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选择 禁塑媒体内容制作宣发项目 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选择
禁塑媒体内容制作宣发项目
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分散采购项目遴选办法(试行)》,结合工作需要,我厅拟公开选择第三方服务机构承担“禁塑媒体内容制作宣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任务书
项目名称:禁塑媒体内容制作宣发
单位数量:1家。
工作内容:
1. 制作四部分别适用大型公益禁塑宣传、基层社区禁塑宣传、游客和中小学生禁塑宣传的视频短片,单个视频长度依主题、表达方式定,但不低于5分钟。
2. 提出每个视频短片要传达的核心思想以及释义。
3. 召开宣传片发布会。对接省内相关公共机构、商业机构、网络媒体等提供适用不同屏幕和播放条件的播放文件及媒介。
成果使用:主要适用于会议、展览、公共机构、医院、学校、旅游景区、酒店、飞机、轮船、汽车等交通工具等中大型屏幕的播放,兼顾手机小型屏幕播放。
项目经费: 40万元人民币以内。
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的四个月内完成宣传片制作。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宣传片的宣发工作。
二、协作单位条件
1.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受到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3.近三年内承担过政府委托的宣传视频制作任务;
4.项目配备专业策划、导演、摄影、后期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协作单位申请表(附表)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项目实施方案。包含项目背景、核心思想、设计框架及表现形式、影片规格、人员配备、制作计划、相关业绩、费用构成。
(二)材料要求:申请单位所提供资料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四、申报时间
请各申请单位于4月11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送交青年路5号海口福利大厦603室(海南省禁塑办)。申请单位可于4月9日前书面向省生态环境厅申请对本公告内容条款进行释疑,省生态环境厅将对所有提交申请材料的单位公开释疑答复。
联系人:公磊 电话:0898-65344626
原文链接:http://hnsthb.hainan.gov.cn/xxgk/0200/0202/zwgk/zfcg/202204/t20220401_31679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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