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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2年1月1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26 来源: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64103332、0871-64667476、0871-68226553(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商业中心A9栋  传    真:0871-64123089    邮编:650028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综合利用废铅酸蓄电池及含铅废物年产12万t再生铅项目 

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楚雄工业园区苍岭工业片区黄草地块 

云南圣铭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新世纪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设计采用“破碎分选+富氧侧吹还原+精炼”生产工艺,以废旧铅酸蓄电池和含铅冶炼废物作为原料,生产再生铅。设计年处理15万t废旧铅酸蓄电池(HW31)、有色金属冶炼含铅废物(HW48)1.4万t,含铅废物(HW31)0.7万t,年再生铅及铅合金12万t、废旧塑料23500t、硫酸电解液5795t。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对水环境可能的影响:电解液提纯反冲洗废水、酸雾洗涤废水、破碎分选振动筛分废水、二级水力分选废水、铁片和塑料清洗废水、水淬冲渣废水、冷却水、烟气脱硫废水、软水站废水、地坪冲洗废水、汽车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初期雨水等对项目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 

(2)对声环境的影响:一是施工期间机械噪声产生的噪声污染;二是营运期生产设备噪声。 

(3)对空气环境可能的影响:一是施工过程中的粉尘和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的污染;二是营运期间废电解液回收废气、破碎废气、废电池储存车间、破碎分选车间、废电解液提纯车间等微负压废气、富氧侧吹熔炼炉废气、精炼炉烟气、冶炼等车间微负压废气。 

(4)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生产废水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 

(5)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征占用土地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6)固体废弃物的影响:一是施工过程中的废弃土石方和生活垃圾;二是营运期间废电解液提纯滤渣、废滤膜、废隔板、铁片、水淬渣、精炼渣、生产废水处理站污泥、脱硫石膏渣、收集烟尘、废劳保用品、废机油、废布袋和生活垃圾污染。 

(7)对土壤环境可能的影响:重金属废气沉降对土壤环境的影响等污染物进入土壤环境污染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①废气:加强施工管理,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②废水: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尽可能回用,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绿化或周边农灌。③噪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运输车辆的走行路线和时间、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④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按照环卫部门要求处置,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于项目建设,无永久废弃弃渣产生。⑤生态: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无国家及云南省保护动植物级名木古树分布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法定敏感区级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 

(2)运营期:①废水: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破碎、分选工段,生产废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100m3/d,处理工艺为“石灰中和+亚铁盐絮凝沉淀”,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的相关要求。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用水标准后回用于绿化,生活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5m3/d。②噪声:通过采取减振、隔声和消声等措施降噪,厂界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③废气:拆解、破碎酸雾及预处理车间废气经酸雾洗涤吸收塔处理后,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后排放,排气筒高度15m(1#排气筒);富氧侧吹熔炼炉废气及环境集烟经“骤冷+活性炭注入+覆膜袋式除尘”+“气动乳化+双碱脱硫”,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后,经由40m高排气筒排放(2#排气筒);精炼炉废气及环境集烟、冶炼车间、废电池储存车间等车间微负压废气收集后一并经“冷凝沉降+覆膜袋式除尘”,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后,经由25m高排气筒排放(3#排气筒)。④地下水: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1)重点防渗区:包括冶炼车间、废电池储存仓库、破碎分选车间、废电解液处理车间、配料车间、外购含铅物料仓库、铅膏仓库、硬质铅仓库、危废暂存间、酸雾洗涤塔、电解液储罐、生产废水处理站、脱硫塔、脱硫石膏渣库、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及其他各生产水池等;2)一般防渗区:水淬渣库、水淬渣收集池、软水站、煤仓库、塑料仓库、成品仓库、石灰仓库、生活污水处理站、雨水收集池、厂内道路等;3)简单防渗区:制氧站、办公楼等区域。此外设置5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⑤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根据属性进行运行和管理,所有固体废物均进行妥善处置。⑥生态: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无国家及云南省保护动植物级名木古树分布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法定敏感区级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影响较小。⑦土壤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分区防渗,加强各项废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设置了5个土壤跟踪监测点。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采用信息公示、问卷调查和召开座谈会三种方式开展公众参与。 

问卷调查收回的114份个人问卷调查中,1名受调查对象不赞成本项目建设,未说明原因,经建设单位回访调查,该调查对象表示只要认真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管理,支持本项目的建设。23个团体调查单位赞成本项目的建设,1个团体调查单位未明确是否赞成。 

信息公示分两次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采取现场公告方式,于2017年7月10日在苍岭镇、黄草村等政府及村民公告栏进行公示。第二次信息公示采取网络方式进行,2018年3月19日在云南省环境科学学会网站上进行公示。2019年1月1日,生态环境部部发布实施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建设单位于2019年10月18日至31日在楚雄高新技术开发区网站进行了信息公示。2019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在楚雄日报上进行了报纸公示。座谈会上,居民代表均表示在落实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支持项目的建设。 

对于公众参与期间,公众提出的与环境保护有关建议和意见,建设单位均予以采纳。 

  公示日期: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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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64103332、0871-64667476、0871-68226553(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商业中心A9栋  传    真:0871-64123089    邮编:650028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综合利用废铅酸蓄电池及含铅废物年产12万t再生铅项目 

