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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2年4月2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26 来源: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64103332、0871-64667476、0871-68226553(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商业中心A9栋  传    真:0871-64123089    邮编:650028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固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 

景谷县正兴镇高桥村 

景谷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博曦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固废项目位于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正兴镇高桥景谷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内,项目中心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00°57′44.57858″、北纬:23°22′41.37684″。景谷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利用在建的一条3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20万t/a一般工业固废项目,该项目于2021年1月在景谷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备案(景发改备案[2021]7号)。 

一、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影响:①废气:施工期的主要大气污染因子为扬尘。②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③噪声: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影响。④固废: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期生活垃圾。 

运营期影响:①废气:废气来源于固废储存车间产生的恶臭和依托水泥窑处理固废产生的窑尾废气。②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场地初期雨水。③噪声: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电炉、精炼炉、风机、电机和水泵等设备运行噪声。④固废: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不能利用废钢渣,收尘灰,连铸系统收集的氧化铁皮,炼钢产生的废耐火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油,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以及生活垃圾。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对策措施:①废气: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文明施工,定期洒水作业;②废水,施工废水收集回用,生活污水依托水泥厂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③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车辆的管理。④固废:土石方全部回填,不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收集后按要求运至指定合法弃渣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站定期清运处置。 

运营期对策措施:①废气:恶臭经“光氧化+多级喷淋吸收塔”除臭处理达标排放;窑尾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置,并在分解炉内设置的1 套脱硝装置(SNCR脱硝法)处理后达标外排;②废水:收集于固废车间内收集池,定期回喷分解炉,不外排。③噪声: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密闭隔声、装设隔音材料、安装消声器及减震。④固废:窑灰入窑焚烧处理;不可重复利用废弃包装物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云南鑫晟能源有限公司年处理15万吨废煤焦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禄丰市绿丰工业园区勤丰片区内 

云南鑫晟能源有限公司 

昆明飞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楚雄彝族自治州绿丰市禄丰工业园区勤丰片区内,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3.93%建设年处理15万吨废煤焦油(中低温)废煤焦油的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共计建设两条生产线,一条年处理9.5万吨/年;另一条年处理5.5万吨/年。工程内容包括综合楼、辅助车间、机修车间、控制室、丙类仓库、生产装置区、原料储罐区、成品罐区、发油台、门卫房、消防废水收集池、冷却水循环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有机废水焚烧炉等。产品方案利用废煤焦油通过连续蒸馏分馏加工生产沥青、蒽油、改性焦油、煤轻油等产品,实现资源综合利用。 

根据建设项目行业的特点,本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包括:大气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固废处置环境影响、生态影响等。 

一、主要环境影响、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1)施工期的废气污染主要有:施工车辆的进出引起的扬尘污染、汽车尾气污染、土地开挖引起的扬尘污染等。 

通过采取对渣土运输车辆覆盖运输、禁止废土、碎石沿路泼洒,非雨天时应及时洒水降尘;对施工场地内采取湿法作业、边开挖、边回填的方式,减少大面积的同时开挖和废土石方的堆积;同时大风干燥天气必须加强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同时,路面要及时清扫和维护,保持平整,从而减少扬尘扬尘污染。 

施工单位可以通过采取限速、限载和加强汽车维护保养等措施来降低汽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量。通过采取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维护保养、保证其良好运转状态等措施来降低施工机械设备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量。 

综合分析,拟建项目施工期时间较短,当建设方采取定时给施工场地和道路及时洒水的措施后,拟建项目施工期对当地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是局部的、暂时的,总体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当地的空气环境质量的功能。 

(2)施工期的施工废水主要有混凝土养护水,这些废水产生量都较小,其特点是没有有害物质和有机质,主要是悬浮物。施工时要求建1个10立方米的沉淀池,把施工废水导入该池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及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这样即节约了用水,又减少了对地表水环境的污染。 

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建设项目的施工人员每天会产生一部分生活污水,施工期施工人员平均按20人计,租住在李家坊村小组的民房,食宿均安排在民房内,用水量约为100L/人·d,总用水量为2m3/d,废水产生量按80%计算,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6m3/d,租住在李家坊村小组的民房,生活废水依托租住民房的现有的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清洗废水,建设项目在施工场地建1个约1m3的清洗废水收集池收集后,直接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同时在施工现场设置1个旱厕,施工人员施工现场的粪便尿液进旱厕,再委托附近农户定时清掏做农家肥,施工完成后拆除后覆土回填掉。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施工期污水产生量不是很大,施工时间较短,当建设单位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各种废水对当地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当地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功能。 

(3)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废料以及包装材料等。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设项目按每人每天产生0.5kg生活垃圾计算,施工期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有10kg/d(施工人员按20人/天计)。生活垃圾必须统一收集,分类收集并尽可能的回收可再利用的部分,不能回收利用的再委托园区环卫部门处理,严禁乱堆乱放。 

建筑垃圾和包装材料,施工期的建筑垃圾以无机废物为主,平均每天有100kg左右。 

主要包括施工中的下脚料,如废弃的堆土、砖瓦、混凝土块等,同时还包括少量的有机垃圾,主要是各种包装材料,包括废旧塑料、泡沫等,应采取集中处理,分类收集并尽可能的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则用于厂内场地道路回填平整。 

废弃土石方,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6.70hm2,施工期共产生挖方14.54万m3,回填利用14.54万m3,项目建设不产生永久弃方。 

综合分析,拟建项目施工期整体土建工程过程中固体废弃物量较少,施工时间较短,当建设方采取上述措施后,固体废弃物对当地的环境影响较小。 

(4)施工期声环境:根据建设项目平面布置,施工机械距离占地边界距离约60m。施工过程厂界噪声贡献值最大为68dB(A),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的昼间70dB(A)要求。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目夜间除了不能间断的连续作业外,一般不进行施工作业。施工过程到最近的250m处李家坊村贡献值最大为56.5dB(A),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的昼间70dB(A)、夜间超过55dB(A)的要求。 

项目施工过程除不能间断施工的作业外,一般不会夜间施工,所以正常情况下施工过程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施工期生态环境的影响:动植物影响分 

建设项目建设占用土地面积为6.70hm2,属于禄丰工业园区勤丰片区规划的工业用地,项目场地主要为人工种植的桉树等。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大。区域内无国家、省级、市县级保护的珍稀动植物种。项目建设过程会使得占地范围的植被被破坏,但是被破坏的植被为周围区域常见的物种,不会造成区域内这些物种的灭绝。拟建项目建设过程会使的场地周围的小动物(例如麻雀、田鼠、蜥蜴等常见小动物)被迫迁移,因为拟建项目场址周围的植被和气候基本一致,小动物的迁移不会使得在区域内被灭绝。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施工过程对周围动植物的影响较小。 

项目建设占用林地将对评价区内植被覆盖率造成一定程度的下降,建设单位须根据《森林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补植树木或交纳补偿金。同时对拟建项目占地范围内加强绿化。 

水土流失影响:项目建设施工期场地平整、基础开挖、表土临时堆放。如果不采取措施,一旦遇到降雨冲刷易产生水土流失,对下游地区产生不利影响。环评建议建设单位根据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措施,开展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同时施工过程积极进行场区绿化,增加区域绿化率。通过采取以上水土保持措施,施工期水土流失量将得到有效控制,水土流失产生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通过采取以上水土保持措施,施工期水土流失量将得到有效控制,同时项目施工期场地平整过程的工期不长,水土流失产生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大气环境影响: 

(1)有组织排放废气,项目设计蒸汽锅炉排气筒、列管加热炉排气筒、有机废水焚烧炉排气筒共3个有组织排放源。 

蒸汽锅炉:项目设置1台4t/h的天然气锅炉,采用天然气(230万m3/a)作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1根25m的排气筒排放,SO2、烟尘、NOx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锅炉的燃气锅炉标准。 

列管加热炉:项目设置2台列管加热炉,采用天然气(500万m3/a)对管道内流动的废煤焦油进行间接加热升温,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共用一根25m排气筒排放,SO2、烟尘、NOx排放浓度参照《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4的工艺加热炉排放标准,可达标。 

有机废水焚烧炉:项目原料储罐、成品储罐、中间罐的大呼吸、小呼吸、闪蒸塔废气、生产过程废气采用废气泵抽出后,引入废气洗净塔(废气洗净塔内采用煤轻油作为洗油,循环使用)洗净后的不凝气共17.634t/a,再引入有机废水焚烧炉内高温焚烧处理。 

