷造成的景观破坏。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防治措施:一、二采区开采时矿区涌水和井下防尘水经管道收集接入矿井涌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井下生产用水、洗煤厂补水等,不外排。三、四、五采区开采时,矿井水经收集处理达标后,首先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需外排旧城河。工程西区初期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进入洗煤厂洗煤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洗煤工艺,不外排;东区涉煤区域初期雨水经收集后接入矿井涌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办公管理区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接入该区域的化粪池,与其它生活污水一并收集后,最终接入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场区内的绿化用水,不外排。设置180m3(后期扩建至300m3)的矿井水事故池和60m3的生活污水事故池。

废气防治措施:井下开采加强作业面的喷雾洒水降尘。加强瓦斯综合利用;利用现有主井封闭式堆场进行原煤和矸石的暂存转运。运输车辆保持整洁,并加盖篷布遮挡。运输道路养护,进行洒水抑尘。食堂已设置油烟净化器,餐饮油烟自屋顶外排。

噪声防治措施:完善坑木加工房的厂房建设。进一步更换、完善各减震、消声设施。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加高、加建回风井风机房、坑木加工房周边的场界围墙。在高噪声建筑物周边,加强绿化。

固废防治措施:矿山办公生产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旧城镇垃圾收集点进行处置。运营期产生的矸石暂时堆至矸石转运场内,用于制砖,不外排。矿井涌水处理过程中产生污泥掺入原煤后一起外送洗选厂,洗选后外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废暂存在专门的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暂存间应按照相关要求建设,并张贴相关警示标志。

地下水防护措施: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矿山生活用水不得从居民饮水点取用。工业场地硬化。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柴油罐区、油脂库;一般防渗区:堆场、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矸石及时清运,不做长时间堆放。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0年4月11日在泸西县人民政府网进行第一次网络公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之后,在2020年9月30日~11月10日分别通过网络平台、报纸以及现场张贴的形式进行的公参公示。目前暂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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