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楚雄工业园区苍岭工业片区黄草地块 

云南圣铭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新世纪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设计采用“破碎分选+富氧侧吹还原+精炼”生产工艺,以废旧铅酸蓄电池和含铅冶炼废物作为原料,生产再生铅。设计年处理15万t废旧铅酸蓄电池(HW31)、有色金属冶炼含铅废物(HW48)1.4万t,含铅废物(HW31)0.7万t,年再生铅及铅合金12万t、废旧塑料23500t、硫酸电解液5795t。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对水环境可能的影响:电解液提纯反冲洗废水、酸雾洗涤废水、破碎分选振动筛分废水、二级水力分选废水、铁片和塑料清洗废水、水淬冲渣废水、冷却水、烟气脱硫废水、软水站废水、地坪冲洗废水、汽车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初期雨水等对项目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 

(2)对声环境的影响:一是施工期间机械噪声产生的噪声污染;二是营运期生产设备噪声。 

(3)对空气环境可能的影响:一是施工过程中的粉尘和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的污染;二是营运期间废电解液回收废气、破碎废气、废电池储存车间、破碎分选车间、废电解液提纯车间等微负压废气、富氧侧吹熔炼炉废气、精炼炉烟气、冶炼等车间微负压废气。 

(4)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生产废水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 

(5)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征占用土地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6)固体废弃物的影响:一是施工过程中的废弃土石方和生活垃圾;二是营运期间废电解液提纯滤渣、废滤膜、废隔板、铁片、水淬渣、精炼渣、生产废水处理站污泥、脱硫石膏渣、收集烟尘、废劳保用品、废机油、废布袋和生活垃圾污染。 

(7)对土壤环境可能的影响:重金属废气沉降对土壤环境的影响等污染物进入土壤环境污染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①废气:加强施工管理,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②废水: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尽可能回用,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绿化或周边农灌。③噪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运输车辆的走行路线和时间、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④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按照环卫部门要求处置,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于项目建设,无永久废弃弃渣产生。⑤生态: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无国家及云南省保护动植物级名木古树分布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法定敏感区级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 

(2)运营期:①废水: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破碎、分选工段,生产废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100m3/d,处理工艺为“石灰中和+亚铁盐絮凝沉淀”,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的相关要求。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用水标准后回用于绿化,生活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5m3/d。②噪声:通过采取减振、隔声和消声等措施降噪,厂界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③废气:拆解、破碎酸雾及预处理车间废气经酸雾洗涤吸收塔处理后,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后排放,排气筒高度15m(1#排气筒);富氧侧吹熔炼炉废气及环境集烟经“骤冷+活性炭注入+覆膜袋式除尘”+“气动乳化+双碱脱硫”,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后,经由40m高排气筒排放(2#排气筒);精炼炉废气及环境集烟、冶炼车间、废电池储存车间等车间微负压废气收集后一并经“冷凝沉降+覆膜袋式除尘”,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后,经由25m高排气筒排放(3#排气筒)。④地下水: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1)重点防渗区:包括冶炼车间、废电池储存仓库、破碎分选车间、废电解液处理车间、配料车间、外购含铅物料仓库、铅膏仓库、硬质铅仓库、危废暂存间、酸雾洗涤塔、电解液储罐、生产废水处理站、脱硫塔、脱硫石膏渣库、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及其他各生产水池等;2)一般防渗区:水淬渣库、水淬渣收集池、软水站、煤仓库、塑料仓库、成品仓库、石灰仓库、生活污水处理站、雨水收集池、厂内道路等;3)简单防渗区:制氧站、办公楼等区域。此外设置5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⑤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根据属性进行运行和管理,所有固体废物均进行妥善处置。⑥生态: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无国家及云南省保护动植物级名木古树分布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法定敏感区级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影响较小。⑦土壤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分区防渗,加强各项废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设置了5个土壤跟踪监测点。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采用信息公示、问卷调查和召开座谈会三种方式开展公众参与。 

问卷调查收回的114份个人问卷调查中,1名受调查对象不赞成本项目建设,未说明原因,经建设单位回访调查,该调查对象表示只要认真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管理,支持本项目的建设。23个团体调查单位赞成本项目的建设,1个团体调查单位未明确是否赞成。 

信息公示分两次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采取现场公告方式,于2017年7月10日在苍岭镇、黄草村等政府及村民公告栏进行公示。第二次信息公示采取网络方式进行,2018年3月19日在云南省环境科学学会网站上进行公示。2019年1月1日,生态环境部部发布实施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建设单位于2019年10月18日至31日在楚雄高新技术开发区网站进行了信息公示。2019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在楚雄日报上进行了报纸公示。座谈会上,居民代表均表示在落实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支持项目的建设。 

对于公众参与期间,公众提出的与环境保护有关建议和意见,建设单位均予以采纳。 

  公示日期:2022年1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sthjt.yn.gov.cn/hpgl/jsxmhjyxpj/npzxmgs/202201/t20220114_2287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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