油水分离过程中产生高浓度有机废水7800t/a,结合国内同行业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实际并参照《焦化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2-2012)的总体要求,“半焦(兰炭)废水、富含多元酚的酚精制油水分离水、规模较小或品种较少的高浓度化工产品精制废水,在技术经济合理的情况下,可以按照相关规定,采用焚烧的方法进行处理”。建设单位委托江苏鹏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2005)和《化工建设项目废物焚烧处置工程设计规范》(HG 20706-2013)设计了废煤焦油加工处理的有机废水焚烧炉。目前国内采用废水焚烧炉处理焦化废水、化工行业废水的成功案例较多。本次类比采用“废水焚烧炉”焚烧处理煤焦油有机废水的项目和企业有:陕煤化集团万吨级输送床粉煤快速热解工业化项目(从排气筒在线监测数据来看,颗粒物、CO、SO2、NOx均能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中相应标准)、西格里泉海碳素(山西)有限公司、江苏索普集团、中钢集团新型材料(浙江)有限公司等。采用“废水焚烧炉”焚烧处理化工有机废水的企业有:常州华安精杰化工有限公司、南京利德尔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佛山市百川涂料制造有限公司、江苏赛鑫树脂有限公司、上海晟然绝缘漆有限公司、淄博海信树脂有限公司、山东凯威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徽天择化工有限公司等几十家。 

有机废水采用入炉焚烧(分一次燃烧器和二燃室,确保燃烧室烟气温度≥1100℃,烟气停留时间2s以上)的方式进行处理,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170万m3/a)。焚烧设施运行过程中保证系统处于负压状态,避免有害气体逸出,燃烧过程采用“3T+E”焚烧控制技术,焚烧后的废气采用“SNCR脱硝+余热回收+喷淋急冷(1%的NaOH碱液)+半干法脱酸性气体(消石灰)+袋式除尘+活性炭吸附”组合方式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35m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当地环境部门联网。烟尘、SO2、NOx、HF、HCl、CO排放浓度参照《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可达标;NH3、H2S、臭气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苯类、酚类、非甲烷总烃、苯并[a]芘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4、表6排放标准。在切实按规范设计并加强运行管理的前提下,高浓度有机废水采用焚烧处理合理、可行。 

(2)无组织排放废气:包括管线、阀门、装置及法兰泄漏损失、沥青采用编织袋包装后在仓库内存放造成的无组织逸散,管线、阀门、装置及法兰泄漏损失排放量为非甲烷总烃3.481t/a、苯类0.1t/a、酚类0.2t/a、H2S0.03t/a、NH30.36t/a、苯并[a]芘0.000042t/a;沥青采在仓库内存放,也会有一定的无组织污染物逸散,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和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876t/a,苯并[a]芘排放量为0.0000061t/a。 

项目采用的原料为中低温煤焦油,与高温煤焦油相比,芳烃含量少,烷烃含量大,萘含量低,酚含量高,在高温条件下形成的煤焦油芳烃含量大,更容易产生异味,而中低温煤焦油异味较小。整个生产过程及原料、产品贮存等过程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项目原料及产品均采用密闭碳钢的固定顶储罐存储;原料及产品的输送均采用密闭管道进行输送,管道阀门采用双阀门设计,同时安装压力监测系统和中央控制系统;对呼吸阀门、法兰等连接处进行定期检查,每天由专人佩戴检测仪器巡查,检查泄漏情况并及时修补;对罐区均采用了废气泵抽出废气,罐内呈现微负压状态,抽出废气引入废气洗净塔洗净后引入有机废水焚烧炉进行燃烧处理;对原料废煤焦油及各个产品的使用量、回收量、产生量、销售量等进行台账记录,对检漏检测进行台账记录,并保存不少于3年;制定监测方案并严格执行,厂区内无组织VOCs检测结果满足GB37822要求,厂界处无组织有机特征污染物及颗粒物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7相关要求。厂界处NH3、H2S及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要求。 

2、地下水环境: 

(1)距离建设项目场界最近的泉点为西南侧1.2km的泉点,该泉点位于农田边,现状功能为灌溉,不作为饮用水。最近的水井为厂区西侧下游约500m处的水井,根据羊街村委会和马官营村委会2019年出具的情况说明,周围村民小组的所有水井(包括现状监测的水井)只作为农业生产用水,无饮用功能。 

(2)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中的储罐区、危废暂存间按GB18597要求进行防渗,装卸区、生产区、沥青仓库、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池、生产过程废水收集系统区等按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10-7cm/s要求进行防渗;一般防渗区包括间接冷却水循环水池、收集池、生活区化粪池、隔油池处理设施、蒸汽锅炉房、化验室,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简单防渗区包括办公及宿舍区、其余雨水沟、场内道路、停车场、辅料仓库,采用一般地面硬化。。 

正常情况下,项目储罐均为地上式,采取的分区防渗措施有效,不会发生渗漏,对地下水环境无影响。 

非正常情况下(项目防渗层破损和破裂,生产过程废水、废煤焦油或者成品油发生渗漏),随着时间的增加,渗漏进入含水层的污染物的迁移扩散距离越来越大。根据预测结果,厂内储罐区和生产过程废水发生泄漏,在厂内跟踪监测井内的污染物挥发酚浓度在第二天就可以监测出超标情况。随着泄漏时间的加长,跟踪监测井的污染物浓度会明显增高,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持续污染。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分区防渗措施,同时在运营期间加强巡视、管理和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对防渗层破损部位进行修复等防范措施,使泄露点不再释放污染物,杜绝形成持续的污染源。 

同时环评要求在项目地下水流向上游、下游设置3口监测井,用于日常地下水监测,1#井为上游监测井,2#井设于厂内储罐西北侧、3#井利用现有厂区西侧最近的李家坊水井。总体来看,对地下水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3、地表水环境:项目运营期污废水主要有生产过程废水、清洁下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 

生产过程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废煤焦油静置、脱水、油水分离、沥青冷却等生产过程有机废水量为26m3/d(7800m3/a),采用“3T+E”焚烧控制技术焚烧技术进行处置,具体为各废水管线连接进入废水收集罐,统一收集后,经有机废水焚烧炉上的废水换热器换热成热废水,引入热废水储罐内暂存,再由喷雾系统喷至有机废水焚烧炉焚烧处理。该系统设置有二燃烧室,对烟气进行二次焚烧,出口烟气温度≥1100℃,使烟气中燃烧不完全的酚类等有机废气进行完全燃烧和分解,生产过程废水不外排。 生产统一收集后经有机废水焚烧炉上的废水换热器换热成热废水,引入热废水储罐内暂存,再由喷雾系统喷至有机废水焚烧炉焚烧处理。过程废水经各废水管线连接进入废水收集罐,该系统设置有二燃烧室,对烟气进行二次焚烧,出口烟气温度≥1100℃,使烟气中燃烧不完全的酚类等有机废气进行完全燃烧和分解,生产过程废水不外排。  

清洁下水(锅炉和间接冷却水强制排水):清洁下水包括锅炉排水量为7.5m3/d,间接冷却强制排水量为8.42m3/d,共15.92m3/d,收集后送至焚烧废气处理系统,用于碱液配置,不外排。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8m3/d,勤丰片区污水处理厂已建好,由于管网未铺设至项目厂区,采用两种方式进行处理,一是片区污水处理厂管网建好前: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引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用水标准后,大部分用于厂内绿化浇水;剩余部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直流冷却水、工艺用水标准的要求后和部分间接冷却水强制排水、锅炉排水用于补充有机废水焚烧炉的焚烧废气处理系统的水分损耗。二是片区污水处理厂管网建好后:生活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相应要求后,排入片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再排放。 

初期雨水:生产区域初期雨水的最大量约为310.9m3/次,厂内设置一个32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经絮凝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于补充沥青制粒过程的直接冷却水,不外排。 

全厂设置1个有效容积为900m3的事故池,用于收集事故废水,确保厂区事故废水不外排。  

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静置废焦油渣、烧焦废渣、废机油、除尘灰、废渣、活性炭、初期雨水隔油废油、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污泥 

初期雨水絮凝沉淀渣、中水过滤渣等,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在厂内建设1座100m2危废暂存间,用于各危险废物的暂存,再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在厂区内固定位置设置垃圾收集桶,垃圾收集后委托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做好厂内废物转移的环境管理台账,做好危废厂外转移的转运联单记录。 

5、声环境:主要噪声源为运输汽车、生产设备、空气压缩机、各种泵类、风机、冷却塔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源强为80~100dB(A),综合采取设置在设备房内,安装减震垫片,鼓风机安装消声器等进行控制。环评预测运营期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在声环境评价范围内无敏感点,村庄等居民点距离较远,项目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 

