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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3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26 来源: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16日-2022年3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28-80589090、80589089

  地        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A2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审批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攀长特公司高端特种材料配套冶炼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

  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

  四川省川工环院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长特公司”)位于绵阳市江油市,包括中坝、厚坝、含增、武都共四个厂区。受5.12地震影响,公司于2009年实施了灾后重建项目,将含增和武都厂区整合到中坝厂区,同时保留厚坝厂区。目前灾后重建项目仅部分建成且后续项目暂不实施,厚坝厂区已停产并脱离攀长特公司。2018年,原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关于对确认攀长特公司航空燃机产业化能力提升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及产能的复函》确认攀长特公司全厂炼钢产能为78万吨/年,其中中坝、武都厂区炼钢产能分别为26万吨/年和52万吨/年。钢水经连铸、模铸、轧钢等加工后最终生产钢材92万吨/年,其中中坝厂区生产合金钢棒材50万吨/年、锻钢9万吨/年,含增厂区生产锻钢3万吨/年,扁钢6万吨/年,武都厂区生产合金钢棒轧材22.5万吨/年,热挤压管产品1.5万吨/年。

  为满足市场需求,提升二次精炼提纯装备水平和装备能力,公司拟在中坝厂区内实施攀长特公司高端特种材料配套冶炼能力提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现有真空冶炼作业区向南进行延伸扩展(新增厂房面积约16500m2),主要设置1座6t真空感应炉、4座真空自耗炉(2座6t、2座12t)、1台除锈机、1台20t台车式电退火炉、1台20t台车式燃气退火炉,并配套建设循环水系统和软水制备设施、烟气处理设施等,其他公辅设施均依托现有设施。

  项目建成后,新增真空感应锭(真空感应电极棒)生产能力2200吨/年,全部用于本厂区真空自耗锭生产工序;新增真空自耗锭生产能力6800吨/年,全部用于本厂区锻件生产。本项目实施后,仅锻钢产品方案发生调整,锻钢产能不变,全厂炼钢产能及其他产品方案均不发生变化。

  工程总投资218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9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5.9%。

  一、主要污染防治措

  项目真空感应炉、真空自耗炉熔炼烟气经系统自带的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滚筒除锈机除锈粉尘、电极焊接烟气、表面处理粉尘经“集气罩+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退火炉(设低氮燃烧装置)、溜槽烘烤燃用天然气,产生废气直接由排气筒达标排放。报告书确定在真空冶炼作业区边界外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控制和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此范围内现无居民分布。

  项目真空冶炼工序产生的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水排入连铸冲渣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项目产生的废钢屑、切削废钢料、炉渣全部返回炼钢车间综合利用;废耐火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真空感应炉和真空自耗炉废气收尘灰经压球处理后返回炼钢车间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废含油棉纱及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真空系统、带式阳极-机械切割机、摇臂钻床、锯床、悬挂式砂轮机、除锈机、风机、冷却塔、水泵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控制和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将扩建真空冶炼作业区、生产净环水系统设置为一般防渗区,采用抗渗混凝土等材料进行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10-7cm/s),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

  依托现有事故废水池(1×450m3),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配备双电源等措施,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效控制环境风险的发生及其不利环境影响。

  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在技术、经济方面可行,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控。

  二、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原文链接:http://sthjt.sc.gov.cn/sthjt/c103940/2022/3/16/1c3c40c18bda4ea185c4e91e1a862d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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