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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5-26 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2021年,省生态环境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法治建设,守底线、提质量、惠民生,为推进生态环境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省生态环境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针对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主要问题、重大任务和需要采取的重要举措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强力推进。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与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紧密结合,统筹谋划、整体部署,一体推动、一体落实。厅党组书记、厅长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相关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持续加强地方法规体系建设,不断完善顶层设计

  坚持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生态环境地方立法,全力推动和配合做好生态环境地方立法相关工作,使生态环境保护有法可依。一是起草的《山东省南四湖保护条例》《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已于2021年12月3日经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二是积极开展相关立法前期工作。推进《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的研究和修订工作。

  三、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更加科学有效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将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落实到生态环境管理工作中。一是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将《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美丽山东建设规划纲要(2021—2035年)》报送省政府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程序后报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我厅牵头起草或实施的13部地方性法规、3部省政府规章、12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制定山东省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行政执法履职效能评估办法、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考核奖惩管理办法(试行)。健全完善“综合执法稽查+非现场稽查+专案稽查”工作模式。三是深入开展综合执法,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聚焦保障黄河流域和南四湖东平湖流域水质安全、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全面组织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执法,强化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执法。健全生态环境执法与监测工作联动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执法效能全面提升。2021年,全省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3440件,罚款金额14.87亿元,共办理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案件281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60件。

  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坚持“真细实”,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效显著

  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一是建立《优化法治环境问题清单及分工》任务分工台账并定期调度。建立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环评审批“两个正面清单”,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绩效分级、重污染天气差异化应急减排,在全国首创环境问题整改非现场执法,全省11.3万家企业上线企业服务端,核实整改率达到97.39%。二是27项环保审批事项全程网上办理,承诺办结时限达到全国最优,能即办全部即办,电子证照应发尽发;对重大项目实行清单服务,安排专人跟进,指导企业开展环评编制,对47小类行业实行环评长期豁免管理。三是在全国率先出台支持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的意见、金融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保产业的若干措施,与国开行山东分行、山东发展投资集团开展生态环保重大工程项目融资战略合作,推动设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引导和支持绿色转型。2个项目获批国家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在全国率先启动省级EOD模式试点工作。四是出台支持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开展全省环保产业统计调查,选树环保管家、环境医院试点和生态环保产业百强企业,全省环保企业数量全国第一。

  五、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及普法责任清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并定期调度,向各市下发《关于做好“六五环境日”普法宣传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行政处罚法》专题视频培训,8000余人参加了培训。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普法宣传进社区活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有奖竞答活动。持续开展“送法入企”活动,编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专题服务手册,结合执法检查活动发放手册11万余册,有力促进“六稳”“六保”任务落实。开展以案说法,震慑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向社会公开了十批山东省2021年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起到良好效果。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创新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相关做法被《光明日报》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2021年4月《省生态环境厅着力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难题》获选山东省2020年度法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

  省生态环境厅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执法监督机制、联动执法机制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强化。2022年,省生态环境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六个一”发展思路、“六个更加注重”策略方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立法。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完善我省生态环境法规体系,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做好《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立法配合工作。进一步做好开门立法工作,通过网上发布、社区对话、企业走访、听证会、论证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二是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将普法工作贯穿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始终,强化法治宣传,加强信息公开,不断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法治意识。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以通俗易懂灵活的语言,及时推出各类文字、图片、视频等普法宣传产品,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三是提升行政服务水平。制定配套监管措施,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提高各市依法依规审批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革环评管理方式,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进对不同环境信用等级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四是提升综合执法水平。组织各市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依托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差异化执法,统筹做好水、大气、土壤和固废等专项执法行动,加大行政边界联合执法力度。持续优化执法方式,常态化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zwgk/gsgg/202203/t20220310_38733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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