6、胜态及土壤环境:项目占地3.503hm2,位于禄丰工业园区内,所在区域及周边没有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等生态敏感区域,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项目及周围200m范围内为桉树林及少量灌木,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大,主要为人工种植植物,未见国家及云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古树名木分布。项目对生态环境及动植物的影响小。 

经影响识别,项目废气中的苯类、酚类、萘、蒽、苯并[a]芘等有机物以大气沉降的方式进入土壤环境。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评价范围内无耕地和农田,在考虑项目排放的大气中有机物全部进入土壤的情况下,在考虑持续排放50年的情况下,土壤中上述特征污染物贡献值和叠加背景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厂内严格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避免废油、废水下渗,各生产废水全部有效收集避免漫流,运营期内项目建设对周边土壤的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过程中应加强烟气收集及净化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达到设计提出的集气效率及净化效率,落实全厂废水收集、处理及回用措施,落实分区防渗方案,严格固体废物运输管理,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的散落,一旦发生散落事件,及时清理收集。拟设置5个土壤跟踪监测点对厂内及周边土壤进行跟踪监测。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发现污染隐患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及时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隐患。 

7、环境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要求,确定项目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项目原料废煤焦油及成品中蒽油、改性焦油、煤轻油、沥青等为主要风险物质,主要风险类型为泄漏、火灾、爆炸。 

厂区内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可有效防止事故情况下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厂区内设置900m3事故池(兼做消防废水收集池),有效保证废水在事故情况下不外排;原料储罐区设置高1.2m围堰,容积约1700m3,成品储罐区同样设置高1.2m围堰,容积约1900m3,并轮流保留一个1000m3应急用空罐,可有效阻挡油品外溢。 

油品发生火灾、爆炸时,释放的主要有毒有害污染物为苯、甲苯、二甲苯等,根据大气风险预测结果,无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出现,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最大影响范围为245m,此范围内无敏感点分布。 

建设单位须按《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在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8、总量控制:项目区所在区域属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区,按《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进行大气污染物的等量削减。2022年2月制定了《云南鑫晟能源有限公司“年处理15万吨废煤焦油项目”大气污染物等量削减方案》,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2137.54kg/a、SO2 524.5kg/a、NOx 19173.74kg/a、VOCs 4368kg/a。 

总量替代来源全部来自楚雄德胜煤化工有限公司淘汰四座捣固式煤焦炉减排的污染物。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总量替代来源已于2022年2月22日取得禄丰市人民政府承诺,确认本项目建设所需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在楚雄德胜煤化工有限公司淘汰四座捣固式煤焦炉减排下来的总量指标中予以安排。 

9、《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符合性:2022年1月19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对应其逐一对应分析见表1。经对照,本项目不涉及《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中负面清单的内容。 

10、生物多样性影响:根据《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划分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云南省划分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6个一级优先区域和18个二级优先区域,总面积约9.5万km2。项目选址于禄丰工业园区勤丰片区,经对照,勤丰片区不在划定的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内。 

禄丰工业园区勤丰片区早已存在,周围人为活动剧烈,拟建项目地及周边主要为桉树林及稀树灌草丛,还有部分人工植被,区域内未见到国家及省市级珍稀动、植物存在。项目建设不会造成重要生态系统破坏,也不会损害重要物种及其栖息地和生境,对区域生物多样性影响较小。 

二、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9年8月15日~2019年8月29日在勤丰镇镇政府和羊街村委会公示栏内张贴公告,在禄丰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网络公示。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于2019年11月18日~2019年12月2日在勤丰镇镇政府和羊街村委会进行张贴公告;分别于2019年11月23日和2019年11月26日在《楚雄日报》进行了2次登报公示;同步在禄丰人民政府网站开展了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网络公示;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2019年9月和2021年10月,项目还发放了98份问卷调查,征求项目周边公众的意见。其中距离项目最近的李家坊和戴家冲两个村庄发放调查问卷58份,均未有反对意见。 

永平县羊街煤炭有限公司羊街煤矿年产30万吨升级改造项目 

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龙门乡官上村 

永平县羊街煤炭有限公司 

云南美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为3438.6万元,建设地点为现有矿区范围及西侧矿区范围,批复划定矿区面积:0.9557km2,开采标高:+1750~1600m。设计可采毛煤量336.45万t,设计生产能力30万t/a,服务年限10.2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工艺采用间断式开采工艺(即单斗挖掘机工作面采剥—自卸汽车运输(岩)—装载(推土)机排土的生产工艺,单斗挖掘机工作面采剥—自卸汽车运输(煤)—选煤—客户车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采区建设、工业场地建设、办公生活区建设及相关环保工程的建设等。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生态影响: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开挖土石方,破坏植被和土石结构,造成边坡垮塌,不仅削弱了该区原有的水土保持能力,而且施工中挖方与弃方将引起新的水土流失。原煤开采扰动地表还将造成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功能的损失。施工人员及原煤生产人员的活动、施工及生产运输和机械噪声等,将使项目周边一定范围内野生动物迁徙。水环境影响:建设期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采场剥离裸露面因大气降水冲刷形成的径流及采坑形成后的矿坑涌水,此外还有少量施工设备及车辆冲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环境空气影响:环境空气影响来自于施工期间施工材料和设备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声环境影响:来自施工设备产生的噪声,主要包括施工场地运输汽车、搅拌机、振动棒、挖掘机、推土机;固废影响:建设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采区和工业场地建设区地表剥离,此外还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废处置不当会产生一定影响。 

(二)运营期:生态影响:开采对原有土地的扰动和挖损;开采对农业、林地、野生动植物、景观生态、水土流失、周边村庄都有一定影响。水环境影响:运行期废水影响主要来自运营期间废水处置不当、渗漏对周边地表水、地下水环境产生的影响,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矿坑涌水、降雨径流、生活污水和机修及洗车废水,其次为开采导致含水层疏干的影响;大气环境影响:采场、排土场作业产生的扬尘、道路运输产生的扬尘、汽车转运专用场地产生的扬尘、选煤车间破碎、筛分和风选过程产生的粉尘、施工机械及车辆运输尾气、厨房油烟产生的影响。声环境影响:采场、排土场、工业场地内的机修设备、原煤干选设备和运输车辆的噪声影响。固废影响:建设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剥离物、煤矸石、化粪池底泥、污水处理站底泥、生活垃圾、官上村建筑物拆除垃圾、废矿物油,固废处置不当会产生一定影响。土壤环境影响:土壤环境影响主要来自羊街煤矿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沉降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生态环境:施工中对煤矿建设而裸露的土地及将要废弃的场地应及时的采取绿化或复垦措施,以防止水土流失;对施工过程中砂石等材料,在降雨天气加以覆盖;加强施工管理,尽量缩小施工影响占地,减少对周围植被、野生动物的影响。水环境:①在剥离露出煤层前建成矿坑水处理站,在此之前,若有少量废水产生,可设简易收集池收集,沉淀澄清后回用,不排放。矿坑水处理站建成后,矿坑水经处理全部用于采场、排土场、汽车转运专用场地、运输道路降尘、绿化复垦等,不外排;②优先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在施工期头2个月建成,在此之前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项目现有化粪池处理,化粪池委托村民定期清掏;施工过程中设备和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处理站建成后,生活污水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施工过程中设备和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砂池预处理后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回用;③对土石方临时堆放场地采取完善的拦挡措施,对场地进行硬化,周围建设截排水沟,避免雨季的水土流失造成附近水体污染。大气环境:主要采取洒水防尘措施,施工材料和设备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要采取洒水防尘和加盖篷布等措施,机械设备选型时要选择满足国家标准的设备,以减少建设期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声环境:煤矿施工时应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对场地内固定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移动噪声设备采购时尽量选用高效低噪的新型设备。固废:①本项目施工期共产生开挖土石方29.2万m3,其中表土约16.61 万m3(实方),表土运至表土堆场堆存,其余8.82万m3(实方)剥离物外售,3.77万m3(实方)剥离物堆存至内排土场。②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龙门乡环卫部门要求处置。③建筑垃圾:工业场地施工量不大,建筑垃圾产生量较小。建筑垃圾主要为废弃水泥块、碎砖块等,一般不含有毒有害物质,统一收集后送排土场处置。 

