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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延长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环保免上线检验年限改革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5-25 来源: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延长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环保免上线检验年限改革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 背景依据

   2021年1月11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公安厅联合出台车辆检测“一件事”集成改革措施,将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现行的6年环保免上线检验时间延长至10年。同时,加强信息化手段和遥感监测技术应用,与安全技术检验衔接,筛查尾气超标车辆,有效落实后续监管措施。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机制和制度创新的部署,对标学习借鉴沪苏浙经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延长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环保免上线检验年限改革工作的通知》,将我省现行的非营运小、微型客车6年环保免上线检验年限延长至10年。

   二、 起草过程

   生态环境厅组织有关工作人员于4月6日至7日,赴杭州市开展了“车辆环保免检年限改革”学习调研,与浙江省厅、杭州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进行了深入座谈交流;4月15日,赴省公安厅围绕“车辆环保免检年限改革”进行了座谈交流,探讨该项工作在我省落地的可行性,得到公安部门的肯定和支持;4月21日,赴省机动车辆检测协会进行座谈交流,听取吸纳了意见建议;走访和电话调研46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听取了意见建议。在上述工作基础上,于6月份起草《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延长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环保免上线检验年限改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合肥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厅内各处室及事业单位意见。2021年7月16日,我厅组织召开安徽省延长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环保免上线年限改革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座谈会,征求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利益相关方共11名代表的意见建议,起草了《安徽省延长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上线检验年限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备案。2021年12月31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延长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环保免上线检验年限改革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21〕74号)。

   三、主要内容

   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主要原则。主要坚持简政放权、便民惠民,智能支撑、精准管控,试点先行、稳妥推进的原则。第二部分是主要内容,一是明确延长免检对象,将公安部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12 项措施中明确的安检免检对象(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车辆发生伤亡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仍按原规定周期检验。二是积极推进试点先行,合肥市、亳州市、芜湖市试点工作于2022年第一季度实施,实施范围是在合肥市、亳州市、芜湖市登记注册并在本市申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排放检验的非营运小、微型客车。三是稳妥推进全面实施,2022年6月1日前在全省全面实施,实施范围是在安徽省登记注册并在本省申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排放检验的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第三部分是工作要求,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管机制和加强政策宣传三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四、改革基础条件

   总体上,我省已具备延长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年限改革试点的基础条件:统计分析全省汽油车稳态工况法首检合格率,车龄在6年以内、6~10年、11~14年、15年以上首检平均合格率分别为97.8%、95.6%、89.4%、80.8%,车龄10年内的车辆首检合格率较高,尾气排放控制状况较好。

   该项政策的实施将促进我省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整体提高。该政策实施后,预计惠及全省800多万私家车主,为群众减少办事成本20多亿元,真正让人民群众享受改革的红利和方便。

  


原文链接:https://sthjt.ah.gov.cn/public/21691/120802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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