(二)运营期  

生态环境:在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减少水土流失;生产过程中采取“边排土、边复垦”的方案,并按照《永平羊街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对破坏的土地进行复垦、生态重建,复垦面积。水环境:设置矿坑水处理站及生活污水处理站对运营期产生的矿坑水、机修及洗车废水、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并全部回用,同时设置相应的池体确保废水能够有效收集回用;为了确保项目建设运行不对银江河水资源及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建设单位承诺避让银江河保留区范围,避让长度为1062m,避让区域以两岸河堤后10m,避让总面积4.82公顷,避让区域得到了大理州水务局、永平县水务局的确认,在后续建设运营中永平县人民政府将协同大理州水务局、永平县水务局及相关部门加强对羊街煤矿开发建设涉及银江河永平保留区段的监管;对工业场地、各类池体进行分区防渗。大气环境:在采场采剥工作面、排土场排土工作面设雾炮喷雾持续降尘;在工业场地进行绿化,围墙上部设置防风抑尘网。对排土、运煤道路进行硬化,严格对运输车辆的管理,每天对道路洒水降尘2次,对路面两侧10m范围内喷洒1次抑尘剂,根据天气状况、车流情况适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保证路面湿润但不泥泞。同时在沿线居民点附近的道路旁设置喷雾设施,煤矿生产过程中采取持续喷雾模式、在选煤车间设置袋式脉冲除尘器、厨房设置具有ISO认证的油烟净化器、选择满足国家标准的设备,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在采区周边设50m卫生防护距离。声环境:工业场地所有噪声设备均采用建筑隔声,其中噪声较大的原煤干选棚,墙体采用薄板复合墙,薄板选用矽钙板,单层薄板厚度为9mm,薄板与龙骨之间填充岩棉或玻璃棉,机修车间和水处理站的墙体或板棚进行一般吸声处理;各设备均选用低噪设备:对破碎机、筛分机、水泵、空压机、选煤机等设备在安装时进行基础隔振处理;合理布置产噪设备,尽量远离居民点;加强厂界绿化。另外鉴于原煤干选棚距离官上新村、高家新村居民较近,为确保不扰民,将原煤干选棚靠居民侧350m 围墙改为隔声墙。加强采掘场、排土场边界绿化,尤其是高噪声设备的工作面四周,选用枝叶茂盛的常绿乔木,高低搭配,形成一定宽度的吸声林带;加强采区边界处噪声监控,若发现超标现象,则根据超标情况采取绿化、声屏障等消减措施,防治噪声污染。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严禁在20:00~次日 6:00 运输,设置禁鸣标志;通过村庄附近时,减档低速慢行通过。固废:运营期共产生剥离物924.54万m3,306.88万m3外售,617.66万m3运至内排土场堆存。其中,首采区服务期(生产1年~生产3年)剥离量为123万m3(实方),86.1万m3(实方)外售砖厂,36.9万m3(实方)运至内排土场;二采区服务期(生产4年~生产10.2年)剥离量为801.54万m3(实方),220.78万m3(实方)外售砖厂,580.76万m3(实方)运至内排土场;产生煤矸石的2.4万t/a,全部外售;矿坑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制成泥饼后外售;化粪池底泥由周边村民清掏处理,用于沤肥;官上村建筑物拆除垃圾暂时堆存至排土场,后续用来回填采空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9.2t/a,按龙门乡环卫部门要求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代为处置。土壤环境:对于占地范围外B2#点位附近的土壤,建设方拟通过与当地有关部门、村委会进行沟通协助村民采取水改旱、减少灌水数量、调整灌水时期或以经济作物替代食用农作物等方式对土壤进行改良,同时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环评中的防尘、防渗、协同监测措施;对于占地范围内Z1#点位附近的土壤,将其回填至深层,并上覆新土,同时环评建议对复垦后的土壤进行采样检测,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筛选值标准后再归还作为耕地,如不满足要求应调整复垦方向及耕作方式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治理。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2020年9月1日~2020年9月14日在永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px.gov.cn)通过互联网进行了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2020年9月14日~2020年9月24日在永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px.gov.cn)进行了第二次公示。2020年9月14日和2020年9月24日分别在《大理州都市导航报纸》进行了信息公示。公示期间同时在龙门乡政府、官上村委会公示栏张贴公告。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馈意见。建设单位按照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 

西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西畴县兴街镇甘塘子村(原兴街水泥厂矿山) 

西畴海创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博曦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兴街镇,为新建项目。拟建设一座焚烧处理5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年处理生活垃圾182500吨,配套建设1×500t/d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1×9MW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垃圾接收及贮存系统、垃圾焚烧系统、余热锅炉系统、烟气净化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年发电量约6542万千瓦时。项目总占地29330m2,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拟投资3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34万元。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符合《云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要求。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影响:1、环境空气:施工期间主要为地基施工阶段、物料堆存过程及运输过程产生的施工扬尘及动力机械排放的尾气。2、水环境: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设备冲洗、混凝土搅拌废水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3、声环境: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和物料运输车辆交通噪声。4、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开挖土方。 

(二)运营期影响:1、废气:焚烧烟气中排放重金属、氯化氢、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及烟尘,烟气净化中飞灰仓、水泥仓、活性炭仓、消石灰仓等物料储仓粉尘,垃圾卸车和暂存恶臭、污水站恶臭等。2、废水:运输车辆、车间冲洗、垃圾渗滤液、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设备冷却水、软水制备废水、废水处理站浓缩液、初期雨水等。3、噪声:风机、蒸汽发电机、水泵噪声等。4、固废:焚烧飞灰、焚烧炉渣、各料仓除尘灰、污水站污泥、职工生活垃圾、废机油、废布袋、废试剂等。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对易产生扬尘点洒水降尘;建筑材料覆盖堆放;施工场地内及时清扫、冲洗;施工现场四周应修防护墙和安装遮挡设施。 

2、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材料运输时间,采取消声等措施。 

3、废水:项目施工生产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混凝土搅拌和施工场地洒降尘中,不外排。 

4、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分类存放,进行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 

(二)运营期  

1、废气。焚烧烟气经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后经80米烟囱外排,外排烟气中污染物应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要求后由80米高排气筒排放,氨排放速率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垃圾库、渗漏液收集池密闭微负压收集,污水处理站恶臭对设施密闭后管道收集,焚烧炉运行时,恶臭经收集后进焚烧炉焚烧处置,停炉等状态下臭气引入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外排,渗滤液处理站厌氧池沼气送火炬燃烧系统,及时更换失效的除臭活性炭,外排臭气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消石灰仓、活性炭仓、水泥仓、飞灰仓均经过仓顶配套设置的袋式收尘器处理排放,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垃圾渗滤液、车辆及车间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化验室废水等经规模为150立方米/天的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并配套建设不低于600立方米渗滤液处理站调节池,采用“除渣预处理+UASB+膜反应器MBR+纳滤(NF)+反渗透(RO)”工艺,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及《生活垃圾填埋场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要求中最严值后,全部回用于循环水系统,浓缩液全部回用于烟气净化系统石灰浆制备,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规模6立方米/天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在冷却塔旁设置1套电化学水处理系统,用于处理冷却塔内冷却水,设计处理规模为100立方米/小时,采用电极板吸附处理,电化学水系统用于处理冷却塔内冷却水,以减小冷却塔排水,增加水循环利用率。厂区设置不低于250立方米初期雨水收集池、不低于250立方米渗滤液收集池、不低于600立方米的事故水池(正常情况下必须处于空置状态),对事故情况下的渗滤液、冲洗废水及消防废水等进行收集,确保正常情况和事故情况下项目废水不得外排。 

3.地下水: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防渗层防渗性能等效黏土层厚度≥6m、渗透系数≤1.0×10-7cm/s,一般防渗区防渗层防渗性能等效黏土层厚度≥1.5m、渗透系数≤1.0×10-7cm/s,简单防渗区地面采取水泥硬化。设置监控井定期监测地下水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4、固废:焚烧飞灰、废机油、废试剂、废布袋等危险废物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暂存场所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飞灰严格按《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1134—2020)进行收集处置,建立飞灰处理处置环境管理台账,编制年度总结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废机油、废试剂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焚烧飞灰采用固化稳定化处理后,经检测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第6.3条要求后送填埋场分区堆存。炉渣送建材企业综合利用。污泥、废活性炭、废膜组块、生活垃圾等送焚烧炉焚烧处置。 

5、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加强绿化,降低噪声影响。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 2020年1月29日至2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在西畴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于2020年5月24日至6月4日分别同步在项目所在地当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开栏、文山日报、西畴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两次公示均未收到反馈意见。同时项目发放调查问卷,均无反对意见。 

项目于 2021年3月22日组织兴街镇甘塘子村村民代表对砚山海创公司进行考察及座谈会,考察期间及座谈会均无反对意见。项目社会稳定性评估报告经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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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64103332、0871-64667476、0871-68226553(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商业中心A9栋  传    真:0871-64123089    邮编:650028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固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 

景谷县正兴镇高桥村 

景谷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博曦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固废项目位于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正兴镇高桥景谷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内,项目中心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00°57′44.57858″、北纬:23°22′41.37684″。景谷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利用在建的一条3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20万t/a一般工业固废项目,该项目于2021年1月在景谷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备案(景发改备案[2021]7号)。 

一、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影响:①废气:施工期的主要大气污染因子为扬尘。②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③噪声: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影响。④固废: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期生活垃圾。 

运营期影响:①废气:废气来源于固废储存车间产生的恶臭和依托水泥窑处理固废产生的窑尾废气。②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场地初期雨水。③噪声: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电炉、精炼炉、风机、电机和水泵等设备运行噪声。④固废: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不能利用废钢渣,收尘灰,连铸系统收集的氧化铁皮,炼钢产生的废耐火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油,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以及生活垃圾。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对策措施:①废气: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文明施工,定期洒水作业;②废水,施工废水收集回用,生活污水依托水泥厂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③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车辆的管理。④固废:土石方全部回填,不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收集后按要求运至指定合法弃渣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站定期清运处置。 

运营期对策措施:①废气:恶臭经“光氧化+多级喷淋吸收塔”除臭处理达标排放;窑尾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置,并在分解炉内设置的1 套脱硝装置(SNCR脱硝法)处理后达标外排;②废水:收集于固废车间内收集池,定期回喷分解炉,不外排。③噪声: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密闭隔声、装设隔音材料、安装消声器及减震。④固废:窑灰入窑焚烧处理;不可重复利用废弃包装物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云南鑫晟能源有限公司年处理15万吨废煤焦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禄丰市绿丰工业园区勤丰片区内 

云南鑫晟能源有限公司 

昆明飞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楚雄彝族自治州绿丰市禄丰工业园区勤丰片区内,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3.93%建设年处理15万吨废煤焦油(中低温)废煤焦油的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共计建设两条生产线,一条年处理9.5万吨/年;另一条年处理5.5万吨/年。工程内容包括综合楼、辅助车间、机修车间、控制室、丙类仓库、生产装置区、原料储罐区、成品罐区、发油台、门卫房、消防废水收集池、冷却水循环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有机废水焚烧炉等。产品方案利用废煤焦油通过连续蒸馏分馏加工生产沥青、蒽油、改性焦油、煤轻油等产品,实现资源综合利用。 

根据建设项目行业的特点,本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包括:大气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固废处置环境影响、生态影响等。 

一、主要环境影响、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1)施工期的废气污染主要有:施工车辆的进出引起的扬尘污染、汽车尾气污染、土地开挖引起的扬尘污染等。 

通过采取对渣土运输车辆覆盖运输、禁止废土、碎石沿路泼洒,非雨天时应及时洒水降尘;对施工场地内采取湿法作业、边开挖、边回填的方式,减少大面积的同时开挖和废土石方的堆积;同时大风干燥天气必须加强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同时,路面要及时清扫和维护,保持平整,从而减少扬尘扬尘污染。 

施工单位可以通过采取限速、限载和加强汽车维护保养等措施来降低汽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量。通过采取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维护保养、保证其良好运转状态等措施来降低施工机械设备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量。 

综合分析,拟建项目施工期时间较短,当建设方采取定时给施工场地和道路及时洒水的措施后,拟建项目施工期对当地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是局部的、暂时的,总体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当地的空气环境质量的功能。 

(2)施工期的施工废水主要有混凝土养护水,这些废水产生量都较小,其特点是没有有害物质和有机质,主要是悬浮物。施工时要求建1个10立方米的沉淀池,把施工废水导入该池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及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这样即节约了用水,又减少了对地表水环境的污染。 

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建设项目的施工人员每天会产生一部分生活污水,施工期施工人员平均按20人计,租住在李家坊村小组的民房,食宿均安排在民房内,用水量约为100L/人·d,总用水量为2m3/d,废水产生量按80%计算,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6m3/d,租住在李家坊村小组的民房,生活废水依托租住民房的现有的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清洗废水,建设项目在施工场地建1个约1m3的清洗废水收集池收集后,直接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同时在施工现场设置1个旱厕,施工人员施工现场的粪便尿液进旱厕,再委托附近农户定时清掏做农家肥,施工完成后拆除后覆土回填掉。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施工期污水产生量不是很大,施工时间较短,当建设单位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各种废水对当地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当地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功能。 

(3)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废料以及包装材料等。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设项目按每人每天产生0.5kg生活垃圾计算,施工期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有10kg/d(施工人员按20人/天计)。生活垃圾必须统一收集,分类收集并尽可能的回收可再利用的部分,不能回收利用的再委托园区环卫部门处理,严禁乱堆乱放。 

建筑垃圾和包装材料,施工期的建筑垃圾以无机废物为主,平均每天有100kg左右。 

主要包括施工中的下脚料,如废弃的堆土、砖瓦、混凝土块等,同时还包括少量的有机垃圾,主要是各种包装材料,包括废旧塑料、泡沫等,应采取集中处理,分类收集并尽可能的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则用于厂内场地道路回填平整。 

废弃土石方,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6.70hm2,施工期共产生挖方14.54万m3,回填利用14.54万m3,项目建设不产生永久弃方。 

综合分析,拟建项目施工期整体土建工程过程中固体废弃物量较少,施工时间较短,当建设方采取上述措施后,固体废弃物对当地的环境影响较小。 

(4)施工期声环境:根据建设项目平面布置,施工机械距离占地边界距离约60m。施工过程厂界噪声贡献值最大为68dB(A),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的昼间70dB(A)要求。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目夜间除了不能间断的连续作业外,一般不进行施工作业。施工过程到最近的250m处李家坊村贡献值最大为56.5dB(A),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的昼间70dB(A)、夜间超过55dB(A)的要求。 

项目施工过程除不能间断施工的作业外,一般不会夜间施工,所以正常情况下施工过程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施工期生态环境的影响:动植物影响分 

建设项目建设占用土地面积为6.70hm2,属于禄丰工业园区勤丰片区规划的工业用地,项目场地主要为人工种植的桉树等。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大。区域内无国家、省级、市县级保护的珍稀动植物种。项目建设过程会使得占地范围的植被被破坏,但是被破坏的植被为周围区域常见的物种,不会造成区域内这些物种的灭绝。拟建项目建设过程会使的场地周围的小动物(例如麻雀、田鼠、蜥蜴等常见小动物)被迫迁移,因为拟建项目场址周围的植被和气候基本一致,小动物的迁移不会使得在区域内被灭绝。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施工过程对周围动植物的影响较小。 

项目建设占用林地将对评价区内植被覆盖率造成一定程度的下降,建设单位须根据《森林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补植树木或交纳补偿金。同时对拟建项目占地范围内加强绿化。 

水土流失影响:项目建设施工期场地平整、基础开挖、表土临时堆放。如果不采取措施,一旦遇到降雨冲刷易产生水土流失,对下游地区产生不利影响。环评建议建设单位根据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措施,开展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同时施工过程积极进行场区绿化,增加区域绿化率。通过采取以上水土保持措施,施工期水土流失量将得到有效控制,水土流失产生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通过采取以上水土保持措施,施工期水土流失量将得到有效控制,同时项目施工期场地平整过程的工期不长,水土流失产生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大气环境影响: 

(1)有组织排放废气,项目设计蒸汽锅炉排气筒、列管加热炉排气筒、有机废水焚烧炉排气筒共3个有组织排放源。 

蒸汽锅炉:项目设置1台4t/h的天然气锅炉,采用天然气(230万m3/a)作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1根25m的排气筒排放,SO2、烟尘、NOx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锅炉的燃气锅炉标准。 

列管加热炉:项目设置2台列管加热炉,采用天然气(500万m3/a)对管道内流动的废煤焦油进行间接加热升温,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共用一根25m排气筒排放,SO2、烟尘、NOx排放浓度参照《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4的工艺加热炉排放标准,可达标。 

有机废水焚烧炉:项目原料储罐、成品储罐、中间罐的大呼吸、小呼吸、闪蒸塔废气、生产过程废气采用废气泵抽出后,引入废气洗净塔(废气洗净塔内采用煤轻油作为洗油,循环使用)洗净后的不凝气共17.634t/a,再引入有机废水焚烧炉内高温焚烧处理。 

油水分离过程中产生高浓度有机废水7800t/a,结合国内同行业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实际并参照《焦化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2-2012)的总体要求,“半焦(兰炭)废水、富含多元酚的酚精制油水分离水、规模较小或品种较少的高浓度化工产品精制废水,在技术经济合理的情况下,可以按照相关规定,采用焚烧的方法进行处理”。建设单位委托江苏鹏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2005)和《化工建设项目废物焚烧处置工程设计规范》(HG 20706-2013)设计了废煤焦油加工处理的有机废水焚烧炉。目前国内采用废水焚烧炉处理焦化废水、化工行业废水的成功案例较多。本次类比采用“废水焚烧炉”焚烧处理煤焦油有机废水的项目和企业有:陕煤化集团万吨级输送床粉煤快速热解工业化项目(从排气筒在线监测数据来看,颗粒物、CO、SO2、NOx均能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中相应标准)、西格里泉海碳素(山西)有限公司、江苏索普集团、中钢集团新型材料(浙江)有限公司等。采用“废水焚烧炉”焚烧处理化工有机废水的企业有:常州华安精杰化工有限公司、南京利德尔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佛山市百川涂料制造有限公司、江苏赛鑫树脂有限公司、上海晟然绝缘漆有限公司、淄博海信树脂有限公司、山东凯威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徽天择化工有限公司等几十家。 

有机废水采用入炉焚烧(分一次燃烧器和二燃室,确保燃烧室烟气温度≥1100℃,烟气停留时间2s以上)的方式进行处理,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170万m3/a)。焚烧设施运行过程中保证系统处于负压状态,避免有害气体逸出,燃烧过程采用“3T+E”焚烧控制技术,焚烧后的废气采用“SNCR脱硝+余热回收+喷淋急冷(1%的NaOH碱液)+半干法脱酸性气体(消石灰)+袋式除尘+活性炭吸附”组合方式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35m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当地环境部门联网。烟尘、SO2、NOx、HF、HCl、CO排放浓度参照《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可达标;NH3、H2S、臭气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苯类、酚类、非甲烷总烃、苯并[a]芘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4、表6排放标准。在切实按规范设计并加强运行管理的前提下,高浓度有机废水采用焚烧处理合理、可行。 

(2)无组织排放废气:包括管线、阀门、装置及法兰泄漏损失、沥青采用编织袋包装后在仓库内存放造成的无组织逸散,管线、阀门、装置及法兰泄漏损失排放量为非甲烷总烃3.481t/a、苯类0.1t/a、酚类0.2t/a、H2S0.03t/a、NH30.36t/a、苯并[a]芘0.000042t/a;沥青采在仓库内存放,也会有一定的无组织污染物逸散,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和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876t/a,苯并[a]芘排放量为0.0000061t/a。 

项目采用的原料为中低温煤焦油,与高温煤焦油相比,芳烃含量少,烷烃含量大,萘含量低,酚含量高,在高温条件下形成的煤焦油芳烃含量大,更容易产生异味,而中低温煤焦油异味较小。整个生产过程及原料、产品贮存等过程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项目原料及产品均采用密闭碳钢的固定顶储罐存储;原料及产品的输送均采用密闭管道进行输送,管道阀门采用双阀门设计,同时安装压力监测系统和中央控制系统;对呼吸阀门、法兰等连接处进行定期检查,每天由专人佩戴检测仪器巡查,检查泄漏情况并及时修补;对罐区均采用了废气泵抽出废气,罐内呈现微负压状态,抽出废气引入废气洗净塔洗净后引入有机废水焚烧炉进行燃烧处理;对原料废煤焦油及各个产品的使用量、回收量、产生量、销售量等进行台账记录,对检漏检测进行台账记录,并保存不少于3年;制定监测方案并严格执行,厂区内无组织VOCs检测结果满足GB37822要求,厂界处无组织有机特征污染物及颗粒物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7相关要求。厂界处NH3、H2S及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要求。 

2、地下水环境: 

(1)距离建设项目场界最近的泉点为西南侧1.2km的泉点,该泉点位于农田边,现状功能为灌溉,不作为饮用水。最近的水井为厂区西侧下游约500m处的水井,根据羊街村委会和马官营村委会2019年出具的情况说明,周围村民小组的所有水井(包括现状监测的水井)只作为农业生产用水,无饮用功能。 

(2)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中的储罐区、危废暂存间按GB18597要求进行防渗,装卸区、生产区、沥青仓库、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池、生产过程废水收集系统区等按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10-7cm/s要求进行防渗;一般防渗区包括间接冷却水循环水池、收集池、生活区化粪池、隔油池处理设施、蒸汽锅炉房、化验室,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简单防渗区包括办公及宿舍区、其余雨水沟、场内道路、停车场、辅料仓库,采用一般地面硬化。。 

正常情况下,项目储罐均为地上式,采取的分区防渗措施有效,不会发生渗漏,对地下水环境无影响。 

非正常情况下(项目防渗层破损和破裂,生产过程废水、废煤焦油或者成品油发生渗漏),随着时间的增加,渗漏进入含水层的污染物的迁移扩散距离越来越大。根据预测结果,厂内储罐区和生产过程废水发生泄漏,在厂内跟踪监测井内的污染物挥发酚浓度在第二天就可以监测出超标情况。随着泄漏时间的加长,跟踪监测井的污染物浓度会明显增高,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持续污染。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分区防渗措施,同时在运营期间加强巡视、管理和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对防渗层破损部位进行修复等防范措施,使泄露点不再释放污染物,杜绝形成持续的污染源。 

同时环评要求在项目地下水流向上游、下游设置3口监测井,用于日常地下水监测,1#井为上游监测井,2#井设于厂内储罐西北侧、3#井利用现有厂区西侧最近的李家坊水井。总体来看,对地下水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3、地表水环境:项目运营期污废水主要有生产过程废水、清洁下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 

生产过程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废煤焦油静置、脱水、油水分离、沥青冷却等生产过程有机废水量为26m3/d(7800m3/a),采用“3T+E”焚烧控制技术焚烧技术进行处置,具体为各废水管线连接进入废水收集罐,统一收集后,经有机废水焚烧炉上的废水换热器换热成热废水,引入热废水储罐内暂存,再由喷雾系统喷至有机废水焚烧炉焚烧处理。该系统设置有二燃烧室,对烟气进行二次焚烧,出口烟气温度≥1100℃,使烟气中燃烧不完全的酚类等有机废气进行完全燃烧和分解,生产过程废水不外排。 生产统一收集后经有机废水焚烧炉上的废水换热器换热成热废水,引入热废水储罐内暂存,再由喷雾系统喷至有机废水焚烧炉焚烧处理。过程废水经各废水管线连接进入废水收集罐,该系统设置有二燃烧室,对烟气进行二次焚烧,出口烟气温度≥1100℃,使烟气中燃烧不完全的酚类等有机废气进行完全燃烧和分解,生产过程废水不外排。  

清洁下水(锅炉和间接冷却水强制排水):清洁下水包括锅炉排水量为7.5m3/d,间接冷却强制排水量为8.42m3/d,共15.92m3/d,收集后送至焚烧废气处理系统,用于碱液配置,不外排。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8m3/d,勤丰片区污水处理厂已建好,由于管网未铺设至项目厂区,采用两种方式进行处理,一是片区污水处理厂管网建好前: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引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用水标准后,大部分用于厂内绿化浇水;剩余部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直流冷却水、工艺用水标准的要求后和部分间接冷却水强制排水、锅炉排水用于补充有机废水焚烧炉的焚烧废气处理系统的水分损耗。二是片区污水处理厂管网建好后:生活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相应要求后,排入片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再排放。 

初期雨水:生产区域初期雨水的最大量约为310.9m3/次,厂内设置一个32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经絮凝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于补充沥青制粒过程的直接冷却水,不外排。 

全厂设置1个有效容积为900m3的事故池,用于收集事故废水,确保厂区事故废水不外排。  

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静置废焦油渣、烧焦废渣、废机油、除尘灰、废渣、活性炭、初期雨水隔油废油、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污泥 

初期雨水絮凝沉淀渣、中水过滤渣等,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在厂内建设1座100m2危废暂存间,用于各危险废物的暂存,再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在厂区内固定位置设置垃圾收集桶,垃圾收集后委托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做好厂内废物转移的环境管理台账,做好危废厂外转移的转运联单记录。 

5、声环境:主要噪声源为运输汽车、生产设备、空气压缩机、各种泵类、风机、冷却塔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源强为80~100dB(A),综合采取设置在设备房内,安装减震垫片,鼓风机安装消声器等进行控制。环评预测运营期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在声环境评价范围内无敏感点,村庄等居民点距离较远,项目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 

6、胜态及土壤环境:项目占地3.503hm2,位于禄丰工业园区内,所在区域及周边没有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等生态敏感区域,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项目及周围200m范围内为桉树林及少量灌木,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大,主要为人工种植植物,未见国家及云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古树名木分布。项目对生态环境及动植物的影响小。 

经影响识别,项目废气中的苯类、酚类、萘、蒽、苯并[a]芘等有机物以大气沉降的方式进入土壤环境。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评价范围内无耕地和农田,在考虑项目排放的大气中有机物全部进入土壤的情况下,在考虑持续排放50年的情况下,土壤中上述特征污染物贡献值和叠加背景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厂内严格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避免废油、废水下渗,各生产废水全部有效收集避免漫流,运营期内项目建设对周边土壤的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过程中应加强烟气收集及净化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达到设计提出的集气效率及净化效率,落实全厂废水收集、处理及回用措施,落实分区防渗方案,严格固体废物运输管理,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的散落,一旦发生散落事件,及时清理收集。拟设置5个土壤跟踪监测点对厂内及周边土壤进行跟踪监测。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发现污染隐患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及时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隐患。 

7、环境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要求,确定项目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项目原料废煤焦油及成品中蒽油、改性焦油、煤轻油、沥青等为主要风险物质,主要风险类型为泄漏、火灾、爆炸。 

厂区内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可有效防止事故情况下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厂区内设置900m3事故池(兼做消防废水收集池),有效保证废水在事故情况下不外排;原料储罐区设置高1.2m围堰,容积约1700m3,成品储罐区同样设置高1.2m围堰,容积约1900m3,并轮流保留一个1000m3应急用空罐,可有效阻挡油品外溢。 

油品发生火灾、爆炸时,释放的主要有毒有害污染物为苯、甲苯、二甲苯等,根据大气风险预测结果,无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出现,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最大影响范围为245m,此范围内无敏感点分布。 

建设单位须按《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在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8、总量控制:项目区所在区域属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区,按《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进行大气污染物的等量削减。2022年2月制定了《云南鑫晟能源有限公司“年处理15万吨废煤焦油项目”大气污染物等量削减方案》,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2137.54kg/a、SO2 524.5kg/a、NOx 19173.74kg/a、VOCs 4368kg/a。 

总量替代来源全部来自楚雄德胜煤化工有限公司淘汰四座捣固式煤焦炉减排的污染物。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总量替代来源已于2022年2月22日取得禄丰市人民政府承诺,确认本项目建设所需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在楚雄德胜煤化工有限公司淘汰四座捣固式煤焦炉减排下来的总量指标中予以安排。 

9、《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符合性:2022年1月19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对应其逐一对应分析见表1。经对照,本项目不涉及《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中负面清单的内容。 

10、生物多样性影响:根据《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划分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云南省划分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6个一级优先区域和18个二级优先区域,总面积约9.5万km2。项目选址于禄丰工业园区勤丰片区,经对照,勤丰片区不在划定的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内。 

禄丰工业园区勤丰片区早已存在,周围人为活动剧烈,拟建项目地及周边主要为桉树林及稀树灌草丛,还有部分人工植被,区域内未见到国家及省市级珍稀动、植物存在。项目建设不会造成重要生态系统破坏,也不会损害重要物种及其栖息地和生境,对区域生物多样性影响较小。 

二、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9年8月15日~2019年8月29日在勤丰镇镇政府和羊街村委会公示栏内张贴公告,在禄丰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网络公示。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于2019年11月18日~2019年12月2日在勤丰镇镇政府和羊街村委会进行张贴公告;分别于2019年11月23日和2019年11月26日在《楚雄日报》进行了2次登报公示;同步在禄丰人民政府网站开展了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网络公示;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2019年9月和2021年10月,项目还发放了98份问卷调查,征求项目周边公众的意见。其中距离项目最近的李家坊和戴家冲两个村庄发放调查问卷58份,均未有反对意见。 

永平县羊街煤炭有限公司羊街煤矿年产30万吨升级改造项目 

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龙门乡官上村 

永平县羊街煤炭有限公司 

云南美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为3438.6万元,建设地点为现有矿区范围及西侧矿区范围,批复划定矿区面积:0.9557km2,开采标高:+1750~1600m。设计可采毛煤量336.45万t,设计生产能力30万t/a,服务年限10.2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工艺采用间断式开采工艺(即单斗挖掘机工作面采剥—自卸汽车运输(岩)—装载(推土)机排土的生产工艺,单斗挖掘机工作面采剥—自卸汽车运输(煤)—选煤—客户车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采区建设、工业场地建设、办公生活区建设及相关环保工程的建设等。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生态影响: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开挖土石方,破坏植被和土石结构,造成边坡垮塌,不仅削弱了该区原有的水土保持能力,而且施工中挖方与弃方将引起新的水土流失。原煤开采扰动地表还将造成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功能的损失。施工人员及原煤生产人员的活动、施工及生产运输和机械噪声等,将使项目周边一定范围内野生动物迁徙。水环境影响:建设期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采场剥离裸露面因大气降水冲刷形成的径流及采坑形成后的矿坑涌水,此外还有少量施工设备及车辆冲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环境空气影响:环境空气影响来自于施工期间施工材料和设备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声环境影响:来自施工设备产生的噪声,主要包括施工场地运输汽车、搅拌机、振动棒、挖掘机、推土机;固废影响:建设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采区和工业场地建设区地表剥离,此外还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废处置不当会产生一定影响。 

(二)运营期:生态影响:开采对原有土地的扰动和挖损;开采对农业、林地、野生动植物、景观生态、水土流失、周边村庄都有一定影响。水环境影响:运行期废水影响主要来自运营期间废水处置不当、渗漏对周边地表水、地下水环境产生的影响,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矿坑涌水、降雨径流、生活污水和机修及洗车废水,其次为开采导致含水层疏干的影响;大气环境影响:采场、排土场作业产生的扬尘、道路运输产生的扬尘、汽车转运专用场地产生的扬尘、选煤车间破碎、筛分和风选过程产生的粉尘、施工机械及车辆运输尾气、厨房油烟产生的影响。声环境影响:采场、排土场、工业场地内的机修设备、原煤干选设备和运输车辆的噪声影响。固废影响:建设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剥离物、煤矸石、化粪池底泥、污水处理站底泥、生活垃圾、官上村建筑物拆除垃圾、废矿物油,固废处置不当会产生一定影响。土壤环境影响:土壤环境影响主要来自羊街煤矿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沉降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生态环境:施工中对煤矿建设而裸露的土地及将要废弃的场地应及时的采取绿化或复垦措施,以防止水土流失;对施工过程中砂石等材料,在降雨天气加以覆盖;加强施工管理,尽量缩小施工影响占地,减少对周围植被、野生动物的影响。水环境:①在剥离露出煤层前建成矿坑水处理站,在此之前,若有少量废水产生,可设简易收集池收集,沉淀澄清后回用,不排放。矿坑水处理站建成后,矿坑水经处理全部用于采场、排土场、汽车转运专用场地、运输道路降尘、绿化复垦等,不外排;②优先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在施工期头2个月建成,在此之前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项目现有化粪池处理,化粪池委托村民定期清掏;施工过程中设备和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处理站建成后,生活污水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施工过程中设备和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砂池预处理后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回用;③对土石方临时堆放场地采取完善的拦挡措施,对场地进行硬化,周围建设截排水沟,避免雨季的水土流失造成附近水体污染。大气环境:主要采取洒水防尘措施,施工材料和设备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要采取洒水防尘和加盖篷布等措施,机械设备选型时要选择满足国家标准的设备,以减少建设期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声环境:煤矿施工时应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对场地内固定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移动噪声设备采购时尽量选用高效低噪的新型设备。固废:①本项目施工期共产生开挖土石方29.2万m3,其中表土约16.61 万m3(实方),表土运至表土堆场堆存,其余8.82万m3(实方)剥离物外售,3.77万m3(实方)剥离物堆存至内排土场。②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龙门乡环卫部门要求处置。③建筑垃圾:工业场地施工量不大,建筑垃圾产生量较小。建筑垃圾主要为废弃水泥块、碎砖块等,一般不含有毒有害物质,统一收集后送排土场处置。 

(二)运营期  

生态环境:在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减少水土流失;生产过程中采取“边排土、边复垦”的方案,并按照《永平羊街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对破坏的土地进行复垦、生态重建,复垦面积。水环境:设置矿坑水处理站及生活污水处理站对运营期产生的矿坑水、机修及洗车废水、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并全部回用,同时设置相应的池体确保废水能够有效收集回用;为了确保项目建设运行不对银江河水资源及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建设单位承诺避让银江河保留区范围,避让长度为1062m,避让区域以两岸河堤后10m,避让总面积4.82公顷,避让区域得到了大理州水务局、永平县水务局的确认,在后续建设运营中永平县人民政府将协同大理州水务局、永平县水务局及相关部门加强对羊街煤矿开发建设涉及银江河永平保留区段的监管;对工业场地、各类池体进行分区防渗。大气环境:在采场采剥工作面、排土场排土工作面设雾炮喷雾持续降尘;在工业场地进行绿化,围墙上部设置防风抑尘网。对排土、运煤道路进行硬化,严格对运输车辆的管理,每天对道路洒水降尘2次,对路面两侧10m范围内喷洒1次抑尘剂,根据天气状况、车流情况适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保证路面湿润但不泥泞。同时在沿线居民点附近的道路旁设置喷雾设施,煤矿生产过程中采取持续喷雾模式、在选煤车间设置袋式脉冲除尘器、厨房设置具有ISO认证的油烟净化器、选择满足国家标准的设备,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在采区周边设50m卫生防护距离。声环境:工业场地所有噪声设备均采用建筑隔声,其中噪声较大的原煤干选棚,墙体采用薄板复合墙,薄板选用矽钙板,单层薄板厚度为9mm,薄板与龙骨之间填充岩棉或玻璃棉,机修车间和水处理站的墙体或板棚进行一般吸声处理;各设备均选用低噪设备:对破碎机、筛分机、水泵、空压机、选煤机等设备在安装时进行基础隔振处理;合理布置产噪设备,尽量远离居民点;加强厂界绿化。另外鉴于原煤干选棚距离官上新村、高家新村居民较近,为确保不扰民,将原煤干选棚靠居民侧350m 围墙改为隔声墙。加强采掘场、排土场边界绿化,尤其是高噪声设备的工作面四周,选用枝叶茂盛的常绿乔木,高低搭配,形成一定宽度的吸声林带;加强采区边界处噪声监控,若发现超标现象,则根据超标情况采取绿化、声屏障等消减措施,防治噪声污染。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严禁在20:00~次日 6:00 运输,设置禁鸣标志;通过村庄附近时,减档低速慢行通过。固废:运营期共产生剥离物924.54万m3,306.88万m3外售,617.66万m3运至内排土场堆存。其中,首采区服务期(生产1年~生产3年)剥离量为123万m3(实方),86.1万m3(实方)外售砖厂,36.9万m3(实方)运至内排土场;二采区服务期(生产4年~生产10.2年)剥离量为801.54万m3(实方),220.78万m3(实方)外售砖厂,580.76万m3(实方)运至内排土场;产生煤矸石的2.4万t/a,全部外售;矿坑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制成泥饼后外售;化粪池底泥由周边村民清掏处理,用于沤肥;官上村建筑物拆除垃圾暂时堆存至排土场,后续用来回填采空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9.2t/a,按龙门乡环卫部门要求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代为处置。土壤环境:对于占地范围外B2#点位附近的土壤,建设方拟通过与当地有关部门、村委会进行沟通协助村民采取水改旱、减少灌水数量、调整灌水时期或以经济作物替代食用农作物等方式对土壤进行改良,同时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环评中的防尘、防渗、协同监测措施;对于占地范围内Z1#点位附近的土壤,将其回填至深层,并上覆新土,同时环评建议对复垦后的土壤进行采样检测,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筛选值标准后再归还作为耕地,如不满足要求应调整复垦方向及耕作方式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治理。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2020年9月1日~2020年9月14日在永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px.gov.cn)通过互联网进行了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2020年9月14日~2020年9月24日在永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px.gov.cn)进行了第二次公示。2020年9月14日和2020年9月24日分别在《大理州都市导航报纸》进行了信息公示。公示期间同时在龙门乡政府、官上村委会公示栏张贴公告。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馈意见。建设单位按照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 

西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西畴县兴街镇甘塘子村(原兴街水泥厂矿山) 

西畴海创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博曦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兴街镇,为新建项目。拟建设一座焚烧处理5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年处理生活垃圾182500吨,配套建设1×500t/d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1×9MW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垃圾接收及贮存系统、垃圾焚烧系统、余热锅炉系统、烟气净化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年发电量约6542万千瓦时。项目总占地29330m2,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拟投资3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34万元。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符合《云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要求。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影响:1、环境空气:施工期间主要为地基施工阶段、物料堆存过程及运输过程产生的施工扬尘及动力机械排放的尾气。2、水环境: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设备冲洗、混凝土搅拌废水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3、声环境: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和物料运输车辆交通噪声。4、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开挖土方。 

(二)运营期影响:1、废气:焚烧烟气中排放重金属、氯化氢、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及烟尘,烟气净化中飞灰仓、水泥仓、活性炭仓、消石灰仓等物料储仓粉尘,垃圾卸车和暂存恶臭、污水站恶臭等。2、废水:运输车辆、车间冲洗、垃圾渗滤液、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设备冷却水、软水制备废水、废水处理站浓缩液、初期雨水等。3、噪声:风机、蒸汽发电机、水泵噪声等。4、固废:焚烧飞灰、焚烧炉渣、各料仓除尘灰、污水站污泥、职工生活垃圾、废机油、废布袋、废试剂等。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对易产生扬尘点洒水降尘;建筑材料覆盖堆放;施工场地内及时清扫、冲洗;施工现场四周应修防护墙和安装遮挡设施。 

2、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材料运输时间,采取消声等措施。 

3、废水:项目施工生产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混凝土搅拌和施工场地洒降尘中,不外排。 

4、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分类存放,进行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 

(二)运营期  

1、废气。焚烧烟气经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后经80米烟囱外排,外排烟气中污染物应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要求后由80米高排气筒排放,氨排放速率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垃圾库、渗漏液收集池密闭微负压收集,污水处理站恶臭对设施密闭后管道收集,焚烧炉运行时,恶臭经收集后进焚烧炉焚烧处置,停炉等状态下臭气引入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外排,渗滤液处理站厌氧池沼气送火炬燃烧系统,及时更换失效的除臭活性炭,外排臭气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消石灰仓、活性炭仓、水泥仓、飞灰仓均经过仓顶配套设置的袋式收尘器处理排放,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垃圾渗滤液、车辆及车间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化验室废水等经规模为150立方米/天的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并配套建设不低于600立方米渗滤液处理站调节池,采用“除渣预处理+UASB+膜反应器MBR+纳滤(NF)+反渗透(RO)”工艺,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及《生活垃圾填埋场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要求中最严值后,全部回用于循环水系统,浓缩液全部回用于烟气净化系统石灰浆制备,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规模6立方米/天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在冷却塔旁设置1套电化学水处理系统,用于处理冷却塔内冷却水,设计处理规模为100立方米/小时,采用电极板吸附处理,电化学水系统用于处理冷却塔内冷却水,以减小冷却塔排水,增加水循环利用率。厂区设置不低于250立方米初期雨水收集池、不低于250立方米渗滤液收集池、不低于600立方米的事故水池(正常情况下必须处于空置状态),对事故情况下的渗滤液、冲洗废水及消防废水等进行收集,确保正常情况和事故情况下项目废水不得外排。 

3.地下水: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防渗层防渗性能等效黏土层厚度≥6m、渗透系数≤1.0×10-7cm/s,一般防渗区防渗层防渗性能等效黏土层厚度≥1.5m、渗透系数≤1.0×10-7cm/s,简单防渗区地面采取水泥硬化。设置监控井定期监测地下水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4、固废:焚烧飞灰、废机油、废试剂、废布袋等危险废物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暂存场所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飞灰严格按《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1134—2020)进行收集处置,建立飞灰处理处置环境管理台账,编制年度总结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废机油、废试剂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焚烧飞灰采用固化稳定化处理后,经检测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第6.3条要求后送填埋场分区堆存。炉渣送建材企业综合利用。污泥、废活性炭、废膜组块、生活垃圾等送焚烧炉焚烧处置。 

5、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加强绿化,降低噪声影响。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 2020年1月29日至2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在西畴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于2020年5月24日至6月4日分别同步在项目所在地当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开栏、文山日报、西畴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两次公示均未收到反馈意见。同时项目发放调查问卷,均无反对意见。 

项目于 2021年3月22日组织兴街镇甘塘子村村民代表对砚山海创公司进行考察及座谈会,考察期间及座谈会均无反对意见。项目社会稳定性评估报告经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原文链接:http://sthjt.yn.gov.cn/hpgl/jsxmhjyxpj/npzxmgs/202204/t20220425_2297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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